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玉米起田的时候,大姑妈唆使大姑父来我家做了一次客。那一次大姑父在我家坐了半天,话说了一串又一串,但就是没有出现一句话,能够说明他这次来访的必要性。最后我只好认定,他是专程来邀请我去他家吃玉米的。
我记得那个夏天大姑父的来访以我的被“劫持”而告终结。我糊里糊涂地就被大姑父绑到自行车的后架上,还没来得及想到推辞的理由,他的自行车就飞快地奔到了我家西边的土路上。沿土路北行几百米,过三节河桥,向东拐,要走30多里的柏油马路,才能到大姑家。
15年来,这样一段漫长的行程仅仅只能匍匐在我的想象中——15年来,我从未去过大姑家一次。我以己度人,揣度父母、伯父、伯母,我的堂哥、堂姐们很少涉足大姑家的原因。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始终抱持亲近的态度,任凭万水千山都无法阻挡他的脚步。没有人觉得与大姑的团聚是他们的必需,而产生这种态度的依据各不相同,譬如我的母亲,永远认为我舅舅家的人是她最需要慎重对待的,而我的父亲出于服从我母亲的需要,浑浑噩噩地忽略了他的妹妹。
业已存在、很难更改的一个事实是:大姑家已经与邻近的族亲断绝往来,如果一年到头她的家门口再看不到一个娘家人的影子,野草长到门槛边上是他们随时都在面临的一个危险景观。大姑心里的危机感可想而知。
若干年后,当大姑去世了,我们才意识到在整个80年代,包括90年代,我们这些作为大姑娘家人的人架子实在是太大了。我们都有自行车,我家有两辆,伯父家有一辆,但我们甚至在过年的时候都懒得去给大姑长脸、争光。
那么现在,这个夏天,我作为大姑生活中罕见的一次令她长脸、争光的机会,是重任在肩了。
我其实并不晓得那些暗暗涌动在乡间的根深蒂固的道理或非道理。我只有15岁,对我来说,旅途的艰辛是最迫切需要去抗拒的。所以我伏在大姑父的背上,固执地纵容自己不爱说话的天性,迫使大姑父不断转过身来,很大声地取悦我。要知道,我随时可以解开胸口的绳结,跳下自行车的后架,反方向狂奔而去,令大姑光荣一场的梦想灰飞烟灭。
大姑父是个很可爱的人,当他后来先于大姑去世,大姑因为失去了唆使的工具进而与娘家人也几乎断绝往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大姑父是一条多么珍贵的纽带。漫长的30多里地,大姑父给我讲了很多我至今根本无法忆起的笑话,才得以将我安全、顺利地运送到大姑面前。
玉米还算好吃。大姑家前面满满当当种了超过两亩地的玉米。从远处看,他们家的房子被浓密的绿色层层淹没。大姑父带着我渐渐骑向他家的门口时,我听到了欢呼声。我的两个表哥负责呼喊我的名字,我的表姐负责远远地就凝视着我微笑,而大姑则负责保持随时可以奔向玉米地的姿势,一家的其余4人,就这样以联欢会的排场迎接我的光临。
玉米很快就煮在锅里了。挑的是不老不嫩的最好的那种玉米棒子。当天晚上,他们把八仙桌抬到房子前面,把玉米盛在铜盆里,央请我不停地吃。
我很快感到了难堪,因他们过分炽烈的迎客态度,也因为我实在不能吃得下去但又要迫于盛情不得不表演着地吃。于是,15岁这个稚嫩的年纪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当天晚上,我就用沉默向他们直陈我对此次来访行动的深重悔意。
大姑就勒令她的小儿子策划一些能挽留住我的活动。我的这个小表哥是个很嬉皮的人,他有一种非凡的才能,就是能够当着父母的面表达一个青春期男孩的愤怒,而且他敢于直接动用具体的粗鲁的字来完成他的表述,最可敬的是,他能够把所有人都逗得乐不可支从而忽略他的粗俗。他本事大到此等地步,哄我还不是小菜?他的努力卓有成效,我一次又一次地说服自己不要再产生离开的冲动。大姑笑得合不拢嘴,从早到晚。那个夏天他们一家人似乎没有任何事可以去做。他们团团将我围住,煮玉米的煮玉米,说笑话的说笑话。
有时候我的小表哥会神经质地拉下脸来,忧郁地跟我遥想未来。他在附近的中学读初三,成绩好到了能光宗耀祖的地步。彼时,大表哥已经是村里唯一的高中生,小表哥无疑会成为村里第二个高中生,为这个家庭在这个村子里的特立独行添加更为确凿的依据,大姑有什么理由不大笑特笑呢?她只是在等待机会来表达她内心的骄傲而已。我,作为她生活中昙花一现的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她又有什么理由不緊紧抓握?
