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历史上几个时期华夏古乐与外族外域音乐的传播与交流的研究,分析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碰撞的结果,即强势文化吸收弱势文化,并消化据为己有;而弱势文化一方随着强势文化的传入逐渐被同化,甚至成为附庸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消亡,或是作为边缘文化默默存在。
关键词: 华夏文化 外族外域音乐 传播与交流
文化的传播,实际存在于人类所有民族文化的发生、发展和衍化的过程中。华夏音乐的发生、形成就像华夏民族历史形成的多融性那样,在历史上被不断充实、丰富。在此要指出的是,由于并不存在一个贯穿古今、经久不变的地域文化划分概念,它与所谓外族外域音乐间的相对区分是就某一特定时期内音乐的传播、交流等文化现象而言。
一、华夏民族早期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交流
就华夏音乐文化的早期传播交流方面的记载,有古籍中关于夏王朝时期少数民族献乐表演、音乐“留学制”,以及传说中周穆王西征的记载。据古本《竹书纪年》记载:“后发既位,元年,诸夷宾于王门,诸夷入舞。”《路史·后记》十三《注》引《竹书纪年》载:“少康即位,方夷来宾,献其乐舞。”《穆天子传》卷六记载周穆王在漯国为祭死去白鹿,以西巡时随带的盛大乐队举行祭礼演奏。又据《穆天子传》卷二:“天子五日休于□山之下,乃奏广乐。”“天子三日休于玄池之上,乃奏广乐,三日而终,是曰乐池。”据考,这两次音乐演奏会先后在阿富汗附近的山下和与里海相连的黑湖边上举行。这次西巡具有中华夏音乐第一次大规模传播并影响外域音乐的意义。这些历史信息都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华夏民族很早就与其他民族之间有政治、文化的交流与接触,作为主流文化、强势文化的华夏音乐文化在交流中吸收包容其他民族文化,于是形成包括“南蛮之乐”、“东夷之乐”等四方之乐的周代宫廷乐舞。虽然没有早期关于弱势文化群体的相关记载,但我们不难推断出它们在文化交流中接受华夏文化输入并被其同化的必然结果。
二、汉魏晋南北朝丝绸之路的音乐文化交流
自汉武帝使张骞通西域后,丝绸之路便成为中国与外部世界保持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丝绸之路对华夏文化与中亚各国文化的交流有促进作用。汉代乐府中的主要乐种鼓吹乐,最初作为一种马上之乐,产生于北方以游牧为生的少数民族中,后作为汉代仪仗、军乐之用。现在多种被称为中国传统的乐器都是当时从西域传入的,随着时间推移逐步被汉化。例如被称为“龠”的三孔竖吹笛属乐器,即羌笛,马融《长笛赋》曰:“近世双笛从羌起,羌人伐竹来及己。……”另有胡笳,是汉代流行于墓北与西域游牧民族生活地带的乐器。经丝绸之路由西域传入的乐器还有竖箜篌、琵琶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音乐与中原音乐的文化交流达到了历史上的高峰,“这一时期的音乐交流,在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经常是在战争动乱、通商往来、皇族通婚中得以发展的”。①在当时西域诸国中具有最高音乐水平的是龟兹,从其文化构成要素上讲,龟兹乐属文化复合体,其最能体现出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碰撞的结果。