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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社会教育的研究和实践是当今世界幼儿教育界的重要关注点之一,不少国家都把社会领域课程作为幼儿园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2000年正式施行的《幼儿园教育要领》(以下简称日本新《纲 要》),内容包括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和表现。日本的人际关系相当于我们的社会教育领域,但日本将人际关系放在第二位,仅次于健康教育。而我国2001年颁布和施行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中国新纲要》),将社会教育放在健康、语言等教育领域之后。
对比中日两国幼儿园社会教育的目标、内容、指导要点等,剖析两国幼儿园社会教育的异同,将有助于我们借鉴和吸收日本有关幼儿园社会教育的先进理念和实践,推动我国幼儿园社会教育的发展。
一、幼儿园社会教育名称的演变
两国社会领域教育经过几个时期的演变以及文件的修订,都有很大发展。日本1990年的《幼儿园教育要领》改原来的“社会”领域为“人际关系”领域,2000年颁布并施行的新《纲要》依然沿用“人际关系”,并在原来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修改和调整。这种名称的变化,是有其教育文化背景的。由于对以往经验的反省和注重,很多日本学者对学科化的讲述都很慎重,担心会导致幼儿社会教育的“小学化”倾向,因而采用了“人际关系”的提法。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日本从原来强调以学科知识为出发点,到现在强调以幼儿主体发展为出发点,来建构社会领域课程的目标和内容,这一改变也重点突出了人际关系、人际交往能力的熏陶和养成。这种变化也体现了日本社会发展变化对幼儿园社会领域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我国1932年颁布实施的《幼稚园课程标准》中,“课程范围”有“社会”教育,1952年颁布实施的《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以及1981年颁布实施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中,都没有“社会”这一教育科目。2001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从原来偏重于幼儿的品德行为和习惯养成,发展为重视社会认知、情感态度以及社会行为的培养,把幼儿园的教育内容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这一变化符合幼儿社会性发展(含品德发展)的基本规律,用社会教育涵盖品德教育,既弥补了以往品德教育在幼儿个性和社会性发展方面的缺失,也为处于社会性核心地位的品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此,我国的幼儿德育课程也逐渐摆脱了长期以来政治化、成人化的倾向,开始向更为人本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二、幼儿园社会教育的目标、内容、指导要点之比较
(一)两国幼儿园社会教育目标之比较
从目标表述的角度看,中日两国的新《纲要》都是从幼儿角度出发进行表述的。在目标引导词中,日本的人际关系目标中用了“喜爱”、“主动”、“拥有”、“掌握”等词,中国的社会教育目标用了“主动参与”、“乐意”、“理解”、“遵守”、“爱”等词进行表述。
从目标内容看,日本的人际关系目标有三点——喜爱幼儿园生活,体味以自己的力量来行动的充实感;主动与周边人接触,拥有爱情与信赖感;掌握社会生活中所期望的习惯和态度。而我国有五点。虽然都阐述了幼儿的社会认知、情感态度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养成,但各自的侧重点不同。我国包括良好的自我意识、善于与人交往、乐于集体生活以及对周围社会生活中的事物感兴趣,学会集体生活中的合作与分享,强调不怕困难,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有初步的责任感。日本则强调参与集体生活中自身的力量、人际交往中信赖感的建立以及社会生活中良好的习惯和态度的培养。此外,我国还包括由爱身边的人延伸到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而日本只提出爱幼儿身边的人,没有提出更高一层的目标。
(二)幼儿园社会教育内容之比较
