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的法律服务现状与问题研究

来源 :安徽文学·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gdjya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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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不断增多,大学生的相关法律服务需求也明显增长。但是,目前的法律服务提供形式和体系构建相对滞后,存在高成本、选择范围较窄等问题,无法满足大学生的需求。如何协调好两者矛盾,构建一个完善的大学生法律服务体系意义深远。本文以对全国大学生的就业法律服务需求社会调查为中心,发现大学生就业中各类法律纠纷并存,其中劳动合同纠纷占比达到61.39%,并通过对其实际法律服务需求进行研究,指出高效率、低成本、多选择、线上线下结合的法律服务方式最符合大学生需求。为了应对新形势下的各种就业挑战,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大学生法律服务网上平台, 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促进高校就业指导,为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提供资料,为大学生就业保驾护航,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 法律服务 网上平台
  当前社会正处在转型的关键阶段,各个方面的矛盾日益凸显,高校作为社会的缩影,这些矛盾必然会有所反映。尤其是在大学生就业这一难题中,以劳动纠纷为主的各类法律纠纷普遍存在于校园内外。随着大学生维权意识的增强,其法律服务需求也在增长。然而,法律问题的多样性与相对滞后的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之间的不平衡日趋显著。如果能够协调好两者的矛盾,对于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必然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构建一个完善的大学生法律服务体系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一、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纠纷的成因分析
  我国“十二五”规划发展纲要明确指出,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是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国家深刻认识到,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就业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而大学生就业的实践中,各类法律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为了对大学生所遇到的法律纠纷进行研究,笔者在2017年3月对全国范围内的461名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为使之具备典型性和合理性,综合我国高校的地域分布特点,本次调查以东部地区的大学生为主要调查对象。问卷涉及学生个人的基本情况、法律纠纷列举、法律服务需求等多方面问题。
  调查显示,81.56%的大学生在毕业后选择走上就业道路。相比于创业,就业仍然是大多数应届生的第一选择。在市场趋于饱和的情况下,必然会使得就业形势更加严峻。而在相关实践活动中,各类法律纠纷先后出现,其中劳动合同纠纷占比达到61.39%,位居首位。具体表现为在实习或兼职过程中出现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多方面的纠纷,成因也各有不同。
  (一)外因分析
  近年来,国家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采取了积极的就业政策,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1]。然而这些政策中原则性规定居多,实际可操作性比较低。因此难以有效约束用人单位,维护大学生在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中将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工作时间等设置为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也有利于劳动者在这些方面维护自身利益,但是自身技能水平较低的青年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就劳动报酬与雇主进行谈判[2]。一些单位为了减少企业的开支,利用格式条款设置合同陷阱,或以各种理由克减大学生的权益,大大增加了劳动合同纠纷的发生几率。
  (二)内因分析
  我国的大学生接受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教育,或多或少知道一些法律常识。但是由于教学内容与现实脱节,许多大学生缺乏具体运用法律的机会。加之主要劳动力市场趋于饱和,能够提供给大学生的岗位数有限。在求职时,大学生多处于被选择的弱势地位,面对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很多大学生选择消极面对。正是因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观点偏差及法制观念淡薄,各类纠纷才会在就业中频繁发生。如,笔者在调查问卷中设置了“实习或兼职时,您会和对方签订合同吗?”一问,46.2%的大学生选择了“一定会”, 53.8%的大学生选择了“无所谓”或“不签”。在劳动报酬或工作时间等方面产生争议时,合同将会是大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在实践中,许多大学生只有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才想起来用合同维权。可见许多大学生对于有可能损害自身权益的风险缺乏基本的辨别和防范能力。为了更好地为大学生就业保驾护航,解决以劳动合同纠纷为首的就业法律问题,已成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二、大学生法律服务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通过对于造成法律纠纷原因的分析,不难看出,要解决大学生在就业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促进大学生就业,需要国家、社会、企业、个人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就上述存在的问题,构建完善的大学生法律服务体系是一条非常有效的解决途径。
