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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空巢家庭”、“四二一”家庭这些特殊结构所占的比重日益加大,使家庭养老的基础不断缩小的,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在心理生理等多方面的需求,并且现阶段,在我国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情况下,机构养老又由于资金缺乏以及缺少人文关怀,在发展过程中困难重重,且很难被大多数老人接受。在此,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模式,显示了其独特的优势性,也必将成为一种新的趋势。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邻里互助” 社区养老
一、城市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优势
“邻里互助”模式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但是与二者存在着交叉。我们可以称其为社区化居家养老。它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从养老的方式看,是居家养老,即老年人是在自己的家里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其次,从养老提供的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需要家庭照顾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简而言之,社区化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委员会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他的存在有以下方面的优势及现实意义。
(一)邻里互助,助人助己,和谐社区。据榆林市老龄办贺主任介绍,参加服务的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和低收入者,他们本身的经济负担就比较重,参加服务的人员在帮助独居在家的邻居老人解决了生活以及精神等方面需求问题的同时,解决了自身的就业问题(同时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满足了自身生存的保障,其实质是种助人助己的活动,增进了社区居民间的沟通,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利于和谐社区的构建,进而构建和谐社会。
(二)灵活方便,服务周全,满足多方需求。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具有方便、灵活的特点。由于参加服务的人员和需要帮扶的老人在同一社区,可随时服务上门,方便办事,能够及时解决老年人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大家彼此熟悉,感觉亲切,便于情感的交流,能够满足老年人在精神方面的需求;
(三)低成本,高质量,老年人满意程度高。榆林市老龄办主任贺和平介绍,老龄办会定期走访被服务老人,若发现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不好,就会将其解聘。“这种养老方式融合了机构养老的优质服务和居家养老的温馨,老年人满意程度很高。”另一方面,因为处同一社区,服务人员与被照顾老人感情基础比较好,切实把老人需要当成自己问题。在资金运作方面,采取的是政府补贴的形式,即政府承担大部分的资金,老年人子女承担小部分资金,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第一,观念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
观念认识不足,来自于政府部门和老年人自身两个方面。一方面,城市社区“邻里互助”照顾依靠的主要力量是地方政府和社区本身但是,受历史习惯及政治体制的影响,地方政府和社区对其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到又助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维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另一方面,受传统“养儿防老”的影响,老年家庭认为子女供养及照顾父母,是必然的道德标准,也是自己必须承担的义务。因此,在老人看来,靠政府、社会的照顾是给孩子丢脸,给自己丢面子,对此有一定的抵触心理。另外在我们调研过程中,这一利民惠民的服务项目,同一社区的很多人并不了解,只有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表示热烈的支持与欢迎。这也在另一方面反映了舆论宣传力度不够。
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一方面,发展社区“邻里互助”照顾的关键在于提高政府和社区的重视程度,改善和提高社会政策的决策和执行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力度,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使得老人获得真正的心理慰藉,让老人明白养老问题不单单是自己的义务,也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使他们放下心中的惶恐与不安。
第二,资金缺乏,筹资渠道单一,政府财政负担压力过重。
社区“邻里互助”养老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的投入,而我国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未富先老”,在现阶段,对于较发达地区而言,财政尚可承担,而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如果想进一步扩大受惠面,势必会导致政府财政负担压力过重。据老龄办贺主任介绍,实行邻里互助模式已经将近两年,仍然处于初始阶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最终导致只能维持现状,不能进一步过大受惠人群。因此,不难发现,资金的缺乏最终将导致地方政府没有充足的财力去完善相关制度、配置与之配套的社会资源。
要解决这一问题,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1、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发挥社会慈善机构的作用。设立相应的社区建设与发展基金,接收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社区建设和发展中来。2.加快社区养老的产业化。改变传统的认为养老主要是义务性服务和福利性服务的观念,社区养老要从行政性经营向市场化经营转变,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社区养老服务事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政府要做的就是严格把关,做好宏观调控,保证市场能够公平顺利进行。这样既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提高服务质量,也可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第三,管理体制不健全、权责不明,评估体系不完善。
由于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和评估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了有限的社区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低下,不能有效的整合相关资源。其具体表现在:l、各部门之间协调管理不畅。老龄工作的开展及民政、妇联、劳动保障及民间机构等多个部门。但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合作与沟通,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使得主管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民政部门无法整合其他部门的资源,从而很难提高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的综合服务能力。2、评估体系不完善。参加服务的人员的管理比较松散,缺乏相应的激励奖惩制度,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更多的是依靠道德的约束,长期以往,必然会使得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下降。部分试点社区虽然出台了相关的资金补贴办法,却没有出台与之相配套的评估制度。
要解决这一问题,1、政府应该健全法律法规及管理体制,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2、,加强行政协同,在社区内建立专门的机构进行服务管理,综合协调社区和各个部门的关系,使得各部门,共同制定今后开展老龄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分工和各自的职责。3、为保证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必须完善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实现奖惩结合的规范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J].全国老龄办,2008
[2]王海滨.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问题分析及对策[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陈卓颐.实用养老机构管理[M].天津大学出版社
