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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浙江中小企业贷款难现状的分析。从多方面并主要以信息不对称的角度阐述了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难的根源所在。基于浙江省有丰厚的民间资本的优势条件,建议引入民间资本,建立以民资为主的中小金融机构是化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症结的有效策略之一。
关键词:民间资本 中小企业 中小金融机构
一、浙江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现状
迄今为止,为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中小企业不仅面临着债务性资本融资缺口。还由于所有制歧视、社会信用不健全以及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方面的影响而更难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尽管央行不断地呼吁甚至通过发布“指导意见”来敦促商业银行更积极地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但是,已经走上商业化道路的商业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贷款时。已经越来越多地关心贷款的安全。从而可能更多地对中小企业实行“信贷配给”。
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的调查研究报告(2005),中小企业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信贷融资需求一般就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05年国家银行向全国的中小企业贷款占银行总贷款额的比重不足3.2%,而且该比重在2005年呈逐月递减的趋势。全国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现状可见一斑。
相对于全国各省来讲,浙江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难状况还不算最严重。2001年,浙江省中小企业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额满足率为7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9.5个百分点;2002年贷款满足率达到93.3%。
从下表中可以看出,浙江省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的资金潜在供给能力是巨大的。2000-2004年浙江省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贷款余额均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存贷比连续三年(2002-2004年)超过国际上认同的银行存贷比75%的最佳标准。尽管浙江省中小企业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额满足率远高于全国水平,并且中小企业的信贷额持续上升,但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近几年却一直在下降。由2000年的20.18%跌至2004年的14.58%。
二、浙江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是阻碍银企对接的主要原因
要研究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必须深入地考察现代金融体系的作用和中小企业自身的特征。从来源上看。企业既可以靠自身积累来筹集所需资金,又可以向企业外部寻求资金帮助。一般来说,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企业仅仅靠内部积累是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的。当内部资金不能满足需要时,企业就必须选择外部融资。外部融资与内部融资的根本区别在于资金的所有者(或提供者)并不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管理活动。企业是资金的使用者,掌握着全面的经营方面的信息,比资金的提供者(银行)拥有更多的信息,尤其是中小企业。因为会计制度的不健全,银行就不好从中获得完全的信息,即使获得,也未必是真实的信息。因此。中小企业就有可能利用这种信息上的优势在事先的签订信贷合同过程或事后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害资金提供者的利益,使资金提供者承担过多的风险。银行是风险规避者,中小企业选择信贷融资方式。能否成功地取得外部资金。就取决于能否成功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降低银行所担心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概率。再者,信息不透明的程度越高,资金提供者在让渡资金时所要求的风险补偿就越高。这也是国有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收取更高利率的原因所在。
正因为国有银行借贷利率有意的提高。再加上许多民营中小企业由于资信条件、抵押担保等方面的劣势。就很难从国有银行贷款成功。现实的情况就是,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商业银行不是大的国有商业银行,而主要是一些社区银行或地方性银行(城市银行、信用社),大的银行只有在信用评级制度发展之后(或者说中小企业具备了信用等级之后)才开始真正介入中小企业的融资业务。
(二)“成本一收益”不对称让大型商业银行视中小企业如“鸡肋”
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以及近年来中小企业地位的提升,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所有制歧视”已趋于淡化。但是,“规模歧视”在一定程度上腐蚀了现阶段银企合作的根基。由于中小企业贷款规模一般较小。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给大企业发放一笔大规模贷款和给中小企业发放一笔小规模贷款。两者的放贷的交易成本可能不相上下,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一笔贷款的单位成本就较高,那意味着商业银行要和多个中小企业有业务往来才能获得一定的收益。而国有商业银行在面对单个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中小企业的时候。在收集、整理、分析、现场调查企业信息的成本费用上必然是很高的。那么其付出的贷款交易成本也会远远高于贷给大企业的交易成本。因此。给中小企业贷款不能很大程度上摊薄放贷的交易成本。这使得国有商业银行自然就不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
(三)巨大的信贷风险压力下银行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原则下。银行首先是一个风险规避者。一方面。为了控制风险,银行对贷款企业的资信评级办法主要是以大企业的各项指标为参数,用大企业的资信指标来衡量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资格是否达标显然会减少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机会。另一方面,银行为控制风险,就严格要求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而目前中小企业往往很难找到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或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所以。作为风险较高、资信度较低的中小企业的贷款也就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压缩之列了。
三、化解浙江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对策
