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5年1月6日,对于原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方锦春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这天,他因受贿罪和贪污罪被从看守所送到监狱服刑,囚车中,透过车窗,大自然的美景离他远去……11年的囚犯生涯,足以改变人的一世一生。方锦春思绪万千,回想起自己从一个令人羡慕、春风得意的财政局副局长沦落为千人唾弃、万人诅咒的囚犯的沦落史,不禁嚎啕痛哭。
在监狱里,方锦春对自己所犯下的罪恶感到了深深的悔恨,在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时,他痛悔地说,“都是赌博给我惹的祸!因为沉溺赌博,忽视了对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大量的时间都用在打麻将赌博上,妄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发财,结果是越赌越输。并为此走上了犯罪道路,事到如今,不怪别人,只怨自己,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事已至此,只有接受法律的惩罚。”
真是赌博惹的祸!方锦春在赌场上博奕,输掉百万金钱的同时也输掉了自己的人生。
曾经的踌躇满志
1962年6月方锦春出生在峨山县甸中镇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在他刚满11岁时,母亲因病离开人世,父亲用低微的工资艰难地拉扯着他们兄妹3人度日。1981年,上高中的方锦春因家庭经济困难,不得不中途退学。1982年,他参加了峨山县财政局招干考试,因成绩优异被录用。农村来的孩子不怕吃苦,他勤奋努力,做事精益求精,深受领导的赏识。从一个普通的财政干部逐步成长为一名科级干部,先后担任过峨山县财政局秘书股长、审计局副局长、政府办副主任、县委办副主任、主任,1995年5月,时年33岁的方锦春被提拔为县财政局局长,1996年10月被任命为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接着“全国清产核资先进个人”、“全省发展个私经济先进个人”的荣誉也多次宠幸于他。这时方锦春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前程锦绣、春风得意。
在任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之前,方锦春就有玩玩扑克、打打麻将、小赌一把的嗜好。1996年之后,当上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的他,对此“小恶”并没有收敛,缺乏理智的放纵为日后的堕落埋下了致命的祸根。
方锦春迷恋赌博是从1988年开始。那时,他任峨山县财政局秘书股股长,因工作关系,上级领导到县上检查工作,茶余饭后除唱歌跳舞之外,有时还要打打麻将。陪同检查的方锦春也免不了在“三缺一”的时候上阵搓两把,一两次之后,他逐渐迷上麻将,工作之余就与几个朋友一起筑方城。后来的岁月里,随着职务的升迁,这种“业余爱好”就一直陪伴着方锦春。
1996年10月,方锦春调任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在工作之余,就跟朋友在一起玩玩麻将、筑方城小赌以打发那些空虚无聊的时光。偶尔也会到附近的宾馆玩玩牌机(赌博工具),有好心的朋友曾劝他,不要到公共场所去赌,领导干部这样做影响不好。但方锦春不以为然,他认为,领导干部也是人,哪能没七情六欲,小赌也算不了什么。他在心里为自己辩解。而渐渐地,小打小闹已经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了。
“财神爷”不过如此
某建筑公司包工头、“牌友”周某某用其“敏锐”的目光捕捉到了方锦春的心理变化,一次,方锦春在周某某的怂恿下,到昆明某娱乐城——社会上的专门赌场去尝试“更刺激”的“押小分”。不知是赌神附身,还是周某某有意诱他下水,初涉赌场的方锦春好运连连,都会以赢利告终。方锦春激动不已,觉得此道既刺激又好玩,还能发财,于是方锦春就成了这家娱乐城的常客。
有人说赌博和吸毒一样上瘾,一旦染上就不能自拔。方锦春也不例外。自从在某娱乐城上了“贼船”之后就无法摆脱赌博那种刺激给他带来的“快感”,此后的日子,方锦春早把工作、生活置之脑后。除了在娱乐城玩牌机之外,平时连上班时间也无法约束自己,经常出去跟一些私营老板纠集在一起打麻将、玩“梭哈”,即使出国考察学习,他也不会忘记在赌场“过把瘾”,在缅甸、澳门、韩国玩“百家乐”,每次所上的“筹码”都在万元以上。
