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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印发《河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每年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等级差的将约谈政府有关负责人,并要求限期整改。《办法》明确,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加强对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治欠保支长效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