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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地不断深入,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发生了巨大转变,突出表现在由负债经营向资产负债经营转变。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由单纯拉存款向吸存与放贷并重转变。
为争夺优质大客户,各家银行竞相推出低价营销策略。由于中央银行对贷款利率实行较严格的管制措施,因此,贷款定价政策、技术支持等并不被银行高层重视,只是采取粗放型的被动定价策略,即对特别优质的大型及特大型客户实行下浮到底的利率政策,而对于中小企业仍敬而远之,这种经营理念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国有政策性银行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对垄断信贷市场,中小商业银行只能以更为灵活的手段从中分得一杯羹。而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关系到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仍不能得到各类商业银行的重视。
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布利率新政策,突出表现在贷款利率的确定,首次摒弃了借款人的经济性质、规模大小等具有较浓计划经济色彩的政策标准,并对贷款计息周期、贷款期内利率调整等操作环节作出更为灵活的规定。利率新政策松绑力度很大,将会促进信贷市场的有序分化,有利于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理念向国际化靠近,有利于提升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为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提供了政策环境。
有中国特色的贷款定价模式
贷款价格是贷款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质量由风险与收益两个主要因素来定,理论界及银行业界对此一直保持高度关注。贷款定价是一项技术,更是一门艺术。贷款定价基本上有四种模型,即成本相加型、市场加价型、成本收益型和综合盈利型。
成本相加型
成本相加型是贷款价格以银行为贷款发生的筹资成本以及经营贷款所需的包括人工、办公费用等在内非资金性成本,再加上贷款的风险溢价和银行预期利润构成。
市场加价型
市场加价型即在市场基准利率基础上,以倍数或固定幅度加价而确定贷款价格。市场基准利率在不同国家有不同选择:在欧美国家多以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准;在利率管制型国家,如我国则必须以中央银行制定的利率标准为依据。市场基准利率的选定还与贷款类型、借款人市场地位有关。对于短期贷款,市场基准利率也可选择商业票据价格、国库收益率等作为标准;对于一些优质大型客户,银行为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不得不选择一些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作贷款利率。
根据利率预期,银行或借款人有两种方式实施加价,即乘法与加法。乘法,是以市场基准利率倍数描述。加法,是借贷双方同意在市场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一定百分点。两种方式表明银行和借款人对利率预期的不同。当利率在贷款期内上升时,如市场基准利率由5.31%上升到6.03%,在乘法方式下,贷款利率为8.442%;在加法方式下,贷款利率为7.53%,前者对银行更为有益,即相应增加了借款人的利息成本,因此借款人在预期利率上涨时,更愿意选择加法方式。相反,借款人在预期利率下跌时,更愿意选择乘法方式。
成本收益型
成本收益型主要定价步骤:先估算贷款所产生的所有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贷款承诺费收入等),然后估算银行必须对借款人支付的可贷资金净额(由贷款资金额减去借款人在银行账户日均存款额与中央银行要求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构成),再用前者除以后者估算出贷款的税前收益。
综合盈利型
综合盈利型是成本收益型的一种延伸,它需要综合评价银行与借款人整体关系。由于银行与借款人相互发生关系的结合点越来越多,同时银行间竞争加剧也促使银行不能简单就某笔贷款收益来判定是否应发放此笔贷款,而是更为注重银行从与借款人的整体关系中得到的收益。因此综合盈利型代表了贷款定价的趋势。
一般而言,客户在银行贷款可为银行带来的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承诺费、中间业务收入、外汇买卖汇差等,而银行为该客户贷款产生的支出包括筹资成本、存款利息、雇员工薪、薄记费用、汇划支出等。该模型的主要步骤为:先估算银行预期收支净额(项一),然后计算提供可贷款资金净额(项二),最后由项一除以项二估算出银行年度税前收益率。
以上四种贷款定价模型各有侧重,存在不同优缺点,例如成本相加型中银行信贷成本是一项很难确定的因素,因为银行如同综合型商业企业一样,很难将成本分摊到各项业务中去。再如,风险溢价也是一项银行难以评判的因素,短期贷款风险溢价主要指违约风险溢价,中长期贷款风险溢价还包括期限风险溢价。较具有操作性的做法是,取经验数据,依据不同贷款种类,估算溢价水平。总体来讲,成本相加型是各种定价模型的基础,其他模型都是在此基础上演变而来。
