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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本哈德·施林克(Bernhard Schlink) 的代表作《生死朗读》,是第一本登上《纽约时报》排行榜冠军的德语书,并被译为39种文字,在全球广泛流传。本书于2008年被美国导演斯蒂芬· 戴德利(Stephen Daldry)搬上荧幕,轰动一时,主演凯特·温斯莱特更凭借本片获第81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主角。
《生死朗读》大部分篇幅都在讲述一段不伦之恋,尽管这样的故事对于我们这个传统道德日益败坏的时代来说毫无新意可言,然而,如果揭去《生死朗读》不伦之恋的表层面纱,会发现一些更能让人心灵震颤的东西。
小说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叫做米夏尔·伯格的德国少年,在他十五岁那年巧遇并结识了三十六岁的公共汽车售票员汉娜·施密特。尽管汉娜足可以做他的母亲,可他们却成了秘密情人。在一起的时候,汉娜尤其喜欢让米夏尔为其朗读世界名著——《奥德赛》《无用之人》《阴谋与爱情》……一本本读过来,汉娜为此深深着迷。然而有一天,汉娜却突然不辞而别,留下米夏尔黯然神伤。在随后的日子里,米夏尔虽然逐渐淡忘了汉娜,但是那段关系一直是他最甜蜜的回忆。八年后,当米夏尔作为法律系大学生参与法庭实习的时候,却突然发现站在审判台的纳粹战犯竟然是汉娜,而米夏尔此时发现自己居然还深爱着她。
在法庭上,面对证据——一份至关重要的报告,法官要求汉娜做笔迹鉴定。为了不暴露自己是个文盲,她居然承认是自己撰写了那份报告,从而被定罪。汉娜被判处终身监禁,十八年后被赦免。十八年中米夏尔经历了种种变迁,仍关注着狱中的汉娜,并给她寄去了一卷又一卷自己朗读的文学名著录音带。不料,在汉娜出狱的前一天,她却以自缢的方式在黎明时分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小说描述的历史背景和“二战”纳粹有关,虽然有无数的作品已经对这一时期有过深刻的描写,但《生死朗读》的立意和角度是独一无二的。小说从一个新颖而独特的视角,将法西斯的罪行以一种发人深省的方式呈现在读者眼前。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汉娜?施密特没受过任何教育,目不识丁,不关心政治也不喜欢战争,但是这样一个原本平凡普通的人,为何却成为纳粹杀人机器的一部分?是什么使得汉娜眼里,目不识丁的耻辱要胜过滥杀无辜?著名的德裔美籍政治理论家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给出了答案——平庸之恶。
作为纳粹时期的一名集中营看守,汉娜因为卷入一场对犹太人的屠杀而在战后受审。而法庭上的汉娜完全是阿伦特笔下的艾希曼,优雅、温顺,而且理直气壮。在那里,刽子手被还原成一位普通的德国人,忠于职守,对上级命令及法令无条件服从。作为一名纳粹集中营看守,汉娜她们有一项工作,每个月要挑选60名犯人送往“地狱之城”奥斯维辛,该集中营共有六位守卫,每人负责挑十个。二十多年后的大审判,其他五人皆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唯有汉娜,不但认了,而且振振有辞。她对法官说:“我们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给新来的犯人腾出空间。”法官问她:“仅为腾空间,就要送那些人去死吗?”汉娜一脸惊愕,她似乎并不晓得,她们的工作,以强制、剥夺他人无辜的生命为内容的工作,是多么肮脏,是多么严重的罪行。她反问法官:“换作是你,会怎样做?”法官对此竟然无言以对,陷入了可怕的缄默。那一刻,法官所代表的法律体系彻底失语,几乎颠覆了这场审判的正当性——如果连法官都不知道当时应该怎么做的话,凭什么审判汉娜的罪恶呢?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不得不承认,平庸之恶与人性的弱点紧紧相连,是一种隐藏在我们每个人心中的罪恶。 汉娜为什么被判终身监禁,法官没有给出解释——其实解释就在另一场真实的审判中。1992年2月,就在柏林墙倒塌两年后,一名叫因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受到了审判,因为他曾在柏林墙倒塌前射杀过一名企图翻墙而过的东德逃亡者。
