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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新课标教材今年在北京全面推广,从总体感觉上内容更贴近生活,更能够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知识上吸收借鉴了西方经济学的一些先进观点,形式上更加灵活,更能够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学生反应比以前的传统教材更有意思。但是百密一疏,个别细微之处的提法还是值得商榷。
一、 监事会的地位
教材在第5课《企业与劳动者》一章中,介绍公司组织结构的时候,列出了图1的图示。
教材中提出:“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这些机构权责明确,互相制衡。”
从教材内容的表述中可以认为监事会与董事会是平等的,但是,此时的监事会有何作用,从图示上看,既不是具体的执行机构,又没有监事对象,得到的结论只能是监事会没有实际作用(不过现在很多公司的监事会确实是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但是,如果我们认真研读2005年10月27日修订的《公司法》,上面对董事会、监事会均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47条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召开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内部的管理机构,制定公司基本管理规定……
第54条规定了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我国原来发行的实际上都是企业债,现在才刚刚开始推行标准意义上的公司债,如2007年9月发行的长江电力债券。
六、 电子器件厂应缴多少税
教材第七课《个人收入的分配》提到一电子元器件厂的企业报表,见下表:
该表格主要是为了分析收入的性质,但是在企业利润与税收的细节上出现了问题。
教材在后面的课文中也提到企业主要缴纳17%增值税和33%的所得税(25%新税率2008年才实行),按照书中数据,税前利润为:270 121=391(万元),应缴税391×33%=129(万元)。
可以看出企业没有足额缴税,即使考虑有税收返还,也是先征后返。但这仅仅是计算了所得税,企业真正的缴税大头是增值税。按照书中数据,企业总收入5051万元,按照优惠税率计算,抵扣折旧,增值2901万元,仅增值税少计493万元。根据我国企业平均税负水平15~27%计算,取其下限,因而,将缴纳税款一项至少改为1121万元就比较符合实际了。
七、 分红险不是真正的保险
保险的主要目的就是分散风险,提供保障。分红险仅仅是各种保险品种中的一个次要品种,在国内,成千上万的人钟情于这样的储蓄型保险,而其实,大多数分红储蓄型保险提供的保险保障非常之低。
目前分红储蓄型保险在我国市场需求非常大。企业又有利润,肯定愿意销售这种产品。但是在完善的保险市场中,传统型保障保险与分红储蓄等投资型保险相比较,基本上是在买了各种保障型寿险、医疗险等保险产品后,消费者才去选择后者。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不同国家人们价值观的不同。在国外,人们很重视人的价值,因此购买寿险、医疗险、意外险等风险型保险产品的比例非常高。而国内则完全不同。中国人寿曾经专门做过一个调查,结果表明,国内百姓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养老和医疗,然后是意外和子女教育。这就决定了储蓄型的各种养老金保险和子女教育保险必然好卖。而同时,国人根深蒂固的储蓄存钱观念,也让很多人在纯保障型和储蓄保障型产品之间选择后者,而实际上,后者的保障功能往往很弱。
作为中学教材,应当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保险的保障功能,而不是赢利性。现在交强险等保险品种都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可以作为课本的案例,但是教材单单挑选了一个最没有保障特色的保险品种重点介绍,有失偏颇。虽然学生初学经济学,不会注意这些问题,但是编写教材就要杜绝一切可能的问题。
(责任编辑关燕云)
一、 监事会的地位
教材在第5课《企业与劳动者》一章中,介绍公司组织结构的时候,列出了图1的图示。
教材中提出:“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这些机构权责明确,互相制衡。”
从教材内容的表述中可以认为监事会与董事会是平等的,但是,此时的监事会有何作用,从图示上看,既不是具体的执行机构,又没有监事对象,得到的结论只能是监事会没有实际作用(不过现在很多公司的监事会确实是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但是,如果我们认真研读2005年10月27日修订的《公司法》,上面对董事会、监事会均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47条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召开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内部的管理机构,制定公司基本管理规定……
第54条规定了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img/pic.php?url=http://img1.qikan.com/qkimages/jxgz/jxgz200811/jxgz20081128-2-l.jpg)
我国原来发行的实际上都是企业债,现在才刚刚开始推行标准意义上的公司债,如2007年9月发行的长江电力债券。
六、 电子器件厂应缴多少税
教材第七课《个人收入的分配》提到一电子元器件厂的企业报表,见下表:
![](http://img1.qikan.com/qkimages/jxgz/jxgz200811/jxgz20081128-3-l.jpg)
该表格主要是为了分析收入的性质,但是在企业利润与税收的细节上出现了问题。
教材在后面的课文中也提到企业主要缴纳17%增值税和33%的所得税(25%新税率2008年才实行),按照书中数据,税前利润为:270 121=391(万元),应缴税391×33%=129(万元)。
可以看出企业没有足额缴税,即使考虑有税收返还,也是先征后返。但这仅仅是计算了所得税,企业真正的缴税大头是增值税。按照书中数据,企业总收入5051万元,按照优惠税率计算,抵扣折旧,增值2901万元,仅增值税少计493万元。根据我国企业平均税负水平15~27%计算,取其下限,因而,将缴纳税款一项至少改为1121万元就比较符合实际了。
七、 分红险不是真正的保险
保险的主要目的就是分散风险,提供保障。分红险仅仅是各种保险品种中的一个次要品种,在国内,成千上万的人钟情于这样的储蓄型保险,而其实,大多数分红储蓄型保险提供的保险保障非常之低。
目前分红储蓄型保险在我国市场需求非常大。企业又有利润,肯定愿意销售这种产品。但是在完善的保险市场中,传统型保障保险与分红储蓄等投资型保险相比较,基本上是在买了各种保障型寿险、医疗险等保险产品后,消费者才去选择后者。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不同国家人们价值观的不同。在国外,人们很重视人的价值,因此购买寿险、医疗险、意外险等风险型保险产品的比例非常高。而国内则完全不同。中国人寿曾经专门做过一个调查,结果表明,国内百姓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养老和医疗,然后是意外和子女教育。这就决定了储蓄型的各种养老金保险和子女教育保险必然好卖。而同时,国人根深蒂固的储蓄存钱观念,也让很多人在纯保障型和储蓄保障型产品之间选择后者,而实际上,后者的保障功能往往很弱。
作为中学教材,应当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保险的保障功能,而不是赢利性。现在交强险等保险品种都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可以作为课本的案例,但是教材单单挑选了一个最没有保障特色的保险品种重点介绍,有失偏颇。虽然学生初学经济学,不会注意这些问题,但是编写教材就要杜绝一切可能的问题。
(责任编辑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