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摞得一人多高装满水果的箱子从送货车上倒下来,砸伤了3名员工。很明显,工伤,当时老板也在场,亲眼看见了,可老板想赖账。
这倒霉事儿,让程言和其他两个员工摊上了。
在这条不足500米的街上,原先只有一个地鲜超市,在街的北头,是周围几个小区居民的购物首选。后来,南头也出现了一家地鲜超市,且促销手段多样,很多东西比北头的超市便宜,拉来很多大姨大妈。
程言就在北头的那家超市做营业员。他是在超市开张营业一年多后,跟另5个男女一同被聘来的。他肯卖力气,嘴也甜,有人专为他而来,只为看看他卖货时热情待客的样子。“没指望上什么险,按时开支就行。”程言说。事实上,超市真就既没给他们上保险,更没签什么劳动合同。
垄断这条街地鲜市场的好日子只一年半,南边那家超市开张了。
程言的老板有点慌,他叫上程言,两人一同到那家新超市逛了逛。程言管这叫“微服私访”。老板确实有些六神无主,置身于对手火爆的销售现场,边逛边嘀咕,“这怎么行,这怎么行!”跟在旁边的程言都见了。说实话,他也挺慌。自己待的那家超市越来越冷清,这样下去,非黄不可。
两天后下班前,程言的老板给所有员工开了一个会,主题就一个,“要挺住!”怎么挺?方法有二,“老板干好老板的;你们干好你们的。”
老板干他的去了,据说跟商品和进货渠道有关。程言不懂,就谈不上关心。他更关心怎么干好活。老板临走前,给程方安排了一个位置:水果组组长。“我从没当过官,在这却当上了。”程言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似乎欣喜又紧张。他只清楚一个想法,老板看得起,咱就得好好干。
程言没什么高招,他只要求组里所有人都要像他这样,手一份,脚一份,嘴一份,你卖苹果,看那边买梨的人多,只要有空,就得去帮忙,嘴还不能闲着,大叔大姨可劲儿地叫,能多拉住一个顾客就算一个。程言作为总协调,既干小组长的活儿,也当机动,干营业员的活儿。累坏了。
一周后,老板回来了,带回来一车菜,一车水果,据说进价很低。程言叫来组里两个男营业员,跟他一同卸车,其他人继续卖货。车是常见的厢货车,门开在后边。3个人把门闩抽出来,手刚刚碰到车门,悲剧发生了,两扇门突然自动打开了,而且非常急,刷地开向两边。站在车门两侧的那两名员工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各自被一扇门剐倒了。紧接着,车里装满水果的两摞箱子倒下来,把正站在门前的程言狠狠砸倒在地。
一时间,超市门前大呼小叫,这个乱哪!
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医生诊断查明,那两个员工是轻伤,无大碍,程言受的伤最重,两处骨折,被收住院治疗。那段时间,老板来过几次,每次都拎来一袋水果。程言一望便知,就是超市平时卖的水果。
老板最后一次来,有意無意地甩给他一句话,“你说说你,平时挺稳重的,这回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去开车门呢?”老板走后,程言才琢磨出这句话的味儿,“这是不是说事故责任全在我呀!”程言心里非常忐忑。
3个月后,程言出院了。住院治疗花的钱,有一小部分是老板掏的,但大部分是程言父母拿的。程言想得挺好,这无论如何算工伤,超市虽然没给他们上工伤保险,但治疗的钱,超市要是不拿,是说不过去的。
谁知,老板说什么也不掏钱,理由更让程言震惊。老板说:“老实告诉你,我这个超市呀,营业执照在你来之前就被吊销了,就是说,我没资格招工用工,所以呢,这超市和你们啊,也就不存在劳动关系……”
程言震惊了!他多少想到了老板会赖账,但没想到是这么个赖法儿。你营业执照被吊销为何还公开营业?为何还公开招工?为何还……工
专家观点 徐久儒 律师
注销才算数
程言工作时被砸,算不算工伤,相信大家都有正确判断。我就不多说了。这里我要跟大家重点说的是,超市这家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可他们仍然在营业,这种情况下,超市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不存在劳动关系;要是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算不算工伤。
据了解,程言申请工伤仲裁后,仲裁委经过调查得知,这家超市的营业范围包括制售熟食,由于卫生条件不达标,已在工商局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但直到程言受伤,超市也没有进行清算和注销,仍在继续经营。
仲裁委认为,超市老板跟程言所说“营业执照被吊销,超市和员工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是根本不成立的,法律上根本没有这种规定。仲裁委所依据的法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其中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先交代一下结果,仲裁委裁定双方有劳动关系,程言受伤是工伤。
仲裁委之所以如此仲裁,有两个重要依据,第一个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这个条例明确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经过清算后依法申请注销,注销登记后,才丧失其主体资格。第二个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法经[2000]23号函,其中也作了明确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由其开办单位(包括股东)或者企业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清算期间,企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
这就清楚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这家超市在注销前,与雇员之间仍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雇员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是无疑的。据了解,程言挺有心,手里有银行工资清单和其他证据,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仲裁委裁决支持了程言的诉求——由超市出面申请工伤认定;超市承担各种相关费用和补偿。工
