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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学科界精英的诞生——从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看学科界的社会分层制度”,项目编号:Ca/2013/01/014。
收稿日期:2015-05-12
作者简介:钱洁(1982-),女,江苏昆山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助理研究员,从事研究教育基本理论;南京,210097。
摘 要:“专家守门”是学科规训制度的原初形式,期刊编辑、审稿人和学界精英作为“专家”通过学科分类、学会、学术部落文化“守门”。伴随着学科发展的制度化,“专家”的含义不断窄化,功能有所弱化。“行政”成为了学科规训制度新的守门人,“洗牌”、拨款、认定成为新的“守门”方式。从“专家守门”到“行政设计”的转变,应该在学科发展规律的框架内转之有理、转之有据,同时还需要倾注学科关怀。
关键词:学科规训制度;专家守门;行政设计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5)05-0009-06
学科译自于英文中的discipline,从它的最初意义理解,至少包括三种含义:一为学科、学术领域及其相关的课程;二为严格的训练或熏陶;三为纪律、规范、准则、戒律或约束。[1]古拉丁文disciplina已兼有知识及权力之义。20世纪以后,当福柯(Foucault,M)把权力、知识这一概念将规训联系起来,并将其扩展到整个社会,学科的规训之义才得以凸显。他认为,学科是“话语生产的一个控制体系”[2]。循着福柯的这一思路,有美国学者提出了一个生造词——disciplinarity,意思为“学科规训”、“学科规训制度”等。学科规训通过以学科标准对知识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行批判和对知识的门类界限、地位等级进行规范协调使知识结构化,并且把作为生产知识主体的人分等级、分类别地整合到社会秩序之中。[3]
学科规训制度的缘起是持续膨胀的权力,准确地说是教育实践方式改变所带来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学科使规训成为可能,而规训通过知识而发挥作用,因此知识的发展也就意味着对行为控制的实践的同步发展”。[4]当书写、评分、考试这三种做法合在一起,人类历史发生重大变化,乃至出现断裂。现代学科规训制度的权力,尤其是规训性知识的权力,直到这一刻才成为可想像的事。科学共同体的形成得益于这三种方式。
学科规训制度的原指“以学科标准对知识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行评判,对知识的门类界限、地位等级进行规范协调的制度”。[5]由此可见,知识、权力是学科规训制度的应有之义,是社会区隔的手段之一,是维持学术秩序的一种方式。
一、“专家守门”:学科规训制度的原初形式
西方历史上早期的大学,文法神医四个学院涵盖了当时所有的知识门类,甚至是1810年柏林大学(Universitt zu Berlin)建立的时候,学科结构仍然是松散的。在这个时候,学科是专家的学科,学科边界比较模糊,这是学科发展的第一阶段,即非制度化学科时期,也是学科的原初形式。一般认为,19世纪是现代学科规训制度化安排真正形成时期[6]。到了1945年以后,“新名称层出不穷,并且都获得了适当的制度性基础:大学里新的研究规划甚至新建的系,新的学术团体,新创办的期刊,以及各图书馆制定的新的分类书目。”[7]8-9
一般认为,在学科发展的非制度化阶段及制度化阶段,专家仍是“学术守门人”。不同的是,在非制度化阶段,专家守门是无意识的,是集体“守卫”。在制度化阶段,专家守门是有意识的,是各守各家门,而且在守门的同时还有“防止入侵”的意味。
(一)哪些专家守门
“专家”通常是指对某一门学问有专门研究的人,在学科规训制度中,“专家”与通常意义上对专家的理解不同,学科规训制度中的专家应有两个维度:一是“专业知识”背景;二是“决策者”的角色。因此,人们一般称之为“学术守门人”。
“学术守门人”指那些有权决定谁可以进入某个特定的研究领域或谁应该被拒之门外的学者。正如马尔凯(Mulkay,M)所言,他们能够“控制或指导成员活动的能力与精英成员身份”,“能否对精英的挑选施加较大的影响”[8]。“总的来说,守门人的角色都是由特定学科内的学术明星来担当。作为把关人和评判者,他们来决定哪些工作是好的,哪些是不重要的。”[9]19
一般而言,“学术守门人”由期刊编辑、审稿人和学界精英来担任。需要指出的是,“学术守门人”也是被规训出来的[10]。
期刊编辑可以说是最早的学术守门人,与学会几乎同时诞生,当期刊成为向公众叙述私下进行或记录的实验和观察的媒介,(出版期刊的人就充当了把门人的角色,一来因为私下获取的科学资讯是否完备妥善,充满疑问而需靠权威认可;二来在于他们控制了认可和传播的媒介。)有学者评论道,“在学术界,权力被看做是权威的附属物”[9]91,这使得职位的任命取决于那些身居要位的人,比如,杂志的编辑和审稿人。
马尔凯进一步论述了这种观点[9]91:
因为学术质量的高低是由那些已经是学界精英人士来评判的,所以,那些学科的学界精英,虽然不是正式的评判人,也会对其学科内部评判标准的操作施加巨大的影响力。而那些希望在学术生涯中取得进展,其研究成果能作为对于学术知识具有重要贡献而需要得到承认的学者,对于他们来说,必须遵守那些学界领袖的标准。
可见,学者的成长过程不仅具有内在的知识逻辑,也伴随着一定的社会逻辑,一个学科的学术精英作为学术守门人和评价者,生产并维持着对适当研究问题和技术的一致性。
(二)专家如何“守门”
具有专业知识和决策权力对于专家而言是互为表里的,这一点在学界精英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他们以隐性的方式发挥影响作用。为此,本文主要讨论学界精英的“守门”策略。 第一,通过学科分类。我们知道现今的知识生产与社会权力、利益体制达成“共谋”,其根本原因是学科分类的日益精细化,表现为知识越来越专门化、相互分割,而拥有知识的人人为地给知识或者学科划定界限,实施学科规训,维护学科的专业地位,从而使学科变得偏狭,学者变得狭隘,权力体制也不断结晶化。
伯恩斯坦(Bernstein,B)指出[9]39:
一个学科的分类(该学科的内容根据其他学科的内容来描述的程度)和框架的制定(一个经过约定且清晰明确的内容传输给学生的过程,以及学者控制这个传输活动的程度)从本质上反映了权力关系。与之相关的问题是,该学科是否拥有一个功能强大的累积制度(即,知识被视作具有积累性)而不是一个集成制度(在这个制度中,知识具有聚集性)。当一门学科分析清晰、框架明确而且拥有一个功能强大的累积制度时,该学科领域的学者就被赋予了权力。
钱 洁:从“专家守门”到“行政设计”
第二,依托专业学会。19世纪现代学科的涌现,依赖于17和18世纪新建制的发展。其中最重要的变革可算是科学学会的形成。科学史研究表明近代科学之所以在大学外诞生、勃兴并逐渐在大学内部制度化,与17世纪英国皇家学会、法国和德国皇家科学院的建立和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学会不仅承担了科学研究工作,还建立了一系列如研究资助、研究奖励、期刊发行、同行评议和学科规范等制度。[11]
