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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环境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污染,与其他工业污染一样,是危害人類环境的公害。噪声污染有其自身的特点。噪声是暂时性的,噪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便消失。环境噪声源分布是分散性的,噪声影响的范围是局限性的。
我国根据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数值区分“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在数值以内的称为“环境噪声”,超过数值并产生干扰现象的称为“环境噪声污染”。近些年来,环境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对社会成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伤害,成为了社会成员急需解决的核心污染问题。由于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生存环境,因而不论是工作,还是家庭事务,其休息都需要有一个适宜的生存环境。
关键词:环境噪声污染;城市噪声;防治措施
一、噪声污染的普遍原因
1.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薄弱,环保意识不强
在对噪声污染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部分市民(主要是产生噪声的行为人)对噪声所产生的危害大多一知半解,很少有人能意识到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能给附近居民和自身的健康带来的不良影响,而对于噪声的防治知识更是少之又少。据资料记载,噪声对人体主要产生两类不良影响,一是对听觉器官的伤害。二是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损害。短促的、强烈的噪声,会使人感到刺耳,脱离声源后不久,就能恢复。但长期在噪声环境里工作,就会产生听觉疲劳、听觉敏锐性下降,会产生噪声性耳聋等等。
2.城市功能区的布置没有得到统一有效地规划和布局
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速,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必须使城市功能区得到有效的规划和布局。但是,一些城市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城市功能区的规划和布局方面,出现跟不上经济文化的发展,导致矛盾的出现。从目前来看,我国多数城市的大部分建成区存在居住、商业混合的问题。而且大部分楼房属于一楼为商业用房,其余为居住用房,也就是说,底层为酒店、音响店、小五金加工店、车库等商业用房。这样的楼层模式难免造成底层的噪声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和生活。这样在客观上造成了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范的难度。
3.对噪声源的控制力度不够,噪声污染的防治技术尚未得到有效应用
近年来,我国各个城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类酒店、KTV等休闲娱乐场所的数量剧增。加上政府对噪声源的控制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没能严把各类娱乐事场所的审批关,在客观上增加了产生噪声的污染源,同时也增加了噪声污染问题的数量。在各类娱乐场所中,有的是通过正当途径营业的,但也不乏没有经过审批就擅自开业的,另外,也有通过正当途径营业但存在噪声污染的。由于大部分市民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认识不足,对噪声源的防治技术没有得到有效地应用,控制噪声污染的防治技术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降低噪声源本身的噪声,对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和冲撞性噪声可以分别采用疏通通道、润滑机械和无声液压等技术来降低噪声。二是控制传播途径,采用隔音、消音和吸音的技术,控制噪声扩散。三是采用个人防护技术,对噪声接受者来说,可以使用防护用品,如护耳器,包括耳目塞、耳罩和头盔等。
二、解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对策
随着市民城市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市民要求解决我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这一老、大、难问题的呼声日益高涨,因此,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整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笔者认为,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可以从四方面入手: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合理规划和布局;加强行政管理措施;加强查处力度。
1.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意识
要大力宣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方面的给人赞成的危害性等环保知识。要让广大市民和产生噪声的业主充分理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不仅对市民的生活、工作帶来不便,而且还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害。而在噪声污染环境下工作,业主本身的健康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另外,提高他们对预防噪声污染的意识,还要对业主进行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宣传,让他们掌握噪声防治的方法,使其自觉减少噪声的产生,达到盈利与环保双赢。
要普及噪声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由于噪声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老百姓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十分有限。而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产生噪声污染的法律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必须加大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达到守法的目的。
2.合理规划和布局
对城市新建区和规划区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要从控制源头入手,对有可能产生社会噪声污染的酒店、KTV、舞厅、各类加工作坊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和从严审批。要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源的数量,限量经营。在城市新区设置噪声污染场所时要尽可能远离生活区。对老城区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源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对无证无照的营业场所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已经存在且附近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源,主管部门应采取限期停业整改或强制搬迁等措施。
参考文献:
[1]赵静,高岩.《区域噪声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2]《噪声污染损害的认定》——《法学研究》,2015年第33期