同汉娜和艾希曼一样,亨里奇的律师在为其辩护时也声称,他的当事人当年仅仅是在执行命令,而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他的当事人别无选择。然而法官却不这么认为:“作为军人,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权把枪口抬高一厘米——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上,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你可以说开枪只是服从命令,但是作为一个人,放弃自己的理性判断去射杀一个无辜的生命,难道可以说自己是清白无罪的吗?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平民而被判处三年半徒刑。
从汉娜?施密特到艾希曼,再到亨里奇,体制内的作恶者无不把体制与命令当作借口, 为自己的信念沦陷、良心失守推卸责任——从而迈向平庸之恶。
人类之所以高贵,正在于人心中有神性的良知。——我们每个人的心灵都是一座圣殿,里面供奉着的神灵就是自己的良知。中国人常说“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不管是“神知”,还是“己知”,背后都关乎神性的良知。“神知”说的是他律,所谓“人在做,天在看”;而“自知”讲的则是自律,人因有良知而自律,而一旦丢掉了良知,人类心灵的圣殿也就坍塌了。
法官后来问汉娜:“眼看着三百名犹太人即将被大火活活烧死,为何手握钥匙却不开门?”然而,面对法官提出的问题,汉娜的回答看似天经地义:“我们是看守,工作是押送犯人,不能让他们逃跑。”汉娜没能解救教堂里的那些犹太人是有罪的,理应受到惩罚。然而,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都还会有类似汉娜的人物出现,那只能说是人类的命运悲剧。
为终结这一悲剧,消弭平庸之恶,《生死朗读》提出的救赎之路就是阅读——以及通过阅读所实现的对知识的获取与掌握。
根据小说的相关情节,直到审判之际,已经四十多岁的汉娜依然是一个文盲。她因羞于公开承认自己是文盲而在法庭要求核对笔迹的时候迟迟不敢落笔,从而揽下了本属于六人的严重罪行,被判终生监禁。可她对读书有一种近乎病态的嗜爱,在集中营当看守之时,她就命犯人读书给她听;每次与少年米夏尔缠绵之前或之后,她都要求他读上几页书。服刑期间,在米夏尔寄送的朗读磁带的帮助下,她终于学会了阅读。最后,在迎来自由的前夕,她却自绝于囚室——她用死亡昭示自己对是非善恶分辨能力的重新拥有——因为米夏尔在汉娜的遗物中发现了汉娜?阿伦特的《耶路撒冷的艾希曼:关于平庸之恶的报告》——正是阅读和对知识的掌握让汉娜对自己当年所犯下的“平庸之恶”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
《生死朗读》大部分篇幅都在讲述一段不伦之恋,尽管这样的故事对于我们这个传统道德日益败坏的时代来说毫无新意可言,然而,如果揭去《生死朗读》不伦之恋的表层面纱,会发现一些更能让人心灵震颤的东西。
小说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叫做米夏尔·伯格的德国少年,在他十五岁那年巧遇并结识了三十六岁的公共汽车售票员汉娜·施密特。尽管汉娜足可以做他的母亲,可他们却成了秘密情人。在一起的时候,汉娜尤其喜欢让米夏尔为其朗读世界名著——《奥德赛》《无用之人》《阴谋与爱情》……一本本读过来,汉娜为此深深着迷。然而有一天,汉娜却突然不辞而别,留下米夏尔黯然神伤。在随后的日子里,米夏尔虽然逐渐淡忘了汉娜,但是那段关系一直是他最甜蜜的回忆。八年后,当米夏尔作为法律系大学生参与法庭实习的时候,却突然发现站在审判台的纳粹战犯竟然是汉娜,而米夏尔此时发现自己居然还深爱着她。
在法庭上,面对证据——一份至关重要的报告,法官要求汉娜做笔迹鉴定。为了不暴露自己是个文盲,她居然承认是自己撰写了那份报告,从而被定罪。汉娜被判处终身监禁,十八年后被赦免。十八年中米夏尔经历了种种变迁,仍关注着狱中的汉娜,并给她寄去了一卷又一卷自己朗读的文学名著录音带。不料,在汉娜出狱的前一天,她却以自缢的方式在黎明时分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小说描述的历史背景和“二战”纳粹有关,虽然有无数的作品已经对这一时期有过深刻的描写,但《生死朗读》的立意和角度是独一无二的。小说从一个新颖而独特的视角,将法西斯的罪行以一种发人深省的方式呈现在读者眼前。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汉娜?施密特没受过任何教育,目不识丁,不关心政治也不喜欢战争,但是这样一个原本平凡普通的人,为何却成为纳粹杀人机器的一部分?是什么使得汉娜眼里,目不识丁的耻辱要胜过滥杀无辜?著名的德裔美籍政治理论家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给出了答案——平庸之恶。
