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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发〔202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2023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民间项目投资增长10%以上,制造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力争增长30%,交通投资增长20%,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自营货物进出口总额保持全国占比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