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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将以拉萨市城关区为例,深入分析民族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补偿机制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民族地区;社区卫生服务;资金补偿机制
一、引言
拉萨市城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已经逐渐步入了轨道,但是至今仍未形成合理稳定的资金补偿机制,这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水平有着一定的影响。为此,本文将以拉萨市城关区为例,深入分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补偿机制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为后续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二、拉萨市城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补偿机制现状分析
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金补偿渠道单一
拉薩市城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补偿的渠道目前为政府财政补偿、自身业务收入、药品销售加成以及直属单位补偿,以投入主体为政府以及卫生服务机构本身。而政府财政投入又很少,所以必须靠自身的医疗服务收入来维持机构的运营,这样单一的补偿渠道使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力不从心。
(二)资金补偿标准缺失
拉萨市城关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对服务的具体项目釆用总额预算的方式,对康复、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采用按人头付费的方式,而对于一般的医疗服务则采用按项目付费的方式进行收费补偿。但是由于城关区每个中心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运营水平各异,而当前政府采用统一的资金补偿标准使得相关的医疗资源无法得到最合理的使用。
(三)资金补偿保障缺位
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历史较短,关于保障资金补偿行为的相关的配套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而我国政府还没有通过立法的形式确保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济支撑,导致现行的资金补偿随意性较强,且补偿周期不稳定,且没有相应的监管机制来对其进行监管。
三、原因分析
(一)资金补偿渠道单一且不稳定
目前拉萨市城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渠道中,银行贷款和社会慈善团体的资助较少,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金补偿机制渠道简单且单一,因而一直都不能健康稳定发展。而现在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的实施,导致药品加成补偿渠道的比例越来越小,这样单一的补偿渠道使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愈加艰难。
(二)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方式简单且不明确
目前,政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方式主要有政府预算拨款和专项经费投入两种。卫生专项经费在设区级政府安排得非常少,地方配套经费很难全部到位和真正落实。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这种以计划性财政拨款形式向供给方直接投资模式方法简单,至于如何投入更加科学合理并不明确。
(三)资金补偿保障机制缺失
拉萨市城关区现行的政府补偿普遍存在着补偿额发放不足以及补偿资金不能按时到账的现象,社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拖延,打击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正常工作很难开展,不能保质保量地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且目前我国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的资金补偿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能,还未有组织专门的部门对资金的补偿进行监督管理。
四、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以政府主导并积极利用市场机制的多元化资金补偿渠道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补偿机制中,应强调政府的责任,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以及医疗工作人员薪资的投入,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部分医疗服务和产品实行政府购买。同时发挥社会第三方的作用,适当的放宽对民间投资主体与比例的限制,让位于市场,借助社会力量引入竞争机制进行补偿,扩大社会各界的捐赠渠道。拓宽社会补偿捐赠渠道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如慈善基金、民营资本等等,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基本医疗资源方面的作用,引导与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增加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
(二)科学制定和完善资金补偿标准
当前我国政府财政投入有限,特别是在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前提下,政府财政投入的标准不能“一刀切”。因此,政府就需要根据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来设定经费补偿标准,因地制宜的制定不同的定额补偿标准,完善政府对不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费补偿机制,以保证实现全方位、尤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卫生服务,更充分地体现公益性。
(三)规范资金补偿保障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来说,经费补偿能否及时并足额发放到位,直接影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政策运行,并最终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服务。因此,各级政府、卫生部门需高度重视,规范经费补偿相关保障制度,以确保经费补偿能落到实处。对此,要建立科学稳定的经费补偿机制,就必须要制定政策以提供有效的政策与法律保障,并且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补偿的监督管理,以保障法律政策的有效运行。
结束语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是实现覆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让每个居民都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根本措施。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济运行和补偿机制,调动广大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健全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广大老百姓享受到安全、有效、价廉、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而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体制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剑.拉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研究[M].2015.5
[2].潘姝.南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补偿机制研究[M].2013.6
[3].蒲柯竹.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研究-以拉萨市城关区为例[M].2015.5
[4].李卫平.卫生投入的政府责任分析[J].中国卫生资源,2007,10(4):171-172
[5].蔡娟.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筹资与补偿研究[M].2015.5
