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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及A-IFRs的颁布2002年7月,欧盟部长级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第1606号规则“关于运用国际会计准则”。规则要求欧盟境内的上市公司最晚不迟于2005年采用IASB准则。欧盟1606号规则的颁布,成为了澳大利亚决定在2005年采用IASB准则的催化剂。对此,澳大利亚财政大臣Honlan Campell发表声明,指出澳大利亚报告主体应与欧洲一致,从2005年1月1日起采用IASB发布的准则。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负有监管和指导职责的澳大利亚财务报告委员会(FRC)也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