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一套明确的以成本为核心的综合收益定价模式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在充分估足银行经营成本的基础上,要全面考虑银行与借款人的整体业务关系及收益点,着眼于长期稳定合作,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最终确定既有竞争力又能获得适当收益的贷款定价策略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现实选择。
贷款定价既是技术又是艺术
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包含贷款定价与信用分配,即对风险溢价较高的贷款,银行选择高拒绝率要多于选择高定价。因此,目前商业银行对于优质目标客户在贷款定价上基本选择基准或下浮甚至用足下浮区间的政策。
对于业务相对单一、风险度较高的企业,商业银行将在0—70%的浮动范围充分发挥想像力。这将对银行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新的要求,即风险溢价的确定问题。风险溢价由违约风险与期限风险构成,但具体测算是一件十分艰难的工作。较为常见的方法是依据贷款风险等级确定风险溢价水平,如CopeLand提出的以下标准:
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指导思想,一种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将贷款数据录入,经过系统分析,测算出不同类别贷款的风险溢价区间。再根据行业状况、合作状况、贷款期限及偿还方式等因素和市场状况予以调整。应该说,新增贷款均属于非不良贷款类(包括正常类、关注类),少数可归入次级。
我国信贷市场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可以以一木而见森林,正常类及关注类贷款风险溢价是采取归纳法统计分析计算出来。在贷款定价上基于行业状况、合作状况及贷款期限和偿还方式的调整因素是相对复杂的具体问题。
贷款期限越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越大,中长期贷款的风险溢价包含期限风险也是这个原因。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与分次归还贷款本金对银行而言风险溢价并不相同。基于此,对中长期贷款定价要慎之又慎,否则,表面上银行盈利,但实质上则是微利或亏损。
无论采取哪种贷款定价模型,都离不开银行历史信贷信息支持,每笔贷款操作都需要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持,不可能每笔贷款都用手工方式估算定价。同时,在商业银行普遍推进客户经理制的情况下,对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是建立在客户为银行创利的基础上的。因此,商业银行要在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扩容升级,不断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贷款定价模型。
为争夺优质大客户,各家银行竞相推出低价营销策略。由于中央银行对贷款利率实行较严格的管制措施,因此,贷款定价政策、技术支持等并不被银行高层重视,只是采取粗放型的被动定价策略,即对特别优质的大型及特大型客户实行下浮到底的利率政策,而对于中小企业仍敬而远之,这种经营理念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国有政策性银行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对垄断信贷市场,中小商业银行只能以更为灵活的手段从中分得一杯羹。而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关系到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仍不能得到各类商业银行的重视。
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布利率新政策,突出表现在贷款利率的确定,首次摒弃了借款人的经济性质、规模大小等具有较浓计划经济色彩的政策标准,并对贷款计息周期、贷款期内利率调整等操作环节作出更为灵活的规定。利率新政策松绑力度很大,将会促进信贷市场的有序分化,有利于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理念向国际化靠近,有利于提升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为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提供了政策环境。
有中国特色的贷款定价模式
贷款价格是贷款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质量由风险与收益两个主要因素来定,理论界及银行业界对此一直保持高度关注。贷款定价是一项技术,更是一门艺术。贷款定价基本上有四种模型,即成本相加型、市场加价型、成本收益型和综合盈利型。
成本相加型
成本相加型是贷款价格以银行为贷款发生的筹资成本以及经营贷款所需的包括人工、办公费用等在内非资金性成本,再加上贷款的风险溢价和银行预期利润构成。
市场加价型
市场加价型即在市场基准利率基础上,以倍数或固定幅度加价而确定贷款价格。市场基准利率在不同国家有不同选择:在欧美国家多以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准;在利率管制型国家,如我国则必须以中央银行制定的利率标准为依据。市场基准利率的选定还与贷款类型、借款人市场地位有关。对于短期贷款,市场基准利率也可选择商业票据价格、国库收益率等作为标准;对于一些优质大型客户,银行为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不得不选择一些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作贷款利率。