两国都比较清晰地阐述了各自的社会教育内容,但日本新《纲要》的目标分得更细,虽然共用了12条进行阐释,但每一条都很简洁,非常容易理解——(1)体验与老师、朋友共度时光的喜悦;(2)自主思考,自主行动;(3)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4)积极地与朋友接触,同时共同分享喜乐哀愁;(5)与对方相互交流所思;(6)注意朋友的优点,品味共同活动的乐趣;(7)具有与同伴一同完成事务的心情;(8)分辨是非,边思考边行动;(9)加强与朋友的关系,拥有关怀之心;(10)在与同伴愉悦地生活中,注意规则的重要性并加以遵守;(11)珍惜共同的玩具和用具,并能与大家共同使用;(12)跟那些与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社区老人和其他人有亲密的感情。
两国都分别从自我意识、人际交往、集体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等方面对内容进行了阐释。日本人际关系领域的第(1)、(4)、(5)、(6)、(7)、(9)条目标与中国的第一条目标意思基本相同,都阐述了享受和体验幼儿园集体生活的乐趣,共同分享彼此的喜乐哀愁,具有合作意识,学习初步的人际交往能力等;日本的第(2)、(3)条目标与中国的第(3)条目标表述的是同一个意思,都体现了给予幼儿独立思考、自主选择的权力,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轻易放弃困难和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日本的第(8)、(10)条目标与中国的第(4)条目标意思基本相同,都表达了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以多种方式認识、体验、理解并遵守交往中的简单社会规则等;日本的第(11)条目标与我国的第(5)条目标都表达了爱惜玩具、公物和公共环境;日本的第(12)条目标与我国的第(6)条目标都表达了关心和了解周围的人,并和他人建立亲密的感情。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中日两国都非常重视幼儿社会情感、态度的养成,在与人交往的各种活动中体会交往的乐趣,学会宽容、接纳和尊重他人。另外,日本在幼儿园社会教育中对幼儿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更重视,强调幼儿园人际交往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来养成的,有利于教师理解和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社会领域教育内容的第(7)、(8)以及第(6)条目标中的部分内容在日本的新《纲要》中没有涉及,如“……引导幼儿了解与自己生活有关的各行各业的人们的劳动,培养其对劳动者的热爱和对劳动成果的尊重”,“……引导幼儿感受祖国文化的丰富与优秀,感受家乡的变化和发展,激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适当向幼儿介绍我国各民族和世界其他国家、民族的文化,使其感知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培养理解、尊重、平等的态度”。这三点体现了我国社会领域教育的特色,非常明确地提出在该领域中要让幼儿学什么。这些内容有助于幼儿初步了解和感受祖国和世界各民族文化,学会以尊重、平等的态度看待世界。但若教师把握不当,这些学习内容容易导致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因为这些内容(劳动、祖国和世界文化)很容易成为知识目标,也可能会有灌输知识的危险性。此外,我国社会领域内容中的第(2)条目标——“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机会,增强其自尊心和自信心”,也是日本新《纲要》中没有涉及到的。
(三)两国幼儿园社会教育指导要点之比较
两国的指导要点有所偏重,我国社会领域教育的指导要点侧重从幼儿园社会教育的特点、途径以及方法来讨论,日本侧重从幼儿主体性角度,强调依靠幼儿自己的各种活动来发展其社会性。
日本的指导要点有4条,并用了大量篇幅来论述社会教育中幼儿教师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比如,强调幼儿主体性地位的发挥,通过自己身边的活动去进行多种多样的情感体验和尝试错误,以体味充实感:强调教师对幼儿行动的照料和适宜的帮助;强调集体生活中,幼儿自己与他人存在的重要意义,以及在此过程中发展其人际交往能力;强调在社会道德的养成过程中,不仅仅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良好日常生活习惯的养成,还应该延伸到幼儿与自然,与身边的动物、植物等建立感情,培养对他人的信赖和同情,并让幼儿自身对冲突或挫折等经历有一番体验;在最后一条中,强调幼儿乐于跟那些与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人们相互接触、愿意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意愿,对父母、社区老人等充满感情。
