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人照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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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小帽:有一个人,她明白你的坚强,知道你的苦楚,她穿过你的盔甲,拥抱你柔软的心,人生何其幸运,才能找到这样真心相待的姊妹。你在感慨《琅琊榜》中的兄弟情深时,我们也有一个姐妹情深的故事,想说给你听……
  【一】
  九月初三,残阳如血,行人缓缓归家,白日里热闹的青州官道也渐渐重归寂静。
  “秦叔,天黑之前我们能赶到青州城吗?”嫩若青葱般的指尖掀开了蜀锦的车帘,江瑟瑟看着外面的天色,声音慵懒地问道。
  然而赶马的汉子还没来得及应话,原本还在奔驰的马车却猛地停了下来,江瑟瑟心中一咯噔,刚掀开帘子想看看情况,颈边便突然横了一把还在滴血的长剑。
  持剑的是个正值豆蔻的女子,长了一副艳若芙蓉的好样貌,肤白胜雪,眉间有一殷红的朱砂痣,看上去格外妖娆魅惑。
  秦叔虽样貌平凡,但早年却是江湖排行榜上十分有名的高手,这也是为何江瑟瑟只带着这一个车夫便敢四处游山玩水的原因,可如今她根本就没有听到打斗声,便见秦叔已经被点了穴道一动不动,可见这个女子的武功之高。
  “要么想办法带我进入青州城躲开那些正道走狗,要么现在我就送你们上路。”
  那女子淡然开口,听不出半点情绪起伏,清冷的声音好似天上初融的新雪。
  视线往下,江瑟瑟看见她用手捂住的左腹部还在不停往外渗血,看上去伤得极重,她想也未想,便轻声应道:“这位姊姊还请进来说话,你解开秦叔的穴道让他赶车,我来替你治伤。”
  在确定了江瑟瑟没有功夫后,那女子沉默片刻,到底还是应下了:“别想耍什么花样,否则……”
  穴道一经解开,秦叔便听从江瑟瑟的吩咐再度驱马前行,江瑟瑟一边用上好的金疮药小心洒在那女子的伤口上,一边絮絮开口道:“一会儿进城的时候会有例行检查,为避免节外生枝,姊姊最好进马车的暗箱里面躲一躲。”
  那女子抬头,露出一张艳若芙蓉的脸,声音凉凉道:“就算你对我再好,也别指望我能记得你的恩。”
  看着她的样貌,江瑟瑟倒吸了一口冷气,瞬间便猜测出了她的身份。
  江瑟瑟的爹虽然是京中的二品大员,致力于将江瑟瑟培养成为一个标准的闺阁淑女,可江瑟瑟平日里却特别喜欢打听一些江湖上的消息。
  萧红,江湖绰号血罗刹,五毒教出身,外貌美艳,性子狠辣,一入江湖便斩杀江东十二名英雄剑客,随后被正道武林通缉,掀起了无数腥风血雨。
  见江瑟瑟怔住,萧红本做好了被她厌恶和惧怕的准备,谁知江瑟瑟默了好半晌后,居然又掏出一碟子红豆饼放在她面前,轻声道:“我总觉得,红姊不会是那样的人。”
  萧红挑眉看她:“你难道不知道世间有一句话叫作,人不可貌相吗?”
