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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上海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判断
(一)上海已初步进入服务经济发展阶段
随着上海经济收入水平和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上海2010年人均GDP已经达到11868美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7%左右的水平。根据服务经济形成和发展的国际经验,即进入工业化后期和人均国民收入达到2000-4000美元(1970年美元)的标准,上海已初步进入服务经济发展阶段。
从总量规模上看,上海服务业增加值稳步提升,抗波动性逐渐增强。服务业增加值从2000年的2486.8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618.31亿元,增长了3.87倍,占全市GDP比重总体上保持在50%以上的水平,2000-2010年期间平均为52.8%。
从增加值结构水平上看,上海基本形成了“三二一”发展的产业结构。近年来上海各产业增加值变化趋势显示第二产业增长不断趋缓,而第三产业增长逐渐走高,在经济增长贡献率方面,第三产业也大大高于第二产业,上海的第三产业已经超越了第二产业的主导地位。
从就业结构水平看,上海工业就业比重趋于下降,服务业就业比重稳步上升。2000年开始,上海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开始超过第二产业,并于2003年超过全部就业人员的50%,此后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水平稳步上升,到2009年,三次产业就业比重为4.56:39.74:55.7。
服务业成为对外开放主导力量。上海自2003年开始服务业合同外资项目超过总数的50%,2009年上海服务业外商投资合同金额和实到金额的占比都在70%以上。总体来看服务业已经成为上海利用外资和对外开放的主导力量,主要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
总部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截止2010年底,上海共吸引投资性公司213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05家。总部经济的聚集是当今发达国家特别是国际性城市服务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它代表着以服务为核心的产业经济模式对整个产业价值链体系的掌控能力,同时也凸显出总部聚集地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制度环境。上海近几年总部经济快速发展,总部经济层次水平逐渐提高。这反映了上海制造业开放体系正逐渐向服务经济领域延伸发展,而且发展服务经济的制度环境体系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优化。
(二)上海服务经济发展在国内领先,但与国际大都市尚有较大差距
上海是全国率先进入服务经济发展阶段的城市之一。但从服务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看,上海在国内领先,但与国际大都市尚有较大差距。在《中国服务经济报告2007》对中国城市服务经济指数的分析中,上海服务经济在中国35个大城市中位列第2,仅次于北京。报告中的服务经济指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规模指数、结构指数、效率指数和潜力指数。上海虽然排名第二,但是却与第一名的北京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与海外城市的比较中,上海服务经济许多方面的指标还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这种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更体现在效率与结构上。上海在人均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服务业集聚度等效率指标方面,与海外城市的差距仍还以倍数计,需要加快发展。
二、上海服务经济发展的产业关系
上海在服务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坚持两条腿走路,在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同时,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初步形成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综合平衡发展的产业体系。
(一)形成了具有竞争活力的先进制造业支撑体系
在服务经济发展进程中,上海始终坚持全国先进制造业引领者的角色定位,并率先引领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进程,改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开展结构调整,努力构建具有竞争活力、为城市服务经济奠定坚实支撑基础的先进制造业发展体系。在工业增加值比重地位逐渐让渡与现代服务业的同时,努力为上海整个服务经济的发展持续提供坚实的物质及技术支撑基础,也为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产业基础和中间需求推动力。特别是通过不断的升级发展和结构调整,催生出与先进制造业密切相关、增长速度迅猛、具有较强附加值增值能力的大量新兴服务领域,从而为构筑具有活力的服务经济体系提供了强大的直接推动力。
(二)形成了具有多元化活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
在服务经济发展进程中,上海积极促进服务业中的智力密集型领域发展,大力发展具有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高技术、高人力资本投入、高开放度、高产业带动力、高辐射度的服务业,并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传统服务行业,提高服务业整体竞争力水平;同时形成了以金融服务、航运物流、专业中介服务、软件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现代物流、商贸流通、创意设计、总集成总承包、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具有多元化活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正在充分融入到上海产业经济的各个领域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开始全面改变上海经济的增长方式和社会的运行方式,促使上海朝着以知识与文明为核心的现代化、高端化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形成了以“四个中心”建设为特色的服务经济核心内容
一是围绕向资源配置型国际金融中心转型,人民币在岸市场建设不断加快;金融市场开放继续推进;贷款转让交易系统建设开始启动;国际板推进步伐提速。二是围绕向“服务型”和“知识型”国际航运中心转型,国际航运综合实验区建设加快推动;海关特殊区域和港口资源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启航。三是围绕向开放式现代国际贸易中心转型,贸易辐射功能逐步增强,进口商品中心地位得到确立;离岸贸易发展迅速;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不断扩展深化,人民币的贸易融资和对外投资先后启动。四是围绕向创新型国际经济中心转型,出口商品结构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发展,产业结构更趋优化;积极搭建全球性的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交流配置平台,扩大城市经济流量和规模。
(四)逐步构建形成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综合平衡发展体系
