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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新疆恐怖主义势力有所抬头,尤其是以“东突”为代表的分裂势力打着伊斯兰教“圣战”的旗帜歪曲教义、蛊惑人心,对新疆自治区各族人民的安定团结造成了恶劣影响。与恐怖主义的斗争不应停留在法律和制度,更应该揭露其险恶用心,在战争伦理问题层面,考察伊斯兰教“圣战观”的原意。
关键词:“东突”;伊斯兰教;“圣战观”
中图分类号:D5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082-01
近年来,“东突”恐怖主义势力打着“圣战”的旗帜,在境外建立基地、培训暴力恐怖分子,不断派人潜入中国境内,策划、指挥恐怖破坏活动,先后制造了1998年5月23日乌鲁木齐火车站仓库爆炸纵火案、1999年2月4日乌鲁木齐市24.7万元持枪抢劫案、1999年2月10日乌鲁木齐市暴力拒捕案、1999年3月25日中国新疆和田市爆炸案、1999年6月18日中国新疆新和县暴力拒捕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导致群众140人死亡、371人受伤;并先后57次与中国警方进行武力对抗,导致中国警方26人牺牲、74人受伤。中国警方共打掉其窝点44处,缴获其各种枪支98支,手雷4500余枚和大批刀具、爆炸装置和原材料等。
如何揭穿“东突”恐怖主义活动本质,打破以伊斯兰教“圣战”为名实施暴力活动的谎言,成为当前我国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突出特征
1.以“圣战”为名,实施暴力活动。“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像世界上其他打着伊斯兰教“圣战”旗帜的恐怖组织一样,利用穆斯林同胞对于“圣战”认识的不全面,将自己的暴力犯罪活动归类为“圣战”,用宗教信仰来控制穆斯林同胞,将暴力恐怖活动在伊斯兰教义上合法化,追求暴力活动的合法性和有依据性,使我国广大穆斯林同胞认同和加入恐怖主义活动。
2.以民族复兴为由,企图分裂国家。突厥是历史上一个游牧名族,曾经成立过东西两个突厥汗国,“东突”恐怖主义进行暴力犯罪活动的一个主要缘由就是实现突厥民族的复兴,重新建立一个属于突厥民族,拥有绝对主权的国家。“东突”势力利用人们普遍存在小团体主义和“民族”情绪,以及对现实生活状况的不满,达到诱导少数民族同胞加入“东突”势力,实施暴力犯罪活动。
3.与国外恐怖主义势力紧密联系。“东伊运”等“东突”恐怖主义势力与本·拉登“基地”组织存在共生关系,在培训武装人员和暴力恐怖分子方面得到了阿富汗“塔利班”、本·拉登“基地”组织的大力支持。“东伊运”将其人员派遣至阿富汗“塔利班”武装、本·拉登“基地”组织的武装训练基地参加军事训练,在训练结束后派遣这些人员到阿富汗、克什米尔和车臣等地参加实战,并派遣受训恐怖分子潜入中国新疆进行爆炸、暗杀、投毒等暴力恐怖活动,在新疆建立暴力团伙,煽动骚乱。我国之所以不能根除 “东突”恐怖主义毒瘤,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其与国外各种反华势力联系紧密,有世界其他国家恐怖主义势力培训,有西方反华主义势力支持与袒护。
二、揭露“东突”谎言,维护国家统一与社会稳定
1.尊重宗教信仰,倡导回归教义。从《古兰经》及伊斯兰教义中考证“圣战”观念,打破“东突”势力谎言,揭露“东突”势力暴力恐怖活动的非法性,以及对伊斯兰教义的违背,使我国穆斯林同胞正确认识“东突”势力活动的危害性及其活动本身是对伊斯兰教的亵渎。加强宗教管理,宣传统一思想,即在尊重穆斯林宗教信仰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我国宗教监管体制,政府积极实施宗教组织管理审查,及时发现分裂势力活动苗头,在我国广大穆斯林中宣传统一思想,加强中华民族价值观和团结性教育。
2.大力发展经济,帮助新疆人民实现生活水平的提升。“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迅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人们对现实生活水平的不满,因此在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过程中,必须做到“釜底抽薪”,即大力发展当地经济,创造良好就业秩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切断“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发展源泉和群众基础。
3.扩大宣传范围,列举历史依据,揭穿“东突“谎言。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面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国际影响,一方面,我国应加大“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实质的揭露与宣传;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新疆历史的考证,用事实依据教育人民,将宣传活动推向世界范围,揭穿“东突”恐怖主义势力暴力犯罪、利益争夺等方面实质,在新疆地位的合法性上夯實理论基础。
三、结语
伊斯兰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必然有其教义上的合理性和道德上的合法性,引申在伊斯兰教“圣战”观方面,突出表现为强调防御自卫性、目标节制性、手段合法性、统一组织性。《古兰经》告诫穆斯林:“未曾因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你们的家园驱逐出境者,真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真主是喜爱公平者的。”(60:8)《古兰经》要求人们“亲爱近邻、远邻。”(42:15)即包括穆斯林也包括非穆斯林,包括个人也包括国家。穆罕默德(穆斯林称之为穆圣)又说:“在真主哪里,最好的邻居就是对邻居最好的人。”根据阿拉伯—伊斯兰教文化对非穆斯林“宽容、保护、善待”的精神,当代打着伊斯兰教“圣战”旗帜的恐怖主义势力与伊斯兰教的教义根本上是背道而驰的,这也说明,打击带有宗教性质的恐怖主义势力必须从教义和实质入手,联系各个方面实际情况,做出正确判断。
在打击打着伊斯兰教“圣战”旗帜的“东突”恐怖主义势力问题上,我国应当采取回归教义、做好宣传、发展经济等一系列做法。而面对日益严峻且形式多样带有宗教性质的分裂势力活动、暴力恐怖犯罪,我国应如何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更好地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打击“东突“、“藏独”等势力,将是一个值得长期在实践中探索且关乎国家命运的问题。
