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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的干部考核体系左右着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客观、全面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防止进入政绩考核的误区,迫在眉睫。
[关键词]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领导干部的政绩,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的政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政绩是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客观体现,也是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如何科学评价和衡量领导干部的政绩,领导干部的政绩应该由谁认定和评价,领导干部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这是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的问题,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一、目前政绩考核存在的误区
政绩事关干部升迁,事关民心向背,事关事业兴衰。追求什么样的政绩,如何考核政绩,已经成为衡量一名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和正确对待自己的试金石。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出现偏差,与政绩考核上存在的误区有很大关系。
误区之一:偏重上级评价,轻视群众公认。一任领导、一名干部是否有政绩,检验的标准就是看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当前,对干部政绩的考核和提拔任用,取决于上级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认可,往往忽视群众公认。反映到政绩观上,一些领导自然把取悦上级、惟上是从作为追求政绩的首选,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只求对上负责,不求群众公认。面对拆迁安置、欠薪欠费、农民失地、社会保障、信访案件等大量民生问题和矛盾,他们不是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脚踏实地做工作,俯首为民办好事,而是推诿扯皮、无所作为,致使一些应该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一些容易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可以缓解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误区之二:偏重GDP的增长,忽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GDP作为反映经济增长和实力的重要指标,考核这项指标当然有良好的积极意义。但是,GDP并不是万能的,它难以反映就业率、社会保障、人均收入等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水平。改革开放20多年来,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兴起一种新的崇拜——GDP崇拜。动辄拿GDP说事,以GDP说明发展状况,以GDP反映政绩水平,以GDP提拔任用干部,似乎GDP上去了就“一俊”遮百丑。于是,有的领导干部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地理解为以GDP为中心,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GDP增长是硬道理,不顾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热衷于搞开发、上项目,大干快上,结果GDP是上去了,却造成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高额度的资源消耗、十分严重的环境污染,也并没有使社会事业和民生方面得到相应的提高。
误区之三:偏重以“显性”政绩取人,诱发短期行为。政绩可以是明显外在标志的、有一时轰动效应的“显性”政绩,也可以是潜在的、经过长期努力才能显效的、蕴含于群众长远利益的“潜性”政绩。“潜性”政绩既要投入很大精力,又要经过长期的努力甚至需要几届班子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且无法及时彰显、验证和量化,所以考核时往往不被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对干部“显性”政绩的考核成了重头戏。在某种意义上,抓“显性”绩效成为许多领导抓工作的指挥棒,致使一些领导热衷于追求“短、平、快”的形象工程和一时的轰动效应。
二、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党建工作的两大历史性课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建立起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1、要解决好由谁考评的问题。由谁来评价领导干部政绩,是评价干部政绩的基础环节和首要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考评主体,必须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发扬民主,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使政绩考评能充分体现广大群众的意愿。
2、要解决好考评什么的问题。考核评价内容是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工作中的核心环节。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科学设置政绩考评内容,有的放矢,使评价结果更加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实际情况。在设置考评内容时,要把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即发展能力放在第一位,兼顾其德才表现。
3、要解决好怎样考评的问题。即要采取科学的考评方法。考评方法的构建,应着重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按照“突出工作实绩”的原则,合理确定“德、能、勤、绩、廉”五项考评内容的不同比重。二是按照考评主体与考评对象的“知情度、关联度、责任度”的关系,合理确定评价主体中不同层面的“群众”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价的不同比重,使各方面的参与权和意愿都能得到有效反映。
4、要解决好用哪类人的问题。即要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科学评价干部政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对干部实施择优汰劣的管理监督,提高干部的执政能力。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善抓大事、实事,把政绩体现在干大事、办实事上的干部要委以重任。
三、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走出政绩考核的误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当务之急,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1、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引导政绩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统揽政绩观,准确地把握政绩观的科学内涵。科学发展观阐明发展是一种全面发展,那么政绩就不能单打一,仅仅体现经济发展,而置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于不顾,更不能牺牲人民群众利益去实现所谓的发展。
2、必须以政府职能转变确定政绩的目标取向。政府不仅应担负起对经济发展的“五个统筹”的职责,而且应当担负起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统筹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创造政绩,应当按照“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确定政绩目标取向。
3、必须以科学的评价体系衡量政绩。政绩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变量很多,即使主观上同等努力,政绩也有可能不尽相当或大不相同。因此,衡量政绩必须辩证分析、综合考核。既要看经济建设成果,又要看社会进步;既要看城市的变化,又要看农村的发展;既要看硬环境的加强,又要看软环境的改善;既要看当前的发展水平,又要看可持续性发展的水平;既要看经济增长的总量,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又要看党的建设的成效。