专业学会对于学术制度的发展和规范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可以说,专业学会促进了科学活动的体制化。同时,在专业学会中交流的人又组成学术共同体,反过来促进、完善学会。离开“专业的联系”即专业学会,我们便无法认识学术生活;对于学术研究而言,除非有一个全国性的专业学会,否则任何一个学术领域都将一事无成。[12]
同时专业学会也生产着象征权力以及对学者实施着学科规训。学者们一般判断一门独立学科时,一个重要的标志是看其是否成立了全国性的学术团体即专业学会[13]。17、18世纪学会的成立标志了知识划分史上的突破,到了19世纪,更专门的建制兴起和各个科学学科的专业标准同时建立起来,于是学者们以自己的专业而不是以整个科学家群体来互相认同。
高校一般会把专业学会尤其是一级学会的“落户”作为一种荣誉,因为这也意味着资源的汇聚,可以依托学会举办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等聚集研究人员,也可以以学会的名义承接各种研究项目等,在这一过程中,学会会长具有分配话语权和遴选学界新秀的权力,虽然这一权力并非显性。专业学会“很大程度上控制着成员的加入以及声望的获得和在学术界地位的提升”[14]。
第三,形成学术部落文化。学者之于学术部落的归属感,表现在许多方面:学科文化、语言。一个学科群体的职业语言和专业文献在建构学科的文化身份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排他性以更为微妙的方式在这些学科里交流,语言学家称之为语域。学术部落可以使用适于驱逐非法移民的各种策略来界定自己的身份,保护自己的学术领地。除了这些结构特点外,运用更强大的整合力量是学科共同体中那些文化性更为明显的元素:他们的各种传统、习俗与实践,传播的知识、信仰、道德标准与行为准则,以及他们进行交流的语言形式、符号形式和共享的意义。[9]49-50
具有相同学科文化和语言的学术部落可以称之为会聚的学术部落,在这一部落中有学者之间的价值观、话语体系都较为一致,而这种一致的文化是经过训练日积月累形成的。当学者还未成为这一学术部落的成员时,他可能具有自己的表达方式,然而当他设想加入某一学术部落后,他就会模仿、顺应此部落的话语方式,因为这是获得学术部落成员认同的关键一步,之后他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运用这种话语方式,渐渐地成为其一种思维方式。以教育社会学为例,这一学科的成员在学科规训之后形成了以“谁的?”和“何以可能?”[15]的发问方式,甚至因为这样被贴上了“批判的、解构的”学科标记。这就是默顿(Merton,RK)所说的“源于制度上的强调”[16]。学者们“在其中可以体验到自己是这个共同体中的一分子”[17]。
学者的训练是一种有力的操纵机制,学科控制了学者结束训练以后的职业样式。正如福柯所言,“学科构成了话语生产的一个控制体系,它通过同一性的作用来设置其边界,而在这种同一性中,规则被永久性地恢复了活动”[7]35。
“专家守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其“决策者”的角色,这些以学术为志业的知识主体的出现对于学科制度化是有积极作用的。
这种意义在笔者对一位老教授的访谈中可以窥见一斑。Y先生在回忆他是如何在其学科展露头角时说:“80年代在重庆开学术会议的时候,被P先生看中,他对我的发言不断点头,把我作为研究会的委员,当时我是最年轻的。这一次会议以及后来的工作调动、参编中国X学科第一部史学著作都为我在这个学科奠定了基础。”[18]
在学科制度化时期,专家在学科规训制度中还是充当着“学术守门人”,学科的发展还是基于自身规律的,“只有在一个并非由他发明的规则体系之内,抱着改进现存秩序的目的,他才能进行有意的设计,并且实际地有所创造。”[19]
二、“行政设计”:学科规训制度的悄然转变
19世纪以来的学科制度化奠定了大学作为人类知识生产主要制度性场所的无可替代的地位。专家在学科制度化过程中起着“守门”的作用,促进了学科制度化、形成了学科秩序、稳定了学科发展。但时至今日,由于种种原因,学科已开始逐渐超出了自身合理性的限度,甚至开始阻碍知识的发展。当下中国的学科也在不断制度化,使得专家从决策者变成了参与者,学科从学者的学科逐渐变成了学院的学科、学校的学科,从制度化变成了过度制度化[20],从“专家守门”变成了“行政设计”。“行政设计”对于我国学科制度的规训策略是分层的。
(一)“洗牌”:行政设计的宏观策略
本文以国家重点学科到省优势学科的变化来探讨行政设计的宏观策略。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政策源头是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21],1988年教育部审批了414个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国家重点学科分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由此形成了从国家到省市完整的体系,确立了其在大学的“龙头地位”。从1987年开始,重点学科采取了国家—主管部门(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单位的三级管理模式,但直到2006年才逐步增加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上的力度。[22]由于重点学科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有学者认为重点学科的分布是政策制度预先设计的结果,是一种政策制度制定者的“自我编程”[23]。在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十多年间,学科壁垒、学科秩序、学科分层得以形成,学科席位得以安排,学科标准得以确立,大学及学者按照其标准被规训着。没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大学以此作为重点发展目标,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学科正在努力抹去“培育”二字。然而,2014年2月教育部取消国家重点学科行政审批成为了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历史转折。这一决定的原意是简政放权,实际上意味着学科的重新“洗牌”,新的学科秩序将出现,确切地说新的学科规训方式已经出现。 以江苏省为例,优势学科建设已经进入了第二期工程,从第一期评审条件之一“符合申报条件且同时为我省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及培育建设点的学科,或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特色的学科,或具有部省以上人才培养、科研基地的学科”。[24]可以看出,优势学科建设在一定意义上是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延伸,遵循的也还是行政设计的逻辑。因为,从优势学科的设立、申报、审批、评估都是行政部门的职能,并没有发挥国家简政放权所倡导的专业社会机构的评价作用。如果说国家重点学科反映的是全国政治、经济、学术的结构同构性,那么优势学科所呈现的是地区政治、经济、学术的结构同构性。