[4]祁峰.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研究与展望[J].经济问题探索,2010,ll
[5]翼志勇.中国养老[M].文汇出版社,2008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邻里互助” 社区养老
一、城市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优势
“邻里互助”模式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但是与二者存在着交叉。我们可以称其为社区化居家养老。它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从养老的方式看,是居家养老,即老年人是在自己的家里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其次,从养老提供的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需要家庭照顾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简而言之,社区化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委员会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他的存在有以下方面的优势及现实意义。
(一)邻里互助,助人助己,和谐社区。据榆林市老龄办贺主任介绍,参加服务的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和低收入者,他们本身的经济负担就比较重,参加服务的人员在帮助独居在家的邻居老人解决了生活以及精神等方面需求问题的同时,解决了自身的就业问题(同时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满足了自身生存的保障,其实质是种助人助己的活动,增进了社区居民间的沟通,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利于和谐社区的构建,进而构建和谐社会。
(二)灵活方便,服务周全,满足多方需求。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具有方便、灵活的特点。由于参加服务的人员和需要帮扶的老人在同一社区,可随时服务上门,方便办事,能够及时解决老年人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大家彼此熟悉,感觉亲切,便于情感的交流,能够满足老年人在精神方面的需求;
(三)低成本,高质量,老年人满意程度高。榆林市老龄办主任贺和平介绍,老龄办会定期走访被服务老人,若发现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不好,就会将其解聘。“这种养老方式融合了机构养老的优质服务和居家养老的温馨,老年人满意程度很高。”另一方面,因为处同一社区,服务人员与被照顾老人感情基础比较好,切实把老人需要当成自己问题。在资金运作方面,采取的是政府补贴的形式,即政府承担大部分的资金,老年人子女承担小部分资金,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第一,观念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
观念认识不足,来自于政府部门和老年人自身两个方面。一方面,城市社区“邻里互助”照顾依靠的主要力量是地方政府和社区本身但是,受历史习惯及政治体制的影响,地方政府和社区对其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到又助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维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另一方面,受传统“养儿防老”的影响,老年家庭认为子女供养及照顾父母,是必然的道德标准,也是自己必须承担的义务。因此,在老人看来,靠政府、社会的照顾是给孩子丢脸,给自己丢面子,对此有一定的抵触心理。另外在我们调研过程中,这一利民惠民的服务项目,同一社区的很多人并不了解,只有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表示热烈的支持与欢迎。这也在另一方面反映了舆论宣传力度不够。
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一方面,发展社区“邻里互助”照顾的关键在于提高政府和社区的重视程度,改善和提高社会政策的决策和执行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力度,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使得老人获得真正的心理慰藉,让老人明白养老问题不单单是自己的义务,也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使他们放下心中的惶恐与不安。
第二,资金缺乏,筹资渠道单一,政府财政负担压力过重。
社区“邻里互助”养老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的投入,而我国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未富先老”,在现阶段,对于较发达地区而言,财政尚可承担,而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如果想进一步扩大受惠面,势必会导致政府财政负担压力过重。据老龄办贺主任介绍,实行邻里互助模式已经将近两年,仍然处于初始阶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最终导致只能维持现状,不能进一步过大受惠人群。因此,不难发现,资金的缺乏最终将导致地方政府没有充足的财力去完善相关制度、配置与之配套的社会资源。
要解决这一问题,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1、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发挥社会慈善机构的作用。设立相应的社区建设与发展基金,接收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社区建设和发展中来。2.加快社区养老的产业化。改变传统的认为养老主要是义务性服务和福利性服务的观念,社区养老要从行政性经营向市场化经营转变,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社区养老服务事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政府要做的就是严格把关,做好宏观调控,保证市场能够公平顺利进行。这样既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提高服务质量,也可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第三,管理体制不健全、权责不明,评估体系不完善。
由于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和评估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了有限的社区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低下,不能有效的整合相关资源。其具体表现在:l、各部门之间协调管理不畅。老龄工作的开展及民政、妇联、劳动保障及民间机构等多个部门。但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合作与沟通,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使得主管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民政部门无法整合其他部门的资源,从而很难提高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的综合服务能力。2、评估体系不完善。参加服务的人员的管理比较松散,缺乏相应的激励奖惩制度,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更多的是依靠道德的约束,长期以往,必然会使得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下降。部分试点社区虽然出台了相关的资金补贴办法,却没有出台与之相配套的评估制度。
要解决这一问题,1、政府应该健全法律法规及管理体制,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2、,加强行政协同,在社区内建立专门的机构进行服务管理,综合协调社区和各个部门的关系,使得各部门,共同制定今后开展老龄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分工和各自的职责。3、为保证社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必须完善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实现奖惩结合的规范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J].全国老龄办,2008
[2]王海滨.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问题分析及对策[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陈卓颐.实用养老机构管理[M].天津大学出版社
[4]祁峰.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研究与展望[J].经济问题探索,2010,ll
[5]翼志勇.中国养老[M].文汇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