上海努力构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综合平衡发展体系,并不因率先发展服务经济而忽略作为经济增长、技术进步重要基础的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壮大,而是通过坚持发展和提升先进制造业,为城市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具有多元化竞争活力的产业支撑体系,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直接的推动力,促进了总承包、总集成、研发设计、租赁商务、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现代物流、节能环保等多种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使生产性服务业成为上海现代服务业高速发展的中坚力量;同时通过技术进步推进服务手段、服务设施的现代化,促进整个服务经济能级的提升发展。
(五)制造企业向各类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拓展
越来越多的制造性企业向制造业以外的,包括设计研发、营销、物流等服务性领域延伸拓展,而且这些生产性服务活动日益专业化和独立化,不再局限于为原有工业企业品牌进行服务。此外,越来越多的各类生产性服务企业围绕某些大型制造企业形成完整而庞大的产业专业服务体系。如宝山地区,围绕宝钢的钢铁冶炼、销售和港口吞吐,集聚了2500家左右的钢铁服务企业,形成包括钢铁原材料运输、钢铁产品的研发、剪切、加工、仓储、运输、贸易、钢铁会展等一系列钢铁服务业,而且这些服务企业不仅仅为宝钢服务,而是越来越多地为宝钢以外的钢铁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如宝山区现有12家规模较大的钢材交易市场,其所销售的产品中,宝钢的产品仅为30%,大部分为全国其他地区钢厂的产品。
三、上海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一)市场主体制度
上海通过贯彻实施国家的相关政策、颁布《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以及《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促进上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努力构建并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市场主体制度。主要包括:一是促进形成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鼓励非公企业以独资、合作、合资、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未禁止的领域,基本形成了较为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二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特别是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取消前置性审批事项,并实现非公经济平等市场准入和公平待遇。由此初步构建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市场主体制度。
(二)市场交易制度
上海通过贯彻实施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颁布一系列相应的规章制度,初步构建形成相对完善的市场交易制度。主要包括:一是构建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速促进经济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深化服务领域改革,特别是推进国有服务企业改革,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形成具有竞争活力的市场发展体系;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制度,于2004年5月1日在全国率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明确“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除国家机密等6类信息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都应当公开,从而为整个社会构建公开透明的信息制度、促进市场交易的有序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初步构建了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立个人联合征信和企业征信系统,为建立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奠定了基础,并为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和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四是不断完善人才流动制度,实施包括《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国(境)外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国内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促进建立一个灵活、充满竞争力的劳动力制度,为上海加快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创造良好条件。
(三)经济调控制度
上海通过不断完善财政、税收、监管、结构调整等多种制度,努力构建完善的经济调控制度。主要包括:一是构建有利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制度,扩大对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加大服务领域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先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财税支持力度,促进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二是构建促进向服务经济转型的制度体系,发布一系列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意见,并颁布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上海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提供导向和支持。
(四)财税制度
一是企业所得税逐渐并轨,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获得优惠支持。二是营业税覆盖大部分服务型企业,2010年制定发布《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高技术型企业和部分服务行业领域获得优惠支持。三是增值税转型实施相关抵扣,新技术企业及小规模纳税人获得更多支持。四是在金融、航运、会展等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财税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五)市场准入制度
上海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改革政府行政管理制度,降低市场准入,提高市场竞争度。一是不同资本进入产业领域的准入限制逐渐降低。上海颁布《关于加快促进上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实现非公经济平等市场准入和公平待遇,鼓励其以各种方式进入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未禁止的领域,从而进一步推动面向多元化资本的平等的市场准入制度的构建。二是投资规模的准入限制大幅降低,行业许可限制逐渐放宽。上海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先后出台若干政策,取消不合规的前置性审批,简化相关审批程序,鼓励多种资本进入广泛的现代服务业领域。
(六)监管制度
在市场监管方面,上海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市场监管体制,并针对部分重点市场领域加大监管力度,进行严密跟踪管理。在海关监管方面,上海海关在经过多次通关制度试点改革的基础上,已经在全国率先推行并基本实现了“大通关”,大大提高了通关效率,并通过一系列配套服务措施,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在金融监管方面,上海对金融的监管主要是建立在国家统一的分业监管体系基础之上的,在中央政府垂直管理下对本地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监管。
