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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保证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重要物质条件,其管理及核算状况如何,对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开展、经济效益的提高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方面尚存在一定的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固定资产购置的会计核算流程不够严谨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是通过“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列支,支付款项时,借记“事业支出”、“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一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固定资产入账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这两组分录之间不存在勾稽关系,不能确切明了地反映固定资产购置业务的内涵。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单位往往只编制了付款分录而忘记编制资产入账分录,甚至有的单位除建筑物等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购建外,其他固定资产的购建只是“一支了之”。其结果是导致账外资产形成,甚至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体现不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而以计提修购基金代替。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存在有形损耗(如自然磨损等)和无形损耗(如技术陈旧等)及其他经济原因,发生资产价值的减值是必然的。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计提折旧不仅仅是为了收回固定资产投资使企业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而且是为了将固定资产成本分摊于各个受益期,实现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合理确定各个受益期的损益。不计提折旧不能反映固定资产因自然损耗或经济发展的原因而发生了价值减损,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使得损耗不能在成本中得以体现,人为地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活动收入的成本,从而造成成本核算不全,少计成本费用,虚增结余。而在购买当年又全额列支,虚增了事业成本,不能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不能以累计折旧来反映使用过程中的损耗,其新旧程度无从体现。这样,虚增了资产总量,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从而影响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造成有些该投资的地方没有投资,而不该投资的地方却重复投资,形成国家资金使用的盲目性。
(三)修购基金的计提方法及其在报表列示上的弊端
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实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的补偿。修购基金计提的依据和比例并不是按照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情况确定的,缺乏客观依据。收入多的事业单位多提修购基金,收入少的单位少提。这不同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计提方法:以固定资产原值为基础,按规定的比例计提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没有反映出其损耗,同时,又以计提修购基金的方式直接增加专用基金,从而增加净资产,造成重复计算。其结果是净资产中既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又包括从固定资产中提取的修购基金。这样使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不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导致部分会计信息失真。
(四)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宽
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末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目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显得过于偏低。按照这样的标准,单位大量的电话机、办公桌椅等简易设备也列入了固定资产管理范围,这类物品易损易坏。更换比较频繁,核算的工作量较大。相对于其他价值较高的设备而言。这种简易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使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宽,而过宽的核算范围将给固定资产的管理、控制及核算带来弊端。
二、对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及日常管理的建议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和大量现代办公设备的购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趋增加。为了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更好的核算和管理,笔者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建章立制。严格制度管理,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要将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管理使用责任制,对财产定期进行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财产流失。
(二)改进固定资产的核算办法,建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购买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取款”科目,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堵塞了漏记或是人为不记入固定资产的漏洞,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完整。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通过“事业基金一一般基金”科目来核算。
(三)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实行计提折旧核算。建议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设置“事业支出一折旧”和“累计折旧”科目,完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从而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中增设“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项目,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适当提高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增加低值易耗品核算。将价值较低、易损易耗的物品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而在“低值易耗品”科目中核算,同时完善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保证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这种办法减少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范围,保证了固定资产统计、核算的准确性。
只有完善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才能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作者单位: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
一、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固定资产购置的会计核算流程不够严谨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是通过“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列支,支付款项时,借记“事业支出”、“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一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固定资产入账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这两组分录之间不存在勾稽关系,不能确切明了地反映固定资产购置业务的内涵。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单位往往只编制了付款分录而忘记编制资产入账分录,甚至有的单位除建筑物等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购建外,其他固定资产的购建只是“一支了之”。其结果是导致账外资产形成,甚至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体现不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而以计提修购基金代替。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存在有形损耗(如自然磨损等)和无形损耗(如技术陈旧等)及其他经济原因,发生资产价值的减值是必然的。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计提折旧不仅仅是为了收回固定资产投资使企业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而且是为了将固定资产成本分摊于各个受益期,实现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合理确定各个受益期的损益。不计提折旧不能反映固定资产因自然损耗或经济发展的原因而发生了价值减损,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使得损耗不能在成本中得以体现,人为地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活动收入的成本,从而造成成本核算不全,少计成本费用,虚增结余。而在购买当年又全额列支,虚增了事业成本,不能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不能以累计折旧来反映使用过程中的损耗,其新旧程度无从体现。这样,虚增了资产总量,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从而影响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造成有些该投资的地方没有投资,而不该投资的地方却重复投资,形成国家资金使用的盲目性。
(三)修购基金的计提方法及其在报表列示上的弊端
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实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的补偿。修购基金计提的依据和比例并不是按照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情况确定的,缺乏客观依据。收入多的事业单位多提修购基金,收入少的单位少提。这不同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计提方法:以固定资产原值为基础,按规定的比例计提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没有反映出其损耗,同时,又以计提修购基金的方式直接增加专用基金,从而增加净资产,造成重复计算。其结果是净资产中既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又包括从固定资产中提取的修购基金。这样使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不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导致部分会计信息失真。
(四)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宽
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末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目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显得过于偏低。按照这样的标准,单位大量的电话机、办公桌椅等简易设备也列入了固定资产管理范围,这类物品易损易坏。更换比较频繁,核算的工作量较大。相对于其他价值较高的设备而言。这种简易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使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宽,而过宽的核算范围将给固定资产的管理、控制及核算带来弊端。
二、对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及日常管理的建议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和大量现代办公设备的购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趋增加。为了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更好的核算和管理,笔者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建章立制。严格制度管理,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要将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管理使用责任制,对财产定期进行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财产流失。
(二)改进固定资产的核算办法,建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购买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取款”科目,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堵塞了漏记或是人为不记入固定资产的漏洞,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完整。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通过“事业基金一一般基金”科目来核算。
(三)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实行计提折旧核算。建议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设置“事业支出一折旧”和“累计折旧”科目,完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从而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中增设“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项目,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适当提高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增加低值易耗品核算。将价值较低、易损易耗的物品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而在“低值易耗品”科目中核算,同时完善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保证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这种办法减少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范围,保证了固定资产统计、核算的准确性。
只有完善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才能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作者单位: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