  江瑟瑟看着她的眼,认真道:“我还知道有一句话叫三人成虎,众口铄金。若红姊当真如传闻那般,当时在制住秦叔后,大可杀了我们直接抢走马匹,毕竟只有死人才能彻底保密,可你却并没有那么做。”
  而这一次,萧红却再没有反驳。
  不堪的传闻听多了,连她自己都恍然认为萧红便是那样的人。
  可这个叫江瑟瑟的小丫头却说相信她。
  当真让她觉得傻得可笑。
  也当真让她觉得胸口骤暖,想要落泪。
  【二】
  心软是大忌,不择手段才是活下去的王道,但每每只要想起那小丫头说的那句,红姊不会是那样的人,她便想着无论如何也不能连累她。
  是以在青州寻了些疗伤的药材后,萧红便毅然离开了江瑟瑟,径直潜入了大山之中。
  待到她终于伤好重返青州城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之后了。
  彼时青州城的街头巷尾都在谈论着皇子夺嫡的大事,许多人都在感叹:“皇子们夺嫡便夺罢,只可惜了一心为民的江忠大人,明明一直效忠陛下保持中立,却被想拉拢他不成的太子党构陷,捏造了江大人与其他皇子勾结谋反的罪证,全族上下一百多口人都锒铛入狱,怕是年底前便要被推出午门候斩了……”
  萧红记得在马车上的时候,江瑟瑟曾说过她的爹爹名唤江忠,让她以后有空可以到京城去寻她玩。
  江家一百多口人入狱,江瑟瑟自然也在其中。
  这些年萧红在视人命如草芥的江湖行走,见过的死人比会跑的猪都要来得多,她曾经很坚定地相信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可如今当她听闻江瑟瑟的消息时,她却发觉自己根本就管不住双腿。待到她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身处人来人往的京城街头了。
  月黑风高的当晚,萧红便混入天牢寻到了江瑟瑟。
  时隔三月未见,小丫头娇俏的小圆脸瘦了一圈,双眉紧蹙神情委顿,看上去过得并不太好。
  在发现萧红的身影时,江瑟瑟先是一怔,随后便一脸紧张地跑了过来:“红姊,你怎么来了,这里很危险……”
  萧红没有立马开门,只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淡声道:“江瑟瑟,我能力有限,只能选择救你一人,你是愿意跟我走,还是想要留在这里陪你的家人一起赴死?”
  她如今依旧还在被武林正道追杀,多带上江瑟瑟一人,便已经让她多出了十分的危险。
  她想着,江瑟瑟若跟她走,此后她便不遗余力地保护她,若江瑟瑟选择留在这里,每年的寒冬,她便到她坟头替她祭奠烧香,也算报了当初的救命之恩。
  江瑟瑟死死扣住牢门,沉默良久,终是目光坚定地看着她道:“红姊,带我走,只有活着才能替江家洗去冤屈。”
  小丫头比她想象中聪明,也比她想象中坚强。
  京中已然不可多留,萧红连夜带江瑟瑟逃出了京城,从此京城再没有了名唤江瑟瑟的官家小姐,而血罗刹萧红的身后却多了一个片刻不离的小尾巴。
  【三】
  江瑟瑟说,为江家翻案并不急在一时,在此之前,她必须要学会足可以保护自己的武功,让自己变得强大。
  萧红深以为然,随后带着江瑟瑟辗转走遍了大江南北,寻找各路高手大家求学。   但彼时江瑟瑟已经过了习武的最佳年龄,再加上又是萧红带来的,惜名声如命的高手们大多都将其拒之门外连面都不肯见。
  如此又是一年。
  寒风猎猎,卷落千堆雪,江瑟瑟紧了紧自己身上厚重的皮裘,侧头看着萧红叹道:“红姊,你的功夫那么好,不如你教我吧。我知道你希望替我找到一个名门正派的师父,让我安心学艺。我也知道,一旦我寻到了那样的师父,为了保护我的名声,你从此便不会再与我来往。可是红姊,我不怕的,我愿意一直跟你在一起。”
  江瑟瑟伸手握住了萧红微凉的指尖,轻轻叹道:“武功本没有正邪之分,只是看使用者的人心决策罢了。”
  萧红怔怔看了她好半晌,方才缓缓勾起嘴角道:“那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红姊我可是非常严厉的。”
  江瑟瑟用力点了点头,在冰天雪地里笑靥如花。
  但因为萧红在武林中仇家甚多的关系,两人每在一个地方停留不过几天,便又会辗转启程上路,关于武功的教习也不像一般门派那样晨起夜歇,划分了时间性和阶段性。可尽管如此,在武学上有极高天分的江瑟瑟依旧一日千里地进步着,不管再冗长的口诀,她都过目能诵,不管再繁复的剑招,她都能一遍即会,甚至能举一反三。
  闲暇时,江瑟瑟也会一边咬着鸡腿,一边好奇地问萧红一些传闻中的往事。
  “红姊,那江东十二英雄剑客,当真死于你的剑下吗?”