(七)社会信用管理制度
上海的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上海就积极探索建设符合国际惯例的社会诚信体系,并按照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原则,围绕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使用、失信主体惩戒三个关键环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具雏形的诚信体系已成为上海投资软环境和发展新引擎,在保证经济安全、防范金融风险、降低商务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十二五”上海服务业发展重点
(一)继续大力推动服务业深化、融合发展
一是坚持城市功能提升、市场需求引领和新技术应用带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增强辐射力和国际竞争力。二是深入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企业发展品牌、研发设计等高端环节,着力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检验检测、产品认证、供应链管理、专业维修、融资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与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加快发展农业个性化营销、农业会展、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科技等服务业
(二)着力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突破制约服务经济发展的管制、税制、体制和法制瓶颈,营造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二是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稳妥有序降低牌照、资质、标准等市场准入门槛。深化垄断行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改革,开放社会服务领域的市场空间。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等全过程监管。整合监管资源,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完善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协同机制。三是强化财税激励导向。争取国家服务业税制改革在上海先行先试。完善营业税差额征收办法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税收政策,实施增值税扩围,进一步鼓励服务业从制造业分离,促进专业化分工及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行政、司法、公用事业、金融、商业交易等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体系。建立严格的社会化信用奖惩制度,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完善制度性安排,培育信用产品与服务的市场需求,加快信用服务行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五是优化法制政策环境。加快推进金融、航运、贸易和专业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口岸综合管理、信用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加快制定服务业行业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建立与国际惯例相衔接、与服务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体系。
(一)上海已初步进入服务经济发展阶段
随着上海经济收入水平和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上海2010年人均GDP已经达到11868美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7%左右的水平。根据服务经济形成和发展的国际经验,即进入工业化后期和人均国民收入达到2000-4000美元(1970年美元)的标准,上海已初步进入服务经济发展阶段。
从总量规模上看,上海服务业增加值稳步提升,抗波动性逐渐增强。服务业增加值从2000年的2486.8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618.31亿元,增长了3.87倍,占全市GDP比重总体上保持在50%以上的水平,2000-2010年期间平均为52.8%。
从增加值结构水平上看,上海基本形成了“三二一”发展的产业结构。近年来上海各产业增加值变化趋势显示第二产业增长不断趋缓,而第三产业增长逐渐走高,在经济增长贡献率方面,第三产业也大大高于第二产业,上海的第三产业已经超越了第二产业的主导地位。
从就业结构水平看,上海工业就业比重趋于下降,服务业就业比重稳步上升。2000年开始,上海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开始超过第二产业,并于2003年超过全部就业人员的50%,此后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水平稳步上升,到2009年,三次产业就业比重为4.56:39.74:55.7。
服务业成为对外开放主导力量。上海自2003年开始服务业合同外资项目超过总数的50%,2009年上海服务业外商投资合同金额和实到金额的占比都在70%以上。总体来看服务业已经成为上海利用外资和对外开放的主导力量,主要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
总部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截止2010年底,上海共吸引投资性公司213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05家。总部经济的聚集是当今发达国家特别是国际性城市服务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它代表着以服务为核心的产业经济模式对整个产业价值链体系的掌控能力,同时也凸显出总部聚集地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制度环境。上海近几年总部经济快速发展,总部经济层次水平逐渐提高。这反映了上海制造业开放体系正逐渐向服务经济领域延伸发展,而且发展服务经济的制度环境体系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优化。
(二)上海服务经济发展在国内领先,但与国际大都市尚有较大差距
上海是全国率先进入服务经济发展阶段的城市之一。但从服务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看,上海在国内领先,但与国际大都市尚有较大差距。在《中国服务经济报告2007》对中国城市服务经济指数的分析中,上海服务经济在中国35个大城市中位列第2,仅次于北京。报告中的服务经济指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规模指数、结构指数、效率指数和潜力指数。上海虽然排名第二,但是却与第一名的北京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与海外城市的比较中,上海服务经济许多方面的指标还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这种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更体现在效率与结构上。上海在人均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服务业集聚度等效率指标方面,与海外城市的差距仍还以倍数计,需要加快发展。
二、上海服务经济发展的产业关系
