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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化中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且利益各异,利益分配的公允与否关系到专利权能否有效转化以及能否调动发明人的创造热情等问题.利用财政性资金所形成的专利转化中,应做好项目资助者与项目承担者之间以及项目承担者与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在职务专利转化的利益分配中,应完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和技术入股制度.在共有专利转化的利益分配中,则应遵循“约定优先,共同实施”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