大姑父也总在笑,由于他慢声细语的缘故,他的笑要显得甜一些,与大姑那种张扬的笑相得益彰。鉴于我对这个家庭先前绝对的陌生感,现在如此完善的一种其乐融融的家庭气氛每每令我恍若梦境。我依稀想到,眼前的一切可能都是不真实的。它们最终会像一缕原本盈亮的玉米穗一样萎掉,成为生活中的一个句号。
我开始变得呆滞,在他们喜不自胜的时候,总是木然望着前面的玉米地,不执一词。我的小表哥终于发觉我是个无可救药的人,在我到来的第4天,便闭上了他的如簧巧舌,他开始去房子后面独自钓鱼。他终于开始向我表现一个聪明孩子对一个木呆孩子的蔑视,即便我踱到他的身后,他也故作不知。
大姑很恼怒,她又开始发脾气,像传说中我听说过的那样。她不止一次地对我的小表哥喊叫,刘SH,你不晓得人家是客人吗?怎么可以自己一个人去玩。
我的表哥刘SH对他的母亲翻白眼,索性跑得无影无踪。取悦我的任务不得不移交到我沉默的大表哥身上了。这是一个极其温和的大男孩,一脸的粉刺都盖不住他的纯洁。他手足无措地不停走到我身畔,问我要吃什么,想不想看某一本他最近读过的科幻小说。眼见他那么的拙笨,我矜持的表姐也自告奋勇地加入到取悦者的行列,她去房子东头把几只原本打算留下来明年作为种子的蕃茄摘下来,洗好了一个一个地拿给我吃。他们越是向我刻意示好,我却越是难堪。想家的感觉无可挽回地攫取了我。
我终于十分坚定地向大姑提出了回去的请求。大姑理所当然地挽留再三,并真挚地流眼泪,可是我归心似箭,就算刘SH重新变成一个嬉皮的人,也无法令我回心转意。不得已,在1986年的夏天的某个早晨,大姑在自行车的后架上绑了十几斤精挑细选的玉米,把我圈在三角架上,请我在上个世纪末去世的大姑父再次出山,自行车沿着那条漫长的柏油路快速向南折返而去。那是我这一生唯一一次去大姑的家。由于十余年后大姑、大姑父的相继病逝,他们的家不复存在。 (选自《天涯》杂志2010年第5期,有删减)
感谢温州中学的同学参与讨论
● 蔡
我记得那个夏天大姑父的来访以我的被“劫持”而告终结。我糊里糊涂地就被大姑父绑到自行车的后架上,还没来得及想到推辞的理由,他的自行车就飞快地奔到了我家西边的土路上。沿土路北行几百米,过三节河桥,向东拐,要走30多里的柏油马路,才能到大姑家。
15年来,这样一段漫长的行程仅仅只能匍匐在我的想象中——15年来,我从未去过大姑家一次。我以己度人,揣度父母、伯父、伯母,我的堂哥、堂姐们很少涉足大姑家的原因。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始终抱持亲近的态度,任凭万水千山都无法阻挡他的脚步。没有人觉得与大姑的团聚是他们的必需,而产生这种态度的依据各不相同,譬如我的母亲,永远认为我舅舅家的人是她最需要慎重对待的,而我的父亲出于服从我母亲的需要,浑浑噩噩地忽略了他的妹妹。
业已存在、很难更改的一个事实是:大姑家已经与邻近的族亲断绝往来,如果一年到头她的家门口再看不到一个娘家人的影子,野草长到门槛边上是他们随时都在面临的一个危险景观。大姑心里的危机感可想而知。
若干年后,当大姑去世了,我们才意识到在整个80年代,包括90年代,我们这些作为大姑娘家人的人架子实在是太大了。我们都有自行车,我家有两辆,伯父家有一辆,但我们甚至在过年的时候都懒得去给大姑长脸、争光。
那么现在,这个夏天,我作为大姑生活中罕见的一次令她长脸、争光的机会,是重任在肩了。
我其实并不晓得那些暗暗涌动在乡间的根深蒂固的道理或非道理。我只有15岁,对我来说,旅途的艰辛是最迫切需要去抗拒的。所以我伏在大姑父的背上,固执地纵容自己不爱说话的天性,迫使大姑父不断转过身来,很大声地取悦我。要知道,我随时可以解开胸口的绳结,跳下自行车的后架,反方向狂奔而去,令大姑光荣一场的梦想灰飞烟灭。
大姑父是个很可爱的人,当他后来先于大姑去世,大姑因为失去了唆使的工具进而与娘家人也几乎断绝往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大姑父是一条多么珍贵的纽带。漫长的30多里地,大姑父给我讲了很多我至今根本无法忆起的笑话,才得以将我安全、顺利地运送到大姑面前。