上海在服务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坚持两条腿走路,在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同时,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初步形成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综合平衡发展的产业体系。
(一)形成了具有竞争活力的先进制造业支撑体系
在服务经济发展进程中,上海始终坚持全国先进制造业引领者的角色定位,并率先引领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进程,改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开展结构调整,努力构建具有竞争活力、为城市服务经济奠定坚实支撑基础的先进制造业发展体系。在工业增加值比重地位逐渐让渡与现代服务业的同时,努力为上海整个服务经济的发展持续提供坚实的物质及技术支撑基础,也为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产业基础和中间需求推动力。特别是通过不断的升级发展和结构调整,催生出与先进制造业密切相关、增长速度迅猛、具有较强附加值增值能力的大量新兴服务领域,从而为构筑具有活力的服务经济体系提供了强大的直接推动力。
(二)形成了具有多元化活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
在服务经济发展进程中,上海积极促进服务业中的智力密集型领域发展,大力发展具有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高技术、高人力资本投入、高开放度、高产业带动力、高辐射度的服务业,并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传统服务行业,提高服务业整体竞争力水平;同时形成了以金融服务、航运物流、专业中介服务、软件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现代物流、商贸流通、创意设计、总集成总承包、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具有多元化活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正在充分融入到上海产业经济的各个领域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开始全面改变上海经济的增长方式和社会的运行方式,促使上海朝着以知识与文明为核心的现代化、高端化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形成了以“四个中心”建设为特色的服务经济核心内容
一是围绕向资源配置型国际金融中心转型,人民币在岸市场建设不断加快;金融市场开放继续推进;贷款转让交易系统建设开始启动;国际板推进步伐提速。二是围绕向“服务型”和“知识型”国际航运中心转型,国际航运综合实验区建设加快推动;海关特殊区域和港口资源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启航。三是围绕向开放式现代国际贸易中心转型,贸易辐射功能逐步增强,进口商品中心地位得到确立;离岸贸易发展迅速;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不断扩展深化,人民币的贸易融资和对外投资先后启动。四是围绕向创新型国际经济中心转型,出口商品结构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发展,产业结构更趋优化;积极搭建全球性的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交流配置平台,扩大城市经济流量和规模。
(四)逐步构建形成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综合平衡发展体系
上海努力构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综合平衡发展体系,并不因率先发展服务经济而忽略作为经济增长、技术进步重要基础的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壮大,而是通过坚持发展和提升先进制造业,为城市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具有多元化竞争活力的产业支撑体系,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直接的推动力,促进了总承包、总集成、研发设计、租赁商务、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现代物流、节能环保等多种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使生产性服务业成为上海现代服务业高速发展的中坚力量;同时通过技术进步推进服务手段、服务设施的现代化,促进整个服务经济能级的提升发展。
(五)制造企业向各类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拓展
越来越多的制造性企业向制造业以外的,包括设计研发、营销、物流等服务性领域延伸拓展,而且这些生产性服务活动日益专业化和独立化,不再局限于为原有工业企业品牌进行服务。此外,越来越多的各类生产性服务企业围绕某些大型制造企业形成完整而庞大的产业专业服务体系。如宝山地区,围绕宝钢的钢铁冶炼、销售和港口吞吐,集聚了2500家左右的钢铁服务企业,形成包括钢铁原材料运输、钢铁产品的研发、剪切、加工、仓储、运输、贸易、钢铁会展等一系列钢铁服务业,而且这些服务企业不仅仅为宝钢服务,而是越来越多地为宝钢以外的钢铁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如宝山区现有12家规模较大的钢材交易市场,其所销售的产品中,宝钢的产品仅为30%,大部分为全国其他地区钢厂的产品。
三、上海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一)市场主体制度
上海通过贯彻实施国家的相关政策、颁布《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以及《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促进上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努力构建并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市场主体制度。主要包括:一是促进形成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鼓励非公企业以独资、合作、合资、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未禁止的领域,基本形成了较为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二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特别是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取消前置性审批事项,并实现非公经济平等市场准入和公平待遇。由此初步构建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市场主体制度。
(二)市场交易制度
上海通过贯彻实施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颁布一系列相应的规章制度,初步构建形成相对完善的市场交易制度。主要包括:一是构建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速促进经济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深化服务领域改革,特别是推进国有服务企业改革,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形成具有竞争活力的市场发展体系;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制度,于2004年5月1日在全国率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明确“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除国家机密等6类信息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都应当公开,从而为整个社会构建公开透明的信息制度、促进市场交易的有序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初步构建了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立个人联合征信和企业征信系统,为建立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奠定了基础,并为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和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四是不断完善人才流动制度,实施包括《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国(境)外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国内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审核试行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促进建立一个灵活、充满竞争力的劳动力制度,为上海加快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创造良好条件。
