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功利主义幸福观:从边沁到密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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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随着欧洲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资本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功利主义应运而并逐步发展,为工业资产阶级提供了思想武器。边沁作为功利主义学说的创立者,主张道德的最高准则就是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并提出痛苦和快乐是可计算的。在边沁的功利主义幸福观受到多方驳斥时,密尔试以更加人性化和减少算计的方式来完善功利主义。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功利主义思想,但与此同时密尔的学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纰漏。本文通过读桑德尔《公正》一书,试图对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幸福观进行梳理,并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 功利主义 边沁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
  作者简介:李晨行,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2010级本科生,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6-185-04
  一、功利主义产生的社会背景
  从19世纪中叶起,西方社会进入了工业社会阶段。整个社会较之前有了全面的变化,刚刚稳定下来的自由主义政治秩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首先,工业社会带来了社会阶级结构的根本性改变,它意味着商人和工厂主阶层替代了仍然支配着国家政权的土地贵族成为经济上的主导力量,并且使两者之间的矛盾发展到异常尖锐的程度。掌握了经济权力的工业资产阶级迫切要求改变旧有的权力结构,最终上升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使自己的利益能够转变为国家的意志。与此同时,工人阶级也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产生和壮大起来。他们不仅与工业资产阶级一样,面临着政治上无权的局面,而且在经济上更是一无所有。这个阶级的出现,以及他们作为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使他们自己、也使整个社会都日益清楚地意识到:如果不对现存政治经济结构进行大规模的改革,根本就无法满足他们的利益要求,也根本无法避免社会的激烈冲突与对抗。
  其次,工业社会带来的另外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城市化,它同样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交往方式甚至思想方式。城市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激烈的社会分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贫困、失业,以及居住、生活、卫生、交通状态的恶化等问题都使都市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而人们在城市里集中的生活又使他们能够通过直接的相互交流和相互对比产生强烈的自我意识。因此,城市化不仅使工人阶级非常自然地形成阶级意识,而且使他们能够作为一个阶级联合采取政治行动,以各种方式表达他们对工业社会或者说资本主义社会的反抗。
