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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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放弃了,那个忽冷忽热不会喜欢她的男孩。该失去了,那个一心一意只想对他好的女孩。
  [1]
  如果能回到那天,我一定在早上就叮囑弥弥下午放学后不要来等我。
  大家都懂的,很不巧,这种假设存在的前提就是没有如果。
  据事后回忆,当时我班邓老师正拖着课,而弥弥在走廊上捧着书背单词。这时阿飞经过,在栏杆边若无其事地掏出打火机点燃一支烟,深吸一口后掸掸烟灰,然后不经意般朝着弥弥的方向吐出烟圈。
  那一刻,弥弥的少女心,炸裂了。
  [2]
  “果然我还是喜欢放纵不羁爱自由的男孩子。”弥弥托着脸,面颊绯红。
  与她同校九年多,从小玩到大的我深知弥弥总会被那种爱顶撞老师的男生吸引,虽然自身异性缘不差,也经常有向她表白的男生,却对白衬衫黑碎发的暖男型毫无感觉。甚至曾有两次我喜欢的男生喜欢她却被毫不留情地拒绝,虽然弥弥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我还是很狗血地因此跟她吵了架决了裂。
  那是初中时的事情,啊,现在回想起来真是一段令人心痛的黑历史。
  尽管弥弥喜欢的男生类型与寻常女生不太一样,但对吸烟的男性生物还是有着本能的排斥。那天,是她第一次觉得烟味那么好闻。
  我提醒她:“你不会对人家……了吧?都不认识,人家只是路过,学校这么大,以后可能都见不到了,少些幻想,别沦陷哈。”
  “晚了!”弥弥一脸得意,“我已经加上了他的QQ,还问到了他的名字和班级。”
  ……完了。
  [3]
  弥弥向来是没事便懒懒散散,一旦下定决心要做某事,便干脆果断毫不拖泥带水,而且很容易成功,这我早就知道。
  所以她没费多大劲儿就得知了阿飞与我们同级,算是半个混混,不过这学期成绩一直有进步。
  “目测具有无限潜力!”弥弥对于成绩进步这事儿评价道。
  神经病啊,从缺考被判零分到难得参加几次考试得了几分的人能有什么潜力?
  而且他嗜烟成瘾。他的班主任曾当众很过分地骂他劝他戒烟,几天之后便在办公桌抽屉里发现了十多只死老鼠。那老师胆小,当场昏厥,从此没有老师再敢训阿飞。但据说与这件事关系其实不大,主要是背后有靠山什么的。
  弥弥听说这件事时只是乐得合不拢嘴,重复道“他真是太有趣了”。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熟络起来了,算不上朋友吧,只是弥弥每个月都会给他买烟。她写文赚的钱不少,却是她自己全部的生活费,所以也是需要省的。我问她,你这算是花痴迷妹,还是跑腿小弟?她笑嘻嘻的,不说话。
  我实在很难理解弥弥为什么会喜欢这么不正经的人,无条件包容甚至是纵容他的所有任性。她不以为然地反问:“你不也成天嚷嚷着他们说的‘一个人能有多不正经,就能有多深情’吗?”
  我是指我们老薛啊,这能比吗!
  [4]
  “阿飞你喝这杯奶茶吧!”弥弥气喘吁吁地跑到他面前。
  男生看了她一眼,一言不发地接过,弥弥就势坐在了他身边。阿飞没什么反应,仿佛离他的肩仅一厘米远的不是女生而是一块木头。他喝奶茶的时候她就托着腮认真地看他的侧脸。
  弥弥买奶茶的那家店的杯子都是不透明的,上面印着很可爱的图案。
  “布丁的?”喝下第一口,阿飞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喜。
  “你喜欢喝吗?我随便买的啦……你喜欢就好。”弥弥绞着手指犹豫两三秒还是说了谎话。
  事实上,买给他的东西哪会随便!为了不让他觉得自己像个奇怪的偷窥狂,原本不爱玩空间的她特意去充值了黄钻,只因黄钻有“隐身访问好友空间”的特权,然后熬夜把他之前发的几千条说说全部翻完了。
  他的说说几乎都是分享游戏截图,以及转发的一些有趣的短句,很少聊起自己。弥弥印象最深刻的一条是——“我最希望,面前的桌上摆着一杯只喝了一半的布丁奶茶,而阳光、风霜、过往和未来都在身旁。”于是她猜测,他大概很喜欢布丁奶茶吧?至于这句话是否是他从网上直接复制粘贴的,她没往那方面想。
  “我超喜欢喝啊,谢谢你!”阿飞少见地笑了。弥弥也咧开嘴,我虽然没看见但也能想象她那傻样。
  三年前喜欢喝的饮料,现在依然喜欢吗?这样的你,应该是一个很长情的人吧?她看着近在咫尺的他,这样想。
  [5]
  阿飞到弥弥的班级找她。他第一次主动来找她,她高兴极了,乐颠颠地迎上去问他有什么事。
  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把手中的几本习题一股脑儿塞进她怀里:“我们数学老师明天要挨个检查,交作业时没法让科代表开绿灯了。我一点儿都没写,你帮我搞定!”