关键词:“东突”;伊斯兰教;“圣战观”
中图分类号:D5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082-01
近年来,“东突”恐怖主义势力打着“圣战”的旗帜,在境外建立基地、培训暴力恐怖分子,不断派人潜入中国境内,策划、指挥恐怖破坏活动,先后制造了1998年5月23日乌鲁木齐火车站仓库爆炸纵火案、1999年2月4日乌鲁木齐市24.7万元持枪抢劫案、1999年2月10日乌鲁木齐市暴力拒捕案、1999年3月25日中国新疆和田市爆炸案、1999年6月18日中国新疆新和县暴力拒捕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导致群众140人死亡、371人受伤;并先后57次与中国警方进行武力对抗,导致中国警方26人牺牲、74人受伤。中国警方共打掉其窝点44处,缴获其各种枪支98支,手雷4500余枚和大批刀具、爆炸装置和原材料等。
如何揭穿“东突”恐怖主义活动本质,打破以伊斯兰教“圣战”为名实施暴力活动的谎言,成为当前我国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突出特征
1.以“圣战”为名,实施暴力活动。“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像世界上其他打着伊斯兰教“圣战”旗帜的恐怖组织一样,利用穆斯林同胞对于“圣战”认识的不全面,将自己的暴力犯罪活动归类为“圣战”,用宗教信仰来控制穆斯林同胞,将暴力恐怖活动在伊斯兰教义上合法化,追求暴力活动的合法性和有依据性,使我国广大穆斯林同胞认同和加入恐怖主义活动。
2.以民族复兴为由,企图分裂国家。突厥是历史上一个游牧名族,曾经成立过东西两个突厥汗国,“东突”恐怖主义进行暴力犯罪活动的一个主要缘由就是实现突厥民族的复兴,重新建立一个属于突厥民族,拥有绝对主权的国家。“东突”势力利用人们普遍存在小团体主义和“民族”情绪,以及对现实生活状况的不满,达到诱导少数民族同胞加入“东突”势力,实施暴力犯罪活动。
3.与国外恐怖主义势力紧密联系。“东伊运”等“东突”恐怖主义势力与本·拉登“基地”组织存在共生关系,在培训武装人员和暴力恐怖分子方面得到了阿富汗“塔利班”、本·拉登“基地”组织的大力支持。“东伊运”将其人员派遣至阿富汗“塔利班”武装、本·拉登“基地”组织的武装训练基地参加军事训练,在训练结束后派遣这些人员到阿富汗、克什米尔和车臣等地参加实战,并派遣受训恐怖分子潜入中国新疆进行爆炸、暗杀、投毒等暴力恐怖活动,在新疆建立暴力团伙,煽动骚乱。我国之所以不能根除 “东突”恐怖主义毒瘤,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其与国外各种反华势力联系紧密,有世界其他国家恐怖主义势力培训,有西方反华主义势力支持与袒护。
二、揭露“东突”谎言,维护国家统一与社会稳定
1.尊重宗教信仰,倡导回归教义。从《古兰经》及伊斯兰教义中考证“圣战”观念,打破“东突”势力谎言,揭露“东突”势力暴力恐怖活动的非法性,以及对伊斯兰教义的违背,使我国穆斯林同胞正确认识“东突”势力活动的危害性及其活动本身是对伊斯兰教的亵渎。加强宗教管理,宣传统一思想,即在尊重穆斯林宗教信仰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我国宗教监管体制,政府积极实施宗教组织管理审查,及时发现分裂势力活动苗头,在我国广大穆斯林中宣传统一思想,加强中华民族价值观和团结性教育。
2.大力发展经济,帮助新疆人民实现生活水平的提升。“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迅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人们对现实生活水平的不满,因此在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过程中,必须做到“釜底抽薪”,即大力发展当地经济,创造良好就业秩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切断“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发展源泉和群众基础。
3.扩大宣传范围,列举历史依据,揭穿“东突“谎言。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面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国际影响,一方面,我国应加大“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实质的揭露与宣传;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新疆历史的考证,用事实依据教育人民,将宣传活动推向世界范围,揭穿“东突”恐怖主义势力暴力犯罪、利益争夺等方面实质,在新疆地位的合法性上夯實理论基础。
三、结语
伊斯兰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必然有其教义上的合理性和道德上的合法性,引申在伊斯兰教“圣战”观方面,突出表现为强调防御自卫性、目标节制性、手段合法性、统一组织性。《古兰经》告诫穆斯林:“未曾因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你们的家园驱逐出境者,真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真主是喜爱公平者的。”(60:8)《古兰经》要求人们“亲爱近邻、远邻。”(42:15)即包括穆斯林也包括非穆斯林,包括个人也包括国家。穆罕默德(穆斯林称之为穆圣)又说:“在真主哪里,最好的邻居就是对邻居最好的人。”根据阿拉伯—伊斯兰教文化对非穆斯林“宽容、保护、善待”的精神,当代打着伊斯兰教“圣战”旗帜的恐怖主义势力与伊斯兰教的教义根本上是背道而驰的,这也说明,打击带有宗教性质的恐怖主义势力必须从教义和实质入手,联系各个方面实际情况,做出正确判断。
在打击打着伊斯兰教“圣战”旗帜的“东突”恐怖主义势力问题上,我国应当采取回归教义、做好宣传、发展经济等一系列做法。而面对日益严峻且形式多样带有宗教性质的分裂势力活动、暴力恐怖犯罪,我国应如何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更好地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打击“东突“、“藏独”等势力,将是一个值得长期在实践中探索且关乎国家命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