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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普通高等院校的网球教学中存在的教学目的极端化、教学主体极端化以及安全教学的极端化现象进行分析和说明,认为网球教学也应该充分分析网球教学的根本目标与现实目标,坚决杜绝唯一的“健康论”或者唯一的“快乐论”,根据当代大学生的特点,明确目标,确立教师和学生的“双主”作用,保证网球教学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
关键词:高等院校;网球教学;教学目的;教学主体
中图分类号:G845.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10)04-0095-03
作为世界第二大球类运动项目的网球起源于12~13世纪的法国,自从进入校园起就倍受学生的青睐,而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网球运动自身的魅力,近几年普通高校选修网球课的学生越来越多,但伴随着网球运动在高校的不断升温,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应运而生。本文试从教学取向角度分析普通高校网球教学中的问题和矛盾,意在加深对网球教学本质的认识,以更好地为指导网球教学实践提供理论参考。
1 网球教学目的极端化
网球教学与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网球教学可以有效地促进健康、维护健康。网球教学作为学校体育教学内容的一部分,是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理所当然要维护“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但是在现实的教学过程中,许多网球教师和网球工作者把网球教学的直接目的与最终目的混淆,甚至走向极端。
1.1 唯体育健康论 促进学生的健康是网球教学乃至整个学校体育工作的最终目的之一,这个目标的实现必须基于网球教学的直接目标的达成。目前我国普通高校广泛开展了网球教学课,通过课堂教学向学生传授网球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使学生在掌握正确的网球技术的同时,通过合理地的教法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渐养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让学生逐渐确立以网球作为终身体育的手段之一的想法,进而促进学生的全方面的发展。当然这种全方面的发展包含学生健康水平的提高。然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许多的体育教师和体育工作者无限延伸和过度夸大网球教学在促进学生健康方面的功能,把健康完全凌驾于网球教学之上,把健康的问题都揽到网球教学的头上。
众所周知,健康的概念是多维的,健康包括人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道德健康和社会健康四个方面。网球教学在促进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方面的贡献已经得到研究者的广泛认可。
网球是一项隔网对抗性运动。作为学校体育的网球教学活动,更多的是要培养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受拼搏、享受快乐的一种体验,也就是要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在潜移默化中感受网球的乐趣,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这种体验环境的确对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健康和社会健康水平有一定的帮助作用,能够逐渐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让学生在完成网球学习的过程中逐渐学会与对手或者练习同伴进行交流。但是心理健康的提高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虽然不断有研究者运用各种教学试验证明网球教学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但是通过短时间内的网球教学课程来促进心理健康水平的良性变化仍然值得进一步商榷。
“健康并非体育的唯一目标,而且体育也担当不起健康的全部目标”,吴蕴瑞也曾经指出“常人之见解,莫不以体育为手段,以健康为目标,二者混为一谈,甚有以体育划为卫生教育范围之内者,其名辞之混淆,均足以使实施之方法生错误。数十年来,能将体育与健康教育分别清楚者,实不可多得。”体育尚且如此,何况体育教学手段之一的网球教学呢?我们不能把网球教学与大学生的健康混为一谈,也不能简单地认为网球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学生的健康。
