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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民银行撤销部分县(市)支库后,工、农、中、建等商业银行的二级分行均履行为县市支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职能.由于农发行业务经营的特殊性和库房设施、押运条件的局限,一般采取委托某一家县市商业银行代理的形式,满足粮棉购销企业的现金存取业务.但对这种代理业务手续费的确定,至今没有可供操作的标准和方法,在此,本文进行粗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