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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载,贵州省威宁县牛棚镇新华村村民杜应江在挖煤时腰被砸断,而黑矿主拒不出钱为其医治。其弟杜应方先后向镇县政府求助,但都互相推诿。他向人民日报反映,该报调查后认为情况属实。但几个月过去了,镇县政府仍不闻不问。接着人们常见的“踢皮球”开始了:杜应方找到县委,县委让他找安监局;他找到安监局,安监局让他找公安局;他找到公安局,公安局让他找县政府。县政府的工作人员看了人民日报的见报复印件说:“既然你把事情捅到人民日报去了,就叫人民日报给你哥医治好了。”好一付十足的官老爷派头!
看了上述报道,人们真不敢相信,这就是“人民公仆”干的事,这就是那些被纳税人供养的公务员干的事,这就是那些嘴上整天喊着“为人民服务”口号的国家干部干的事!我不明白,群众有了困难他们不管,那他们管什么?他们在漂亮的办公楼里“办”的什么“公”?国家给他们批了编制、拨了经费、配了设备,他们不为群众办事,要他们干什么?难道光让他们吃饭、拿工资、拿关金、享受福利待遇?
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杜应方为了给哥哥治病,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光了。他每次到县里反映问题,都得背一袋煮熟的土豆走80公里山路。他哥哥身上的伤不断溃烂流脓、昼夜惨叫不停。请问,这些“公仆”们的心是不是肉长的?他们为什么连普通人基本的同情心也没有?那么,这些“公仆”为什么对弱势群众急需帮助解决的问题踢来踢去、推来推去?这几个机关的官老爷并没有一起商量,为什么都不约而同地踢皮球?为什么对待困难群众的态度如此“高度一致”?答案只有一个:没有好处不办事。在一些“公仆”看来,我给你解决了困难,你又给不了“红包”、拿不出礼品,我为什么给你办事?
当然,一些“公仆”并不是凡事都“推”,对有些事情,不仅不“推”反而还使劲地“抢”。比如,福建省人事厅和教育厅两个部门对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争议问题长期僵持不下。其实,教育厅的信息技术考试和人事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内容大致相同,本来可以经过协商一次解决,但两个部门都不相让:人事部门说,他们的考试要与职称评聘挂钩;教育部门说,他们的考试要列入继续教育的考核内容。
为什么两家不像威宁县几个部门那样互相踢皮球呢?利益使然。教育部门的考试报名费每人80元,培训费1 00元,加上食宿等费用共500元左右;人事部门的考试费每人120元,培训费1 80元,加上食宿等费用共400元左右。全省中小学教师共有34万名,其中的经济利益可想而知。然而这样一来,教师们可遭了殃,浪费了时间精力不说,还加重了经济负担。试问,这两个部门为什么不把考试“推”给对方呢?因为考试之中有好处,有了好处拼命抢。
现在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不管行政机关还是一些有实权的部门和人员,在给群众办事之前总是先考虑办这件事对本部门有没有利益,对本人有没有好处,并以此作为办事的目的和出发点。“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私人化”已成为某些人的行为准则。上述事例中的一些人之所以把该“抢”的事“推”出去、把该“推”的事“抢”过来,根本原因就是在利益观上出了问题,把为群众的利益负责变成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这种“推”与“抢”的颠倒,不是简单的工作方法问题,而是背离服务宗旨的根本问题,也是一种腐败现象。这个问题不解决,颠倒了的“推”与“抢”就不会真正归位。
看了上述报道,人们真不敢相信,这就是“人民公仆”干的事,这就是那些被纳税人供养的公务员干的事,这就是那些嘴上整天喊着“为人民服务”口号的国家干部干的事!我不明白,群众有了困难他们不管,那他们管什么?他们在漂亮的办公楼里“办”的什么“公”?国家给他们批了编制、拨了经费、配了设备,他们不为群众办事,要他们干什么?难道光让他们吃饭、拿工资、拿关金、享受福利待遇?
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杜应方为了给哥哥治病,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光了。他每次到县里反映问题,都得背一袋煮熟的土豆走80公里山路。他哥哥身上的伤不断溃烂流脓、昼夜惨叫不停。请问,这些“公仆”们的心是不是肉长的?他们为什么连普通人基本的同情心也没有?那么,这些“公仆”为什么对弱势群众急需帮助解决的问题踢来踢去、推来推去?这几个机关的官老爷并没有一起商量,为什么都不约而同地踢皮球?为什么对待困难群众的态度如此“高度一致”?答案只有一个:没有好处不办事。在一些“公仆”看来,我给你解决了困难,你又给不了“红包”、拿不出礼品,我为什么给你办事?
当然,一些“公仆”并不是凡事都“推”,对有些事情,不仅不“推”反而还使劲地“抢”。比如,福建省人事厅和教育厅两个部门对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争议问题长期僵持不下。其实,教育厅的信息技术考试和人事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内容大致相同,本来可以经过协商一次解决,但两个部门都不相让:人事部门说,他们的考试要与职称评聘挂钩;教育部门说,他们的考试要列入继续教育的考核内容。
为什么两家不像威宁县几个部门那样互相踢皮球呢?利益使然。教育部门的考试报名费每人80元,培训费1 00元,加上食宿等费用共500元左右;人事部门的考试费每人120元,培训费1 80元,加上食宿等费用共400元左右。全省中小学教师共有34万名,其中的经济利益可想而知。然而这样一来,教师们可遭了殃,浪费了时间精力不说,还加重了经济负担。试问,这两个部门为什么不把考试“推”给对方呢?因为考试之中有好处,有了好处拼命抢。
现在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不管行政机关还是一些有实权的部门和人员,在给群众办事之前总是先考虑办这件事对本部门有没有利益,对本人有没有好处,并以此作为办事的目的和出发点。“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私人化”已成为某些人的行为准则。上述事例中的一些人之所以把该“抢”的事“推”出去、把该“推”的事“抢”过来,根本原因就是在利益观上出了问题,把为群众的利益负责变成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这种“推”与“抢”的颠倒,不是简单的工作方法问题,而是背离服务宗旨的根本问题,也是一种腐败现象。这个问题不解决,颠倒了的“推”与“抢”就不会真正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