我国的指导要点用了3条进行说明,论述相对比较简约,分别强调了社会领域教育潜移默化、交往性和长期养成性的特点,让幼儿教师根据这些特点选择适当的教育方法,组织适当的教学活动。比如,根据社会教育潜移默化的特点,要求幼儿教师为幼儿创设一个能使幼儿感受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良好环境,在教育方法上避免单一呆板的言语说教;针对社会教育的交往性特点,为幼儿提供人际交往和共同活动的机会和条件;针对社会学习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强调家园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良好社会性品质的形成。
三、启示
(一)日本重视环境熏染和幼儿的主体性体验
日本新《纲要》非常强调幼儿在日常生活环境中,通过与他人的交往,以及自己的主观体验和感受,逐渐地、潜移默化地学习如何与人交往。比如,在新《纲要》的注意事项中明确指出:“……要通过与大自然,与身边的动物、植物等建立感情,培养幼儿丰富的情感。”日本新《纲要》认为,大自然所带来的教育意义更多体现在它对人的心理成长的作用,主张:“直接接触,体验到自然的浩大、美丽、神秘等经历,能让幼儿心灵平和、情感丰富,并为其好奇心、思维能力、表现能力的发展打下基础。”日本非常强调幼儿通过真实的、与他人交往的体验来获得发展,如将原来《纲要》中的“高高兴兴上幼儿园,与老师、其他小朋友和睦相处”,改为“体验和老师、小朋友一起生活的愉快”;将“幼儿知道与小朋友相处、一起游戏时的乐趣”,改为“注意到同伴的优点,体验到一起活动的愉快”。这种主体性体验也反映出日本幼儿园社会教育更加强调幼儿自身的个体差异性,主张尊重每个幼儿的个性差异、成长特点,肯定和鼓励幼儿积极发现别人的优点。
另外,日本还特别强调对社区老人的关注和情感,增强幼小一代对老年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积极情感的建立,这也反映出日本社会老龄化的基本国情。而我国虽然对社区环境也越来越重视,但在教育中,更多是通过在幼儿园的各种活动来达到关心和帮助他人的目的,不免出现某些说教,对于社区,特别是社区老人的了解和关注相对缺乏。在我国,爷爷奶奶大多是围着孙子、孙女转,把他们当作小皇帝、小公主,生怕吃了一点苦头,与此同时,幼儿就认为爷爷奶奶对他们的好是理所当然,缺少对养育者的感激之情。幼儿园虽然也有社会情感教育,但往往容易发展成单一、枯燥的言语说教,加上有时幼儿园与家庭教育观念上不一致,导致社会情感教育的效果出现反复。
(二)日本更加提倡幼儿在交往中获得多种挫折的体验
日本“人际关系”教育的指导要点中强调:“对人的信赖心和同情心,需要让幼儿自身对冲突或挫折等有一番体验,在这些经历的基础上,才能逐步地培养起来。”我国在指导要点中没有提及,在内容与要求中的表述是:“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由此可见,日本的新《纲要》格外重视多种挫折体验对幼儿主体的重要性。
日本比中国更加强调多种挫折的体验,是因为日本的社会存在这样的特点,即人们一般都认为“不发生纠葛是最好的”,因此虽然日本人很善于合作,但有主动性和主见的人比较少。这说明一味地避免纠葛有负面影响,没有冲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同样,逃避失败的人学不到怎样解决困难。近十年来,日本发生的很多青少年犯罪。跟以往不同的是,那些青少年中,很多孩子小时候成长的过程都很顺利,是一群没遇到过挫折或没有自己解决过困难、没有真正与人交往过的孩子。因此,日本新《纲要》将“社会”改为“人际关系”以及强调人际交往中的挫折体验,都是旨在解决日本的现实问题。
在我国,绝大多数孩子特别是大城市中的孩子大多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为这些幼儿提供了“优越”的環境以让其“顺利”成长,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眼中的宝贝,受不了一点委屈。而到了幼儿园,一切都变了,幼儿之间遇到冲突、产生挫折,再没有其他人谦让自己,每个幼儿都要赢,这也是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在幼儿社会交往领域产生矛盾、冲突,一直得不到很好解决的原因之一。日本对挫折体验的重视,也可以为我国幼儿园社会教育带来一些启示,在与人交往中,不是要努力避免冲突的产生,而是要肯定产生冲突的合理性,并在冲突中引导、鼓励幼儿自己想办法解决矛盾,这也是幼儿对社会的最初体验。
(三)日本重视品质教育中健康心灵的养成
中日两国对幼儿园社会教育中品质的理解有所不同,日本的新《纲要》无论目标、内容还是注意事项都特别强调从情感、体验等方面萌发幼儿初步的道德心,养成幼儿健康的、丰富的心灵。而中国新《纲要》更强调通过“爱父母”、“爱长辈、老师和同伴”、“爱劳动”、“爱家乡”、“爱祖国”等来培养幼儿优秀的品质。但这并不代表日本幼儿不爱劳动或不爱家乡、祖国,恰恰相反,日本人对劳动、对祖国的热爱程度是很多民族都不及的。