  臭!不!要!脸!后来弥弥转述给我时,我心里只有这一种想法。
  然而当时,“好啊好啊。”她没多想就答应了,反倒是他一愣:“我给你钱吧。”
  “不用啦,朋友之间帮忙是应该的嘛!而且,”弥弥一顿,“对我来说,多做一些题不是也有好处吗?”原本单方面的相助,就这样被她说成了互惠互利。
  三本习题,每本20多面,一共80多面。其中有一本是她做过的。弥弥告诉自己,这也不全是为了阿飞,而是自己深深地热爱着学习,对,就是这样。
  弥弥的成绩虽然不差,但毕竟是女生,哪会很喜欢做题呀。
  数学老师经过她的座位时看到她桌上摊着几本数学题正在奋笔疾书,心中甚感欣慰。
  这次倒是没有熬夜,而是用了一整天的课堂和课余时间完成了目前学到的内容,第二天下午交给了阿飞。
  “你来得正好,放学就要交了!”他看上去心情不错,见她愣着,还伸出一只手在她面前晃了晃,“怎么了?快上课了,回教室吧。”
  回到座位时她还为他没有表现出感激而失落,就发现放在课桌上的书里夹着一张纸条。
  “谢谢。”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以及……十块钱。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塞进去的,心中感动。第一次看到他的字,比想象中好看呢。
  [6]
  弥弥的成绩退步了。
  老师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她给阿飞买烟的事,把她训了一顿,大意是说要上进些,不要和那种人混在一起之类的。
  刚出办公室就迎面碰上了阿飞,原本无精打采的她瞬间打起了精神,热情地向他打招呼:“嘿,你也在啊?”话一说出口就意识到,这是办公楼,他能有什么正事,出现在这里还能是因为什么?
  大概是和她一样的原因吧,弥弥心中愧疚:“对不起啊……没事,我没有想怪你的意思。阿飞,你为什么来这里?”原本第一句是自己向他道歉,第二句是表示自己成绩退步不是他的原因。
  结果阿飞不客气地笑了:“你在说相声吗?”
  “嗯……啊?”弥弥不解。
  “就是说,你刚才说的像是两个人在对话啊。还……顺便把我的台词也一起说了?”阿飞挠挠头,才想起回答她的问题,“班主任找我,谁知道她要干吗。”
  “万一训你怎么办?”
  “大不了再放几只死老鼠。”他一脸的无所谓,看来他对死老鼠这个梗儿也是颇为得意。
  那天是2017年11月6日。
  那个时候啊,洒下来又被遮擋住的阳光不是错的,靠近云都下降的风不是错的,少女脸上的笑意不是错的,与办公楼仅有一墙之隔的校外奶茶店内放的薛之谦的新歌“你卷起千层海浪,我躲也不躲往里闯”的旋律不是错的。
  但也许只有弥弥一个人觉得,手里揉成一团的成绩单不是错的,身前歪着嘴角笑的少年不是错的。
  [7]
  令我意外的是,隔天阿飞来找的是我。当时我正在走廊上拿着MP3听歌,他不声不响地走到我身边摘下一只耳机戴在自己的左耳。
  我一回头,根本没有什么唯美文艺的对视,事实上我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一张大脸吓个半死。“阿飞你有病啊,吓死人不要钱的啊!”我冲他叫嚷。
  除了两个月前弥弥生日那天把我和他一起叫出来玩之外,我们基本上没有说过话。
  他倒是很淡定的样子,静静地听了几秒钟:“《下雨了》?”
  这首歌深情且耐听,是我最喜欢的一首,但并没有同一张专辑里的另外几首歌那么人尽皆知,前奏也并不好认,所以他能一下说出歌名令我很惊喜:“你听过啊?”
  “有段时间播放列表里只有这一首,单曲循环几百遍那种。”阿飞随口答道,然后跟着哼唱了几句,又问我,“余汐,你喜欢听薛之谦?”