  在這种情形之下,工业资产阶级不仅需要进一步扩大自己的政治权力,同时还必须缓和各种社会矛盾与冲突,继续发展资本主义。因此他们迫切地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构建资本主义社会的新秩序,使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与社会进步统一起来。而旧有的古典自然法理论则不能再胜任这一职责,因为古典自然法理论是一种革命的理论,不能满足资产阶级的稳定政治和社会形势的要求,反而有可能成为无产阶级要求权利的工具,从而激化阶级矛盾。另外,古典自然法学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在自然科学飞速发展的19世纪已经经不起时间的检验,它也不符合英国的经验主义传统。在这样的背景下,功利主义应运而生。
  功利主义学说的最主要原则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因此本文主要针对边沁和密尔有关“幸福”、“快乐”的观点予以梳理和分析。
  二、边沁的功利主义幸福观及其局限性
  边沁是英国道德哲学家和法律改革者、功利主义学说的创立者。边沁所谓的功利是指:“任何客体的这样一种性质:由此,它倾向于给利益相关者带来实惠、好处、快乐、利益或幸福,或者倾向于防止利益有关者遭受损害、痛苦、祸患或者不幸;如果利益有关者是一般共同体,那就是共同体的幸福,如果是一个具体的人,那就是这个人的幸福。” 所谓“共同体”是一个“想象的集体”,由组成它的个体总数所构成。由此可以推断出,边沁认为社会利益是由个人利益的总和所构成。然而,这从逻辑上看似准确的理论,却极会引导人们认为社会幸福是个人利益、个人幸福的简单的量的累加,当一个人在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时,自然而然地就增加了社会整体的利益。因此可以说,边沁在谈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关系时只是单方面的注意到了二者之间的联系而忽略了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更没有认识到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内在冲突。
  边沁认为人都是受功利原则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甚至,人类所谓的正义、自由、平等、公平等一系列的道德原则,如果失去了功利的内容,也都成为毫无意义的空洞的口号。功利原则是人类的天性,是一切道德原则的评价标准。符合功利原则的,在道德上就是善,在政治上就是优越,在法律上就是权利。“当一个人想要反抗功利原则时,他所引用的理由正来自于这个原则本身——而他自己都意识不到这一点。” 所有的道德争论,如若被恰当地理解的话,都是关于如何应用这个将快乐最大化、痛苦最小化的功利原则的争论,而并非关于原则本身的争论。边沁还特别提出幸福、痛苦都是可以计算的,通过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计算人们的苦乐价值,比较得出何种政策选择、行为更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批评边沁功利主义幸福观的学者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驳斥:
  其一,边沁的功利主义并未充分尊重个体权利。一个社会政策如果仅仅考虑满意度的总和,它可能恣意践踏个体公民。对于功利主义而言,个体的重要性不过是体现在计算整个“共同体”幸福总和的时候。然而,这意味着运用功利主义的逻辑,会使人们认可多种对待他人的方式,而这些待人的方式会违背人类的基本道德准则。
