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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大局。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的实际情况看,确保村集体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关键,是有效调动基层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具体说来,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激励措施要“实”。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不仅是稳定和优化当前农村干部队伍的必要条件,也是激发广大村干部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在实际工作中,金坛区主要把握好以下两点:
一是在责任上强化考核。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纳入镇(区)、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把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市级对镇(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每年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成绩显著的镇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惩制度。从2011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10个村,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在职村干部。
二是在政治上拓展空间。金坛区在2011年组织开展了村党组织和村党组织书记“创先争优,晋档升级”活动,既对村党组织集体进行档次考核,又对村党组织书记个人进行等级评价。其中,村集体经济增收是“创先争优,晋档升级”活动的重要指标,未达到全市平均数的村,将不参加“晋档升级”。同时,加大从村干部中公开选拔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乡镇班子成员的力度,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作为首要选拔条件。近年来,全区有4名村党组织书记被选拔担任镇领导干部,先后有25名村党组织书记被录用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政策扶持要“真”。2010年,金坛区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明确一系列支持“三农”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明确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对低收入村开展创收项目奖补。2012年,又出台《金坛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行动计划》,明确从2012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村级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低收入村和经济薄弱村增收项目建设。2010—2014年,全区共下发3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村级增收项目奖补。由于各项政策扶持到位,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三、指导服务要“细”。村干部往往对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不了解,或对市场行情不熟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为此,金坛区、镇相关部门经常深入基层,宣传和解读政府出台的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文件,让村干部了解政策。为帮助经济薄弱村明确思路、把握重点、创新举措,每年都组织召开村级经济发展推进会,重点对上年低收入村创业增收项目奖补工作进行总结,布置落实当年低收入村创业增收工作。还组织专家对村集体的创收项目进行绩效分析,减少投资风险,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让村干部放心地发展集体经济。
四、结对帮扶要“诚”。为了杜绝帮扶工作走过场,金坛区在帮扶工作上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目标任务明确。各帮扶单位必须确保经济薄弱村集体总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到2016年,经济薄弱村村级集体总收入全部达100万元以上。二是突出项目帮扶重点。既鼓励帮扶单位直接帮助经济薄弱村引项目、引技术,又鼓励在经济薄弱村自身有项目、有技术的基础上,大力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多样化、差别化的“输血”、“供血”手段,有效恢复增强经济薄弱村的“造血”功能。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将三年帮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各帮扶单位、镇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2011—2015年,金坛区财政共落实扶持资金600万元,222个结对帮扶机关部门和企业捐助资金6234万元,实施帮扶项目178个,16个经济薄弱村村级总收入均超过100万元,比帮扶前村均净增53万元。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欣文
一、激励措施要“实”。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不仅是稳定和优化当前农村干部队伍的必要条件,也是激发广大村干部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在实际工作中,金坛区主要把握好以下两点:
一是在责任上强化考核。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纳入镇(区)、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把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市级对镇(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每年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成绩显著的镇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惩制度。从2011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10个村,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在职村干部。
二是在政治上拓展空间。金坛区在2011年组织开展了村党组织和村党组织书记“创先争优,晋档升级”活动,既对村党组织集体进行档次考核,又对村党组织书记个人进行等级评价。其中,村集体经济增收是“创先争优,晋档升级”活动的重要指标,未达到全市平均数的村,将不参加“晋档升级”。同时,加大从村干部中公开选拔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乡镇班子成员的力度,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作为首要选拔条件。近年来,全区有4名村党组织书记被选拔担任镇领导干部,先后有25名村党组织书记被录用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政策扶持要“真”。2010年,金坛区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明确一系列支持“三农”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明确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对低收入村开展创收项目奖补。2012年,又出台《金坛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行动计划》,明确从2012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村级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低收入村和经济薄弱村增收项目建设。2010—2014年,全区共下发3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村级增收项目奖补。由于各项政策扶持到位,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三、指导服务要“细”。村干部往往对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不了解,或对市场行情不熟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为此,金坛区、镇相关部门经常深入基层,宣传和解读政府出台的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文件,让村干部了解政策。为帮助经济薄弱村明确思路、把握重点、创新举措,每年都组织召开村级经济发展推进会,重点对上年低收入村创业增收项目奖补工作进行总结,布置落实当年低收入村创业增收工作。还组织专家对村集体的创收项目进行绩效分析,减少投资风险,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让村干部放心地发展集体经济。
四、结对帮扶要“诚”。为了杜绝帮扶工作走过场,金坛区在帮扶工作上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目标任务明确。各帮扶单位必须确保经济薄弱村集体总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到2016年,经济薄弱村村级集体总收入全部达100万元以上。二是突出项目帮扶重点。既鼓励帮扶单位直接帮助经济薄弱村引项目、引技术,又鼓励在经济薄弱村自身有项目、有技术的基础上,大力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多样化、差别化的“输血”、“供血”手段,有效恢复增强经济薄弱村的“造血”功能。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将三年帮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各帮扶单位、镇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2011—2015年,金坛区财政共落实扶持资金600万元,222个结对帮扶机关部门和企业捐助资金6234万元,实施帮扶项目178个,16个经济薄弱村村级总收入均超过100万元,比帮扶前村均净增53万元。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