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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政办发[2014]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市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精神,设立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划出和取消的职责。1.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取消开办商品展销会的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