(一)引入民间资本。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浙江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占了不小比重,但由于民间金融不仅利率高、效率低、不规范,还隐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与其让民间金融在地下活动。不如干脆使其合法化、正规化。由居民储蓄存款、居民流动性金融资产和非国有法人的利润三部分组成的浙江民间资本在2004年底就达到8657.44亿元,有如此数量客观的蕴藏量,无疑给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吸纳游离于金融体系外的民间资本,尽快建立以服务于中小企业为主的由民间资本控股的中小金融机构是激活民资并对接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有效措施之一。与大型金融机构的经营取向不同,中小金融机构比较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除了因为它们资金少、无力为大企业提供融资外,主要是因为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拥有信息上的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这就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在准入、监管、破产即退出法规三方面的机制设定上取得进展的前提下。应引进民间资本注入金融业。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设立民营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2005年对浙江中小企业的调查(以温州和台州为样本)。目前浙江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普遍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金融市场竞争加剧,虽然目前中小企业基本账户仍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但其市场份额却下降了10个百分点,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上升到12%。增加了近1倍,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目前我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导银行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民生银行。据推算,这三类金融机构的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重约为15%。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重为16%左右,其实力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是较弱的。但上升势头明显。浙江作为民间资本最活跃的典型地区,在民资人股金融业这一领域中大有可为。
(二)加大对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扩充放贷能力
目前浙江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约占30%,为满足中小金融机构贷款投放需求。除中央银行要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外,降低信贷资产的集中度。减少大银行过度依赖于信贷业务的局面,也就增加了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空间。另外建议:一是允许具有发债能力、符合发债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如宁波城商行和杭州城商行)发行债券来筹措信贷资金,以弥补资金来源数量上的不足和期限较短的缺陷:二是加快出台“同业借款”管理办法,允许信贷资金不足的中小金融机构以“同业借款”方式获得期限较长的资金支持;三是继续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改变银行的盈利状况,改变正规市场与非正规市场之间利差较大的状况。
(三)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建设
由于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经营信息失真是一种普遍现象。建议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联合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这是有利于甄别中小企业真实的贷款需求。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关键所在。另外。担保机构的建立应该从财政出资为主转向鼓励民间资本的投入。形成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民办商业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组成的担保体系,并且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承担信贷风险的机制。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作担保的同时,也为银行筛选优质的企业,通过发展担保机构改进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关键词:民间资本 中小企业 中小金融机构
一、浙江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现状
迄今为止,为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中小企业不仅面临着债务性资本融资缺口。还由于所有制歧视、社会信用不健全以及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方面的影响而更难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尽管央行不断地呼吁甚至通过发布“指导意见”来敦促商业银行更积极地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但是,已经走上商业化道路的商业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贷款时。已经越来越多地关心贷款的安全。从而可能更多地对中小企业实行“信贷配给”。
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的调查研究报告(2005),中小企业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信贷融资需求一般就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05年国家银行向全国的中小企业贷款占银行总贷款额的比重不足3.2%,而且该比重在2005年呈逐月递减的趋势。全国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现状可见一斑。
相对于全国各省来讲,浙江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难状况还不算最严重。2001年,浙江省中小企业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额满足率为7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9.5个百分点;2002年贷款满足率达到93.3%。
从下表中可以看出,浙江省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的资金潜在供给能力是巨大的。2000-2004年浙江省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贷款余额均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存贷比连续三年(2002-2004年)超过国际上认同的银行存贷比75%的最佳标准。尽管浙江省中小企业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额满足率远高于全国水平,并且中小企业的信贷额持续上升,但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近几年却一直在下降。由2000年的20.18%跌至2004年的14.58%。
二、浙江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是阻碍银企对接的主要原因
要研究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必须深入地考察现代金融体系的作用和中小企业自身的特征。从来源上看。企业既可以靠自身积累来筹集所需资金,又可以向企业外部寻求资金帮助。一般来说,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企业仅仅靠内部积累是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的。当内部资金不能满足需要时,企业就必须选择外部融资。外部融资与内部融资的根本区别在于资金的所有者(或提供者)并不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管理活动。企业是资金的使用者,掌握着全面的经营方面的信息,比资金的提供者(银行)拥有更多的信息,尤其是中小企业。因为会计制度的不健全,银行就不好从中获得完全的信息,即使获得,也未必是真实的信息。因此。中小企业就有可能利用这种信息上的优势在事先的签订信贷合同过程或事后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害资金提供者的利益,使资金提供者承担过多的风险。银行是风险规避者,中小企业选择信贷融资方式。能否成功地取得外部资金。就取决于能否成功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降低银行所担心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概率。再者,信息不透明的程度越高,资金提供者在让渡资金时所要求的风险补偿就越高。这也是国有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收取更高利率的原因所在。