龟兹作为弱势文化,一方面,受到来自印度强势文化的影响,通用语言中大量采用梵语,其音乐也受到印度音乐、阿拉伯音乐的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在与中国文化交流中受到中国文化的很大冲击。从两汉至南北朝,龟兹官府文书和民间契约都用汉文,龟兹以西,人习梵文,龟兹以东,人习汉语。据库车一带古城遗址中发现的不少汉文字书。龟兹音乐传入中国后也备受重视,作为乐部被收入隋唐燕乐。
三、唐代中外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交流
经过南北朝外族外域音乐文化大规模地传入,并与中原文化相融共存,到了隋唐时期,这种音乐文化的多元性促成了当时燕乐的繁荣,唐代十部乐中收入了龟兹、疏勒、高昌、康国、安国、天竺、高丽与燕乐、清乐、西凉乐共存。如《新唐书》卷二十二所载,周、隋以来,“歌舞杂有四方之乐。至唐,东夷乐有高丽,百济;北狄有鲜卑、吐谷浑、部落稽,南蛮有扶南、天竺、南诏、骠国,西戎有高昌、龟兹、疏勒、康国、安国,凡十四国之乐,而八国之伎列于十部乐”。显示出作为主流、强势文化的华夏音乐的强大包容性。与此同时,在中外音乐交融中达到很高艺术成就的唐代音乐,又将自己的能量辐射、扩散到其他文化区域中去,对一些亚洲国家的音乐生活起到过重大影响。音乐史学家杨荫浏先生曾对此作过记述,略述如下:
从隋高祖开皇二十年至唐昭宗乾宁元年近三百年间,日本派来中国的“遣隋使”、“遣唐使”,一共有二十二次。
中唐时期,遣唐使组织规模特别盛大,七二三年一次就有五百九十四人之多。其中有很多留学生和学问僧,他们中间,除了学习政治、经济、文学、美术、建筑等文化项目外,也有一部分人是学习音乐的。例如七一七年入唐、七三五年回国的留学生吉备曾带回《乐书要录》十卷及律管方响等;八零五年回国的学问僧最澄、义空曾携回唐乐器多种。此外,因当时海上交通十分困难,有的中国人到了日本未曾回国并做了日本乐官。这些人在日本所发挥的作用,对日本中世纪时期的文化发展是有决定意义的。日本对唐朝传去的乐书、乐器、乐曲十分重视,世世代代保存下来。唐代燕乐曲调,被传到日本去的,谱在百曲上。乐书、乐器、乐曲,加上在唐代培养出来的日本音乐家及其继承者的长期努力,对历史上日本音乐文化的发展曾起到过不小的影响。
作为弱势文化的日本文化努力吸收、借鉴唐代文化,在当时几乎被唐朝文化同化,这可以从他们文化各个方面看出,譬如:文字、服饰、女子发饰、建筑,当然也包括音乐。
朝鲜也受唐朝文化很大影响。唐朝初年,朝鲜已派遣留学生来唐求学,以后继续派遣,络绎不绝。到十二世纪初,朝鲜音乐分为“唐乐”与“乡乐”两类,其唐乐的乐器都与中国相同。
四、元明清时期中西音乐的传播与交流
在元代,蒙古贵族凭借军事武力的优势在中国建立了王权统治。随着蒙古人的多次西征,阿拉伯音乐及欧洲音乐也随之经中亚到达中国新疆、西藏、蒙古和中原地区。在元朝宫廷宴享的乐器中,就有一些新传入的乐器。据《元史》卷七十一《宴乐之器》条,当时宴乐中使用乐器有:兴隆笙、殿庭笙、琵琶、筝、火不思、胡琴、方响、龙笛、头管、箜篌、笙、云璈、箫、戏竹、鼓、杖鼓、扎鼓、和鼓、羌笛、板、水盏。由这些乐器组合可以看出自汉唐以来中外乐器兼容并蓄的成果。除了汉族原有的传统乐器外,其中如琵琶、箜篌、羌笛是早在汉代便已传入并广泛运用于隋唐,其中有的是在元代首次出现的乐器,如云璈,是今日云锣的前身。
