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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涪城区纪委创新审理模式,有效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建立“主审+协审”工作模式。在全区12个乡镇、5个街道探索推行“主审负责制”,明确要求乡镇、街道案件审理人员中主审人,必须纪委书记或者副书记担任。建立“一案双审+当庭质证”审理模式。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先由区纪委分管副书记、案件主审人等进行“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