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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虾出口在最近几年受到欧美等进口国的多次禁令或限制。90年代中后期美国HACCP法规(21CFR Part 123)和欧洲会议指令(91/493EEC)等相继实施.欧盟对我国水产品发出二次禁令,虽于今年解除禁令,但当时事态之严峻。我国水产业经济损失之巨大,尚记忆犹新。我国出口到美国的虾类产品也曾有在海关被拒。欧美的水产品安全法规的要点在于:要求产品出口国和生产者建立以HACCP为基础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使管理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增加了水产品出口的难度和经济成本。养殖产品的监控则是焦点之一。那么。在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