可见,在社会道德品质的培养上,日本注重的是幼儿内部的、主体的情感体验和心灵感受,由此延伸到对社会的正确态度,认为幼儿有了健康的心灵,也就有了良好的社会品质。而中国注重从外部、社会角度来发展幼儿的道德品质,并且在新《纲要》中反复用到“培养”二字,认为道德品质是培养出来的。虽然我国的道德品质教育充满了独特的中国特色,但我们同样不能忽略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应该从内部而非外部,应该是养成而非培养幼儿的道德。也只有这样,幼儿园社会教育才能真正做到潜移默化,给幼儿带来愉快体验。
对比中日两国幼儿园社会教育的目标、内容、指导要点等,剖析两国幼儿园社会教育的异同,将有助于我们借鉴和吸收日本有关幼儿园社会教育的先进理念和实践,推动我国幼儿园社会教育的发展。
一、幼儿园社会教育名称的演变
两国社会领域教育经过几个时期的演变以及文件的修订,都有很大发展。日本1990年的《幼儿园教育要领》改原来的“社会”领域为“人际关系”领域,2000年颁布并施行的新《纲要》依然沿用“人际关系”,并在原来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修改和调整。这种名称的变化,是有其教育文化背景的。由于对以往经验的反省和注重,很多日本学者对学科化的讲述都很慎重,担心会导致幼儿社会教育的“小学化”倾向,因而采用了“人际关系”的提法。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日本从原来强调以学科知识为出发点,到现在强调以幼儿主体发展为出发点,来建构社会领域课程的目标和内容,这一改变也重点突出了人际关系、人际交往能力的熏陶和养成。这种变化也体现了日本社会发展变化对幼儿园社会领域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我国1932年颁布实施的《幼稚园课程标准》中,“课程范围”有“社会”教育,1952年颁布实施的《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以及1981年颁布实施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中,都没有“社会”这一教育科目。2001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从原来偏重于幼儿的品德行为和习惯养成,发展为重视社会认知、情感态度以及社会行为的培养,把幼儿园的教育内容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这一变化符合幼儿社会性发展(含品德发展)的基本规律,用社会教育涵盖品德教育,既弥补了以往品德教育在幼儿个性和社会性发展方面的缺失,也为处于社会性核心地位的品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此,我国的幼儿德育课程也逐渐摆脱了长期以来政治化、成人化的倾向,开始向更为人本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二、幼儿园社会教育的目标、内容、指导要点之比较
(一)两国幼儿园社会教育目标之比较
从目标表述的角度看,中日两国的新《纲要》都是从幼儿角度出发进行表述的。在目标引导词中,日本的人际关系目标中用了“喜爱”、“主动”、“拥有”、“掌握”等词,中国的社会教育目标用了“主动参与”、“乐意”、“理解”、“遵守”、“爱”等词进行表述。
从目标内容看,日本的人际关系目标有三点——喜爱幼儿园生活,体味以自己的力量来行动的充实感;主动与周边人接触,拥有爱情与信赖感;掌握社会生活中所期望的习惯和态度。而我国有五点。虽然都阐述了幼儿的社会认知、情感态度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养成,但各自的侧重点不同。我国包括良好的自我意识、善于与人交往、乐于集体生活以及对周围社会生活中的事物感兴趣,学会集体生活中的合作与分享,强调不怕困难,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有初步的责任感。日本则强调参与集体生活中自身的力量、人际交往中信赖感的建立以及社会生活中良好的习惯和态度的培养。此外,我国还包括由爱身边的人延伸到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而日本只提出爱幼儿身边的人,没有提出更高一层的目标。
(二)幼儿园社会教育内容之比较
两国都比较清晰地阐述了各自的社会教育内容,但日本新《纲要》的目标分得更细,虽然共用了12条进行阐释,但每一条都很简洁,非常容易理解——(1)体验与老师、朋友共度时光的喜悦;(2)自主思考,自主行动;(3)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4)积极地与朋友接触,同时共同分享喜乐哀愁;(5)与对方相互交流所思;(6)注意朋友的优点,品味共同活动的乐趣;(7)具有与同伴一同完成事务的心情;(8)分辨是非,边思考边行动;(9)加强与朋友的关系,拥有关怀之心;(10)在与同伴愉悦地生活中,注意规则的重要性并加以遵守;(11)珍惜共同的玩具和用具,并能与大家共同使用;(12)跟那些与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社区老人和其他人有亲密的感情。