根据利率预期,银行或借款人有两种方式实施加价,即乘法与加法。乘法,是以市场基准利率倍数描述。加法,是借贷双方同意在市场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一定百分点。两种方式表明银行和借款人对利率预期的不同。当利率在贷款期内上升时,如市场基准利率由5.31%上升到6.03%,在乘法方式下,贷款利率为8.442%;在加法方式下,贷款利率为7.53%,前者对银行更为有益,即相应增加了借款人的利息成本,因此借款人在预期利率上涨时,更愿意选择加法方式。相反,借款人在预期利率下跌时,更愿意选择乘法方式。
成本收益型
成本收益型主要定价步骤:先估算贷款所产生的所有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贷款承诺费收入等),然后估算银行必须对借款人支付的可贷资金净额(由贷款资金额减去借款人在银行账户日均存款额与中央银行要求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构成),再用前者除以后者估算出贷款的税前收益。
综合盈利型
综合盈利型是成本收益型的一种延伸,它需要综合评价银行与借款人整体关系。由于银行与借款人相互发生关系的结合点越来越多,同时银行间竞争加剧也促使银行不能简单就某笔贷款收益来判定是否应发放此笔贷款,而是更为注重银行从与借款人的整体关系中得到的收益。因此综合盈利型代表了贷款定价的趋势。
一般而言,客户在银行贷款可为银行带来的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承诺费、中间业务收入、外汇买卖汇差等,而银行为该客户贷款产生的支出包括筹资成本、存款利息、雇员工薪、薄记费用、汇划支出等。该模型的主要步骤为:先估算银行预期收支净额(项一),然后计算提供可贷款资金净额(项二),最后由项一除以项二估算出银行年度税前收益率。
以上四种贷款定价模型各有侧重,存在不同优缺点,例如成本相加型中银行信贷成本是一项很难确定的因素,因为银行如同综合型商业企业一样,很难将成本分摊到各项业务中去。再如,风险溢价也是一项银行难以评判的因素,短期贷款风险溢价主要指违约风险溢价,中长期贷款风险溢价还包括期限风险溢价。较具有操作性的做法是,取经验数据,依据不同贷款种类,估算溢价水平。总体来讲,成本相加型是各种定价模型的基础,其他模型都是在此基础上演变而来。
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一套明确的以成本为核心的综合收益定价模式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在充分估足银行经营成本的基础上,要全面考虑银行与借款人的整体业务关系及收益点,着眼于长期稳定合作,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最终确定既有竞争力又能获得适当收益的贷款定价策略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现实选择。
贷款定价既是技术又是艺术
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包含贷款定价与信用分配,即对风险溢价较高的贷款,银行选择高拒绝率要多于选择高定价。因此,目前商业银行对于优质目标客户在贷款定价上基本选择基准或下浮甚至用足下浮区间的政策。
对于业务相对单一、风险度较高的企业,商业银行将在0—70%的浮动范围充分发挥想像力。这将对银行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新的要求,即风险溢价的确定问题。风险溢价由违约风险与期限风险构成,但具体测算是一件十分艰难的工作。较为常见的方法是依据贷款风险等级确定风险溢价水平,如CopeLand提出的以下标准:
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指导思想,一种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将贷款数据录入,经过系统分析,测算出不同类别贷款的风险溢价区间。再根据行业状况、合作状况、贷款期限及偿还方式等因素和市场状况予以调整。应该说,新增贷款均属于非不良贷款类(包括正常类、关注类),少数可归入次级。
我国信贷市场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可以以一木而见森林,正常类及关注类贷款风险溢价是采取归纳法统计分析计算出来。在贷款定价上基于行业状况、合作状况及贷款期限和偿还方式的调整因素是相对复杂的具体问题。
贷款期限越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越大,中长期贷款的风险溢价包含期限风险也是这个原因。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与分次归还贷款本金对银行而言风险溢价并不相同。基于此,对中长期贷款定价要慎之又慎,否则,表面上银行盈利,但实质上则是微利或亏损。
无论采取哪种贷款定价模型,都离不开银行历史信贷信息支持,每笔贷款操作都需要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持,不可能每笔贷款都用手工方式估算定价。同时,在商业银行普遍推进客户经理制的情况下,对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是建立在客户为银行创利的基础上的。因此,商业银行要在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扩容升级,不断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贷款定价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