  大学生就业法律服务体系,是指建立专门针对大学生就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公益机构,它应当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公益性等特点[3]。现阶段,我国已经初步构建了大學生法律服务体系,但是它并不能很好地体现区别于其他法律服务的特点,而且存在一定滞后性,不能满足大学生的实际需求。为了对大学生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笔者通过调查问卷对此进行了客观的统计与分析。
  (一)缺乏及时性
  73.54%的大学生希望得到快速便捷的法律服务。校园生活中法律纠纷随时可能发生,以学生之间侵权为例,为了防止不法侵害的扩大,快捷的法律服务非常必要。劳动合同纠纷的种类复杂,如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具有即时性,尽早得到法律服务的援助有助于减少大学生的实际损失。但是,在传统法律服务市场中,绝大多数服务都是在以律所为主的线下场所完成的。大学生的法律服务需求常由于空间的阻隔而得不到及时响应。此外,法律服务的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律师的工作时间。大学生忙于学业,在节假日又难以联系到律师,因此经常因为服务的时间差错过了补救权益的最好时机。
  (二)成本较高
  72.23%的大学生希望得到价格低廉的法律服务。多数大学生还未正式进入工作岗位,考虑到他们的经济条件,大学生法律服务应当体现公益性,这要求服务提供者不收取维权成本以外的任何费用,而这是许多律师事务所难以接受的。以上海为例,律所提供的民事诉讼法律服务一般以计件方式收取服务费用,平均每件3000-12000元,再加上诉讼费用的开支,对于大学生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如此,纠纷即使得到解决,大学生在物质上的正面收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就造成了律所与大学生双方不愿相互选择的尴尬局面,也造成了纠纷在时效上的拖延,不利于法律问题的快速解决。   (三)选择范围窄
  57.27%的大学生希望拥有更宽广的服务选择范围。由于缺乏专门的服务机构,大学生的法律服务提供者与传统法律服务区别较小。在传统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往往是法律服务提供者掌握主权。以律师事务所为例,其服务半径相对较小,顾客咨询了一名律师,往往会和这名律师保持长期的业务关系,这就是所谓的服务“中心化”。而势单力薄的大学生更是难以突破这样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大学生社交积累不多,都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律师解决自己的法律需求。可见,大学生作为服务接受者,很难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法律服务。
  (四)平台建设不完善
  除了传统的线下法律服务咨询,调查显示,有62.91%的大学生倾向于通过网络寻求法律服务。但是,其中只有13.88%对于如中顾法律网之类的法律服务网站比较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网站的宣传力度不够。传统法律服务网站往往以拓展律师案源为主要目的,因此,社会从业人员便成了主要的客户目标,相对而言,传统观点中较少发生法律纠纷的学生群体则被排出了视线。此外,许多法律服务网站只关注门户网站建设,轻视了微信、微博等新兴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而这些正是在大学生群体中最为流行的。
  综合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高效率、低成本、多选择、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律服务方式最符合大学生需求,这恰好与目前的法律服务存在一定的矛盾。结合实际可以看出,大学生法律服务体系还有很大的建设空间。
  三、建立健全大学生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大学生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必然需要上位法的支持与引导。近几年,国家确实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反映了国家对于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但是,其配套措施的落实程度,才是保障大学生就业的关键所在。从当前情况来看,大部分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法律法规都处在原则性规定的范围内,缺乏切实可行的具体条款。导致法制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空白,给一些不法用人单位留下了漏洞,使得这些规定偏离了制定时的初衷。
  因此,国家应当尽快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补充,出台更多切合大学生实际需求的配套措施。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在大学生的权益遭受侵害时,积极维护大学生的权益。此外,加强对于大学生法律服务的引导,关键在于如何选取合适的载体,将这些政策落实到大学生个体。
  (二)建立健全大学生法律服务网上平台
  要真正落实法律法规的配套措施,推动大学生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必须依托于一个广泛且高效的平台。据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中国网民中学生群体占比最高,达到25.0%,其中大学生占比达到11.5%。可见,大学生群体是互联网用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反映出互联网法律服务在大学生群体中广泛的用户基础。此外,互联网还具有信息高速流通且服务相对低廉的优势,这正是搭建大学生法律服务平台最需要的。
