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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2年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中明确提出“以考核干警的能力、绩效为核心,探索建立能级管理机制。在明确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分类分级明确工作目标,以动态考核为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行全员能力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这表明,基层检察机关要通过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队伍管理工作,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