正因为国有银行借贷利率有意的提高。再加上许多民营中小企业由于资信条件、抵押担保等方面的劣势。就很难从国有银行贷款成功。现实的情况就是,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商业银行不是大的国有商业银行,而主要是一些社区银行或地方性银行(城市银行、信用社),大的银行只有在信用评级制度发展之后(或者说中小企业具备了信用等级之后)才开始真正介入中小企业的融资业务。
(二)“成本一收益”不对称让大型商业银行视中小企业如“鸡肋”
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以及近年来中小企业地位的提升,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所有制歧视”已趋于淡化。但是,“规模歧视”在一定程度上腐蚀了现阶段银企合作的根基。由于中小企业贷款规模一般较小。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给大企业发放一笔大规模贷款和给中小企业发放一笔小规模贷款。两者的放贷的交易成本可能不相上下,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一笔贷款的单位成本就较高,那意味着商业银行要和多个中小企业有业务往来才能获得一定的收益。而国有商业银行在面对单个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中小企业的时候。在收集、整理、分析、现场调查企业信息的成本费用上必然是很高的。那么其付出的贷款交易成本也会远远高于贷给大企业的交易成本。因此。给中小企业贷款不能很大程度上摊薄放贷的交易成本。这使得国有商业银行自然就不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
(三)巨大的信贷风险压力下银行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原则下。银行首先是一个风险规避者。一方面。为了控制风险,银行对贷款企业的资信评级办法主要是以大企业的各项指标为参数,用大企业的资信指标来衡量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资格是否达标显然会减少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机会。另一方面,银行为控制风险,就严格要求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而目前中小企业往往很难找到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或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所以。作为风险较高、资信度较低的中小企业的贷款也就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压缩之列了。
三、化解浙江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对策
(一)引入民间资本。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浙江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占了不小比重,但由于民间金融不仅利率高、效率低、不规范,还隐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与其让民间金融在地下活动。不如干脆使其合法化、正规化。由居民储蓄存款、居民流动性金融资产和非国有法人的利润三部分组成的浙江民间资本在2004年底就达到8657.44亿元,有如此数量客观的蕴藏量,无疑给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吸纳游离于金融体系外的民间资本,尽快建立以服务于中小企业为主的由民间资本控股的中小金融机构是激活民资并对接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有效措施之一。与大型金融机构的经营取向不同,中小金融机构比较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除了因为它们资金少、无力为大企业提供融资外,主要是因为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拥有信息上的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这就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在准入、监管、破产即退出法规三方面的机制设定上取得进展的前提下。应引进民间资本注入金融业。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设立民营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2005年对浙江中小企业的调查(以温州和台州为样本)。目前浙江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普遍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金融市场竞争加剧,虽然目前中小企业基本账户仍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但其市场份额却下降了10个百分点,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上升到12%。增加了近1倍,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目前我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导银行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民生银行。据推算,这三类金融机构的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重约为15%。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重为16%左右,其实力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是较弱的。但上升势头明显。浙江作为民间资本最活跃的典型地区,在民资人股金融业这一领域中大有可为。
(二)加大对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扩充放贷能力
目前浙江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约占30%,为满足中小金融机构贷款投放需求。除中央银行要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外,降低信贷资产的集中度。减少大银行过度依赖于信贷业务的局面,也就增加了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空间。另外建议:一是允许具有发债能力、符合发债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如宁波城商行和杭州城商行)发行债券来筹措信贷资金,以弥补资金来源数量上的不足和期限较短的缺陷:二是加快出台“同业借款”管理办法,允许信贷资金不足的中小金融机构以“同业借款”方式获得期限较长的资金支持;三是继续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改变银行的盈利状况,改变正规市场与非正规市场之间利差较大的状况。
(三)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建设
由于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经营信息失真是一种普遍现象。建议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联合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这是有利于甄别中小企业真实的贷款需求。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关键所在。另外。担保机构的建立应该从财政出资为主转向鼓励民间资本的投入。形成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民办商业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组成的担保体系,并且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承担信贷风险的机制。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作担保的同时,也为银行筛选优质的企业,通过发展担保机构改进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