  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发展,法律服务正在逐渐突破空间与时间的壁垒。从空间上来看,依托网络平台,不管身处何地,大学生都能通过各种线上方式与律师取得联络,表达自己的法律需求。线上咨询方式具体包括电子邮件收发、中介网站转达、微信联络等各种途径。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成为了微信送达法律文书的试点,可见互联网与法律的结合程度正在不断加深。大学生作为以微信为主的互联网移动通讯的一大用户群体,必然成为互联网法律服务的一大受益者。可以预见,随着法律服务网上平台的不断建设,其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响应性必然会越来越高。从时间上来看,利用即时聊天软件,大学生可以不再受制于律师的工作时间,而是利用自己的碎片化时间来分割律师的服务时间。这意味着,大学生们可以利用课余时间来发布自己的法律需求,减少因为服务时间差而造成的损失。由于过去信息的传播渠道单一、闭塞,往往呈现滞后性,尤其是作为国家政策性影响的市场来说,总会因为错失良机而不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4]。现在,法律服务信息在互联网上快速传播,大学生寻求帮助的对象不再局限于身边的小圈子,有了更加充足的选择范围,从而实现 “去中心化”。例如在一些法律服务网站中,服务提供者如商品一般被展示在网页中,原本碎片化的信息资源实现了集中化。如此,大学生就可以通过查看并比较各个信息来选择为自己提供服务的合适对象。在保证主要平台良好运行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创立微博公众号,建设微信平台或是制作APP等受到大学生群体所喜欢的方式来拓宽服务渠道。可以说,互联网的发展使得法律服务接受者逐渐掌握了市场的主导权。当然,这加剧了法律市场的竞争激烈度。在业务能力差别不大的情况下,许多律师通过调低服务价格来加强自身的竞争力。但是,对于大学生来说,选择范围扩大,服务成本降低,无疑是非常有利的。可见,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法律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当代大学生的需求。
  (三)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国内高校一直致力于职业人才的培养,注重专业技能的训练,却忽视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与法律相关的课程仅限于大学低年级时的法律基础课。这些课程所教授的法律知识较为空泛,缺乏实际应用的价值。若缺乏社会常识和对生活的理解,法律的学习和训练只是僵死的条文主义说教[5]。根据笔者调查发现,了解劳动用工制度的大学生只占39.26%。在这样贫乏的法律知识背景下,许多大学生几乎没有自己维护权益的可能性。因此,当务之急在于开设包括《劳动法》在内的就业法律知识课程,形成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基础课程与拓展课程相配套、理论课与实务课搭配的依次递进衔接、科学合理的教育课程体系[6]。
  此外,还可以通过网上法律服务平台进行普法教育。常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查询自然是必不可少的,鉴于大学生的整体法律知识水平,最好有专业人士进行解释说明,以便大学生进行理解。同时将各类案例的分析分享至平台也有助于大学生们了解法律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方式。通过这些专业的服务,在解决法律纠纷的同时,也有利于大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除了专业性服务,还可以提供一些就业创业指导。比如聘请专业人士解读近些年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帮助大学生正确解读和运用各类方针政策,将规划落到实处,用到实处。只有提高了大学生自身的法律素养,才有可能从根源上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促进大学生就业。
  四、结语
  通过这次调查,笔者深刻认识到了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各类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一方面,国家政策上的空白与传统法律服务机制的滞后限制了大学生法律服务的发展。另一方面,大学生自身法律素养的不足也成了纠纷的导火索。这些问题形成已久,并非一朝一夕的分析研究所能解决。社会情况不断变更,我们也必须用新的思维方式去建设大学生法律服务体系,应对新时期的各种挑战。笔者也从调查中得出了结论,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法律服务方式是最符合大学生需求的。
  构建网上法律服务平台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法律服务提供者以及大学生自身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只有各方共同努力、相互协调,搭建信息流通、运行高效的大学生网络服务平台,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才能更好地发挥大学生法律服务的真正作用,解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法律服务需求,以达到帮助大学生就业,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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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钱川.互联网+对大学生创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J].中国教育学刊,2017(9):132.
  [5] 朱祥海.走出法律教育的“囚徒困境”[J].现代教育科学,2011(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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