1.2 唯快乐体育论 “快乐是健康概念的一部分,有了快乐不一定健康,但是拥有了健康无疑就是拥有了快乐”。快乐作为心理健康中情绪的通俗表述方式,一直是网球教学的目标之一。良好的情绪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大学生整体的心理健康水平。但是在很多网球教师和学校体育研究者认为,健康就是一种快乐,体育课程也就是一种快乐课程。甚至有部分研究者认为,运动技术和运动技能的学习,教学内容的难度和运动的强度阻碍了大学生参与网球的热情;更有甚者认为“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的下降祸根在于运动技术的学习”,于是就相继出现对教材、教学以及评价过程中的运动技术、技能学习进行淡化的改革;曾经一段时间,网球教学中运动技术和技能的学习标准一降再降,教学内容简化、难度降低、快乐体育成为了首选。特别是在2000年新的课程改革以后,很多学校和老师就打着娱乐化、多元化、特色化、符合学生发展需要,堂而皇之地把“快乐网球”推进了大学网球教学的课堂。然而,快乐网球的“快乐”不是源自于网球教学中一味降低运动技术难度,而恰恰相反的是,要真正懂得网球,在学习网球的过程中不断挑战自我、提高自我,追寻最高层次的自我实现的需要,这种过程才是享受网球快乐的源源动力,也才是网球教学所要传授真正快乐的本质,也才能贯彻学校体育教学的初衷和最终目标。而现今,教学过程一味追求学生的“高兴”和“快乐”,导致网球教学课变成了纯粹的游戏课和玩乐课,而弱化了运动技术。学生经过一学期甚至几学期的学习什么也没有掌握,更不要谈技能的提高和能力的发展了。
然而,“运动技术是身体发展、心理发展和社会适应的载体,如果没有运动技术作为载体,那么身体发展、心理发展和社会适应就是一句空话”。特别是在网球项目的教学中,这一规律体现尤为明显。网球运动作为技能主导类隔网对抗性项群的运动项目,对运动技术的要求更为严格。在普通高等院校网球的教学中,学生网球技术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其是否能获得“快乐”的体验。网球技术动作不同于乒乓球和羽毛球等其他同项群运动项目的技术动作,错误的动作极容易导致学生出现运动损伤,比如我们常说的“网球肘”,另外在网球的发球技术教学中,有关研究者也发现学生肩部运动损伤出现的几率较大,分析其原因就是因为学生对技术掌握不够熟练。一旦出现运动损伤,学生极易对此产生抵触心理,再加上运动伤病的痛苦,何来“快乐”可言?甚至会放弃选择网球作为终身锻炼的项目。因此,作为网球教学工作者,对于网球教学中的运动技术边缘化现象我们应该深思。
1.3 网球工具论 网球运动作为从“贵族运动”演化而来而逐渐流行“平民”运动项目,其在高等院校流行的原因之一在于相当部分的教师和大学生认为网球运动是一项社会交往的工具。诚然,网球运动在促进大学生的社会化,帮助大学生学会交往方面有很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提高,网球消费已经逐渐被大家所接受,同时伴随着大众对健康的理解和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喜爱网球,网球运动也以其时尚、绅士的特点逐渐征服主流社会的体育爱好者。所以也就出现了教师教学为培养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学生学习网球为了社会交往的现象。适宜的动机水平会提高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事实证明,教学效果也因此而提高很多。但是有一种现象也成了不争的事实:男生 偏重于网球的球性,而忽视技术的正确性——为了能达到陪练的水平;女生偏重于表面技术,而忽视体能的提高——为了达到休闲娱乐的水平。我们不否认网球水平的提高需要一定的球性,我们也不否认通过休闲娱乐而丰富大学生的课业生活是高等普通院校开展网球课程的目的之一。但是一旦网球运动被当作了一种工具,大学生的社会价值取向偏离的极端化也就不会远了。
2 教学主体的极端化
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都把尊重学生的个性、学生的意愿和学生的感受放在重要的位置,相应随之而来的“以学生为本”的教学主体论也开始逐渐成为教学的主导理念。以学生为本已经被曲解为无条件地满足、迁就和顺从学生的愿望,学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网球教学中,很多教师过渡地突出了学生的兴趣、意愿和本性,学习的自主性变成了学生的放任自流,忽视或者抹杀了自身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从而导致教学实践的无序和混乱,教学变成了“放羊”,网球教学课变成了游戏课。