  “喜欢啊,很喜欢。很喜欢听他的歌,也很喜欢他。”我没有多犹豫就脱口而出,抬头看他。
  “哪样的喜欢?”他问。
  我说:“像弥弥对你那样的喜欢。”是的,直接说出来了。
  我并不是爱冲动的人,想要冲动的时候却也不会紧张。弥弥的心意在平日里表现得不能再明显,却纠结于该不该表白,总要有人代她表达。是该让这一场暗恋结束了,至于结局,她需要自己去接受。
  本以为他至少会有一点惊讶,没想到阿飞居然笑了:“这么淡?”
  我的胸口忽然一阵酸,是为弥弥而心酸。
  原来他真的一直都知道,却完全没打算回应,甚至这样轻视她的心意,简简单单的三个字,直接冲破我心底的防线。
  “不是的。是上学路上偶然听到他的歌名便会停下来听完一整首,以致迟到的那种喜欢;是平日里省得不行的钱,在他的火锅店吃了很多却丝毫不心疼的那种喜欢;是他生日前一天晚上耐不住困意所以定了零点的闹钟,被叫醒后等他发微博从零点零分等到四点十四分的那种喜欢……”
  阿飞却不为所动,在我稍一停顿时便接话道:“说到底只是你太傻,以及他家火锅太好吃了吧?”
  我一时语塞。
  “我曾经很喜欢一个女孩子。”他说完这句后似乎并不打算讲后续,轻轻把耳机摘下放回我的耳朵,“你转告一下弥弥吧,别在我身上花心思了。”
  转身欲走。
  “……你等一下!”我喊他。
  [8]
  “他不喜欢我……”弥弥抱膝蹲着,眼里全是沮丧。没有看到眼泪,眼眶和脸颊却都红红的。我想,大概是在我找到她之前,她的眼泪已经流尽了。
  “你还要我怎样?要怎样?你喜欢的我都给你买了,你吩咐的我也完成了,我作业写不完都没有怪你……”她一脸委屈地对他说。原本第一句还是开玩笑似的唱出来,到后面语气却越来越哽咽。
  “我想了想,觉得确实应该当面告诉你。”阿飞递给她一包纸巾,“我很喜欢和你做朋友,我明白你的想法,如果开始相处就是以撩到为目的,我不希望你沦陷。”
  但是弥弥没有接:“我才不是那种付出许多却不求回报的女生,既然你不肯接受我,为什么要耗着我?”
  弥弥把他们的这几句对话转述给我时,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阿飞会说弥弥的喜欢很淡,又为什么会让我帮忙转达他的话,因为他早就料到了她会这样回答。
  可他一点儿都不了解女孩子。
  不是每一份喜欢都非彼不可,那样无私。弥弥已经算很不自私了,但她是那样认真,那样希望有一份好结果。
  阿飞却对我说:“其实比起弥弥,余汐,我喜欢你的可能性都会大一些。”
  我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和愤怒。为什么会喜欢我?因为《下雨了》,还是因为我相对来说看上去更理性?明明弥弥才是真心实意,而我只是因为对你没有感觉才不会表现出自己幼稚的一面,你凭什么认为自己更可能喜欢我?这些在心里咕噜咕噜冒泡的质问,我一句也没有说出口,但我直视着他,情绪清清楚楚地写在脸上。
  “你还当真了?”他摆摆手,笑着圆场。
  对,我当真了。我觉得那一句我应该当真的,但心中并无半分窃喜。
  [9]
  弥弥一定是傻才没有意识到,她喜欢的那条“布丁奶茶”的说说原本就是他为了另一个女生而发的,配图也不是网上找的,而是他和那个女生牵在一起的手,以及,他的“阳光、风霜、未来和过往”都是指她。
  那便是他说的“曾经很喜欢的女孩子”。
  故事极俗。他苦苦追求她许久,最终她被感动。在一起的时候她喜欢什么他都给她,极其贴心温柔。他想就这样相伴也好,但她不忠。失恋后,他久久留在阴影中,也因此患上了吸烟、打架的恶习。
  也许他是不想让弥弥像他一样,也许他真的想和她保持友谊,也许在他心里,尽管说不上喜欢,弥弥到底还是占有一定的位置的。但我还是不欣赏他,从头至尾都完全不欣赏。
  而且我无比笃定,迟早有一天他会后悔的。
  [10]
  我敲下最后一个字,弥弥和阿飞的故事便就此剧终了。
  该放弃了,那个忽冷忽热不会喜欢她的男孩儿。
  该失去了,那个一心一意只想对他好的女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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