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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王安石是北宋历史上乃至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他所领导的熙宁变法是北宋中期一次重要的社会变革。本文将从他的改革措施中简要介绍他的政治思想,以及王安石政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关键词:变法;民本;财政;立法;人才
一、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富国之法,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王安石指出: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无道耳。[1]基于这样的理财理念和理财目的,王安石陆续推行了青苗法、免役法、均输法、市易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等一系列旨在发展农业生产的法令。
在强兵方面,王安石实施了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等一系列措施。
在人才的选拔、任用方面,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重点谈到,朝廷必须要培养能富国、强兵、理财、整军的人才为之所用,而要培养这样的人才,一要改变一直以来重文抑武的观念,将文治、武功相结合,以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二要“礼、乐、刑、政”并重,全面提升官员个人修养。
二、王安石的政治改革思想
(一)实用主义思想
经世致用为王安石政治思想的一个显著特征。他坚持从北宋面临的现实情况出发,从北宋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出发,保障农业生产,为国家提供最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抑制兼并,稳定人民情绪,保证社会秩序。最后改革军制,为国家发展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民本思想
同时,“以民为本,重视民生”的思想也是体现在王安石改革的方方面面,因为常年担任地方官,深刻体察到了百姓疾苦,所以他的民本思想是非常清醒的。王安石变法的很多措施,尤其是发展农业生产方面的法令,其核心精神却是以民为本,重视农业生产并且抑制兼并,从中不难看出王安石鲜明的民本思想。
(三)“以义为主”的财政思想
孔子曾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儒家在义利问题上的基本倾向就是重义轻利。王安石作为一位封建士大夫,如果仍然沿袭儒家传统观念一味轻谈“利”的观念走下去,从而单纯的注重道德感召轻视国家物资实力的虚空,颇显的尤为不合时宜。他并非是为了迎合封建君主个人的无止私欲,其理论的诸多出发点更加在于“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意图把天下财富聚集起来兴办各种实业,以此达到富国强民的目的。
(四)王安石的立法与变法思想
虽然王安石是作为北宋儒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但是他并没有单纯一味承袭孔子的“以德治国”,而是扛起以法治国的大旗。其实这在儒家思想里是早有渊源的,并没有与“德治”背道而驰。最后是变革科举制度,为什么要把科举制度的变革放到立法思想里面来说,因为王安石变革科举制度的目的之一是要培养法律人才。凡考“明法”而被录取者,由吏部列入备用的司法人员名单当中,并且地位还在及第进士之上。
三、王安石政治思想的时代价值
首先值得称道的就是王安石的民本思想。王安石并非古往今来第一个关注民生的政治家、改革家,但王安石却在传统的爱民、安民、教民、取信于民等观念上进一步提出了利民、富民的主张,看到了物质财富是君国社稷的基础,“民”是朝廷立国的经济之本,王安石所要使之富足的“天下”,不仅包括了国家,也包括了处在社会最底层的百姓,这不可不谓是古代传统民本思想的一大进步。
从王安石的理财观,追求财富以“利”字为先,但是本质上以“义”为实,其实体现的都是一种以民为本的道德性终极关怀。并且,王安石的义利观对于弥合“功利”与“道义”在道德理解中的裂痕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利于促进良好伦理道德的形成,进而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这就进一步反映了将“功利”与“道义”统一起来是有必要、有利的。因而可见,王安石的义利观对于弥合“功利”与“道义”的关系有着重要的影响,不能将道德等同于牺牲,并且在谈道德的时候也不要羞于言利。[3]
王安石是历史上少有的十分注重法治的儒家代表。并且王安石的意志品质非常坚定,这使他对于法律的执行更加坚决。王安石主张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王安石认为,北宋政治贫弱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度不明。因此,他非常重视法度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封建国家法制不明难以维持统治,推而广之到现代当中更是如此。建国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时期恰恰是实行改革开放、依法治国的时期。当前我们正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对日益突出的各种社会问题,更加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这也就要求我们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更要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人民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立法之后是执法。王安石非常重视法律的执行。这一思想所体现的原则用现代语言来表达就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根本要求。我国目前法律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存在着诸多问题:法律监督不到位,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监督机制等,因此必须建立良好的法律运行机制,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与地位,保障法律的效力。惟有如此,法治之路才会畅通无阻,依法治国才能得以真正实现。
理论研究要务实,讲究学以致用。重视实践,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我们的理论。王安石提倡学以致用以及与实际相联系的主张培养了一大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真才实学者,这与我们当前教育管理教育政策改革倡导的素质教育不谋而合。当前我们所提倡的素质教育,其内在要求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人才的综合能力为目标,力求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有用之人,而在素质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各级各类学校无疑是实施的主体,担负着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重任,在此过程中,将所学理论与自身实际相结合正是搞好素质教育的重要的环节。同时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我们不但要对他们进行素质教育,更要提倡创新教育,这也是王安石所称道的。我们面临一个创新的世纪,因此,适应这一时代要求的人才不仅是基础科学知识,而且还要有较强的创造力,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74 年版,卷三九《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2]王磊:王安石义利观的“新义”及其当代价值 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