玉米还算好吃。大姑家前面满满当当种了超过两亩地的玉米。从远处看,他们家的房子被浓密的绿色层层淹没。大姑父带着我渐渐骑向他家的门口时,我听到了欢呼声。我的两个表哥负责呼喊我的名字,我的表姐负责远远地就凝视着我微笑,而大姑则负责保持随时可以奔向玉米地的姿势,一家的其余4人,就这样以联欢会的排场迎接我的光临。
玉米很快就煮在锅里了。挑的是不老不嫩的最好的那种玉米棒子。当天晚上,他们把八仙桌抬到房子前面,把玉米盛在铜盆里,央请我不停地吃。
我很快感到了难堪,因他们过分炽烈的迎客态度,也因为我实在不能吃得下去但又要迫于盛情不得不表演着地吃。于是,15岁这个稚嫩的年纪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当天晚上,我就用沉默向他们直陈我对此次来访行动的深重悔意。
大姑就勒令她的小儿子策划一些能挽留住我的活动。我的这个小表哥是个很嬉皮的人,他有一种非凡的才能,就是能够当着父母的面表达一个青春期男孩的愤怒,而且他敢于直接动用具体的粗鲁的字来完成他的表述,最可敬的是,他能够把所有人都逗得乐不可支从而忽略他的粗俗。他本事大到此等地步,哄我还不是小菜?他的努力卓有成效,我一次又一次地说服自己不要再产生离开的冲动。大姑笑得合不拢嘴,从早到晚。那个夏天他们一家人似乎没有任何事可以去做。他们团团将我围住,煮玉米的煮玉米,说笑话的说笑话。
有时候我的小表哥会神经质地拉下脸来,忧郁地跟我遥想未来。他在附近的中学读初三,成绩好到了能光宗耀祖的地步。彼时,大表哥已经是村里唯一的高中生,小表哥无疑会成为村里第二个高中生,为这个家庭在这个村子里的特立独行添加更为确凿的依据,大姑有什么理由不大笑特笑呢?她只是在等待机会来表达她内心的骄傲而已。我,作为她生活中昙花一现的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她又有什么理由不緊紧抓握?
大姑父也总在笑,由于他慢声细语的缘故,他的笑要显得甜一些,与大姑那种张扬的笑相得益彰。鉴于我对这个家庭先前绝对的陌生感,现在如此完善的一种其乐融融的家庭气氛每每令我恍若梦境。我依稀想到,眼前的一切可能都是不真实的。它们最终会像一缕原本盈亮的玉米穗一样萎掉,成为生活中的一个句号。
我开始变得呆滞,在他们喜不自胜的时候,总是木然望着前面的玉米地,不执一词。我的小表哥终于发觉我是个无可救药的人,在我到来的第4天,便闭上了他的如簧巧舌,他开始去房子后面独自钓鱼。他终于开始向我表现一个聪明孩子对一个木呆孩子的蔑视,即便我踱到他的身后,他也故作不知。
大姑很恼怒,她又开始发脾气,像传说中我听说过的那样。她不止一次地对我的小表哥喊叫,刘SH,你不晓得人家是客人吗?怎么可以自己一个人去玩。
我的表哥刘SH对他的母亲翻白眼,索性跑得无影无踪。取悦我的任务不得不移交到我沉默的大表哥身上了。这是一个极其温和的大男孩,一脸的粉刺都盖不住他的纯洁。他手足无措地不停走到我身畔,问我要吃什么,想不想看某一本他最近读过的科幻小说。眼见他那么的拙笨,我矜持的表姐也自告奋勇地加入到取悦者的行列,她去房子东头把几只原本打算留下来明年作为种子的蕃茄摘下来,洗好了一个一个地拿给我吃。他们越是向我刻意示好,我却越是难堪。想家的感觉无可挽回地攫取了我。
我终于十分坚定地向大姑提出了回去的请求。大姑理所当然地挽留再三,并真挚地流眼泪,可是我归心似箭,就算刘SH重新变成一个嬉皮的人,也无法令我回心转意。不得已,在1986年的夏天的某个早晨,大姑在自行车的后架上绑了十几斤精挑细选的玉米,把我圈在三角架上,请我在上个世纪末去世的大姑父再次出山,自行车沿着那条漫长的柏油路快速向南折返而去。那是我这一生唯一一次去大姑的家。由于十余年后大姑、大姑父的相继病逝,他们的家不复存在。 (选自《天涯》杂志2010年第5期,有删减)
感谢温州中学的同学参与讨论
● 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