明清时期,随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开辟与对外贸易经商的不断扩大,中西音乐文化的交流也比以往更为频繁。明末,西洋音乐与乐器随着西方传教士的来华而不断传入中国。在这段时期,当西方音乐随着整个西方文明在世界范围内扩散、传播,并渗入到古老的华夏音乐文化之中时,其影响是十分有限的。与此同时,中国固有的传统音乐却在以较强的辐射量对亚洲的日本、朝鲜等国继续产生影响。
据文献记载,明崇祯末年,名宫廷乐官魏之琰到达长崎,他随身携带有两百四十多首明代流行的歌曲谱和笛、笙、箫、云锣、管、琵琶、月琴、瑟、檀板等管弦乐器。这两百多首乐曲包括根据《诗经》、乐府、唐诗、宋词谱写的歌曲和明代太常寺用于礼仪的乐歌及一部分佛曲。这些作品传到日本后,经常演唱,并进宫廷表演过。到了魏之琰四世孙魏皓时期,“明乐”在日本受到广泛注意。魏皓为传授“明乐”,便从其曾祖所传两百余首古代歌曲中选编成《魏氏乐谱》一书。此“明乐”与清代传入日本的小曲合称“明清乐”,颇受日本人民喜爱。《乐学规范》是十五世纪朝鲜著名音乐理论家成砚所编的一部书,书中详细记载朝鲜使用的乐律理论和雅乐、乡乐、唐乐的乐曲、乐谱、乐器、乐队组织和舞蹈服装道具等。明宫廷中有“高丽舞”的表演,明洪武三年与永乐三年,明政府两次增乐器乐曲给朝鲜。朝鲜李朝世宗当政期间,派遣乐官到中国考察雅乐与宫廷燕乐,并绘制各种乐器图样带回朝鲜。当时朝鲜还使用由我国传入的律吕字谱和工尺谱。
在明清以前的几千年里,由于政治经济强大,华夏文化在交流中一直处于强势地位,对优秀的弱势文化表现出很强的包容性,兼收并蓄。受到华夏文化冲击的弱势文化譬如日本、朝鲜,随着华夏文化的输入在很多方面被同化,而有些却作为边缘文化继续默默存在。
注释:
①修海林.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275页.
参考文献:
[1]古本竹书纪年.
[2]路史.后记.
[3]穆天子传,(卷六).
[4]穆天子传,(卷二).
[5]新唐书.
[6]修海林.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
[7]元史.
关键词: 华夏文化 外族外域音乐 传播与交流
文化的传播,实际存在于人类所有民族文化的发生、发展和衍化的过程中。华夏音乐的发生、形成就像华夏民族历史形成的多融性那样,在历史上被不断充实、丰富。在此要指出的是,由于并不存在一个贯穿古今、经久不变的地域文化划分概念,它与所谓外族外域音乐间的相对区分是就某一特定时期内音乐的传播、交流等文化现象而言。
一、华夏民族早期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交流
就华夏音乐文化的早期传播交流方面的记载,有古籍中关于夏王朝时期少数民族献乐表演、音乐“留学制”,以及传说中周穆王西征的记载。据古本《竹书纪年》记载:“后发既位,元年,诸夷宾于王门,诸夷入舞。”《路史·后记》十三《注》引《竹书纪年》载:“少康即位,方夷来宾,献其乐舞。”《穆天子传》卷六记载周穆王在漯国为祭死去白鹿,以西巡时随带的盛大乐队举行祭礼演奏。又据《穆天子传》卷二:“天子五日休于□山之下,乃奏广乐。”“天子三日休于玄池之上,乃奏广乐,三日而终,是曰乐池。”据考,这两次音乐演奏会先后在阿富汗附近的山下和与里海相连的黑湖边上举行。这次西巡具有中华夏音乐第一次大规模传播并影响外域音乐的意义。这些历史信息都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华夏民族很早就与其他民族之间有政治、文化的交流与接触,作为主流文化、强势文化的华夏音乐文化在交流中吸收包容其他民族文化,于是形成包括“南蛮之乐”、“东夷之乐”等四方之乐的周代宫廷乐舞。虽然没有早期关于弱势文化群体的相关记载,但我们不难推断出它们在文化交流中接受华夏文化输入并被其同化的必然结果。