[6].李学信.社区卫生服务导论(第三版)[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马雪艳(1995-),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中央民族大学2013级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
关键词:民族地区;社区卫生服务;资金补偿机制
一、引言
拉萨市城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已经逐渐步入了轨道,但是至今仍未形成合理稳定的资金补偿机制,这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水平有着一定的影响。为此,本文将以拉萨市城关区为例,深入分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补偿机制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为后续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二、拉萨市城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补偿机制现状分析
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金补偿渠道单一
拉薩市城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补偿的渠道目前为政府财政补偿、自身业务收入、药品销售加成以及直属单位补偿,以投入主体为政府以及卫生服务机构本身。而政府财政投入又很少,所以必须靠自身的医疗服务收入来维持机构的运营,这样单一的补偿渠道使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力不从心。
(二)资金补偿标准缺失
拉萨市城关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对服务的具体项目釆用总额预算的方式,对康复、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采用按人头付费的方式,而对于一般的医疗服务则采用按项目付费的方式进行收费补偿。但是由于城关区每个中心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运营水平各异,而当前政府采用统一的资金补偿标准使得相关的医疗资源无法得到最合理的使用。
(三)资金补偿保障缺位
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历史较短,关于保障资金补偿行为的相关的配套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而我国政府还没有通过立法的形式确保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济支撑,导致现行的资金补偿随意性较强,且补偿周期不稳定,且没有相应的监管机制来对其进行监管。
三、原因分析
(一)资金补偿渠道单一且不稳定
目前拉萨市城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渠道中,银行贷款和社会慈善团体的资助较少,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金补偿机制渠道简单且单一,因而一直都不能健康稳定发展。而现在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的实施,导致药品加成补偿渠道的比例越来越小,这样单一的补偿渠道使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愈加艰难。
(二)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方式简单且不明确
目前,政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方式主要有政府预算拨款和专项经费投入两种。卫生专项经费在设区级政府安排得非常少,地方配套经费很难全部到位和真正落实。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这种以计划性财政拨款形式向供给方直接投资模式方法简单,至于如何投入更加科学合理并不明确。
(三)资金补偿保障机制缺失
拉萨市城关区现行的政府补偿普遍存在着补偿额发放不足以及补偿资金不能按时到账的现象,社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拖延,打击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正常工作很难开展,不能保质保量地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且目前我国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的资金补偿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能,还未有组织专门的部门对资金的补偿进行监督管理。
四、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以政府主导并积极利用市场机制的多元化资金补偿渠道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补偿机制中,应强调政府的责任,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以及医疗工作人员薪资的投入,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部分医疗服务和产品实行政府购买。同时发挥社会第三方的作用,适当的放宽对民间投资主体与比例的限制,让位于市场,借助社会力量引入竞争机制进行补偿,扩大社会各界的捐赠渠道。拓宽社会补偿捐赠渠道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如慈善基金、民营资本等等,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基本医疗资源方面的作用,引导与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增加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
(二)科学制定和完善资金补偿标准
当前我国政府财政投入有限,特别是在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前提下,政府财政投入的标准不能“一刀切”。因此,政府就需要根据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来设定经费补偿标准,因地制宜的制定不同的定额补偿标准,完善政府对不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费补偿机制,以保证实现全方位、尤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卫生服务,更充分地体现公益性。
(三)规范资金补偿保障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来说,经费补偿能否及时并足额发放到位,直接影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政策运行,并最终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服务。因此,各级政府、卫生部门需高度重视,规范经费补偿相关保障制度,以确保经费补偿能落到实处。对此,要建立科学稳定的经费补偿机制,就必须要制定政策以提供有效的政策与法律保障,并且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补偿的监督管理,以保障法律政策的有效运行。
结束语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是实现覆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让每个居民都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根本措施。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济运行和补偿机制,调动广大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健全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广大老百姓享受到安全、有效、价廉、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而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体制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剑.拉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研究[M].2015.5
[2].潘姝.南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补偿机制研究[M].2013.6
[3].蒲柯竹.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研究-以拉萨市城关区为例[M].2015.5
[4].李卫平.卫生投入的政府责任分析[J].中国卫生资源,2007,10(4):171-172
[5].蔡娟.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筹资与补偿研究[M].2015.5
[6].李学信.社区卫生服务导论(第三版)[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马雪艳(1995-),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中央民族大学2013级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