以学生为本固然没错,但是应该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网球项目的特点。现在大多数学生是独生子女,生活环境比较优越,普遍涉世较浅,因而对事物的判断尚不全面。非理性因素往往在其选择时占据主导作用,在网球学习中的主体意识尚未觉醒。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对大学生放任自流。很容易出现学生拒绝有难度的课堂内容的现象,容易导致大学生的坚强意志品质和挑战困难的意识缺乏。然而,隔网对抗性项目对体能的要求相对较高,尤其像网球这种大范围、大角度跑动的项目,在运动过程中对有氧、无氧能力的要求甚高。网球运动的技术和战术的完成需要坚实的体能作为基础,体能部分的练习需要运动量和运动强度的积累,这种积累相对于网球技术和战术的学习略显枯燥,如果缺乏网球教师的主导地位,教师只是一味“盲目无原则地迎合学生”,教学目标的完成只能是空谈。
网球教师是大学生学习网球的设计者和组织者,大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是构成大学网球教学的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部分,二者缺一不可,互相依存。我们可以以学生为本,但是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教师在网球教学中的主导地位。要想获得网球教学效果的最优化,就必须充分发挥网球教师和学生的“双主”作用,也就是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如果过于偏向学生的主体地位,各种教学目标的实现只能成为不可能实现的理想状态。
3 安全教学的极端化
近年来,体育教学领域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术科教学教师的难题。有专家认为体育教学中的运动损伤的出现与学校体育的健康目标相背离。一旦出现教学安全事故,责任均有学校和教师负责。于是为了尽可能地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风险,许多网球教师只能减轻难度和强度。网球运动属于隔网对抗性项群,对抗是网球运动的本质属性,正是通过双方激烈的对抗才能更好地展现运动参与者的野性魅力,其对抗的强度虽然因为网的存在而降低不少,但是一旦没有了足够的对抗,网球运动所特有的魅力也会荡然无存。
我们并不反对我们的网球教学应该注意安全,但如果过于注重网球教学的安全问题,大学生就无法在学习的过程中寻求网球所带来的快乐,无法通过网球运动进行自我挑战。
4 小结
网球运动以其独有的魅力吸引着无数的大学生,网球教学也应该充分分析网球教学的根本目标与现实目标,坚决杜绝唯一的“健康论”或者唯一的“快乐论”,根据当代大学生的特点,明确目标,确立教师和学生的“双主”作用,保证网球教学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教者有其道,学者有其享。
关键词:高等院校;网球教学;教学目的;教学主体
中图分类号:G845.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10)04-0095-03
作为世界第二大球类运动项目的网球起源于12~13世纪的法国,自从进入校园起就倍受学生的青睐,而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网球运动自身的魅力,近几年普通高校选修网球课的学生越来越多,但伴随着网球运动在高校的不断升温,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应运而生。本文试从教学取向角度分析普通高校网球教学中的问题和矛盾,意在加深对网球教学本质的认识,以更好地为指导网球教学实践提供理论参考。
1 网球教学目的极端化
网球教学与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网球教学可以有效地促进健康、维护健康。网球教学作为学校体育教学内容的一部分,是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理所当然要维护“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但是在现实的教学过程中,许多网球教师和网球工作者把网球教学的直接目的与最终目的混淆,甚至走向极端。
1.1 唯体育健康论 促进学生的健康是网球教学乃至整个学校体育工作的最终目的之一,这个目标的实现必须基于网球教学的直接目标的达成。目前我国普通高校广泛开展了网球教学课,通过课堂教学向学生传授网球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使学生在掌握正确的网球技术的同时,通过合理地的教法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渐养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让学生逐渐确立以网球作为终身体育的手段之一的想法,进而促进学生的全方面的发展。当然这种全方面的发展包含学生健康水平的提高。然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许多的体育教师和体育工作者无限延伸和过度夸大网球教学在促进学生健康方面的功能,把健康完全凌驾于网球教学之上,把健康的问题都揽到网球教学的头上。