  以下引用《公正:该如何做是好?》一书中的例子来说明上述观点:厄休拉·勒吉恩的一个短篇小说《离开欧迈拉的人》讲述了一个叫欧麦拉的城市。这是一个拥有幸福感和公民荣誉感的城市,没有国王和奴隶,没有广告和股票交易,也没有原子弹。为了不让我们觉得这个地方过于理想而超出想象,作者告诉了我们另外一件有关这个地方的事情:在欧麦拉的一栋漂亮的公共建筑的地下室里或者是在那些宽敞的私人住宅的地窖里,有一扇房间,它有一个锁着的门而没有窗户。房间坐着一个孩子,有些弱智、营养不良,并且被人们所忽视,他在极度痛苦中勉强维生。所有的欧麦拉人都知道他在那里,同时,他们明白他们的幸福、城市之美、友谊之情以及他们的孩子的健康甚至粮食的大丰收和风调雨顺的天气,都完全取决于这个孩子所受的可怕的痛苦。如果人们把这个孩子带出那个污秽之地以见天日,喂饱他让他感到舒适,那么欧麦拉人所有的繁荣、美丽和喜悦在那一刻都将衰退并被毁灭。   根据边沁的功利主义幸福观,将上述事例中的孩子忽视而获得的社会利益、社会幸福要远远大于将孩子放出来所得到的社会利益、社会幸福。但是这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吗?对边沁的功利主义幸福观的第一个反驳,即诉诸基本人权的反驳,认为即使关押孩子能带来整个城市的幸福,侵犯那个无辜孩子的权利也是不对的,哪怕是为了多数人的幸福。
  其二,边沁的功利主义幸福观不加评判地衡量各种偏好,用同一尺度来衡量不同类型的幸福和不同类型的痛苦。针对第二个对边沁功利主义幸福观的反驳,桑德尔在《公正:该如何做是好?》一书中又举出了“肺癌的益处”的例子:菲利浦·莫里斯是捷克共和国一家生意很大的烟草公司,在捷克吸烟仍然很普遍且得到社会认可。由于担心吸烟使医疗费用不断攀升,捷克政府近来在考虑提高烟草的税额。为了阻挡税额的增加,菲利浦·莫里斯成立专门调查团,给吸烟对于捷克国民预算的影响作了一个得失分析。该研究发现,吸烟给捷克政府所带来的收入要大于支出,其原因在于:尽管烟民在世期间,会在预算中花费更多的医疗费用,可是他们死得早,因此能够给政府在医疗、养老金以及养老院等方面节省数目可观的费用,根据这一研究,如果将吸烟的“积极效果”——包括烟草稅的财政收入以及烟民早死而节省下来的钱计算在内,国库每年的净收入将达到1.47亿美元。
  无疑,事例中的行为是对人类生命和基本价值观的漠视,公众对此是愤怒的。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不仅要考虑经济结果,更要考虑公共健康和人类幸福的因素,并且人类的生命健康权作为人类最根本的人权,是应当首先受到保护的权利。然而,如若根据边沁的功利主义幸福观的逻辑思考,则不会争论社会利益最大化背后的后果——肺癌患者的痛苦与磨难、患者家人的悲恸。“功利”精确地用同一个尺度衡量人们关心的各种迥然不同的东西,当然也包括人类生命的价值。或许边沁学说的信奉者会反驳说:“吸烟报告并未使功利原则陷入尴尬境地,它只是错误地应用了功利原则,一个更详尽的得失分析将会在道德中加入一个量,它代表烟民的早死对自己及其家庭所造成的损失,这份更详尽的得失分析,还会将这些损失与烟民的早死给政府节省的开支进行比较。”至此,问题又来了:是否所有的价值都能被成功地转换成类似于经济领域中的“一般等价物”?是否能用同一标准衡量苦乐的得失?有些得失分析尝试着这样去做,甚至去给人类生命定价。殊不知,这种做法是更加令公众愤恨的,因为“对生命定价”做法本身就是对至高无上的人类生命的漠视!人们对边沁的“用同一尺度衡量不同种类幸福和痛苦”的批评,引来密尔对批评声音的回应,他认为时间足够充裕,在漫长的时间里自会找到衡量快乐和痛苦的同一标尺。但笔者认为,密尔的这一补充解释是极其牵强的。
  三、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更高级的快乐”及其所受争议
  在密尔之前,边沁的功利主义通常认为快乐只有量的差别而无质的不同。评判一种体验与其他相比是否更好的唯一基础,就是它所产生的快乐的强度和持久度,所谓的更高级的快乐或更高贵的德行,不过是那些产生更强烈、更持久的快乐与德行。边沁说,“快乐的量是平等的”,“图钉游戏与诗歌一样好”。例如欣赏一幅经典名画与饱餐一顿精美的食品,二者在质上是相同的,都是获得快乐,仅有的区别是获得快乐的量或许会有不同。边沁认为,将某些快乐看作在本质上优于其他快乐的行为,是一种专横。因此可以说,边沁的功利主义所倡导的幸福观是一种纯粹的快乐主义。