二、汉魏晋南北朝丝绸之路的音乐文化交流
自汉武帝使张骞通西域后,丝绸之路便成为中国与外部世界保持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丝绸之路对华夏文化与中亚各国文化的交流有促进作用。汉代乐府中的主要乐种鼓吹乐,最初作为一种马上之乐,产生于北方以游牧为生的少数民族中,后作为汉代仪仗、军乐之用。现在多种被称为中国传统的乐器都是当时从西域传入的,随着时间推移逐步被汉化。例如被称为“龠”的三孔竖吹笛属乐器,即羌笛,马融《长笛赋》曰:“近世双笛从羌起,羌人伐竹来及己。……”另有胡笳,是汉代流行于墓北与西域游牧民族生活地带的乐器。经丝绸之路由西域传入的乐器还有竖箜篌、琵琶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音乐与中原音乐的文化交流达到了历史上的高峰,“这一时期的音乐交流,在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经常是在战争动乱、通商往来、皇族通婚中得以发展的”。①在当时西域诸国中具有最高音乐水平的是龟兹,从其文化构成要素上讲,龟兹乐属文化复合体,其最能体现出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碰撞的结果。龟兹作为弱势文化,一方面,受到来自印度强势文化的影响,通用语言中大量采用梵语,其音乐也受到印度音乐、阿拉伯音乐的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在与中国文化交流中受到中国文化的很大冲击。从两汉至南北朝,龟兹官府文书和民间契约都用汉文,龟兹以西,人习梵文,龟兹以东,人习汉语。据库车一带古城遗址中发现的不少汉文字书。龟兹音乐传入中国后也备受重视,作为乐部被收入隋唐燕乐。
三、唐代中外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交流
经过南北朝外族外域音乐文化大规模地传入,并与中原文化相融共存,到了隋唐时期,这种音乐文化的多元性促成了当时燕乐的繁荣,唐代十部乐中收入了龟兹、疏勒、高昌、康国、安国、天竺、高丽与燕乐、清乐、西凉乐共存。如《新唐书》卷二十二所载,周、隋以来,“歌舞杂有四方之乐。至唐,东夷乐有高丽,百济;北狄有鲜卑、吐谷浑、部落稽,南蛮有扶南、天竺、南诏、骠国,西戎有高昌、龟兹、疏勒、康国、安国,凡十四国之乐,而八国之伎列于十部乐”。显示出作为主流、强势文化的华夏音乐的强大包容性。与此同时,在中外音乐交融中达到很高艺术成就的唐代音乐,又将自己的能量辐射、扩散到其他文化区域中去,对一些亚洲国家的音乐生活起到过重大影响。音乐史学家杨荫浏先生曾对此作过记述,略述如下:
从隋高祖开皇二十年至唐昭宗乾宁元年近三百年间,日本派来中国的“遣隋使”、“遣唐使”,一共有二十二次。
中唐时期,遣唐使组织规模特别盛大,七二三年一次就有五百九十四人之多。其中有很多留学生和学问僧,他们中间,除了学习政治、经济、文学、美术、建筑等文化项目外,也有一部分人是学习音乐的。例如七一七年入唐、七三五年回国的留学生吉备曾带回《乐书要录》十卷及律管方响等;八零五年回国的学问僧最澄、义空曾携回唐乐器多种。此外,因当时海上交通十分困难,有的中国人到了日本未曾回国并做了日本乐官。这些人在日本所发挥的作用,对日本中世纪时期的文化发展是有决定意义的。日本对唐朝传去的乐书、乐器、乐曲十分重视,世世代代保存下来。唐代燕乐曲调,被传到日本去的,谱在百曲上。乐书、乐器、乐曲,加上在唐代培养出来的日本音乐家及其继承者的长期努力,对历史上日本音乐文化的发展曾起到过不小的影响。