众所周知,健康的概念是多维的,健康包括人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道德健康和社会健康四个方面。网球教学在促进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方面的贡献已经得到研究者的广泛认可。
网球是一项隔网对抗性运动。作为学校体育的网球教学活动,更多的是要培养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受拼搏、享受快乐的一种体验,也就是要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在潜移默化中感受网球的乐趣,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这种体验环境的确对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健康和社会健康水平有一定的帮助作用,能够逐渐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让学生在完成网球学习的过程中逐渐学会与对手或者练习同伴进行交流。但是心理健康的提高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虽然不断有研究者运用各种教学试验证明网球教学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但是通过短时间内的网球教学课程来促进心理健康水平的良性变化仍然值得进一步商榷。
“健康并非体育的唯一目标,而且体育也担当不起健康的全部目标”,吴蕴瑞也曾经指出“常人之见解,莫不以体育为手段,以健康为目标,二者混为一谈,甚有以体育划为卫生教育范围之内者,其名辞之混淆,均足以使实施之方法生错误。数十年来,能将体育与健康教育分别清楚者,实不可多得。”体育尚且如此,何况体育教学手段之一的网球教学呢?我们不能把网球教学与大学生的健康混为一谈,也不能简单地认为网球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学生的健康。
1.2 唯快乐体育论 “快乐是健康概念的一部分,有了快乐不一定健康,但是拥有了健康无疑就是拥有了快乐”。快乐作为心理健康中情绪的通俗表述方式,一直是网球教学的目标之一。良好的情绪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大学生整体的心理健康水平。但是在很多网球教师和学校体育研究者认为,健康就是一种快乐,体育课程也就是一种快乐课程。甚至有部分研究者认为,运动技术和运动技能的学习,教学内容的难度和运动的强度阻碍了大学生参与网球的热情;更有甚者认为“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的下降祸根在于运动技术的学习”,于是就相继出现对教材、教学以及评价过程中的运动技术、技能学习进行淡化的改革;曾经一段时间,网球教学中运动技术和技能的学习标准一降再降,教学内容简化、难度降低、快乐体育成为了首选。特别是在2000年新的课程改革以后,很多学校和老师就打着娱乐化、多元化、特色化、符合学生发展需要,堂而皇之地把“快乐网球”推进了大学网球教学的课堂。然而,快乐网球的“快乐”不是源自于网球教学中一味降低运动技术难度,而恰恰相反的是,要真正懂得网球,在学习网球的过程中不断挑战自我、提高自我,追寻最高层次的自我实现的需要,这种过程才是享受网球快乐的源源动力,也才是网球教学所要传授真正快乐的本质,也才能贯彻学校体育教学的初衷和最终目标。而现今,教学过程一味追求学生的“高兴”和“快乐”,导致网球教学课变成了纯粹的游戏课和玩乐课,而弱化了运动技术。学生经过一学期甚至几学期的学习什么也没有掌握,更不要谈技能的提高和能力的发展了。
然而,“运动技术是身体发展、心理发展和社会适应的载体,如果没有运动技术作为载体,那么身体发展、心理发展和社会适应就是一句空话”。特别是在网球项目的教学中,这一规律体现尤为明显。网球运动作为技能主导类隔网对抗性项群的运动项目,对运动技术的要求更为严格。在普通高等院校网球的教学中,学生网球技术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其是否能获得“快乐”的体验。网球技术动作不同于乒乓球和羽毛球等其他同项群运动项目的技术动作,错误的动作极容易导致学生出现运动损伤,比如我们常说的“网球肘”,另外在网球的发球技术教学中,有关研究者也发现学生肩部运动损伤出现的几率较大,分析其原因就是因为学生对技术掌握不够熟练。一旦出现运动损伤,学生极易对此产生抵触心理,再加上运动伤病的痛苦,何来“快乐”可言?甚至会放弃选择网球作为终身锻炼的项目。因此,作为网球教学工作者,对于网球教学中的运动技术边缘化现象我们应该深思。