方锦春参赌以后,总是福星高照,几个回合就轻松地赢上千元的好事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然而,赌场上没有常胜将军。以后的日子里却是运气不佳,逢赌必输。有一次他创下了一次输掉15.5万元的记录!就是这次创“纪录”之后,赌红了眼的方锦春开始逆运缠身,负债累累。据方锦春自己估算,这些年来输掉的钱将近有140万元。
赌运不济,债台高筑。亲朋好友三天两头地追着方锦春还债,他在冥思苦想着找钱的法子。何不利用手中的权去换钱呢?这是一个最快捷的办法了。方锦春暗暗想着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弄钱。
1996年12月,方锦春在打牌机输了一大笔钱后,想到了云南滇中建筑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处的处长龙某某,在方锦春担任峨山县财政局局长期间,曾为他协调过两个财政所的办公楼、住宅楼及峨山县审计局职工宿舍楼工程,还帮他向峨山县财政局借了50万元的周转资金。于是方锦春以借款的名义向龙某某索要了人民币13万元。1998年的一天,方锦春又以借款为名,向龙某某索取人民币5000元用于打牌机。
第一次尝到了权力带来的甜头,在以后的日子里,找方锦春办事的人越来越多,而找他的人都会适时地送给他一些“小意思”,方锦春几乎是统统“笑纳”,更多的时候,方锦春则以装修房子、买车等借款名义向他人暗示要点“小意思”,甚至毫不遮掩地向他人索取财物。投桃报李,“礼”尚往来,方锦春也适时地以县财政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身份在工程承建、政府采购、资金借贷担保等方面给需要“关照”的人以“关照”,甚至为被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打探消息。方锦春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贪婪使他走向深渊
下面是检察机关查证属实的方锦春一组组犯罪“镜头”:
一次,方锦春为玉溪某建筑公司经理周某某协调承建了峨山县财政局综合楼工程。为表示感谢和以后在工程承揽各方面得到方锦春的“关照”,1997年春节前,收到了周以拜年形式送的5000元“感谢费”。至1998年,方锦春先后3次共收受了周送的人民币2.2万元。
1999年,方锦春通过峨山小街镇党委书记黄某为玉溪青年工艺石材厂法人代表李某某协调承建了小街镇专家楼的装修工程,2000年收受了李某某送的“感谢费”人民币2万元,用于打牌机。
1999年,方锦春通过原江川县委副书记张某某为玉溪玉陶设备安装公司经理殷某协调承建江川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聚龙小区部分工程,收受了殷送的人民币2万元;2001年,方锦春去日本考察前,向殷索要了3000美元。
2000—2001年,方锦春通过通海县财政局局长高某某和玉溪市文化局副局长彭某某为玉溪千禧娱乐城老板董某某协调承建工程和办理千禧园电子游戏室谋取利益。2002年5、6月份,方锦春想购买玉溪市中级法院拍卖的三菱车,便向董索要人民币5万元,方锦春以5.8万元的价钱购买了三菱车,后又以11.8万元的价格卖给别人。2003年7、8月份,方锦春再次以借款为名向董索要人民币3万元,这笔钱大部分被方锦春用于打麻将输掉。
玉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市财政局的一个内设机构。担任财政局副局长的一段时间里,方锦春分管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玉溪林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经理杨某某为使该公司成为玉溪市级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多次找方锦春请求帮忙,方锦春跟下属的有关人员“打招呼”后,杨某某的公司顺利地成为了政府定点修车单位,为此,方锦春在2001—2003年间3次收受了杨某某送给的“好处费”人民币3.8万元。
1997年底,方锦春要到美国考察,向峨山县小街镇镇长黄某提出“兑换”2000美元,还说拿走的钱他会拨下来弥补的。为争取方锦春在资金方面的支持,黄就到下属的天子集团公司办公室施某某处借了2000美元给方锦春,1998年在昆明打牌机时,方又向黄某索要6000元用于打牌机。作为回报,2001年,方锦春为小街镇“协调”到了一笔20万元的资金。2001年方锦春要到日本考察,向峨山县财政局局长李某某提出换2000美元,后李某某将相当于2000美元的1.7万元人民币送给了方锦春,后来方锦春辩解说,他从任峨山县财政局长到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这段时间,为县财政局协调了许多资金,作了不少贡献,要的这些钱是为帮他们做事要花的钱,理应该让他们出,是合情合理的。