从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到优势学科建设,摆在大学面前的难题是学科的重新分层。在国家重点学科审批取消之前,学科分层的秩序是相对简单的,国家重点学科自然处在学科的第一层次,以此类推。然而,现在这一分类方式由于国家重点学科审批的取消,成为了新的问题。在N学校一次学科调研会上,与会代表提出一个疑问:“学科特区改革首先要明确的是哪些学科可以进入特区?”不难想象,优势学科、协同创新中心等新生事物将成为新的学科资本加以运行。为了在行政设计的藩篱中突围,有研究者提出了从“指定指标”到“协商指标”[25],并重新认识高等教育中政府的作用。
(二)“拨款”:行政设计的中观策略
影响着现有学科自我发展的能力的因素之一是财政拨款机构(大学管理机构、国家政府、洲际机构、公共及私人基金)的需要。
“拨款”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种行政手段,是对学科的一种嘉奖,同时也是一种资本的赋予。不仅是经济资本,还有文化资本。因此,拨款是一种政治过程,是利益相关者之间在政府决策中不断博弈或讨价还价的结果。由于学科自身不会生成经费,学科建设的经费必然由相关机关赋予,行政机构由此介入学科发展,其学科评估指标又对学科建设有导向作用,拨款机构由此成为了新的“守门人”,它有权决定拨给谁以及拨多少甚至是这期拨多少下期拨多少。以江苏省优势学科二期建设为例,这一期的经费从原来的每年500万变为每年300万。不可否认,这一变化是财政拨款机构经过论证的,但是对于具体进行优势学科建设的学校或学院来说,就意味着经费使用规则的重新制定。直观来说,是各项经费的全面削减,这样学科的人才引进、国际合作与交流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众所周知,学科建设离不开经费支持,经费多少在一定意义上制约了学科的发展。拨款这一中观策略在学科规训制度中的运行主要体现对人才的会聚的影响,是学科生态的作用因子之一。一个学科如果拥有行政冠名以及相应的经费支持,那么对于吸引本学科高端人才还是有利的。
(三)“认定”:行政设计的微观策略
关于“认定”在学科规训制度的作用,本文将以期刊的认定为例来讨论。这本是一个具有共识性的问题,但事实上也有行政化的一面,比如说谁来认定期刊的级别,期刊在各个学校的认同度等都存在差异。曾有人举例说,某校长的贡献之一是把某期刊作为某学校某学科的权威期刊,因为这一认定结果让这一学科的教师有了更多的学术资源,这确实比有些学科只有一种权威期刊或者有的学科曾经是权威期刊现在只是一般期刊的教师幸运得多了。此外,同一期刊在不同学校的认定级别也是有差异的,有的权威期刊在博士看来都不是很权威,而它却是有的学校认定的一级权威期刊。
关于期刊主编的确定有时也是遵循一定的规则的,比如说有的高校分管文科的副校长是该校学报的主编。因此,当副校长任免的时候也是学报期刊主编易主的时刻。此外,在期刊认定的过程中,还有一种“有限认定”的说法。如在某学报上发表的成果在本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时候是可以认定为二级权威期刊的,虽然该学报在CSSCI来源期刊目录中被认定为高校综合性学报来源期刊。这种成果的认定方式是高校的“自主发明”,当然也是一种成果边界的人为划定。
与期刊认定相关的一个问题是期刊的使用。期刊认定的呈现方式是符号化的。具体表现在各类评审中,材料的呈现方式是符号的,如一权51,表示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论文5篇。省部级1一1,表示获得省部级项目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就是这些简化的符号决定着各类人才选拔、职称晋升、评奖结果,这种符号在一定意义上将人也符号化了,变成了一串串数字,其中的内涵、价值在这一过程中丧失了。
三、从“专家守门”到“行政设计”转变之后
学科规训制度蕴含的是权力和规训的双重存在,即学科规训制度是权力运作的结果,学科规训制度同时又再制权力。“专家”为什么会成为其守门人?因为“专家”也是以权力和规训的双重意义存在的,一方面学科制度化需要专家,专家知识进而被赋予了权力,另一方面专家又是被规训的对象,是受学科制度内在机制规训的。换言之,在“专家守门”阶段,知识和权力的关系是异常密切的,几乎是同位语。这时的知识是学科本位的、高度集中的,是“树状”线性发展的,这时的学科也是“山头林立”的,学术研究是专精化的,“专家”也是隶属于某一个学科的。正是这种学科制度化使得“专家守门”成为可能。
但是,随着社会变迁,知识观念正在发展变化,知识开始朝向“番薯藤”[26]般的横向发展。对于专家而言,原初的权力和规训的双重存在方式发生了改变,专家作为拥有知识和权力的统一体出现了内在疏离,专家的权力意义正在隐退,同时被规训的意义正在凸显。行政力量因为拥有权力而成为学科规训制度新的“守门人”。这种转变将对学科结构、学科规律、学者带来冲击。
(一)再现学科差序结构
由于“专家守门”的式微,“行政设计”的凸显,使得学科分层或者学科的等级观念得到强化。学科所在的大学的“出身”就显得很重要。从江苏省优势学科第一期建设名单中可以看出,部属高校的席位多于省属高校,部属高校中“985”高校的席位明显多于非“985”高校。如果再仔细分析,就会发现,“985”高校中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席位远远少于自然科学学科。以南京大学为例,在入选的21个优势学科中,人文社会科学只有7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增列项目也以工学类为主,30个增列项目中共有19个属于工学类。[27]这一学科分布就如同国家重点学科一样,象征着学科分层。这种分层不仅表现在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也表现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内部,虽然这种差序结构一直存在于学科发展中。 (二)紊乱学科发展规律
学科本身意味着在一门知识中受教,即使受规训而最终具备纪律,亦即是拥有能够自主自持的素质。[7]12学科发展应该遵循自身发展规律,综观学科发展的历史,学科从原初意义上的学者的学科,或者说是学者的共同体,到学科制度化阶段的大学或学院的学科,我们不难看出,学科发展的历史是学科规训制度发展的缩影。特别是到了学者所称的学科过度制度化阶段,学科演变为一种象征性资本的逐食,甚至上演了学科“大战”。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学科评估,已经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很多高校学科建设的“方向标”,他们为了在学科评估中取得好的名次,甚至树立“假想敌”,对照其现有指标,组织团队进行逐个赶超。这是一种有违学科自身发展规律的行为,不利于学科生态的有序构建。此外,有些学科评估还存在“一俊遮百丑”的现象,如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那么其下面的一系列指标都视为达到。
作为一种开放系统,学科不仅有自身特定的结构,而且存在于特定的环境之中。[28]学科发展的结果既不是学科内部知识自发演进的结果,也不是学科研究者纯粹的理性建构,而是这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29]