  萧红点了点头,目光微凉:“当年我初入江湖,因生得貌美,便引来了那些贼人的觊觎,他们想强迫我为妾,我执意不肯拂了他们的面子,他们便诬陷我盗了他们的宝贝,对我展开了追杀。降,或许可以保命,但从此再没半点尊严可言;战,或许会死,可我至少死得堂堂正正。”
  江瑟瑟吸了吸鼻子,眼泪汪汪道:“红姊,这些年你过得很不容易吧。”
  萧红笑了笑:“我早就已经不在意了。”
  萧红笑得无畏,可江瑟瑟察觉到了她眼底的悲哀。
  江瑟瑟想,若江湖从来便不公,那她一定要变得很强很强,强到可以凌驾于这些规则之上,强到让那些王八蛋再也不敢来招惹她的红姊。
  也正是因为有着这般坚决的想法,江瑟瑟习武越发认真,就连在马背上逃命时,也不忘在脑海里演练剑招。
  而虽说很快萧红便没有东西可以再教给江瑟瑟了,但江瑟瑟也并没有离开萧红,反而在练完剑后,一如往常地靠在萧红的膝头,对她依依笑道:“红姊,往后我可以与你并肩作战,再不让那些坏人欺负你了。”
  萧红没有答应,只是替她绾发的动作,又温柔了几分。
  她只是想着,她何其幸运,才能在这个尔虞我诈的江湖,寻到可以真心相待的姐妹。
  【五】
  当江瑟瑟剑法大成的那天,萧红决定送她一把世间最好的剑。
  江湖中最好的剑都在名剑山庄。
  名剑山庄的剑都是通过彼时择主,主人死后便由名剑山庄的人前去收回,而后再替名剑另择主人。
  眼下鱼肠剑的主人在与逍遥派掌门泰山斗剑时不幸身亡,名剑山庄便收回了鱼肠剑,于近日开始替名剑另择其主。
  鱼肠剑是铸剑大师欧冶子所铸,剑身纹路曲折婉转,削铁如泥,听闻此消息,但凡以剑为武器的江湖人,纷纷赶往了名剑山庄,萧红也带着江瑟瑟欣然前往。
  萧红和江瑟瑟虽都是女流,可剑法老练狠辣,七日后,便一并杀到了四进二的决赛。
  有人瞧她们姐妹情深,几乎形影不离,便起哄问道:“若是二位姑娘都打败了自己的对手进入最终决战呢?”
  毕竟那剑是名剑鱼肠,是江湖之中人人觊觎的存在,也让无数的好兄弟好姊妹为之翻脸。
  可萧红想也未想,便脆生生地应道:“若当真如此,那我认输便是,此番前来我本就是为了替我妹子夺剑的。”
  按理说跟着血罗刹萧红这样的女人,江瑟瑟也应该早有凶名传出才是,可不管再危险的局面,萧红也始终咬牙硬抗,坚决不让江瑟瑟动手。
  江瑟瑟是她心中唯一的柔软,她有萧红没有却向往的纯白善良,萧红不在意自己增加了多少罪孽,可是无法任由江瑟瑟双手染血。
  而众人这时才发现,萧红身上仅着了最朴素的布衣,可是将银钱替江瑟瑟买了最美丽的罗裙。
  察觉到众人异样的眼光,萧红也仅是无所谓地笑了笑:“看什么看,当姊姊不就是应该把这世间最好的东西都留给自己的妹子吗?母亲为孩子付出,姊姊为妹妹谋划,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随后根本不再理会众人是何想法,萧红便转身跳上了比试台。
  最终,萧红和江瑟瑟都一起胜出。
  而萧红也如她所言,想也未想,便直接跳下了比试台,将世人觊觎的鱼肠剑拱手相让。
  拿到剑后,萧红牵着江瑟瑟的手,本想就此带她离开,谁知方才组织比试的中年人却神色恭敬地拦在她们身前,温声道:“二位姑娘还请暂且留步,我家少主十分欣赏二位的爽快坦诚,请二位入山庄一叙。”
  名剑山庄在江湖中地位极高,与少林武当同属正道之中泰山北斗一样的存在,萧红自是不担心其中有诈。
  可她伸手抚了抚江瑟瑟柔软的发髻后,便摇头拒绝道:“萧红姊妹多谢少主美意,但我二人眼下还有要事,便不久留了,他日若有机会,定会再来拜访。”
  【六】
  名剑山庄的历代主人都喜梨花之高洁,所以名剑山庄都遍植梨树。