  密尔所受希腊古典人文精神(尤其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熏陶使他不可能完全接受边沁纯粹的快乐主义。密尔不仅承认快乐有量的不同,而且有质的差别,“承认某些种类的快乐比其它种类更惬意并更可贵的事实是与功用主义十分相符合的,我们估计一切其它东西的价值的时候,都把品质与份量同家考虑。” 在密尔看来,边沁的快乐主义理论有其狭隘之处:他们不能将人的快乐与动物的快乐有所区别,因而也就不能反映人类快乐在范围和程度上有别于动物的特点。对于不同的快乐在品质上的差别,密尔认为,人不仅有对肉体感官快乐的欲求,而且还有精神层面的追求,人具有动物所不具有的比嗜欲更为高尚的心能,“较高等的快乐主要是理智的、情感的和想象的快乐以及道德情操的快乐” 。正是在这种区分的基础上,依据最大幸福原则,人类行为的最终目的“乃是一种尽量免掉痛苦,尽量在质和量方面多多享受的生活。” 密尔认为,这样理解的功利主义幸福观才是全面的。
  那么,快乐的质和量如何辨别呢?密尔说,假设一个人面对两种快乐的选择,选择者对这两种快乐均有过体验,如果他明显地偏好其中一种,即使明知它附带着更大的不满足,也还是偏好它,并且不肯放弃它以换取其他的在数量上更大的快乐,那么就可以说这个快乐在品质上是优于另外一个快乐的,“这种品质上的优胜超出份量的方面那么多,所以相比之下,分量就成为微不足道的条件了。”
  虽然密尔对边沁的功利主义进行了一定的修正,使得功利主义有了人性化色彩,但是密尔的思想也并不是严密到不受任何攻击。正如桑德尔在《公正:该如何做是好?》一书中所说:“作为一种能在不同的快乐之间作出质的区分的方式,密尔似乎容易受到这样的反问——难道没有这样一种情况,相比较于高级快乐,我们更喜欢低级快乐吗?我们不是经常更喜欢躺在沙发上看情景喜剧而不去读柏拉图或去剧院吗?难道我们不可能更喜欢这些要求不高的体验,而同时不认为它们特别值得吗?” 桑德尔在哈佛公开课上与学生们讨论更高级的快乐的说明时,给大家展示了三种流行的娱乐项目:世界摔跤娱乐的一场比赛——场景闹哄哄的,一场由莎士比亚戏剧表演者所朗诵的《哈姆雷特》的独白,以及《辛普森一家》的一个片段。随后问学生两个问题——哪个节目最令人愉快?哪一个节目是最高级或最值得的?结果是《辛普森一家》获得更多投票,被选为“最令人愉快的”,其次是莎士比亚(小部分勇敢者承认了他们对世界摔跤娱乐的喜爱),然而当被问及哪一种体验在他们看来具有最高质量时,大多数学生都选择了莎士比亚。
  这一试验的结果向密尔的衡量快乐是否高质的方法提出了质疑。许多学生更喜欢看霍默·辛普森,却仍然认为一段《哈姆雷特》的对白能带来更高级的快乐。不可否认,可能有些人之所以认为莎士比亚更好,是因为他们坐在一个教室里,并不希望自己被看成是没有文化修养的。也有些学生认为《辛普森一家》微妙地掺合了讽刺、幽默以及社会评论,感到它确实可以与莎士比亚的艺术相媲美。然而,如果大多数体验过这两者的人都更喜欢看《辛普森一家》,那么密尔可能就很难得出结论说莎士比亚具有更高的价值。   可密尔并不想放弃这样一种观点,即:存在某些比其他生活方式更高级的生活方式,即使以高级方式生活的人更不容易感到满足。“很多追求高层次快乐的人偶尔也会禁不起诱惑而使高级趣味臣服于低级趣味。也许有人会质疑这种现象,但事实上这与我们充分理解高层次快乐的内在优越性并不矛盾。出于人性的弱点,人常常会就近选择眼前的利好,尽管他们清楚其实价值反而次之。人在生理愉悦和心理愉悦之间进行选择时亦是如此。例如,他们往往纵欲过度导致伤筋动骨,虽然他们对于健康更重要的道理再清楚不过。” 通过密尔的论述可以看出,他承认即使是具有最崇高修养的人,有时也会先选择低级快乐而推迟高级快乐,每个人偶尔都会抵挡不住成为电视迷的冲动。但是密尔把这种人们选择“低级快乐”的行为归结为人性中存在的弱点,他认为,即使人们有时选择了“低级快乐”,却依然清楚地知道不同的生活方式之间高雅和低俗的区别。密尔在一段令人难忘的话中表明了这一点:“做一个得不到满足的人要好过做一头满足的猪,做不满足的苏格拉底要好过做一个满足的蠢货。”
  然而,有些学者针对“更高级的快乐”又提出了另一个质疑——许多人年轻时满腔热情追求一切崇高的事物(如很多人小时候的理想都是成为大科学家、亿万富翁等),随着年龄的增长则变得日益现实,从而显得生活目标平庸。随着阅历的增长,人们为何不去追求密尔所说的“更高级的快乐”了呢?质疑者认为这或许是追求“更高级的快乐”不幸福反而增加了痛苦,那么这种令人痛苦的追求还能被称作“更高级的快乐”吗?对此,密尔反驳道,“我不认为经历这一常见变化的人选择了低级趣味而非高级趣味是出于自愿。我相信当他们被迫沉迷于低级趣味之前,事实上已是无力再追求高级趣味。大多数情况下,对高尚情操的追求犹如一棵脆弱的嫩苗,不但很容易被恶劣的环境所摧残,并且会仅仅因为缺乏足够的养分而枯萎……每一个富有智慧并且欣然投身于这一斗争事业之中的人,无论他所起的作用多么微不足道,他也必将从斗争本身中获得一种崇高的享受,这种快乐是任何自私自利的纵欲行为换不来的。” 也就是说,对大部分青年而言,如果他们为之奋斗的职业,即社会给他们定格的位置难以使他们对高尚情操的追求付诸实践,那么这种追求就会很快夭折。因为没有时间和机会,他们逐渐丧失了理性层面的高尚品味,最终失去了雄心壮志。他们沉溺于低级趣味并非是有意择之,而是因为这些低级趣味已是他们唯一可获得的或者说唯一有能力享受的。
