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认并发展了我市实施职业教育法十年来的成功经验,对创新职业教育工作模式,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和保障力度,规范职业教育行为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的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