作为弱势文化的日本文化努力吸收、借鉴唐代文化,在当时几乎被唐朝文化同化,这可以从他们文化各个方面看出,譬如:文字、服饰、女子发饰、建筑,当然也包括音乐。
朝鲜也受唐朝文化很大影响。唐朝初年,朝鲜已派遣留学生来唐求学,以后继续派遣,络绎不绝。到十二世纪初,朝鲜音乐分为“唐乐”与“乡乐”两类,其唐乐的乐器都与中国相同。
四、元明清时期中西音乐的传播与交流
在元代,蒙古贵族凭借军事武力的优势在中国建立了王权统治。随着蒙古人的多次西征,阿拉伯音乐及欧洲音乐也随之经中亚到达中国新疆、西藏、蒙古和中原地区。在元朝宫廷宴享的乐器中,就有一些新传入的乐器。据《元史》卷七十一《宴乐之器》条,当时宴乐中使用乐器有:兴隆笙、殿庭笙、琵琶、筝、火不思、胡琴、方响、龙笛、头管、箜篌、笙、云璈、箫、戏竹、鼓、杖鼓、扎鼓、和鼓、羌笛、板、水盏。由这些乐器组合可以看出自汉唐以来中外乐器兼容并蓄的成果。除了汉族原有的传统乐器外,其中如琵琶、箜篌、羌笛是早在汉代便已传入并广泛运用于隋唐,其中有的是在元代首次出现的乐器,如云璈,是今日云锣的前身。
明清时期,随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开辟与对外贸易经商的不断扩大,中西音乐文化的交流也比以往更为频繁。明末,西洋音乐与乐器随着西方传教士的来华而不断传入中国。在这段时期,当西方音乐随着整个西方文明在世界范围内扩散、传播,并渗入到古老的华夏音乐文化之中时,其影响是十分有限的。与此同时,中国固有的传统音乐却在以较强的辐射量对亚洲的日本、朝鲜等国继续产生影响。
据文献记载,明崇祯末年,名宫廷乐官魏之琰到达长崎,他随身携带有两百四十多首明代流行的歌曲谱和笛、笙、箫、云锣、管、琵琶、月琴、瑟、檀板等管弦乐器。这两百多首乐曲包括根据《诗经》、乐府、唐诗、宋词谱写的歌曲和明代太常寺用于礼仪的乐歌及一部分佛曲。这些作品传到日本后,经常演唱,并进宫廷表演过。到了魏之琰四世孙魏皓时期,“明乐”在日本受到广泛注意。魏皓为传授“明乐”,便从其曾祖所传两百余首古代歌曲中选编成《魏氏乐谱》一书。此“明乐”与清代传入日本的小曲合称“明清乐”,颇受日本人民喜爱。《乐学规范》是十五世纪朝鲜著名音乐理论家成砚所编的一部书,书中详细记载朝鲜使用的乐律理论和雅乐、乡乐、唐乐的乐曲、乐谱、乐器、乐队组织和舞蹈服装道具等。明宫廷中有“高丽舞”的表演,明洪武三年与永乐三年,明政府两次增乐器乐曲给朝鲜。朝鲜李朝世宗当政期间,派遣乐官到中国考察雅乐与宫廷燕乐,并绘制各种乐器图样带回朝鲜。当时朝鲜还使用由我国传入的律吕字谱和工尺谱。
在明清以前的几千年里,由于政治经济强大,华夏文化在交流中一直处于强势地位,对优秀的弱势文化表现出很强的包容性,兼收并蓄。受到华夏文化冲击的弱势文化譬如日本、朝鲜,随着华夏文化的输入在很多方面被同化,而有些却作为边缘文化继续默默存在。
注释:
①修海林.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275页.
参考文献:
[1]古本竹书纪年.
[2]路史.后记.
[3]穆天子传,(卷六).
[4]穆天子传,(卷二).
[5]新唐书.
[6]修海林.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
[7]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