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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欧盟《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罗马Ⅱ)》酝酿近三十年后瓜熟蒂落,这预示着侵权冲突法纷乱时代的结束。虽然罗马Ⅱ涵盖了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缔约过失的冲突法,但重心和绝大多数篇幅集中于侵权冲突法,且有望成为侵权冲突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对比罗马Ⅱ与中国侵权冲突法中侵权行为地法的适用,有助于我国在当下的国际私法立法中构建科学合理的侵权冲突法的一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