  此时正值阳春三月,风光正好,微风轻拂而过,大片洁白的梨花便簌簌而落,仿若下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雪,美不胜收。
  可当面如冠玉的年轻公子从梨园深处分花拂柳而来时,却生生压下了这漫山遍野的旖旎春光。
  他含笑开口,声音清雅宜人:“萧姑娘好像并不愿意见到在下呢。”
  江湖女子没有谁不喜欢年少有为的俊俏儿郎,可萧红仅是轻飘飘地向他拱手行了一礼,便牵着江瑟瑟的手再度准备下山。
  萧红的目光从他温润如水的眼看到他艳若桃花的唇:“洛书公子这样的人太招女人喜欢,若与公子长时间待在一起,我姊妹二人难免动心。但我们当中不管是谁,都与公子身份相差太过悬殊,注定无法相守。女儿家的真心一生只能付出一次,对于那些明知得不到的东西,还是不要去妄想的好。”   江瑟瑟也抬眸深深看了一眼长身玉立的少年,对萧红的话深以为然。
  见萧红迈步,她也抱着剑没有任何迟疑地跟上。
  从小到大,就连梁洛书自己也记不清楚有多少女子前赴后继地想要与他在一起,他也记不清有多少女子对他说过,哪怕他一无所有,她们也会爱他如初。
  却唯有他面前的萧红,坦率地承认了他的好,理智地看清了他们之间的差距,最后下定了一定要远离他的决心。
  “那若洛书不再是名剑少主,只是一个普通的江湖人,姑娘可愿给在下一个相伴的机会?”
  梁洛书在很早的时候便听过萧红的传闻,但与其他提到萧红便咬牙切齿的正道不同的是,由于名剑山庄的探子遍布天下,所以他很清楚萧红从一开始便是真正的受害者,这也是为何外人提议取消萧红这妖女的比试资格,但他始终置之不理的真正原因。
  江湖中有名的姑娘很多,但声名狼藉却还敢现身于人前,没有仇恨抱怨,将人生依旧活得骄傲潇洒的只有萧红一个。
  在遇到萧红之前,梁洛书根本无法想象自己未来妻子的模样,可直到萧红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他脑中有关未来妻子的模样便骤然变得清晰。
  江湖儿女素来爽快,喜欢了,决定了,便不会再放手。
  所以当下在萧红和江瑟瑟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梁洛书便一把扯下了自己腰间悬着的少主玉佩,取下悬于腰间的湛卢剑,脱去价值不菲的华丽锦袍,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神情里,径直将那些让武林中人人觊觎的东西抛到了山庄管家怀中。
  他仅着雪白的素衣,走至萧红身前,看着她艳若蔷薇的眉眼,轻轻一笑:“萧姑娘,你看,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名剑少主,只有痴长你两岁的梁洛书,我们之间没有了你所说的身份悬殊了。”
  “你疯了!”萧红杏眼圆瞪,一脸不可置信。
  可梁洛书依旧只是笑吟吟地看着萧红:“我乐意,你值得。更何况名剑山庄能人异士那样多,多我一个不多。”顿了顿,见萧红俏脸瞬间通红,梁洛书的声音越发温柔缱绻:“但全天下却只有一个萧姑娘,梁洛书想要的萧姑娘。”
  许是他的目光太过认真执着,又许是周围窃窃私语的群众压力太过巨大,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萧红,生平第一次落荒而逃。
  而原本一直与萧红寸步不离的江瑟瑟并没有跟上,而是微扬着下巴看着梁洛书好看的脸慢慢道:“梁公子方才对红姊所说的话可是当真?”
