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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甘肃省灵台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按照“村内急需、一事一议、自筹为主、奖补为辅”的基本思路,以群众需求迫切、参与热情高、社会效益好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机制、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了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