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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一下儒教文化圈里的其他社会,或跟西方社会的区别,我们往往感觉到,我们对文化规范的意识是偏弱的,一些人甚至没有这种意识。我们中不少人做事情,无论是做官,经商,在社会上交朋友,在单位里供职,或者姓理自己的家庭角色,考虑问题或采取行动,往往充满个人随意性,易于从自身直接利益出发,背后缺少一套公共道德系统的支撑与引导,即便有(比如某些商店为其职员制定的店规),人们僻也并无真心尊重它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