  梁洛书点头:“那是自然。”
  “下一站我们会去幽州,你可以跟来。不过……”此时的江瑟瑟已经褪去了儿时的稚嫩,清丽的眉眼仿若一株幽谷里缓缓绽放的小百合,可当她瞬间拔剑横于梁洛书的脖颈时,所有人都歇了想要攀折的欲望:“若你胆敢欺负红姊,或者像其他男人那般朝三暮四地去勾搭其他女人,有生之年哪怕你躲到天涯海角,江瑟瑟也必前来取你性命。”
  梁洛书看着脖颈间那把危险无比的剑,突然之间好像明白了萧红为何会对江瑟瑟那样好。
  【七】
  按照萧红原本的打算,在替江瑟瑟夺得鱼肠剑后,便可以着手调查当年江瑟瑟全族被构陷的往事了。
  可偏偏身后却多了梁洛书这个无法甩掉的小尾巴。
  萧红与江瑟瑟策马在前,梁洛书便笑吟吟地紧跟在身后,她们若停歇,他便主动送上打好的猎物,十分坦然地要求分上一杯羹;若遇上追兵刺客,他也毫不犹豫地拔剑与她们并肩而战,没过多久,整个江湖便都知晓,前任名剑山庄少主痴恋血罗刹萧红,当真一段离奇佳话。
  没有任何姑娘能拒绝梁洛书的温柔,萧红虽一开始意志坚定,但随着与梁洛书相处的时间越长,萧红心中的防备便越来越弱。
  最终眼看仅有一天路程便可到幽州时,萧红一勒马缰,难得主动掉头奔向梁洛书,虎着脸对笑若春风的少年道:“当年瑟瑟的案子牵扯甚广,继续跟着我们,你很有可能会死的。”
  梁洛书弯了弯眉眼:“我可以理解为萧姑娘是在关心我吗?”
  萧红被他一噎,声音越发冷了几分:“我的意思是这件事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不用你来多管闲事。”
  梁洛书神色未变,如水目光从江瑟瑟身上扫过最后缓缓落在萧红身上:“怎么没有关系了?你的妹子就是我的妹子,你替她出头,我替你出头,这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
  自从救了江瑟瑟开始,萧红便想过哪怕前方是龙潭虎穴,哪怕能够功成身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她也一定要助她的瑟瑟妹子达成所愿。
  然而她虽很清楚若有梁洛书的帮助,事情的进行或许会顺畅许多,但只要想到那个皎如明月的少年也会有丧命的危险,她便觉得胸口闷疼。
  “梁洛书,我现在才发现,原来你竟是这般死皮赖脸的男人。”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下心头的翻涌,萧红俏脸一板,凉凉道,“可我生平最讨厌的便是死皮赖脸的男人。”
  梁洛书脸上的笑,慢慢僵在了嘴角。
  萧红语罢便扬鞭驾马,头也不回地离去。
  江瑟瑟回头便瞧见,梁洛书站在落叶缤纷处,怔怔地看着萧红离开的方向,眼底弥漫着苍凉的雾霭。
  一旦碰到情字,就算这世间最聪明的男女,也都容易陷入迷茫自苦。
  所以待萧红堪堪策马出了密林,她便足尖一点,跃到了梁洛书身旁,轻声道:“洛书大哥,虽然红姊从未言明,可是每次你出手将她护在身后,我都能感觉到她的安心和高兴。书上说,只有真正喜欢一个人,才会把那个人的喜好放在心上,你不喜欢兔子的膻味,从那之后我们打猎,红姊便再未逮过兔子。可我们此番前去幽州委实太过危险,红姊方才那样说,是当真不想连累你。”
  这世间最了解萧红的人,江瑟瑟称第二,便没有人胆敢排第一。
