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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基于此,本文以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方高校相结合为题展开研究,对当代高校"非遗"专业建设的区域化、瓶颈障碍进行分析;旨在对地方高校设立音乐"非遗"专业的途径、措施、政策、制度等相关体系进行探索,积极推进区域内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