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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乳业,真是命运多舛。
好不容易三聚氰胺渐渐淡出了媒体的议程设置中,猛然间,蒙牛OMP事件又成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坊间杂谈,不绝于耳。一直到今天,官方权威部门(卫生部)都认定,“消费者饮用目前市场上该产品没有健康危害”,但还是有众多网民在各个论坛上表示:我再也不会买蒙牛牛奶了。
OMP是个什么东西?这一点,我以为无关紧要。对于任何一个奶制品消费者来说,不懂OMP是天经地义的。消费者只需要知道三个关键因素:好喝、有营业、健康。而作为食品行业生产的乳品,第三个关键因素是重中之重。与其说消费者需要OMP,不如说蒙牛需要OMP,因为有OMP的牛奶,它的价格比没有OMP的贵出了近20%。
既然蒙牛需要OMP概念帮助它获得更多的利润,于是,围绕OMP进行营销,也就顺理成章了。有专家近日在报章上撰文认为OMP事件是蒙牛过度宣传造成的,我很不以为然。消费者不明白OMP但又要让他们接受,强力营销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认定OMP事件只是蒙牛过度宣传导致的后果,那么,这种评论,无异于“小骂大帮忙”。因为,过度宣传只是不合情,但蒙牛此次不是不合情,而是不合法。
官方(卫生部)网站上是这样说的:
“OMP不是我国现行国家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口没有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应当经过卫生部的批准。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此,蒙牛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停止在产品中添加OMP,并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理。”
OMP事件之后,蒙牛的危机公关响应是及时的,在迅速获得各路专家对OMP无害、健康的意见之后,通过包括新浪、网易、腾讯等在内的各大门户网站部署了专题(新浪、网易、腾讯三家门户网站的专题页面,从版头到格局,几乎是如出一辙,有足够的理由让我怀疑这不是新闻专题,而是商业类公关专题),专题的核心是:OMP无害、健康,请大家放心食用!及时归及时,但却是在混淆视线。因为作为一个企业,守法是它的本分。
西方国家最近颇为流行一个名词:CSR,即Coope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业社会责任感是也。但很多人误以为CSR就是企业大搞公益慈善,每年拿出多少多少钞票捐助,外加注意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做到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大致就很强了。
这种误解其实是蛮好笑的,这就好比说,一个人四处去干些法律不能接受的事(比如抢劫,或者欺诈,或者盗窃),然后把这些非法所得拿出一部分来捐助,并且这个人在做违法事情的时候,十分注意环境保护(绝对不制造垃圾)、节能减排(比如骑自行车去干坏事,绝对不开汽车)。难道,我们可以就此认定,此人的社会责任感十分之强吗?
天下之谬,莫过于斯哉!
真正的CSR是什么,它是有一环作为基础中的基础的:企业,请严守你的本分。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做对的事。一个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的企业四处捐助,那不叫有社会责任感,因为它的本分是要给员工发薪水,不发薪水不仅不合情理,也不合法(违背劳动法)。一个连法律都可以罔顾的企业,它哪怕拿出价值2.27亿市值的股权搞什么基金,也不叫有社会责任感。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我们必须认识到:什么叫责任感丧失?这就是最好的注脚。因为,不守法,就连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都不存在,何谈什么企业社会责任感?
中国有太多的企业,连对的事情都没做好,就一味地想去做好的事情(比如公益,比如慈善),这就属于本末倒置,甚至是欺世盗名。
OMP事件,不是一起营销事件(比如恒源祥连念12遍生肖营销,是好是坏,真的不好说),而是一起事关企业责任的“良心事件”。做事先做人,做人要讲良心,这一点,略微有一点儿家教的人都懂得,怎么我们坐拥亿万资产的商业巨头就不明白呢?
欲挽救蒙牛的声誉,不是在“OMP无害、健康”上大做文章,而是要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违法,老老实实地上缴违法所得,老老实实地把那些涉及OMP的乳品下架。
我在最近写的另一篇文章中说:“但就我个人看来,这位创始人应该以个人身份去承担责任,而不是在那里大呼拯救民族品牌,如果他真的认为,这个品牌比他的生命还重要的话。因为,在这场危机中,利益相关人,也就是普罗大众,希望看到的是负责,而不是其他。”
(博识传播的陈涓玲小姐对此文亦多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