  因而她话音一落的瞬间,梁洛书的眼睛便又顷刻间恢复了以往的光彩:“刀子嘴豆腐心,你红姊那个人啊……”
  江瑟瑟正准备答言时,却听到了萧红在林外唤她的声音,她只好咽下了其他想说的话,只抿唇笑了笑道:“不过这一次我也觉得红姊说得对,我们要做的事本就危险万分,是断不能将你连累进来的。不过,若我跟红姊当真能侥幸不死,他日就算红姊再如何倔强,我也一定将她绑来与你相见。”   她从未曾忘记萧红说的,女儿家的真心一生只能付出一次。
  她的红姊既喜欢上了梁洛书,那样的喜欢便肯定是一生。
  这些日子梁洛书对萧红的好,连江瑟瑟都能一眼看穿,也只有梁洛书这般优秀强大的男人,才能护她的红姊平安,如果可以,江瑟瑟真心希望他们能一起快意江湖。
  但眼下时机不对,江瑟瑟便不再多言。
  进入幽州城的当晚,江瑟瑟便与萧红一道混入了州府,想要寻找事关重要的账本。
  一开始很是顺利,两人很快便在书房的暗格中寻到了想要的东西,谁知当她们出了书房才发现,四周竟密布手持各种武器的暗卫,所谓的账本,不过是一个引她们入瓮的局。
  当年江家倾覆,江瑟瑟失踪,这些参与陷害的狗官便早就料到了会有这一天。
  以江瑟瑟和萧红如今的武功自是不惧这些平庸角色,可碍于他们人数委实太多,两人一时之间也无法突出重围,眼看着对方后续增援就要赶到之时,却突有白衣胜雪的少年从一旁的高楼轻盈跃入了包围圈中。
  萧红定睛一看,险些气急攻心:“该死的,梁洛书,你不是走了吗?”
  梁洛书眉梢一挑,理直气壮道:“我若是走了,哪有现在英雄救美的机会。”
  那晚的最后,因为有梁洛书的加入,他们最终平安带着账本逃出了幽州城。
  但不幸的是,由于他们三人的特征功夫什么的委实太好辨认,没过多久,三人便以盗宝杀人为由,被画了画像全国通缉。
  抬头看着城门旁三人醒目的画像,萧红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可梁洛书却弯着眉眼,看着萧红,笑容格外灿烂。
  他说:“萧姑娘,现在我们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了,你可不能再随便将我这个可怜人丢下船了。”
  萧红抬手颤抖着指了指梁洛书,好半天没有找到反驳的话。
  明明看似三人都在末路上奔走,可江瑟瑟觉得自己嗅到了春暖花开的幸福味道。
  【八】
  因为梁洛书的执着,再加上如今在外人看来他们三人也俨然成了一伙,萧红只纠结了一宿,便决定今朝有酒今朝醉,反正谁也不知道未来能活到什么时候,还不如抛开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好好珍惜现在。
  她不再拒绝梁洛书的靠近。
  白日里他们并肩而行,夜里便一起坐在高高的屋顶携手看星星。
  他会在路过集市时给她买一些女子都喜欢的精巧首饰,她也会在他战斗完后,掏出针线替他缝补钩破的衣衫。
  且就在萧红与梁洛书的感情突飞猛进的同时,江瑟瑟收集到的翻案证据也越来越多。
  三人商议良久,最终决定冒险潜入京城,将这些证据交给在民间官场都素有贤名的三皇子。
  一旦江家的案子得以沉冤昭雪,他们便一同退出江湖,寻一山清水秀的地方,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但彼时三人都还在被通缉追杀,白日里不好露面,便只好等到月黑风高的时候再潜入三皇子的府邸。
