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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就2007 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做出统一安排。为了更好地保证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质量,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进行了一些调整,具体有以下几大变化:
1新增“两师”鉴定
一是在2006 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13 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这些职业是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物流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和职业指导人员。
二是新增了企业文化师、企业培训师。
三是部分职业的鉴定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这些职业是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和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
2试行统考日制度
从2007 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在每年3 月、5 月、7 月、9 月和11 月第三周的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3 天内,集中组织统考活动。在“统考日”期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安排全国统一鉴定的同时,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鉴定工作。
今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在5 月、11 月第三周的星期六、星期日,试验性鉴定试点时间在其他“统考日”期间安排。
3突出技能考核特色
根据职业活动特点,普遍采用技能操作、仿真模拟、情景模拟、工作实务等方式,强化实践操作技能考核。进一步扩大智能化考试平台试点,在有条件的地区普遍使用智能化考试平台,提高试题质量和考试效度,突出技能考核特色。
4考点集中管理
从今年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实行集中管理。首先由各地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选择一批具备相应设施条件的学校或机构作为固定考点,并汇总上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布全国统一鉴定考点设置情况。充分利用全国统一鉴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进行考试过程在线全程监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时还公布了专门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010)84661120、(010)84661130。
1新增“两师”鉴定
一是在2006 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13 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这些职业是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物流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和职业指导人员。
二是新增了企业文化师、企业培训师。
三是部分职业的鉴定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这些职业是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和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
2试行统考日制度
从2007 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在每年3 月、5 月、7 月、9 月和11 月第三周的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3 天内,集中组织统考活动。在“统考日”期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安排全国统一鉴定的同时,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鉴定工作。
今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在5 月、11 月第三周的星期六、星期日,试验性鉴定试点时间在其他“统考日”期间安排。
3突出技能考核特色
根据职业活动特点,普遍采用技能操作、仿真模拟、情景模拟、工作实务等方式,强化实践操作技能考核。进一步扩大智能化考试平台试点,在有条件的地区普遍使用智能化考试平台,提高试题质量和考试效度,突出技能考核特色。
4考点集中管理
从今年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实行集中管理。首先由各地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选择一批具备相应设施条件的学校或机构作为固定考点,并汇总上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布全国统一鉴定考点设置情况。充分利用全国统一鉴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进行考试过程在线全程监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时还公布了专门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010)84661120、(010)846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