这倒霉事儿,让程言和其他两个员工摊上了。
在这条不足500米的街上,原先只有一个地鲜超市,在街的北头,是周围几个小区居民的购物首选。后来,南头也出现了一家地鲜超市,且促销手段多样,很多东西比北头的超市便宜,拉来很多大姨大妈。
程言就在北头的那家超市做营业员。他是在超市开张营业一年多后,跟另5个男女一同被聘来的。他肯卖力气,嘴也甜,有人专为他而来,只为看看他卖货时热情待客的样子。“没指望上什么险,按时开支就行。”程言说。事实上,超市真就既没给他们上保险,更没签什么劳动合同。
垄断这条街地鲜市场的好日子只一年半,南边那家超市开张了。
程言的老板有点慌,他叫上程言,两人一同到那家新超市逛了逛。程言管这叫“微服私访”。老板确实有些六神无主,置身于对手火爆的销售现场,边逛边嘀咕,“这怎么行,这怎么行!”跟在旁边的程言都见了。说实话,他也挺慌。自己待的那家超市越来越冷清,这样下去,非黄不可。
两天后下班前,程言的老板给所有员工开了一个会,主题就一个,“要挺住!”怎么挺?方法有二,“老板干好老板的;你们干好你们的。”
老板干他的去了,据说跟商品和进货渠道有关。程言不懂,就谈不上关心。他更关心怎么干好活。老板临走前,给程方安排了一个位置:水果组组长。“我从没当过官,在这却当上了。”程言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似乎欣喜又紧张。他只清楚一个想法,老板看得起,咱就得好好干。
程言没什么高招,他只要求组里所有人都要像他这样,手一份,脚一份,嘴一份,你卖苹果,看那边买梨的人多,只要有空,就得去帮忙,嘴还不能闲着,大叔大姨可劲儿地叫,能多拉住一个顾客就算一个。程言作为总协调,既干小组长的活儿,也当机动,干营业员的活儿。累坏了。
一周后,老板回来了,带回来一车菜,一车水果,据说进价很低。程言叫来组里两个男营业员,跟他一同卸车,其他人继续卖货。车是常见的厢货车,门开在后边。3个人把门闩抽出来,手刚刚碰到车门,悲剧发生了,两扇门突然自动打开了,而且非常急,刷地开向两边。站在车门两侧的那两名员工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各自被一扇门剐倒了。紧接着,车里装满水果的两摞箱子倒下来,把正站在门前的程言狠狠砸倒在地。
一时间,超市门前大呼小叫,这个乱哪!
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医生诊断查明,那两个员工是轻伤,无大碍,程言受的伤最重,两处骨折,被收住院治疗。那段时间,老板来过几次,每次都拎来一袋水果。程言一望便知,就是超市平时卖的水果。
老板最后一次来,有意無意地甩给他一句话,“你说说你,平时挺稳重的,这回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去开车门呢?”老板走后,程言才琢磨出这句话的味儿,“这是不是说事故责任全在我呀!”程言心里非常忐忑。
3个月后,程言出院了。住院治疗花的钱,有一小部分是老板掏的,但大部分是程言父母拿的。程言想得挺好,这无论如何算工伤,超市虽然没给他们上工伤保险,但治疗的钱,超市要是不拿,是说不过去的。
谁知,老板说什么也不掏钱,理由更让程言震惊。老板说:“老实告诉你,我这个超市呀,营业执照在你来之前就被吊销了,就是说,我没资格招工用工,所以呢,这超市和你们啊,也就不存在劳动关系……”
程言震惊了!他多少想到了老板会赖账,但没想到是这么个赖法儿。你营业执照被吊销为何还公开营业?为何还公开招工?为何还……工
专家观点 徐久儒 律师
注销才算数
程言工作时被砸,算不算工伤,相信大家都有正确判断。我就不多说了。这里我要跟大家重点说的是,超市这家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可他们仍然在营业,这种情况下,超市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不存在劳动关系;要是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算不算工伤。
据了解,程言申请工伤仲裁后,仲裁委经过调查得知,这家超市的营业范围包括制售熟食,由于卫生条件不达标,已在工商局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但直到程言受伤,超市也没有进行清算和注销,仍在继续经营。
仲裁委认为,超市老板跟程言所说“营业执照被吊销,超市和员工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是根本不成立的,法律上根本没有这种规定。仲裁委所依据的法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其中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先交代一下结果,仲裁委裁定双方有劳动关系,程言受伤是工伤。
仲裁委之所以如此仲裁,有两个重要依据,第一个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这个条例明确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经过清算后依法申请注销,注销登记后,才丧失其主体资格。第二个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法经[2000]23号函,其中也作了明确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当由其开办单位(包括股东)或者企业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清算期间,企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
这就清楚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这家超市在注销前,与雇员之间仍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雇员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是无疑的。据了解,程言挺有心,手里有银行工资清单和其他证据,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仲裁委裁决支持了程言的诉求——由超市出面申请工伤认定;超市承担各种相关费用和补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