4、必须以人民利益标准来检验政绩。一是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二是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重点,三是把关心群众疾苦作为第一责任,四是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一切群众不满意的风气,都应当坚决克服;一切群众拥护的事,都要努力去办。要把大多数群众是否赞成和能否受益贯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的全过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关键词]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领导干部的政绩,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的政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政绩是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客观体现,也是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如何科学评价和衡量领导干部的政绩,领导干部的政绩应该由谁认定和评价,领导干部应该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这是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的问题,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一、目前政绩考核存在的误区
政绩事关干部升迁,事关民心向背,事关事业兴衰。追求什么样的政绩,如何考核政绩,已经成为衡量一名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和正确对待自己的试金石。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出现偏差,与政绩考核上存在的误区有很大关系。
误区之一:偏重上级评价,轻视群众公认。一任领导、一名干部是否有政绩,检验的标准就是看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当前,对干部政绩的考核和提拔任用,取决于上级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认可,往往忽视群众公认。反映到政绩观上,一些领导自然把取悦上级、惟上是从作为追求政绩的首选,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只求对上负责,不求群众公认。面对拆迁安置、欠薪欠费、农民失地、社会保障、信访案件等大量民生问题和矛盾,他们不是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脚踏实地做工作,俯首为民办好事,而是推诿扯皮、无所作为,致使一些应该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一些容易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可以缓解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误区之二:偏重GDP的增长,忽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GDP作为反映经济增长和实力的重要指标,考核这项指标当然有良好的积极意义。但是,GDP并不是万能的,它难以反映就业率、社会保障、人均收入等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水平。改革开放20多年来,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兴起一种新的崇拜——GDP崇拜。动辄拿GDP说事,以GDP说明发展状况,以GDP反映政绩水平,以GDP提拔任用干部,似乎GDP上去了就“一俊”遮百丑。于是,有的领导干部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地理解为以GDP为中心,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GDP增长是硬道理,不顾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热衷于搞开发、上项目,大干快上,结果GDP是上去了,却造成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高额度的资源消耗、十分严重的环境污染,也并没有使社会事业和民生方面得到相应的提高。
误区之三:偏重以“显性”政绩取人,诱发短期行为。政绩可以是明显外在标志的、有一时轰动效应的“显性”政绩,也可以是潜在的、经过长期努力才能显效的、蕴含于群众长远利益的“潜性”政绩。“潜性”政绩既要投入很大精力,又要经过长期的努力甚至需要几届班子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且无法及时彰显、验证和量化,所以考核时往往不被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对干部“显性”政绩的考核成了重头戏。在某种意义上,抓“显性”绩效成为许多领导抓工作的指挥棒,致使一些领导热衷于追求“短、平、快”的形象工程和一时的轰动效应。
二、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党建工作的两大历史性课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建立起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1、要解决好由谁考评的问题。由谁来评价领导干部政绩,是评价干部政绩的基础环节和首要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考评主体,必须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发扬民主,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使政绩考评能充分体现广大群众的意愿。
2、要解决好考评什么的问题。考核评价内容是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工作中的核心环节。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科学设置政绩考评内容,有的放矢,使评价结果更加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实际情况。在设置考评内容时,要把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即发展能力放在第一位,兼顾其德才表现。
3、要解决好怎样考评的问题。即要采取科学的考评方法。考评方法的构建,应着重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按照“突出工作实绩”的原则,合理确定“德、能、勤、绩、廉”五项考评内容的不同比重。二是按照考评主体与考评对象的“知情度、关联度、责任度”的关系,合理确定评价主体中不同层面的“群众”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价的不同比重,使各方面的参与权和意愿都能得到有效反映。
4、要解决好用哪类人的问题。即要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科学评价干部政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对干部实施择优汰劣的管理监督,提高干部的执政能力。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善抓大事、实事,把政绩体现在干大事、办实事上的干部要委以重任。
三、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走出政绩考核的误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当务之急,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1、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引导政绩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统揽政绩观,准确地把握政绩观的科学内涵。科学发展观阐明发展是一种全面发展,那么政绩就不能单打一,仅仅体现经济发展,而置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于不顾,更不能牺牲人民群众利益去实现所谓的发展。
2、必须以政府职能转变确定政绩的目标取向。政府不仅应担负起对经济发展的“五个统筹”的职责,而且应当担负起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统筹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创造政绩,应当按照“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确定政绩目标取向。
3、必须以科学的评价体系衡量政绩。政绩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变量很多,即使主观上同等努力,政绩也有可能不尽相当或大不相同。因此,衡量政绩必须辩证分析、综合考核。既要看经济建设成果,又要看社会进步;既要看城市的变化,又要看农村的发展;既要看硬环境的加强,又要看软环境的改善;既要看当前的发展水平,又要看可持续性发展的水平;既要看经济增长的总量,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又要看党的建设的成效。
4、必须以人民利益标准来检验政绩。一是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二是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重点,三是把关心群众疾苦作为第一责任,四是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一切群众不满意的风气,都应当坚决克服;一切群众拥护的事,都要努力去办。要把大多数群众是否赞成和能否受益贯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的全过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