  梁洛书和江瑟瑟的武功都高于萧红,引开暗卫的差事自然落在了他们的头上,而功夫略逊一筹的萧红便担任了面呈证据给三皇子的重任。
  可他们估算好了一切,唯独没有料到这个看似满朝皆赞的三皇子,才是当年策划江家冤案的幕后主使,并不算聪明的太子不过是他肆意摆弄的棋子罢了。所有的黑锅都由太子背负,自己则在暗中看兄弟内斗坐收渔翁之利。
  他扣下了这些证据,若是其他人,恐怕早就命丧当场,可他看中萧红了美貌。
  他答应萧红可以放江瑟瑟和梁洛书一马,却要容貌艳丽的萧红入府为妾。
  萧红比任何人都清楚,江瑟瑟为了替江家翻案付出了多少心血。
  在两人相依为命的这些年间,萧红早以将江瑟瑟的安危排在了她个人的所有利益之上,案情可以再想办法,可眼下她却无论如何也要护她的妹妹,护她的心上人平安。
  所以在回去与他们会合之后,萧红只是说三皇子应下了这件事,却并没有告诉他们三皇子余下的要求。
  三皇子只给了她一天的考虑时间,所以翌日一早,萧红便买了一身红衣,亲手做了一桌的饭菜,道是要提前与他们一同庆祝翻案的成功。
  梁洛书未曾多想,江瑟瑟却从萧红身上打眼的红衣,和随后哄梁洛书与她喝交杯酒的动作中,估摸到事情肯定不像他们想象中那样简单。
  与其说是庆祝,江瑟瑟却更觉得萧红是在做最后的告别。
  思及皇子府中的奢华和那些如云的美人,这些贤王不应该有的派头,再联想到当时府中戒备森严,可他们如此轻易地离开了皇子府,江瑟瑟越发肯定三皇子府中另有猫腻。
  所以最后当萧红对她举杯,含泪对她说让她以后好好照顾自己时,江瑟瑟便趁着替她斟酒之际,将萧红曾送给她的两味无色无味的迷药下到了酒杯之中。
  她说:“酒快没了,红姊,姐夫,我们一起干了这一杯吧。瑟瑟由衷希望你们能白首到老,一世长宁。”
  萧红深深看了梁洛书一眼,一口饮尽了杯中酒,想着即将到来的永别,眼角涌出了泪。
  而梁洛书却在饮罢后,对瑟瑟摇头笑道:“不是我跟你红姊的一世长宁,是我们三个一起的,不,还有未来的妹夫,是我们四个一起的……”
  但语到最后,声音便越来越轻,最终当萧红一头栽倒后,梁洛书也随即倒在了她身旁。
  江瑟瑟将他们两人小心搬回房间后,才像幼年那样伏在萧红的膝头,絮絮叨叨地开始说话:“红姊,我好像从来没有对你说过谢谢,谢谢你当年冒着那样大的风险来救我,谢谢你教我功夫,谢谢你一直保护我,陪伴了我那么多年……”
  虽说床上的姑娘一直闭着眼,根本就听不到外界的任何话语,可江瑟瑟好像不知疲倦一样,直说到月挂柳梢头,方才抬手抹了一把腮边的泪,清丽的面容溢满了坚定。
  她说:“红姊,你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又怎能为了我而放弃呢?”
  江家的公道她必须要讨回,而她的红姊,也必须要跟她的心上人一起活到白发苍苍的年纪。
  萧红守护了江瑟瑟这么多年,如今总该轮到江瑟瑟为萧红做点什么了。
  【尾声】
  萧红醒来时,外面日头已经升得老高了。
  她心头一跳,暗叹一声不好,连鞋袜也没来得及穿,便急忙向三皇子府的方向跑去。
  而记忆中原本华丽大气的寝殿,不过一夜便成了断壁残垣,看上去满目疮痍。
  有与萧红差不多时间赶来的百姓好奇地问:“怎么回事?”