(三)削弱学科关怀意蕴
学科关怀一般用于人类学和民俗学中,主要体现对学科的关怀以及对学术史的关怀。[30]在学科发展过程中过多地加入行政设计的色彩将削弱学科关怀的意蕴,缺失对学科本身的关怀以及对学科领域中人的关怀。学科提供的是一种观察世界之眼,是一种思维方式,权力应该只是学科含义的一个维度。
不可否认,学科规训制度对于学科共同体的构建,对于维护学科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专家守门”成为其中不可忽视的力量。行政设计对于学科发展具有短期的推动效应,但是如何发挥专家的作用,平衡专家与行政的关系,仍然是学科规训制度所要面对的问题。一方面,学科规训制度是在上述两者的作用下形成的;另一方面,也应该对其进行科学“规训”,以此来促进学科的发展,构建健康的学科生态,让学科发展彰显人文关怀。
参考文献
[1]陈伟.作为自由之翼的学科规训权力——论学术自由的本体性基础[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3):1-8.
[2]Fault, M. 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 and Discourse on Language [M]. Sheridan,A. M.,trans. New York:Pantheon,1972:224.
[3]郭丽君,吴庆华.学科规训视角中的教学与科研冲突[J].学科建设与发展,2007(9):58-60.
[4]Usher,R. & R. Edwards. Postmodernism and Education [M]. New York:Routledge,1994:179.
[5]鲍嵘.意象与旨趣——关于学科制度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M].高等教育国际论坛文集,2003:304.
[6]陈学东.论学科规训的制度化安排[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15-18.
[7]华勒斯坦,I.等.开放社会科学[M].刘锋,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
[8]Mulkay, M.The Mediating Role of the Scientific Elite[J].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1976,6(3/4):445-470.
[9]特罗勒尔,B.学术部落及其领地:知识探索与学科文化[M].唐跃勤,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10]李金奇.被学科规训限制的大学人文教育——一种学科规训制度的视角 [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05.
[11]阎光才.文化乡愁与工具理性:学术活动制度化的轨迹[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8(2):141-151.
[12]张斌.仪式、象征权力与学术秩序——学术会议过程的社会学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12(1):21-26.
[13]Shimbori M. Sociology of Education[J].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ducation,1979,25(2/3):393-413.
[14]沃勒斯坦,I.知识的不确定性[M].王昺,等,译.山东: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15.
[15]高水红.“谁的?”与“何以可能?”——教育社会学研究的两种知识学设问[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2004(10):14-17.
[16]默顿,K. 科学社会学(下)[M].鲁旭东,林聚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95.
[17]霍尔,R.J.;兹,J.M.文化:社会学的视野[M].周晓虹,徐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98.
[18]钱洁.学科精英的群体精神及其当代启示[J].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9):20-23.
[19]陈学东.论学科规训的动力机制[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4(6):124-128.
[20]王建华.学科的“社会学”研究[J].教育导刊,2007(9):4-8.
[21]国家教委.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A].87教研字023号,1987-08-12.
[22]刘恩贤,姜振家.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政策演变轨迹[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9):66-70.
[23]周守军,等.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及其象征意义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09(1):40-45.
[24]佚名.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EB/OL].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网.(2010-11-2)[2015-04-20]. http://jsycw.ec.js.edu.cn/port/contents/show_news.aspx?id=201011025050535155&did=201005139854559755&dt=news.
[25]谢冉.国家重点学科审批制度:历史考察与转型路径[J].高等教育研究,2014(4):23-28.
[26]陈伯璋.大学学术社群与教育改革[J].教育研究,2004(3):22-28.
[27]王建华.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立项项目统计分析[J].高等理科教育,2012(4):52-58.
[28]杨素萍.大学学科的演变:认识论的视角[J].中国高教研究,2009(6):32-34.
[29]刘亚敏.被“规训”的学科规训理论:误读与重释[J].江苏高教,2012(4):19-22.
[30]徐杰舜,等.关注中国传统是人类学学科关怀的必然[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5):18-28.