1.3 网球工具论 网球运动作为从“贵族运动”演化而来而逐渐流行“平民”运动项目,其在高等院校流行的原因之一在于相当部分的教师和大学生认为网球运动是一项社会交往的工具。诚然,网球运动在促进大学生的社会化,帮助大学生学会交往方面有很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提高,网球消费已经逐渐被大家所接受,同时伴随着大众对健康的理解和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喜爱网球,网球运动也以其时尚、绅士的特点逐渐征服主流社会的体育爱好者。所以也就出现了教师教学为培养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学生学习网球为了社会交往的现象。适宜的动机水平会提高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事实证明,教学效果也因此而提高很多。但是有一种现象也成了不争的事实:男生 偏重于网球的球性,而忽视技术的正确性——为了能达到陪练的水平;女生偏重于表面技术,而忽视体能的提高——为了达到休闲娱乐的水平。我们不否认网球水平的提高需要一定的球性,我们也不否认通过休闲娱乐而丰富大学生的课业生活是高等普通院校开展网球课程的目的之一。但是一旦网球运动被当作了一种工具,大学生的社会价值取向偏离的极端化也就不会远了。
2 教学主体的极端化
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都把尊重学生的个性、学生的意愿和学生的感受放在重要的位置,相应随之而来的“以学生为本”的教学主体论也开始逐渐成为教学的主导理念。以学生为本已经被曲解为无条件地满足、迁就和顺从学生的愿望,学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网球教学中,很多教师过渡地突出了学生的兴趣、意愿和本性,学习的自主性变成了学生的放任自流,忽视或者抹杀了自身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从而导致教学实践的无序和混乱,教学变成了“放羊”,网球教学课变成了游戏课。
以学生为本固然没错,但是应该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网球项目的特点。现在大多数学生是独生子女,生活环境比较优越,普遍涉世较浅,因而对事物的判断尚不全面。非理性因素往往在其选择时占据主导作用,在网球学习中的主体意识尚未觉醒。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对大学生放任自流。很容易出现学生拒绝有难度的课堂内容的现象,容易导致大学生的坚强意志品质和挑战困难的意识缺乏。然而,隔网对抗性项目对体能的要求相对较高,尤其像网球这种大范围、大角度跑动的项目,在运动过程中对有氧、无氧能力的要求甚高。网球运动的技术和战术的完成需要坚实的体能作为基础,体能部分的练习需要运动量和运动强度的积累,这种积累相对于网球技术和战术的学习略显枯燥,如果缺乏网球教师的主导地位,教师只是一味“盲目无原则地迎合学生”,教学目标的完成只能是空谈。
网球教师是大学生学习网球的设计者和组织者,大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是构成大学网球教学的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部分,二者缺一不可,互相依存。我们可以以学生为本,但是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教师在网球教学中的主导地位。要想获得网球教学效果的最优化,就必须充分发挥网球教师和学生的“双主”作用,也就是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如果过于偏向学生的主体地位,各种教学目标的实现只能成为不可能实现的理想状态。
3 安全教学的极端化
近年来,体育教学领域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术科教学教师的难题。有专家认为体育教学中的运动损伤的出现与学校体育的健康目标相背离。一旦出现教学安全事故,责任均有学校和教师负责。于是为了尽可能地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风险,许多网球教师只能减轻难度和强度。网球运动属于隔网对抗性项群,对抗是网球运动的本质属性,正是通过双方激烈的对抗才能更好地展现运动参与者的野性魅力,其对抗的强度虽然因为网的存在而降低不少,但是一旦没有了足够的对抗,网球运动所特有的魅力也会荡然无存。
我们并不反对我们的网球教学应该注意安全,但如果过于注重网球教学的安全问题,大学生就无法在学习的过程中寻求网球所带来的快乐,无法通过网球运动进行自我挑战。
4 小结
网球运动以其独有的魅力吸引着无数的大学生,网球教学也应该充分分析网球教学的根本目标与现实目标,坚决杜绝唯一的“健康论”或者唯一的“快乐论”,根据当代大学生的特点,明确目标,确立教师和学生的“双主”作用,保证网球教学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教者有其道,学者有其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