  四、评价
  出生于自由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边沁,为了支持他的社会改革主张,推进自由资本主义发展,为社会进步的正义寻找一个标准,他构建了功利主义,即人类快乐与痛苦的律令的统治。边沁的功利主义是要提供一种基于衡量、合计和计算幸福的到的科学。它不加评判地衡量各种偏好(每个人的偏好都同等重要)。虽然边沁的这种“不加评判地衡量各种偏好”会受到类如“个人权利不受尊重”、“将所有的事物都纳入一种生硬的关于快乐和痛苦的计算之中”等的诘责,但不可否认的是,边沁功利主义的部分吸引力也正是源于这种不加评判的精神——它使功利主义更为纯粹。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作为比边沁晚一辈的后生,他试图将功利主义改写成一则更加人性化、更少计算的学说,从而完善功利主义,减少边沁功利主义幸福观所受的多方批评。为此,密尔在其著名的论文《功利主义》中为功利主义进行辩护,在辩护的过程中虽然也出现过“牵强的辩护”,但他在扩展功利主义这一理论的过程中,对边沁式的“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进行了修正,对快乐的层次级别进行划分,倡导人们拥有“更高級的快乐”。事实上,在经密尔“修正”后的功利主义中,“欲求”已不再是判断何谓高尚何谓卑劣的标准,新的标准是来源于一种独立于我们的期望和欲求的、关于人类尊严和人格的理想。更高级的快乐并不是因为我们更喜欢它们而更加高级,我们之所以更喜欢它们是因为我们认识到,它们更加高级。之所以将《哈姆雷特》看作是伟大的艺术,并不是因为较之于低级的娱乐,我们更喜欢它,而是因为它运用了我们的最高级的能力,并使我们成为一个更加完备的人。这是对人们的“幸福”、“快乐”诉诸更高的人类能力、信念的表达,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然而,正是基于这一点,密尔偏离了功利主义的前提——欲求满足感至上。
  密尔站在边沁的肩膀上重塑了功利主义大厦,让幸福从消极机械至积极高雅,但也是密尔摧毁了边沁的纯粹数量的功利主义智识大厦,离弃了数量计算的功利主义,不能再对快乐痛苦进行精确的计算,幸福不再如天平中物品一样可精确到克或千克,对幸福的界定陷入了模糊的境地。
  从两位思想家对功利主义幸福观持不甚相同的解释可以看出,密尔是一位更加人性化的哲学家,而边沁则是前后更为一致的哲学家。尽管两位思想家的功利主义思想的引导性和科学性并非无坚不摧,甚至存在明显的弱点。但人物毕竟都会受当时的时代所限,思想家也不例外。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为当时西方社会的工业资产阶级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促进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从这一角度而言,功利主义思想确是为人类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注释:
  边沁著.时殷弘译.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8页.
  桑德尔.公正:该如何做是好?.第二章“最大幸福原则”.“杰里米·边沁的功利主义”.
  密尔.功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8页,第8页,第9页,第9页,第16页,第10页,第17页.
  参考文献:
  [1]海伍德.政治学核心概念.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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