2001年3月18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原峨山天子苑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经理李开明受贿案,李的女朋友王某某非常着急,便向方锦春打听消息,让他想想法子,方锦春很有把握地说:“没问题,我认识检察院的领导,你拿2万元钱来我去打点,李开明很快就会放出来的。”第二天,王某某送给方5000元人民币和10条玉溪烟,后来方锦春向检察院的有关领导打探案情,遭到严辞拒绝,“打点费”也被他用于赌博输光。
2002年4月,原通海百货公司经理王某某因涉嫌受贿被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王某某通过熟人找到方锦春,请他协调关系,希望得到从宽、从轻处理,随后,方锦春收下了王海明送的5万元人民币,将其中的大部分还了赌债。
2003年4月,方锦春以借款建盖私房为名,向峨山县万得利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索要人民币5万元。同年5月,方锦春同意玉溪融资担保公司为该公司向峨山县农村信用社借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
自1996年至2003年4月间,方锦春在担任峨山县财政局局长、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4.9万元、美金500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03年8月,省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发现了方锦春的违纪违法行为,便将案件送交玉溪市纪委办理,市纪委很快查明:方锦春在担任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
2004年1月5日,市纪委根据规定将该案移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查处。
检察机关同时查明:1996年1月24日,方锦春经峨山县领导同意,将5万元接待费通过峨山县政府拨付到玉溪邮电宾馆,预付峨山县委、政府接待费。同年10月21日,方锦春结账时让有关人员为其虚开了1万元的发票,并将该款占为己有。
2004年12月16日,方锦春被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方锦春当庭服判。
在监狱里,方锦春对自己所犯下的罪恶感到了深深的悔恨,在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时,他痛悔地说,“都是赌博给我惹的祸!因为沉溺赌博,忽视了对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大量的时间都用在打麻将赌博上,妄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发财,结果是越赌越输。并为此走上了犯罪道路,事到如今,不怪别人,只怨自己,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事已至此,只有接受法律的惩罚。”
真是赌博惹的祸!方锦春在赌场上博奕,输掉百万金钱的同时也输掉了自己的人生。
曾经的踌躇满志
1962年6月方锦春出生在峨山县甸中镇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在他刚满11岁时,母亲因病离开人世,父亲用低微的工资艰难地拉扯着他们兄妹3人度日。1981年,上高中的方锦春因家庭经济困难,不得不中途退学。1982年,他参加了峨山县财政局招干考试,因成绩优异被录用。农村来的孩子不怕吃苦,他勤奋努力,做事精益求精,深受领导的赏识。从一个普通的财政干部逐步成长为一名科级干部,先后担任过峨山县财政局秘书股长、审计局副局长、政府办副主任、县委办副主任、主任,1995年5月,时年33岁的方锦春被提拔为县财政局局长,1996年10月被任命为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接着“全国清产核资先进个人”、“全省发展个私经济先进个人”的荣誉也多次宠幸于他。这时方锦春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前程锦绣、春风得意。