两国都分别从自我意识、人际交往、集体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等方面对内容进行了阐释。日本人际关系领域的第(1)、(4)、(5)、(6)、(7)、(9)条目标与中国的第一条目标意思基本相同,都阐述了享受和体验幼儿园集体生活的乐趣,共同分享彼此的喜乐哀愁,具有合作意识,学习初步的人际交往能力等;日本的第(2)、(3)条目标与中国的第(3)条目标表述的是同一个意思,都体现了给予幼儿独立思考、自主选择的权力,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轻易放弃困难和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日本的第(8)、(10)条目标与中国的第(4)条目标意思基本相同,都表达了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以多种方式認识、体验、理解并遵守交往中的简单社会规则等;日本的第(11)条目标与我国的第(5)条目标都表达了爱惜玩具、公物和公共环境;日本的第(12)条目标与我国的第(6)条目标都表达了关心和了解周围的人,并和他人建立亲密的感情。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中日两国都非常重视幼儿社会情感、态度的养成,在与人交往的各种活动中体会交往的乐趣,学会宽容、接纳和尊重他人。另外,日本在幼儿园社会教育中对幼儿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更重视,强调幼儿园人际交往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来养成的,有利于教师理解和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社会领域教育内容的第(7)、(8)以及第(6)条目标中的部分内容在日本的新《纲要》中没有涉及,如“……引导幼儿了解与自己生活有关的各行各业的人们的劳动,培养其对劳动者的热爱和对劳动成果的尊重”,“……引导幼儿感受祖国文化的丰富与优秀,感受家乡的变化和发展,激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适当向幼儿介绍我国各民族和世界其他国家、民族的文化,使其感知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培养理解、尊重、平等的态度”。这三点体现了我国社会领域教育的特色,非常明确地提出在该领域中要让幼儿学什么。这些内容有助于幼儿初步了解和感受祖国和世界各民族文化,学会以尊重、平等的态度看待世界。但若教师把握不当,这些学习内容容易导致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因为这些内容(劳动、祖国和世界文化)很容易成为知识目标,也可能会有灌输知识的危险性。此外,我国社会领域内容中的第(2)条目标——“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长处和获得成功的机会,增强其自尊心和自信心”,也是日本新《纲要》中没有涉及到的。
(三)两国幼儿园社会教育指导要点之比较
两国的指导要点有所偏重,我国社会领域教育的指导要点侧重从幼儿园社会教育的特点、途径以及方法来讨论,日本侧重从幼儿主体性角度,强调依靠幼儿自己的各种活动来发展其社会性。
日本的指导要点有4条,并用了大量篇幅来论述社会教育中幼儿教师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比如,强调幼儿主体性地位的发挥,通过自己身边的活动去进行多种多样的情感体验和尝试错误,以体味充实感:强调教师对幼儿行动的照料和适宜的帮助;强调集体生活中,幼儿自己与他人存在的重要意义,以及在此过程中发展其人际交往能力;强调在社会道德的养成过程中,不仅仅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良好日常生活习惯的养成,还应该延伸到幼儿与自然,与身边的动物、植物等建立感情,培养对他人的信赖和同情,并让幼儿自身对冲突或挫折等经历有一番体验;在最后一条中,强调幼儿乐于跟那些与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人们相互接触、愿意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意愿,对父母、社区老人等充满感情。
我国的指导要点用了3条进行说明,论述相对比较简约,分别强调了社会领域教育潜移默化、交往性和长期养成性的特点,让幼儿教师根据这些特点选择适当的教育方法,组织适当的教学活动。比如,根据社会教育潜移默化的特点,要求幼儿教师为幼儿创设一个能使幼儿感受到接纳、关爱和支持的良好环境,在教育方法上避免单一呆板的言语说教;针对社会教育的交往性特点,为幼儿提供人际交往和共同活动的机会和条件;针对社会学习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强调家园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良好社会性品质的形成。