  语罢,便有一早在此围观的汉子压低了声音作答:“好像有个女刺客带着雷火珠混入了三皇子府,发现三皇子正在处理什么旧案证据,与三皇子一道同归于尽了……”
  萧红用手撑着院墙,顷刻间,泪如雨下。
  在她熟睡的这一夜,她好似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是年幼的江瑟瑟一直伏在她膝头对她说话,她声音清脆,带着江南水乡特有的软糯。
  但具体说了些什么,萧红大多都没怎么听清,只唯独听清了一句:“红姊,我说过的,往后再也不会让那些坏人欺负你了。”
  她曾经发誓要用一生去守护的小姑娘,如今却用她自己的性命,替她铺就了平坦的未来。
  只可惜,她的未来里,却再也没有了那个名叫江瑟瑟的小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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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小帽推荐:都说一段感情的开始,总有一方先耍流氓。于是就连根红苗正的警察叔叔,也开始出怪招:乔思同学,鉴于你现在危险人物的身份,我要24小时监视你。  第一章  乔思没想到有一天会被抓到警察局。  她低着头坐在椅子上,牙关却因为对面坐着的人而压抑得不断颤抖。像是察觉到了她的不安,一身警服的男子抬头轻轻看了看她,一双好看的桃花眼意味深长。  “警察同志,你要为我做主,他们在大街上打架,摔烂了我的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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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柒若推荐: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故事,说这世上总有一些人是缺根筋傻傻的,但偏偏在爱情里,有些愚笨和傻气,一腔孤勇地喜欢一个人,为一个人付出,反而越显珍贵。这个故事里的男主角,就是傻傻的,却又很可爱的男生,读完这个故事,冬日都会变得温温热热起来。  1  在亚马孙河的热带雨林里,有一种色彩斑斓的蝴蝶,它们喜欢成群飞去亲吻乌龟的眼睛。  这是上个星期夏多岚在图书馆的旧报纸上看见的,她拍下来去问赵野,如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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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颜推荐:情根深种不因时光淡去,人生短暂又能为几人动心,世事无奈南辕北辙,离别或许是为了更好地再遇。沈仲雨的缄默何尝不是一种守候,苏星河的口是心非又何尝不是一种言不由衷,但愿天人相隔时,梦中依然还有那片深海,为有情人潮起潮落。  01  水池里的小蓝鲸一扬尾巴,溅起一层水花,我盯着机器里的画面,见王助理回过头拉长脸指指手里那包消炎药向我抱怨:“它死活不吃啊!”  我们是一只年轻的纪录片拍摄队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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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柒若推荐:看这个故事时,很容易让人回忆起读书时的心境。喜欢一个人,却又无法在一起,想要遗忘却偏偏怎么也忘不掉,大概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然而,待到现在的年龄再来面对同样的事情,大概顶多难过几天,然后继续该吃吃该喝喝。有时候有些人,只是一起走一段路而已,不必奢望和他去往同一个地方。  一、谢谢你哦黑煤球,你让我在雨天遇到的男孩那么好!  我,沈豆萁,17岁,俗称二货,豢养黑狗一,瘸腿,曾咬帅哥二,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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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小帽:好的爱情大概就是这样,它会成全你的梦想,让你离理想中的自己越来越近。就像故事中的宋温,他将叶芜从流言蜚语中解救出来,又推着她一步步重新找回自己……  001  叶芜第一次见到宋温,是在音乐厅。  W市是个县级市,音乐厅并没有多大,相较于省会H市而言,这个音乐厅着实有些寒碜了,特别是对于宋温这样程度的指挥家而言,来这里未免屈尊降贵。  叶芜看着台上的宋温,他黑色的燕尾服、白色的衬衣、细长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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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夜曲|王维  桂魄初生秋露微,轻罗已薄未更衣。  银筝夜久殷勤弄,心怯空房不忍归。  1.飞蛾扑火  黎晚秋抵达托斯卡纳时,正值大雨倾盆。  她站在落地窗边看雨滴成线的屋檐,眼底蓦地发潮,想起那个她爱了六年的钟夏夜。她终于来到了他在的城市,从今以后,她要穷尽所有追逐他的脚步,再也不畏畏缩缩,再也不对自己说,我只要偷偷喜欢你就好。  也许是心里有了满满的勇气,黎晚秋的脚下像是生了风,她拖着行李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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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感悟来自写哭了自己的沈熊猫:这个稿子的灵感是来自某天夜里我在听歌,突然听到了佐藤康夫的专辑《阴阳师》,里面有一首尺八和篠笛合奏的曲子,叫作《夜明》。当时只知道尺八是日本乐器,后来搜索了一下,发现这是中国唐朝的宫廷乐器。这样好听的声音居然已经从国土上渐渐失传,想来有点伤感。于是大半夜里我鸡血昂扬,写了个故事,男主角就像尺八的音色一样空灵恬静,心胸宽阔,还有些禅意。  城南已开春,而我在北欧的风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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