(责任编辑 刘 鸿)
收稿日期:2015-05-12
作者简介:钱洁(1982-),女,江苏昆山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助理研究员,从事研究教育基本理论;南京,210097。
摘 要:“专家守门”是学科规训制度的原初形式,期刊编辑、审稿人和学界精英作为“专家”通过学科分类、学会、学术部落文化“守门”。伴随着学科发展的制度化,“专家”的含义不断窄化,功能有所弱化。“行政”成为了学科规训制度新的守门人,“洗牌”、拨款、认定成为新的“守门”方式。从“专家守门”到“行政设计”的转变,应该在学科发展规律的框架内转之有理、转之有据,同时还需要倾注学科关怀。
关键词:学科规训制度;专家守门;行政设计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5)05-0009-06
学科译自于英文中的discipline,从它的最初意义理解,至少包括三种含义:一为学科、学术领域及其相关的课程;二为严格的训练或熏陶;三为纪律、规范、准则、戒律或约束。[1]古拉丁文disciplina已兼有知识及权力之义。20世纪以后,当福柯(Foucault,M)把权力、知识这一概念将规训联系起来,并将其扩展到整个社会,学科的规训之义才得以凸显。他认为,学科是“话语生产的一个控制体系”[2]。循着福柯的这一思路,有美国学者提出了一个生造词——disciplinarity,意思为“学科规训”、“学科规训制度”等。学科规训通过以学科标准对知识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行批判和对知识的门类界限、地位等级进行规范协调使知识结构化,并且把作为生产知识主体的人分等级、分类别地整合到社会秩序之中。[3]
学科规训制度的缘起是持续膨胀的权力,准确地说是教育实践方式改变所带来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学科使规训成为可能,而规训通过知识而发挥作用,因此知识的发展也就意味着对行为控制的实践的同步发展”。[4]当书写、评分、考试这三种做法合在一起,人类历史发生重大变化,乃至出现断裂。现代学科规训制度的权力,尤其是规训性知识的权力,直到这一刻才成为可想像的事。科学共同体的形成得益于这三种方式。
学科规训制度的原指“以学科标准对知识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行评判,对知识的门类界限、地位等级进行规范协调的制度”。[5]由此可见,知识、权力是学科规训制度的应有之义,是社会区隔的手段之一,是维持学术秩序的一种方式。
一、“专家守门”:学科规训制度的原初形式
西方历史上早期的大学,文法神医四个学院涵盖了当时所有的知识门类,甚至是1810年柏林大学(Universitt zu Berlin)建立的时候,学科结构仍然是松散的。在这个时候,学科是专家的学科,学科边界比较模糊,这是学科发展的第一阶段,即非制度化学科时期,也是学科的原初形式。一般认为,19世纪是现代学科规训制度化安排真正形成时期[6]。到了1945年以后,“新名称层出不穷,并且都获得了适当的制度性基础:大学里新的研究规划甚至新建的系,新的学术团体,新创办的期刊,以及各图书馆制定的新的分类书目。”[7]8-9
一般认为,在学科发展的非制度化阶段及制度化阶段,专家仍是“学术守门人”。不同的是,在非制度化阶段,专家守门是无意识的,是集体“守卫”。在制度化阶段,专家守门是有意识的,是各守各家门,而且在守门的同时还有“防止入侵”的意味。
(一)哪些专家守门
“专家”通常是指对某一门学问有专门研究的人,在学科规训制度中,“专家”与通常意义上对专家的理解不同,学科规训制度中的专家应有两个维度:一是“专业知识”背景;二是“决策者”的角色。因此,人们一般称之为“学术守门人”。
“学术守门人”指那些有权决定谁可以进入某个特定的研究领域或谁应该被拒之门外的学者。正如马尔凯(Mulkay,M)所言,他们能够“控制或指导成员活动的能力与精英成员身份”,“能否对精英的挑选施加较大的影响”[8]。“总的来说,守门人的角色都是由特定学科内的学术明星来担当。作为把关人和评判者,他们来决定哪些工作是好的,哪些是不重要的。”[9]19
一般而言,“学术守门人”由期刊编辑、审稿人和学界精英来担任。需要指出的是,“学术守门人”也是被规训出来的[10]。
期刊编辑可以说是最早的学术守门人,与学会几乎同时诞生,当期刊成为向公众叙述私下进行或记录的实验和观察的媒介,(出版期刊的人就充当了把门人的角色,一来因为私下获取的科学资讯是否完备妥善,充满疑问而需靠权威认可;二来在于他们控制了认可和传播的媒介。)有学者评论道,“在学术界,权力被看做是权威的附属物”[9]91,这使得职位的任命取决于那些身居要位的人,比如,杂志的编辑和审稿人。
马尔凯进一步论述了这种观点[9]91:
因为学术质量的高低是由那些已经是学界精英人士来评判的,所以,那些学科的学界精英,虽然不是正式的评判人,也会对其学科内部评判标准的操作施加巨大的影响力。而那些希望在学术生涯中取得进展,其研究成果能作为对于学术知识具有重要贡献而需要得到承认的学者,对于他们来说,必须遵守那些学界领袖的标准。
可见,学者的成长过程不仅具有内在的知识逻辑,也伴随着一定的社会逻辑,一个学科的学术精英作为学术守门人和评价者,生产并维持着对适当研究问题和技术的一致性。
(二)专家如何“守门”
具有专业知识和决策权力对于专家而言是互为表里的,这一点在学界精英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他们以隐性的方式发挥影响作用。为此,本文主要讨论学界精英的“守门”策略。 第一,通过学科分类。我们知道现今的知识生产与社会权力、利益体制达成“共谋”,其根本原因是学科分类的日益精细化,表现为知识越来越专门化、相互分割,而拥有知识的人人为地给知识或者学科划定界限,实施学科规训,维护学科的专业地位,从而使学科变得偏狭,学者变得狭隘,权力体制也不断结晶化。
伯恩斯坦(Bernstein,B)指出[9]39:
一个学科的分类(该学科的内容根据其他学科的内容来描述的程度)和框架的制定(一个经过约定且清晰明确的内容传输给学生的过程,以及学者控制这个传输活动的程度)从本质上反映了权力关系。与之相关的问题是,该学科是否拥有一个功能强大的累积制度(即,知识被视作具有积累性)而不是一个集成制度(在这个制度中,知识具有聚集性)。当一门学科分析清晰、框架明确而且拥有一个功能强大的累积制度时,该学科领域的学者就被赋予了权力。
钱 洁:从“专家守门”到“行政设计”
第二,依托专业学会。19世纪现代学科的涌现,依赖于17和18世纪新建制的发展。其中最重要的变革可算是科学学会的形成。科学史研究表明近代科学之所以在大学外诞生、勃兴并逐渐在大学内部制度化,与17世纪英国皇家学会、法国和德国皇家科学院的建立和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学会不仅承担了科学研究工作,还建立了一系列如研究资助、研究奖励、期刊发行、同行评议和学科规范等制度。[11]
专业学会对于学术制度的发展和规范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可以说,专业学会促进了科学活动的体制化。同时,在专业学会中交流的人又组成学术共同体,反过来促进、完善学会。离开“专业的联系”即专业学会,我们便无法认识学术生活;对于学术研究而言,除非有一个全国性的专业学会,否则任何一个学术领域都将一事无成。[12]