三、启示
(一)日本重视环境熏染和幼儿的主体性体验
日本新《纲要》非常强调幼儿在日常生活环境中,通过与他人的交往,以及自己的主观体验和感受,逐渐地、潜移默化地学习如何与人交往。比如,在新《纲要》的注意事项中明确指出:“……要通过与大自然,与身边的动物、植物等建立感情,培养幼儿丰富的情感。”日本新《纲要》认为,大自然所带来的教育意义更多体现在它对人的心理成长的作用,主张:“直接接触,体验到自然的浩大、美丽、神秘等经历,能让幼儿心灵平和、情感丰富,并为其好奇心、思维能力、表现能力的发展打下基础。”日本非常强调幼儿通过真实的、与他人交往的体验来获得发展,如将原来《纲要》中的“高高兴兴上幼儿园,与老师、其他小朋友和睦相处”,改为“体验和老师、小朋友一起生活的愉快”;将“幼儿知道与小朋友相处、一起游戏时的乐趣”,改为“注意到同伴的优点,体验到一起活动的愉快”。这种主体性体验也反映出日本幼儿园社会教育更加强调幼儿自身的个体差异性,主张尊重每个幼儿的个性差异、成长特点,肯定和鼓励幼儿积极发现别人的优点。
另外,日本还特别强调对社区老人的关注和情感,增强幼小一代对老年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积极情感的建立,这也反映出日本社会老龄化的基本国情。而我国虽然对社区环境也越来越重视,但在教育中,更多是通过在幼儿园的各种活动来达到关心和帮助他人的目的,不免出现某些说教,对于社区,特别是社区老人的了解和关注相对缺乏。在我国,爷爷奶奶大多是围着孙子、孙女转,把他们当作小皇帝、小公主,生怕吃了一点苦头,与此同时,幼儿就认为爷爷奶奶对他们的好是理所当然,缺少对养育者的感激之情。幼儿园虽然也有社会情感教育,但往往容易发展成单一、枯燥的言语说教,加上有时幼儿园与家庭教育观念上不一致,导致社会情感教育的效果出现反复。
(二)日本更加提倡幼儿在交往中获得多种挫折的体验
日本“人际关系”教育的指导要点中强调:“对人的信赖心和同情心,需要让幼儿自身对冲突或挫折等有一番体验,在这些经历的基础上,才能逐步地培养起来。”我国在指导要点中没有提及,在内容与要求中的表述是:“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由此可见,日本的新《纲要》格外重视多种挫折体验对幼儿主体的重要性。
日本比中国更加强调多种挫折的体验,是因为日本的社会存在这样的特点,即人们一般都认为“不发生纠葛是最好的”,因此虽然日本人很善于合作,但有主动性和主见的人比较少。这说明一味地避免纠葛有负面影响,没有冲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同样,逃避失败的人学不到怎样解决困难。近十年来,日本发生的很多青少年犯罪。跟以往不同的是,那些青少年中,很多孩子小时候成长的过程都很顺利,是一群没遇到过挫折或没有自己解决过困难、没有真正与人交往过的孩子。因此,日本新《纲要》将“社会”改为“人际关系”以及强调人际交往中的挫折体验,都是旨在解决日本的现实问题。
在我国,绝大多数孩子特别是大城市中的孩子大多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为这些幼儿提供了“优越”的環境以让其“顺利”成长,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眼中的宝贝,受不了一点委屈。而到了幼儿园,一切都变了,幼儿之间遇到冲突、产生挫折,再没有其他人谦让自己,每个幼儿都要赢,这也是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在幼儿社会交往领域产生矛盾、冲突,一直得不到很好解决的原因之一。日本对挫折体验的重视,也可以为我国幼儿园社会教育带来一些启示,在与人交往中,不是要努力避免冲突的产生,而是要肯定产生冲突的合理性,并在冲突中引导、鼓励幼儿自己想办法解决矛盾,这也是幼儿对社会的最初体验。
(三)日本重视品质教育中健康心灵的养成
中日两国对幼儿园社会教育中品质的理解有所不同,日本的新《纲要》无论目标、内容还是注意事项都特别强调从情感、体验等方面萌发幼儿初步的道德心,养成幼儿健康的、丰富的心灵。而中国新《纲要》更强调通过“爱父母”、“爱长辈、老师和同伴”、“爱劳动”、“爱家乡”、“爱祖国”等来培养幼儿优秀的品质。但这并不代表日本幼儿不爱劳动或不爱家乡、祖国,恰恰相反,日本人对劳动、对祖国的热爱程度是很多民族都不及的。
可见,在社会道德品质的培养上,日本注重的是幼儿内部的、主体的情感体验和心灵感受,由此延伸到对社会的正确态度,认为幼儿有了健康的心灵,也就有了良好的社会品质。而中国注重从外部、社会角度来发展幼儿的道德品质,并且在新《纲要》中反复用到“培养”二字,认为道德品质是培养出来的。虽然我国的道德品质教育充满了独特的中国特色,但我们同样不能忽略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应该从内部而非外部,应该是养成而非培养幼儿的道德。也只有这样,幼儿园社会教育才能真正做到潜移默化,给幼儿带来愉快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