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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水利疏浚工程处等16家企业由于厦企业基本情况与资质备案时提交的资料不符.内容失实.被厦门市相关部门根据《厦门市建筑条例》、《厦门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以及《建筑业企业在厦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撤销这16家企业在厦门市的企业资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