同时专业学会也生产着象征权力以及对学者实施着学科规训。学者们一般判断一门独立学科时,一个重要的标志是看其是否成立了全国性的学术团体即专业学会[13]。17、18世纪学会的成立标志了知识划分史上的突破,到了19世纪,更专门的建制兴起和各个科学学科的专业标准同时建立起来,于是学者们以自己的专业而不是以整个科学家群体来互相认同。
高校一般会把专业学会尤其是一级学会的“落户”作为一种荣誉,因为这也意味着资源的汇聚,可以依托学会举办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等聚集研究人员,也可以以学会的名义承接各种研究项目等,在这一过程中,学会会长具有分配话语权和遴选学界新秀的权力,虽然这一权力并非显性。专业学会“很大程度上控制着成员的加入以及声望的获得和在学术界地位的提升”[14]。
第三,形成学术部落文化。学者之于学术部落的归属感,表现在许多方面:学科文化、语言。一个学科群体的职业语言和专业文献在建构学科的文化身份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排他性以更为微妙的方式在这些学科里交流,语言学家称之为语域。学术部落可以使用适于驱逐非法移民的各种策略来界定自己的身份,保护自己的学术领地。除了这些结构特点外,运用更强大的整合力量是学科共同体中那些文化性更为明显的元素:他们的各种传统、习俗与实践,传播的知识、信仰、道德标准与行为准则,以及他们进行交流的语言形式、符号形式和共享的意义。[9]49-50
具有相同学科文化和语言的学术部落可以称之为会聚的学术部落,在这一部落中有学者之间的价值观、话语体系都较为一致,而这种一致的文化是经过训练日积月累形成的。当学者还未成为这一学术部落的成员时,他可能具有自己的表达方式,然而当他设想加入某一学术部落后,他就会模仿、顺应此部落的话语方式,因为这是获得学术部落成员认同的关键一步,之后他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运用这种话语方式,渐渐地成为其一种思维方式。以教育社会学为例,这一学科的成员在学科规训之后形成了以“谁的?”和“何以可能?”[15]的发问方式,甚至因为这样被贴上了“批判的、解构的”学科标记。这就是默顿(Merton,RK)所说的“源于制度上的强调”[16]。学者们“在其中可以体验到自己是这个共同体中的一分子”[17]。
学者的训练是一种有力的操纵机制,学科控制了学者结束训练以后的职业样式。正如福柯所言,“学科构成了话语生产的一个控制体系,它通过同一性的作用来设置其边界,而在这种同一性中,规则被永久性地恢复了活动”[7]35。
“专家守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其“决策者”的角色,这些以学术为志业的知识主体的出现对于学科制度化是有积极作用的。
这种意义在笔者对一位老教授的访谈中可以窥见一斑。Y先生在回忆他是如何在其学科展露头角时说:“80年代在重庆开学术会议的时候,被P先生看中,他对我的发言不断点头,把我作为研究会的委员,当时我是最年轻的。这一次会议以及后来的工作调动、参编中国X学科第一部史学著作都为我在这个学科奠定了基础。”[18]
在学科制度化时期,专家在学科规训制度中还是充当着“学术守门人”,学科的发展还是基于自身规律的,“只有在一个并非由他发明的规则体系之内,抱着改进现存秩序的目的,他才能进行有意的设计,并且实际地有所创造。”[19]
二、“行政设计”:学科规训制度的悄然转变
19世纪以来的学科制度化奠定了大学作为人类知识生产主要制度性场所的无可替代的地位。专家在学科制度化过程中起着“守门”的作用,促进了学科制度化、形成了学科秩序、稳定了学科发展。但时至今日,由于种种原因,学科已开始逐渐超出了自身合理性的限度,甚至开始阻碍知识的发展。当下中国的学科也在不断制度化,使得专家从决策者变成了参与者,学科从学者的学科逐渐变成了学院的学科、学校的学科,从制度化变成了过度制度化[20],从“专家守门”变成了“行政设计”。“行政设计”对于我国学科制度的规训策略是分层的。
(一)“洗牌”:行政设计的宏观策略
本文以国家重点学科到省优势学科的变化来探讨行政设计的宏观策略。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政策源头是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21],1988年教育部审批了414个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国家重点学科分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由此形成了从国家到省市完整的体系,确立了其在大学的“龙头地位”。从1987年开始,重点学科采取了国家—主管部门(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单位的三级管理模式,但直到2006年才逐步增加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上的力度。[22]由于重点学科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有学者认为重点学科的分布是政策制度预先设计的结果,是一种政策制度制定者的“自我编程”[23]。在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十多年间,学科壁垒、学科秩序、学科分层得以形成,学科席位得以安排,学科标准得以确立,大学及学者按照其标准被规训着。没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大学以此作为重点发展目标,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学科正在努力抹去“培育”二字。然而,2014年2月教育部取消国家重点学科行政审批成为了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历史转折。这一决定的原意是简政放权,实际上意味着学科的重新“洗牌”,新的学科秩序将出现,确切地说新的学科规训方式已经出现。 以江苏省为例,优势学科建设已经进入了第二期工程,从第一期评审条件之一“符合申报条件且同时为我省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及培育建设点的学科,或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特色的学科,或具有部省以上人才培养、科研基地的学科”。[24]可以看出,优势学科建设在一定意义上是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延伸,遵循的也还是行政设计的逻辑。因为,从优势学科的设立、申报、审批、评估都是行政部门的职能,并没有发挥国家简政放权所倡导的专业社会机构的评价作用。如果说国家重点学科反映的是全国政治、经济、学术的结构同构性,那么优势学科所呈现的是地区政治、经济、学术的结构同构性。
