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構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把“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作为一个专章,提出一系列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深远意义。本文遵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党内民主出发揭示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现实意义,及其在实践中存在着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探索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对策。
[关键词]党内民主;党员民主权利;监督;保障
中图分类号:D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22-0349-01
一、党员基本民主权利在实践中取得的成效
我们党一贯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建党初期,我们党就对党员行使民主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基本权利。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根据党章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党员权利,完善了保障措施。党的十七大党章修正案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第一次写进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为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打下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一系列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全面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开辟和创造党内民主的新途径,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然而,当前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现状,与这种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在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对待党员权利、义务上,片面强调党员“应尽义务”,忽视党员“应有权利”;在党内监督上,片面强调党员是被监督的对象,忽视党员也是监督的主体,忽视党员监督党员干部的权利;在党内管理上,片面把党员作为被管理的对象,而忽视党员在党内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在党内决策上,片面强调党员无条件贯彻执行组织决定,奉行“我决定你执行”的习惯方式,忽视党员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利;党员对党务工作党内事务不知情、不了解,从而导致党员的主体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甚至严重损害了党员权利的行使。
三、阻碍党员民主权利顺利行使的原因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特别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进程的推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一些落后观念和习惯势力还有一定市场,阻碍着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主要体现在:一是党员主体地位认识不足,部分党员民主权利意识淡薄。过分强调领导的权威和领导的作用,听不进不同意见,不采纳合理性建议,不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不珍惜党章赋予自己的权利。二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党支部书记管党务政的能力弱,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支部民主议会氛围不浓,程序不正规。三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有关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党员民主权利的作用难于体现。实践表明,制度具有管长远的优点,是遏制腐败“顽疾”持久起效的“良药”。虽然十八届六中全会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明确了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原则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的措施,但这些原则和措施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建议
要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就必须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
1、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一要健全工作流程和情况通报制度。根据党内事务的特点及各级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做到重要事件党内先通报、重要问题党内先讨论、重要决策实施党内先传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了解党内事务的优先权。二要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健全“重要决策必须公开、重大事项必须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必须公开”的工作制度,增加权力运作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率。
2、切实保障党员的参与权。一是畅通平时民主参与的渠道,畅通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党的各级组织要健全党内信息沟通网络,使党员平时可以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做到下情及时上递,上情及时下达。二是要建立起有效的上下沟通机制。上级党组织应充分听取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把来自群众、来自基层、来自实践的经验集中起来,集思广益,改进工作。三是要建立保障党员表达意志的新机制。以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更大范围表达自己的意愿,真正形成充满活力的党内民主氛围。
3、切实保障党员的选举权。一要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意志。由选举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对被选举人作出选择,自主决定选什么人,投什么票。二要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要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制度,推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考察结果通报制度和考察前公示、任前公示等制度,扩大公示的范围。三要防止选举中拉票贿选。在党内选举中严禁拉票贿选,是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对拉票贿选行为必须“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办,问责到底,严肃处理。
4、切实保障党员的监督权。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变自上而下的监督为上下互补的监督。一要创造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宽松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敢于对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同时勇于自我批评,坦诚接受别人的批评。事实表明,领导干部愿意接受批评,普通党员才敢于批评。二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三要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各类监督的渠道。四要完善对监督权人的保护制度。采取各种措施从根本上遏制打击报复现象,增强党员行使监督权的信心和勇气。
参考文献
[1] 肖朗.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研究.[J]?.辽宁师范大学,2012.
[2] 年巍.为什么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N].新华网,2016-12-18.
[关键词]党内民主;党员民主权利;监督;保障
中图分类号:D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22-0349-01
一、党员基本民主权利在实践中取得的成效
我们党一贯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建党初期,我们党就对党员行使民主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基本权利。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根据党章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党员权利,完善了保障措施。党的十七大党章修正案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第一次写进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为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打下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一系列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全面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开辟和创造党内民主的新途径,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然而,当前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现状,与这种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在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对待党员权利、义务上,片面强调党员“应尽义务”,忽视党员“应有权利”;在党内监督上,片面强调党员是被监督的对象,忽视党员也是监督的主体,忽视党员监督党员干部的权利;在党内管理上,片面把党员作为被管理的对象,而忽视党员在党内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在党内决策上,片面强调党员无条件贯彻执行组织决定,奉行“我决定你执行”的习惯方式,忽视党员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利;党员对党务工作党内事务不知情、不了解,从而导致党员的主体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甚至严重损害了党员权利的行使。
三、阻碍党员民主权利顺利行使的原因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特别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进程的推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一些落后观念和习惯势力还有一定市场,阻碍着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主要体现在:一是党员主体地位认识不足,部分党员民主权利意识淡薄。过分强调领导的权威和领导的作用,听不进不同意见,不采纳合理性建议,不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不珍惜党章赋予自己的权利。二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党支部书记管党务政的能力弱,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支部民主议会氛围不浓,程序不正规。三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有关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党员民主权利的作用难于体现。实践表明,制度具有管长远的优点,是遏制腐败“顽疾”持久起效的“良药”。虽然十八届六中全会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明确了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原则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的措施,但这些原则和措施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建议
要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就必须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
1、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一要健全工作流程和情况通报制度。根据党内事务的特点及各级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做到重要事件党内先通报、重要问题党内先讨论、重要决策实施党内先传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了解党内事务的优先权。二要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健全“重要决策必须公开、重大事项必须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必须公开”的工作制度,增加权力运作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率。
2、切实保障党员的参与权。一是畅通平时民主参与的渠道,畅通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党的各级组织要健全党内信息沟通网络,使党员平时可以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做到下情及时上递,上情及时下达。二是要建立起有效的上下沟通机制。上级党组织应充分听取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把来自群众、来自基层、来自实践的经验集中起来,集思广益,改进工作。三是要建立保障党员表达意志的新机制。以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更大范围表达自己的意愿,真正形成充满活力的党内民主氛围。
3、切实保障党员的选举权。一要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意志。由选举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对被选举人作出选择,自主决定选什么人,投什么票。二要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要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制度,推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考察结果通报制度和考察前公示、任前公示等制度,扩大公示的范围。三要防止选举中拉票贿选。在党内选举中严禁拉票贿选,是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对拉票贿选行为必须“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办,问责到底,严肃处理。
4、切实保障党员的监督权。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变自上而下的监督为上下互补的监督。一要创造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宽松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敢于对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同时勇于自我批评,坦诚接受别人的批评。事实表明,领导干部愿意接受批评,普通党员才敢于批评。二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三要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各类监督的渠道。四要完善对监督权人的保护制度。采取各种措施从根本上遏制打击报复现象,增强党员行使监督权的信心和勇气。
参考文献
[1] 肖朗.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研究.[J]?.辽宁师范大学,2012.
[2] 年巍.为什么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N].新华网,2016-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