(三)经济调控制度
上海通过不断完善财政、税收、监管、结构调整等多种制度,努力构建完善的经济调控制度。主要包括:一是构建有利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制度,扩大对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加大服务领域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先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财税支持力度,促进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二是构建促进向服务经济转型的制度体系,发布一系列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意见,并颁布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上海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提供导向和支持。
(四)财税制度
一是企业所得税逐渐并轨,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获得优惠支持。二是营业税覆盖大部分服务型企业,2010年制定发布《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高技术型企业和部分服务行业领域获得优惠支持。三是增值税转型实施相关抵扣,新技术企业及小规模纳税人获得更多支持。四是在金融、航运、会展等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财税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五)市场准入制度
上海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改革政府行政管理制度,降低市场准入,提高市场竞争度。一是不同资本进入产业领域的准入限制逐渐降低。上海颁布《关于加快促进上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实现非公经济平等市场准入和公平待遇,鼓励其以各种方式进入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未禁止的领域,从而进一步推动面向多元化资本的平等的市场准入制度的构建。二是投资规模的准入限制大幅降低,行业许可限制逐渐放宽。上海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先后出台若干政策,取消不合规的前置性审批,简化相关审批程序,鼓励多种资本进入广泛的现代服务业领域。
(六)监管制度
在市场监管方面,上海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市场监管体制,并针对部分重点市场领域加大监管力度,进行严密跟踪管理。在海关监管方面,上海海关在经过多次通关制度试点改革的基础上,已经在全国率先推行并基本实现了“大通关”,大大提高了通关效率,并通过一系列配套服务措施,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在金融监管方面,上海对金融的监管主要是建立在国家统一的分业监管体系基础之上的,在中央政府垂直管理下对本地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监管。
(七)社会信用管理制度
上海的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上海就积极探索建设符合国际惯例的社会诚信体系,并按照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原则,围绕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使用、失信主体惩戒三个关键环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具雏形的诚信体系已成为上海投资软环境和发展新引擎,在保证经济安全、防范金融风险、降低商务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十二五”上海服务业发展重点
(一)继续大力推动服务业深化、融合发展
一是坚持城市功能提升、市场需求引领和新技术应用带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增强辐射力和国际竞争力。二是深入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企业发展品牌、研发设计等高端环节,着力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检验检测、产品认证、供应链管理、专业维修、融资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与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加快发展农业个性化营销、农业会展、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科技等服务业
(二)着力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突破制约服务经济发展的管制、税制、体制和法制瓶颈,营造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二是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稳妥有序降低牌照、资质、标准等市场准入门槛。深化垄断行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改革,开放社会服务领域的市场空间。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等全过程监管。整合监管资源,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完善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协同机制。三是强化财税激励导向。争取国家服务业税制改革在上海先行先试。完善营业税差额征收办法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税收政策,实施增值税扩围,进一步鼓励服务业从制造业分离,促进专业化分工及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行政、司法、公用事业、金融、商业交易等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体系。建立严格的社会化信用奖惩制度,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完善制度性安排,培育信用产品与服务的市场需求,加快信用服务行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五是优化法制政策环境。加快推进金融、航运、贸易和专业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口岸综合管理、信用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加快制定服务业行业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建立与国际惯例相衔接、与服务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