从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到优势学科建设,摆在大学面前的难题是学科的重新分层。在国家重点学科审批取消之前,学科分层的秩序是相对简单的,国家重点学科自然处在学科的第一层次,以此类推。然而,现在这一分类方式由于国家重点学科审批的取消,成为了新的问题。在N学校一次学科调研会上,与会代表提出一个疑问:“学科特区改革首先要明确的是哪些学科可以进入特区?”不难想象,优势学科、协同创新中心等新生事物将成为新的学科资本加以运行。为了在行政设计的藩篱中突围,有研究者提出了从“指定指标”到“协商指标”[25],并重新认识高等教育中政府的作用。
(二)“拨款”:行政设计的中观策略
影响着现有学科自我发展的能力的因素之一是财政拨款机构(大学管理机构、国家政府、洲际机构、公共及私人基金)的需要。
“拨款”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种行政手段,是对学科的一种嘉奖,同时也是一种资本的赋予。不仅是经济资本,还有文化资本。因此,拨款是一种政治过程,是利益相关者之间在政府决策中不断博弈或讨价还价的结果。由于学科自身不会生成经费,学科建设的经费必然由相关机关赋予,行政机构由此介入学科发展,其学科评估指标又对学科建设有导向作用,拨款机构由此成为了新的“守门人”,它有权决定拨给谁以及拨多少甚至是这期拨多少下期拨多少。以江苏省优势学科二期建设为例,这一期的经费从原来的每年500万变为每年300万。不可否认,这一变化是财政拨款机构经过论证的,但是对于具体进行优势学科建设的学校或学院来说,就意味着经费使用规则的重新制定。直观来说,是各项经费的全面削减,这样学科的人才引进、国际合作与交流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众所周知,学科建设离不开经费支持,经费多少在一定意义上制约了学科的发展。拨款这一中观策略在学科规训制度中的运行主要体现对人才的会聚的影响,是学科生态的作用因子之一。一个学科如果拥有行政冠名以及相应的经费支持,那么对于吸引本学科高端人才还是有利的。
(三)“认定”:行政设计的微观策略
关于“认定”在学科规训制度的作用,本文将以期刊的认定为例来讨论。这本是一个具有共识性的问题,但事实上也有行政化的一面,比如说谁来认定期刊的级别,期刊在各个学校的认同度等都存在差异。曾有人举例说,某校长的贡献之一是把某期刊作为某学校某学科的权威期刊,因为这一认定结果让这一学科的教师有了更多的学术资源,这确实比有些学科只有一种权威期刊或者有的学科曾经是权威期刊现在只是一般期刊的教师幸运得多了。此外,同一期刊在不同学校的认定级别也是有差异的,有的权威期刊在博士看来都不是很权威,而它却是有的学校认定的一级权威期刊。
关于期刊主编的确定有时也是遵循一定的规则的,比如说有的高校分管文科的副校长是该校学报的主编。因此,当副校长任免的时候也是学报期刊主编易主的时刻。此外,在期刊认定的过程中,还有一种“有限认定”的说法。如在某学报上发表的成果在本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时候是可以认定为二级权威期刊的,虽然该学报在CSSCI来源期刊目录中被认定为高校综合性学报来源期刊。这种成果的认定方式是高校的“自主发明”,当然也是一种成果边界的人为划定。
与期刊认定相关的一个问题是期刊的使用。期刊认定的呈现方式是符号化的。具体表现在各类评审中,材料的呈现方式是符号的,如一权51,表示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论文5篇。省部级1一1,表示获得省部级项目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就是这些简化的符号决定着各类人才选拔、职称晋升、评奖结果,这种符号在一定意义上将人也符号化了,变成了一串串数字,其中的内涵、价值在这一过程中丧失了。
三、从“专家守门”到“行政设计”转变之后
学科规训制度蕴含的是权力和规训的双重存在,即学科规训制度是权力运作的结果,学科规训制度同时又再制权力。“专家”为什么会成为其守门人?因为“专家”也是以权力和规训的双重意义存在的,一方面学科制度化需要专家,专家知识进而被赋予了权力,另一方面专家又是被规训的对象,是受学科制度内在机制规训的。换言之,在“专家守门”阶段,知识和权力的关系是异常密切的,几乎是同位语。这时的知识是学科本位的、高度集中的,是“树状”线性发展的,这时的学科也是“山头林立”的,学术研究是专精化的,“专家”也是隶属于某一个学科的。正是这种学科制度化使得“专家守门”成为可能。
但是,随着社会变迁,知识观念正在发展变化,知识开始朝向“番薯藤”[26]般的横向发展。对于专家而言,原初的权力和规训的双重存在方式发生了改变,专家作为拥有知识和权力的统一体出现了内在疏离,专家的权力意义正在隐退,同时被规训的意义正在凸显。行政力量因为拥有权力而成为学科规训制度新的“守门人”。这种转变将对学科结构、学科规律、学者带来冲击。
(一)再现学科差序结构
由于“专家守门”的式微,“行政设计”的凸显,使得学科分层或者学科的等级观念得到强化。学科所在的大学的“出身”就显得很重要。从江苏省优势学科第一期建设名单中可以看出,部属高校的席位多于省属高校,部属高校中“985”高校的席位明显多于非“985”高校。如果再仔细分析,就会发现,“985”高校中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席位远远少于自然科学学科。以南京大学为例,在入选的21个优势学科中,人文社会科学只有7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增列项目也以工学类为主,30个增列项目中共有19个属于工学类。[27]这一学科分布就如同国家重点学科一样,象征着学科分层。这种分层不仅表现在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也表现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内部,虽然这种差序结构一直存在于学科发展中。 (二)紊乱学科发展规律
学科本身意味着在一门知识中受教,即使受规训而最终具备纪律,亦即是拥有能够自主自持的素质。[7]12学科发展应该遵循自身发展规律,综观学科发展的历史,学科从原初意义上的学者的学科,或者说是学者的共同体,到学科制度化阶段的大学或学院的学科,我们不难看出,学科发展的历史是学科规训制度发展的缩影。特别是到了学者所称的学科过度制度化阶段,学科演变为一种象征性资本的逐食,甚至上演了学科“大战”。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学科评估,已经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很多高校学科建设的“方向标”,他们为了在学科评估中取得好的名次,甚至树立“假想敌”,对照其现有指标,组织团队进行逐个赶超。这是一种有违学科自身发展规律的行为,不利于学科生态的有序构建。此外,有些学科评估还存在“一俊遮百丑”的现象,如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那么其下面的一系列指标都视为达到。
作为一种开放系统,学科不仅有自身特定的结构,而且存在于特定的环境之中。[28]学科发展的结果既不是学科内部知识自发演进的结果,也不是学科研究者纯粹的理性建构,而是这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29]