在任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之前,方锦春就有玩玩扑克、打打麻将、小赌一把的嗜好。1996年之后,当上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的他,对此“小恶”并没有收敛,缺乏理智的放纵为日后的堕落埋下了致命的祸根。
方锦春迷恋赌博是从1988年开始。那时,他任峨山县财政局秘书股股长,因工作关系,上级领导到县上检查工作,茶余饭后除唱歌跳舞之外,有时还要打打麻将。陪同检查的方锦春也免不了在“三缺一”的时候上阵搓两把,一两次之后,他逐渐迷上麻将,工作之余就与几个朋友一起筑方城。后来的岁月里,随着职务的升迁,这种“业余爱好”就一直陪伴着方锦春。
1996年10月,方锦春调任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在工作之余,就跟朋友在一起玩玩麻将、筑方城小赌以打发那些空虚无聊的时光。偶尔也会到附近的宾馆玩玩牌机(赌博工具),有好心的朋友曾劝他,不要到公共场所去赌,领导干部这样做影响不好。但方锦春不以为然,他认为,领导干部也是人,哪能没七情六欲,小赌也算不了什么。他在心里为自己辩解。而渐渐地,小打小闹已经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了。
“财神爷”不过如此
某建筑公司包工头、“牌友”周某某用其“敏锐”的目光捕捉到了方锦春的心理变化,一次,方锦春在周某某的怂恿下,到昆明某娱乐城——社会上的专门赌场去尝试“更刺激”的“押小分”。不知是赌神附身,还是周某某有意诱他下水,初涉赌场的方锦春好运连连,都会以赢利告终。方锦春激动不已,觉得此道既刺激又好玩,还能发财,于是方锦春就成了这家娱乐城的常客。
有人说赌博和吸毒一样上瘾,一旦染上就不能自拔。方锦春也不例外。自从在某娱乐城上了“贼船”之后就无法摆脱赌博那种刺激给他带来的“快感”,此后的日子,方锦春早把工作、生活置之脑后。除了在娱乐城玩牌机之外,平时连上班时间也无法约束自己,经常出去跟一些私营老板纠集在一起打麻将、玩“梭哈”,即使出国考察学习,他也不会忘记在赌场“过把瘾”,在缅甸、澳门、韩国玩“百家乐”,每次所上的“筹码”都在万元以上。
方锦春参赌以后,总是福星高照,几个回合就轻松地赢上千元的好事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然而,赌场上没有常胜将军。以后的日子里却是运气不佳,逢赌必输。有一次他创下了一次输掉15.5万元的记录!就是这次创“纪录”之后,赌红了眼的方锦春开始逆运缠身,负债累累。据方锦春自己估算,这些年来输掉的钱将近有140万元。
赌运不济,债台高筑。亲朋好友三天两头地追着方锦春还债,他在冥思苦想着找钱的法子。何不利用手中的权去换钱呢?这是一个最快捷的办法了。方锦春暗暗想着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弄钱。
1996年12月,方锦春在打牌机输了一大笔钱后,想到了云南滇中建筑集团公司第三工程处的处长龙某某,在方锦春担任峨山县财政局局长期间,曾为他协调过两个财政所的办公楼、住宅楼及峨山县审计局职工宿舍楼工程,还帮他向峨山县财政局借了50万元的周转资金。于是方锦春以借款的名义向龙某某索要了人民币13万元。1998年的一天,方锦春又以借款为名,向龙某某索取人民币5000元用于打牌机。
第一次尝到了权力带来的甜头,在以后的日子里,找方锦春办事的人越来越多,而找他的人都会适时地送给他一些“小意思”,方锦春几乎是统统“笑纳”,更多的时候,方锦春则以装修房子、买车等借款名义向他人暗示要点“小意思”,甚至毫不遮掩地向他人索取财物。投桃报李,“礼”尚往来,方锦春也适时地以县财政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身份在工程承建、政府采购、资金借贷担保等方面给需要“关照”的人以“关照”,甚至为被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打探消息。方锦春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贪婪使他走向深渊
下面是检察机关查证属实的方锦春一组组犯罪“镜头”:
一次,方锦春为玉溪某建筑公司经理周某某协调承建了峨山县财政局综合楼工程。为表示感谢和以后在工程承揽各方面得到方锦春的“关照”,1997年春节前,收到了周以拜年形式送的5000元“感谢费”。至1998年,方锦春先后3次共收受了周送的人民币2.2万元。
1999年,方锦春通过峨山小街镇党委书记黄某为玉溪青年工艺石材厂法人代表李某某协调承建了小街镇专家楼的装修工程,2000年收受了李某某送的“感谢费”人民币2万元,用于打牌机。
1999年,方锦春通过原江川县委副书记张某某为玉溪玉陶设备安装公司经理殷某协调承建江川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聚龙小区部分工程,收受了殷送的人民币2万元;2001年,方锦春去日本考察前,向殷索要了3000美元。