关键词:变法;民本;财政;立法;人才
一、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富国之法,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王安石指出: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无道耳。[1]基于这样的理财理念和理财目的,王安石陆续推行了青苗法、免役法、均输法、市易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等一系列旨在发展农业生产的法令。
在强兵方面,王安石实施了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等一系列措施。
在人才的选拔、任用方面,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重点谈到,朝廷必须要培养能富国、强兵、理财、整军的人才为之所用,而要培养这样的人才,一要改变一直以来重文抑武的观念,将文治、武功相结合,以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二要“礼、乐、刑、政”并重,全面提升官员个人修养。
二、王安石的政治改革思想
(一)实用主义思想
经世致用为王安石政治思想的一个显著特征。他坚持从北宋面临的现实情况出发,从北宋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出发,保障农业生产,为国家提供最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抑制兼并,稳定人民情绪,保证社会秩序。最后改革军制,为国家发展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民本思想
同时,“以民为本,重视民生”的思想也是体现在王安石改革的方方面面,因为常年担任地方官,深刻体察到了百姓疾苦,所以他的民本思想是非常清醒的。王安石变法的很多措施,尤其是发展农业生产方面的法令,其核心精神却是以民为本,重视农业生产并且抑制兼并,从中不难看出王安石鲜明的民本思想。
(三)“以义为主”的财政思想
孔子曾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儒家在义利问题上的基本倾向就是重义轻利。王安石作为一位封建士大夫,如果仍然沿袭儒家传统观念一味轻谈“利”的观念走下去,从而单纯的注重道德感召轻视国家物资实力的虚空,颇显的尤为不合时宜。他并非是为了迎合封建君主个人的无止私欲,其理论的诸多出发点更加在于“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意图把天下财富聚集起来兴办各种实业,以此达到富国强民的目的。
(四)王安石的立法与变法思想
虽然王安石是作为北宋儒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但是他并没有单纯一味承袭孔子的“以德治国”,而是扛起以法治国的大旗。其实这在儒家思想里是早有渊源的,并没有与“德治”背道而驰。最后是变革科举制度,为什么要把科举制度的变革放到立法思想里面来说,因为王安石变革科举制度的目的之一是要培养法律人才。凡考“明法”而被录取者,由吏部列入备用的司法人员名单当中,并且地位还在及第进士之上。
三、王安石政治思想的时代价值
首先值得称道的就是王安石的民本思想。王安石并非古往今来第一个关注民生的政治家、改革家,但王安石却在传统的爱民、安民、教民、取信于民等观念上进一步提出了利民、富民的主张,看到了物质财富是君国社稷的基础,“民”是朝廷立国的经济之本,王安石所要使之富足的“天下”,不仅包括了国家,也包括了处在社会最底层的百姓,这不可不谓是古代传统民本思想的一大进步。
从王安石的理财观,追求财富以“利”字为先,但是本质上以“义”为实,其实体现的都是一种以民为本的道德性终极关怀。并且,王安石的义利观对于弥合“功利”与“道义”在道德理解中的裂痕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利于促进良好伦理道德的形成,进而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这就进一步反映了将“功利”与“道义”统一起来是有必要、有利的。因而可见,王安石的义利观对于弥合“功利”与“道义”的关系有着重要的影响,不能将道德等同于牺牲,并且在谈道德的时候也不要羞于言利。[3]
王安石是历史上少有的十分注重法治的儒家代表。并且王安石的意志品质非常坚定,这使他对于法律的执行更加坚决。王安石主张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王安石认为,北宋政治贫弱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度不明。因此,他非常重视法度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封建国家法制不明难以维持统治,推而广之到现代当中更是如此。建国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时期恰恰是实行改革开放、依法治国的时期。当前我们正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对日益突出的各种社会问题,更加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这也就要求我们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更要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人民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立法之后是执法。王安石非常重视法律的执行。这一思想所体现的原则用现代语言来表达就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根本要求。我国目前法律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存在着诸多问题:法律监督不到位,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监督机制等,因此必须建立良好的法律运行机制,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与地位,保障法律的效力。惟有如此,法治之路才会畅通无阻,依法治国才能得以真正实现。
理论研究要务实,讲究学以致用。重视实践,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我们的理论。王安石提倡学以致用以及与实际相联系的主张培养了一大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真才实学者,这与我们当前教育管理教育政策改革倡导的素质教育不谋而合。当前我们所提倡的素质教育,其内在要求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人才的综合能力为目标,力求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有用之人,而在素质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各级各类学校无疑是实施的主体,担负着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重任,在此过程中,将所学理论与自身实际相结合正是搞好素质教育的重要的环节。同时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我们不但要对他们进行素质教育,更要提倡创新教育,这也是王安石所称道的。我们面临一个创新的世纪,因此,适应这一时代要求的人才不仅是基础科学知识,而且还要有较强的创造力,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74 年版,卷三九《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2]王磊:王安石义利观的“新义”及其当代价值 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