[3]郭文宏.《噪声污染危害及其控制方法》
作者简介:
许多(1995—),女,汉族,河南郑州人,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翻译专业。
我国根据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数值区分“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在数值以内的称为“环境噪声”,超过数值并产生干扰现象的称为“环境噪声污染”。近些年来,环境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对社会成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伤害,成为了社会成员急需解决的核心污染问题。由于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生存环境,因而不论是工作,还是家庭事务,其休息都需要有一个适宜的生存环境。
关键词:环境噪声污染;城市噪声;防治措施
一、噪声污染的普遍原因
1.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薄弱,环保意识不强
在对噪声污染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部分市民(主要是产生噪声的行为人)对噪声所产生的危害大多一知半解,很少有人能意识到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能给附近居民和自身的健康带来的不良影响,而对于噪声的防治知识更是少之又少。据资料记载,噪声对人体主要产生两类不良影响,一是对听觉器官的伤害。二是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损害。短促的、强烈的噪声,会使人感到刺耳,脱离声源后不久,就能恢复。但长期在噪声环境里工作,就会产生听觉疲劳、听觉敏锐性下降,会产生噪声性耳聋等等。
2.城市功能区的布置没有得到统一有效地规划和布局
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速,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必须使城市功能区得到有效的规划和布局。但是,一些城市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城市功能区的规划和布局方面,出现跟不上经济文化的发展,导致矛盾的出现。从目前来看,我国多数城市的大部分建成区存在居住、商业混合的问题。而且大部分楼房属于一楼为商业用房,其余为居住用房,也就是说,底层为酒店、音响店、小五金加工店、车库等商业用房。这样的楼层模式难免造成底层的噪声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和生活。这样在客观上造成了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范的难度。
3.对噪声源的控制力度不够,噪声污染的防治技术尚未得到有效应用
近年来,我国各个城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类酒店、KTV等休闲娱乐场所的数量剧增。加上政府对噪声源的控制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没能严把各类娱乐事场所的审批关,在客观上增加了产生噪声的污染源,同时也增加了噪声污染问题的数量。在各类娱乐场所中,有的是通过正当途径营业的,但也不乏没有经过审批就擅自开业的,另外,也有通过正当途径营业但存在噪声污染的。由于大部分市民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认识不足,对噪声源的防治技术没有得到有效地应用,控制噪声污染的防治技术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降低噪声源本身的噪声,对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和冲撞性噪声可以分别采用疏通通道、润滑机械和无声液压等技术来降低噪声。二是控制传播途径,采用隔音、消音和吸音的技术,控制噪声扩散。三是采用个人防护技术,对噪声接受者来说,可以使用防护用品,如护耳器,包括耳目塞、耳罩和头盔等。
二、解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对策
随着市民城市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市民要求解决我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这一老、大、难问题的呼声日益高涨,因此,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整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笔者认为,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可以从四方面入手: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合理规划和布局;加强行政管理措施;加强查处力度。
1.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意识
要大力宣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方面的给人赞成的危害性等环保知识。要让广大市民和产生噪声的业主充分理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不仅对市民的生活、工作帶来不便,而且还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害。而在噪声污染环境下工作,业主本身的健康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另外,提高他们对预防噪声污染的意识,还要对业主进行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宣传,让他们掌握噪声防治的方法,使其自觉减少噪声的产生,达到盈利与环保双赢。
要普及噪声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由于噪声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老百姓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十分有限。而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产生噪声污染的法律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必须加大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达到守法的目的。
2.合理规划和布局
对城市新建区和规划区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要从控制源头入手,对有可能产生社会噪声污染的酒店、KTV、舞厅、各类加工作坊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和从严审批。要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源的数量,限量经营。在城市新区设置噪声污染场所时要尽可能远离生活区。对老城区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源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对无证无照的营业场所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已经存在且附近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源,主管部门应采取限期停业整改或强制搬迁等措施。
参考文献:
[1]赵静,高岩.《区域噪声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2]《噪声污染损害的认定》——《法学研究》,2015年第33期
[3]郭文宏.《噪声污染危害及其控制方法》
作者简介:
许多(1995—),女,汉族,河南郑州人,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翻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