2000—2001年,方锦春通过通海县财政局局长高某某和玉溪市文化局副局长彭某某为玉溪千禧娱乐城老板董某某协调承建工程和办理千禧园电子游戏室谋取利益。2002年5、6月份,方锦春想购买玉溪市中级法院拍卖的三菱车,便向董索要人民币5万元,方锦春以5.8万元的价钱购买了三菱车,后又以11.8万元的价格卖给别人。2003年7、8月份,方锦春再次以借款为名向董索要人民币3万元,这笔钱大部分被方锦春用于打麻将输掉。
玉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市财政局的一个内设机构。担任财政局副局长的一段时间里,方锦春分管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玉溪林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经理杨某某为使该公司成为玉溪市级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多次找方锦春请求帮忙,方锦春跟下属的有关人员“打招呼”后,杨某某的公司顺利地成为了政府定点修车单位,为此,方锦春在2001—2003年间3次收受了杨某某送给的“好处费”人民币3.8万元。
1997年底,方锦春要到美国考察,向峨山县小街镇镇长黄某提出“兑换”2000美元,还说拿走的钱他会拨下来弥补的。为争取方锦春在资金方面的支持,黄就到下属的天子集团公司办公室施某某处借了2000美元给方锦春,1998年在昆明打牌机时,方又向黄某索要6000元用于打牌机。作为回报,2001年,方锦春为小街镇“协调”到了一笔20万元的资金。2001年方锦春要到日本考察,向峨山县财政局局长李某某提出换2000美元,后李某某将相当于2000美元的1.7万元人民币送给了方锦春,后来方锦春辩解说,他从任峨山县财政局长到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这段时间,为县财政局协调了许多资金,作了不少贡献,要的这些钱是为帮他们做事要花的钱,理应该让他们出,是合情合理的。
2001年3月18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原峨山天子苑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经理李开明受贿案,李的女朋友王某某非常着急,便向方锦春打听消息,让他想想法子,方锦春很有把握地说:“没问题,我认识检察院的领导,你拿2万元钱来我去打点,李开明很快就会放出来的。”第二天,王某某送给方5000元人民币和10条玉溪烟,后来方锦春向检察院的有关领导打探案情,遭到严辞拒绝,“打点费”也被他用于赌博输光。
2002年4月,原通海百货公司经理王某某因涉嫌受贿被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王某某通过熟人找到方锦春,请他协调关系,希望得到从宽、从轻处理,随后,方锦春收下了王海明送的5万元人民币,将其中的大部分还了赌债。
2003年4月,方锦春以借款建盖私房为名,向峨山县万得利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索要人民币5万元。同年5月,方锦春同意玉溪融资担保公司为该公司向峨山县农村信用社借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
自1996年至2003年4月间,方锦春在担任峨山县财政局局长、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4.9万元、美金500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03年8月,省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发现了方锦春的违纪违法行为,便将案件送交玉溪市纪委办理,市纪委很快查明:方锦春在担任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
2004年1月5日,市纪委根据规定将该案移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查处。
检察机关同时查明:1996年1月24日,方锦春经峨山县领导同意,将5万元接待费通过峨山县政府拨付到玉溪邮电宾馆,预付峨山县委、政府接待费。同年10月21日,方锦春结账时让有关人员为其虚开了1万元的发票,并将该款占为己有。
2004年12月16日,方锦春被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方锦春当庭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