作为纳粹时期的一名集中营看守,汉娜因为卷入一场对犹太人的屠杀而在战后受审。而法庭上的汉娜完全是阿伦特笔下的艾希曼,优雅、温顺,而且理直气壮。在那里,刽子手被还原成一位普通的德国人,忠于职守,对上级命令及法令无条件服从。作为一名纳粹集中营看守,汉娜她们有一项工作,每个月要挑选60名犯人送往“地狱之城”奥斯维辛,该集中营共有六位守卫,每人负责挑十个。二十多年后的大审判,其他五人皆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唯有汉娜,不但认了,而且振振有辞。她对法官说:“我们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给新来的犯人腾出空间。”法官问她:“仅为腾空间,就要送那些人去死吗?”汉娜一脸惊愕,她似乎并不晓得,她们的工作,以强制、剥夺他人无辜的生命为内容的工作,是多么肮脏,是多么严重的罪行。她反问法官:“换作是你,会怎样做?”法官对此竟然无言以对,陷入了可怕的缄默。那一刻,法官所代表的法律体系彻底失语,几乎颠覆了这场审判的正当性——如果连法官都不知道当时应该怎么做的话,凭什么审判汉娜的罪恶呢?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不得不承认,平庸之恶与人性的弱点紧紧相连,是一种隐藏在我们每个人心中的罪恶。 汉娜为什么被判终身监禁,法官没有给出解释——其实解释就在另一场真实的审判中。1992年2月,就在柏林墙倒塌两年后,一名叫因格·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受到了审判,因为他曾在柏林墙倒塌前射杀过一名企图翻墙而过的东德逃亡者。
同汉娜和艾希曼一样,亨里奇的律师在为其辩护时也声称,他的当事人当年仅仅是在执行命令,而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他的当事人别无选择。然而法官却不这么认为:“作为军人,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权把枪口抬高一厘米——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上,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你可以说开枪只是服从命令,但是作为一个人,放弃自己的理性判断去射杀一个无辜的生命,难道可以说自己是清白无罪的吗?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平民而被判处三年半徒刑。
从汉娜?施密特到艾希曼,再到亨里奇,体制内的作恶者无不把体制与命令当作借口, 为自己的信念沦陷、良心失守推卸责任——从而迈向平庸之恶。
人类之所以高贵,正在于人心中有神性的良知。——我们每个人的心灵都是一座圣殿,里面供奉着的神灵就是自己的良知。中国人常说“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不管是“神知”,还是“己知”,背后都关乎神性的良知。“神知”说的是他律,所谓“人在做,天在看”;而“自知”讲的则是自律,人因有良知而自律,而一旦丢掉了良知,人类心灵的圣殿也就坍塌了。
法官后来问汉娜:“眼看着三百名犹太人即将被大火活活烧死,为何手握钥匙却不开门?”然而,面对法官提出的问题,汉娜的回答看似天经地义:“我们是看守,工作是押送犯人,不能让他们逃跑。”汉娜没能解救教堂里的那些犹太人是有罪的,理应受到惩罚。然而,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都还会有类似汉娜的人物出现,那只能说是人类的命运悲剧。
为终结这一悲剧,消弭平庸之恶,《生死朗读》提出的救赎之路就是阅读——以及通过阅读所实现的对知识的获取与掌握。
根据小说的相关情节,直到审判之际,已经四十多岁的汉娜依然是一个文盲。她因羞于公开承认自己是文盲而在法庭要求核对笔迹的时候迟迟不敢落笔,从而揽下了本属于六人的严重罪行,被判终生监禁。可她对读书有一种近乎病态的嗜爱,在集中营当看守之时,她就命犯人读书给她听;每次与少年米夏尔缠绵之前或之后,她都要求他读上几页书。服刑期间,在米夏尔寄送的朗读磁带的帮助下,她终于学会了阅读。最后,在迎来自由的前夕,她却自绝于囚室——她用死亡昭示自己对是非善恶分辨能力的重新拥有——因为米夏尔在汉娜的遗物中发现了汉娜?阿伦特的《耶路撒冷的艾希曼:关于平庸之恶的报告》——正是阅读和对知识的掌握让汉娜对自己当年所犯下的“平庸之恶”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