(三)削弱学科关怀意蕴
学科关怀一般用于人类学和民俗学中,主要体现对学科的关怀以及对学术史的关怀。[30]在学科发展过程中过多地加入行政设计的色彩将削弱学科关怀的意蕴,缺失对学科本身的关怀以及对学科领域中人的关怀。学科提供的是一种观察世界之眼,是一种思维方式,权力应该只是学科含义的一个维度。
不可否认,学科规训制度对于学科共同体的构建,对于维护学科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专家守门”成为其中不可忽视的力量。行政设计对于学科发展具有短期的推动效应,但是如何发挥专家的作用,平衡专家与行政的关系,仍然是学科规训制度所要面对的问题。一方面,学科规训制度是在上述两者的作用下形成的;另一方面,也应该对其进行科学“规训”,以此来促进学科的发展,构建健康的学科生态,让学科发展彰显人文关怀。
参考文献
[1]陈伟.作为自由之翼的学科规训权力——论学术自由的本体性基础[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3):1-8.
[2]Fault, M. 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 and Discourse on Language [M]. Sheridan,A. M.,trans. New York:Pantheon,1972:224.
[3]郭丽君,吴庆华.学科规训视角中的教学与科研冲突[J].学科建设与发展,2007(9):58-60.
[4]Usher,R. & R. Edwards. Postmodernism and Education [M]. New York:Routledge,1994:179.
[5]鲍嵘.意象与旨趣——关于学科制度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M].高等教育国际论坛文集,2003:304.
[6]陈学东.论学科规训的制度化安排[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15-18.
[7]华勒斯坦,I.等.开放社会科学[M].刘锋,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
[8]Mulkay, M.The Mediating Role of the Scientific Elite[J].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1976,6(3/4):445-470.
[9]特罗勒尔,B.学术部落及其领地:知识探索与学科文化[M].唐跃勤,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10]李金奇.被学科规训限制的大学人文教育——一种学科规训制度的视角 [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05.
[11]阎光才.文化乡愁与工具理性:学术活动制度化的轨迹[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8(2):141-151.
[12]张斌.仪式、象征权力与学术秩序——学术会议过程的社会学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12(1):21-26.
[13]Shimbori M. Sociology of Education[J].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ducation,1979,25(2/3):393-413.
[14]沃勒斯坦,I.知识的不确定性[M].王昺,等,译.山东: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15.
[15]高水红.“谁的?”与“何以可能?”——教育社会学研究的两种知识学设问[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2004(10):14-17.
[16]默顿,K. 科学社会学(下)[M].鲁旭东,林聚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95.
[17]霍尔,R.J.;兹,J.M.文化:社会学的视野[M].周晓虹,徐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98.
[18]钱洁.学科精英的群体精神及其当代启示[J].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9):20-23.
[19]陈学东.论学科规训的动力机制[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4(6):124-128.
[20]王建华.学科的“社会学”研究[J].教育导刊,2007(9):4-8.
[21]国家教委.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A].87教研字023号,1987-08-12.
[22]刘恩贤,姜振家.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政策演变轨迹[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9):66-70.
[23]周守军,等.国家重点学科分布及其象征意义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09(1):40-45.
[24]佚名.关于印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EB/OL].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网.(2010-11-2)[2015-04-20]. http://jsycw.ec.js.edu.cn/port/contents/show_news.aspx?id=201011025050535155&did=201005139854559755&dt=news.
[25]谢冉.国家重点学科审批制度:历史考察与转型路径[J].高等教育研究,2014(4):23-28.
[26]陈伯璋.大学学术社群与教育改革[J].教育研究,2004(3):22-28.
[27]王建华.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立项项目统计分析[J].高等理科教育,2012(4):52-58.
[28]杨素萍.大学学科的演变:认识论的视角[J].中国高教研究,2009(6):32-34.
[29]刘亚敏.被“规训”的学科规训理论:误读与重释[J].江苏高教,2012(4):19-22.
[30]徐杰舜,等.关注中国传统是人类学学科关怀的必然[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5):18-28.
(责任编辑 刘 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