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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学与影视的“结缘”已成为文学与作家生存发展的一种策略,一方面小说和电视剧因在艺术特色上有一定的互通性而“共生”;另一方面,影视和文学在“共生”的情况下“双赢”,呈现出一派“相互依存、和谐发展、共促繁荣”景象。
[关键词]电视剧 文学作品 共生 不平等
在现代传媒高度发展的今日,中国电视剧的繁荣景象吸引了众多知识分子把学术研究目光投向这一领域,电视剧作品数量的积累也为电视剧批评提供了充足的文本。而小说与影视、作家与影视的关系的密切程度更是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文学与影视的“结缘”已成为文学与作家生存发展的一种策略,一方面小说和电视剧因在艺术特色上有一定的互通性而“共生”;另一方面,影视和文学在“共生”的情况下“双赢”,呈现出一派“相互依存、和谐发展、共促繁荣”景象。
一、小说与电视剧的“共生”
从总体而言,小说与电视剧分属于不同的艺术种类,在文艺属性方面应该是异远远大于同,但小说与电视剧的联姻却是长久的事实。这说明小说和电视剧在艺术特色上有一定的互通性。
从媒介形态转换的视角来看,由小说到电视剧是新媒介寻求题材的方式之一,从创作意图来看,使文字情节影像化是电视剧创作的重要目的之一。电影和电视影像的特点在于对现实景象的逼真模拟。识字率和文化水平对于影视观众接受通俗剧影像情节不是障碍。当初中央电视台改编中国古典四大名著时,就有以影像的形式向大众普及古典文艺故事的目的:从文化承继关系来看,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创作可以说是对旧有文化记忆的召唤。改编的对象,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都是“历史”文本。原作品是往日岁月的意识形态、文化观念和创作方法的凝结。改编作品基于现实的需要,通过创作,以潜藏的文化记忆为路径,或遵循原作符号编织程序,召唤、激发往日情怀,或增添新的内容,表达对原作新的想象:从商业追求来看,电视剧创作借由原作、特别是曾经出现过的影视作品所造就的文化记忆,以“怀旧心理”为依托,可以吸引相当数量的定向潜在观众,从而保证预期的收视率及广告份额。
在叙事的语言上,文字是小说惟一的叙事语言;而电视剧则是声光影多种语言结合的综合艺术形式。情节是电视剧的生命线,电视剧主要是依靠人物的语言和行动来推动情节和故事的发展,所以电视剧总是呈现出动态的叙事语言,至于表现人物沉思的脸部的特写镜头和刻画环境的空镜头是要求在有限的范围内合理地使用。电视剧的动作性与小说的语言动作性不期而遇。
小说文本与电视剧相比的优势就在于它可以从容不迫地,通过文学语言多层次、多角度、从而实现深度地刻画人物的性格和内心世界。作家特别擅长对人的情感的刻画,可是当代小说作家们通常采用在细节中和在动作中刻画人物性格的方法,叙述以压倒的优势战胜描写,对人物语言的叙述、对人物动作的叙述都很具有行动性。小说的这一特点,再加上作品对人物对话的重视(很多时候基本上是人物的对话成为推动故事前进的动力),使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具有非常大的可行性。
此外,画面感很强能够给读者形成强烈视觉冲击。文学作品中对人和景的细致描摹,在改编而成的电视剧中基本上是“原样重视”这样对时尚有准确的把握、对静景有细致入微的刻画的文本首先能受到编剧的欢迎,其次也能得到服装师、造型师和道具师的欢迎,按图索骥总是比在白纸上绘图要容易。
改编成电视剧的大多都是中篇小说,容量十分有限,所以编剧在进行剧本的二度创作时,一个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增加或扩充小说的故事情节,增加剧本的戏剧冲突。而这通常是靠增加故事的人物以及人物背后的故事、强化故事的社会背景、扩大故事的容量、增强故事的力度来实现的。作家们忠于生活的态度。在写作时刻意隐去了主观选择。尊重生活的杂乱无章,这也就使文本蕴涵了无数的情节可能。有时仅仅只是一句话的叙述,却因为包含了好的故事的因子,因此可以被编剧就此扩张为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增加了电视剧的容量。
二、小说与电视剧的“双赢”
作家刘震云表示,就是要关注当下生活,要有深邃的洞察力和卓越的表现力。评论家李敬泽认为,就目前影视剧创作原创力还比较薄弱的情况而言,优秀的文学作品无疑为影视剧创作提供了一个宝贵的资源库。“对于影视剧,文学作品可以提供一个丰富的母体,一片沃土。沃土上结出的果实肯定是盆花的果实无法相比的。”电视剧《空镜子》、《女人心事》的编剧万方指出“生动的故事情节、鲜活的人物形象才是影视作品吸引眼球的重要因素。相对于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影视剧的改编要做的是尽量通俗化,用更丰富的事件和人物对话将故事展开。”
对于一部分改编自文学作品的影视剧而言,其影响力可能远远超过了作为剧本基础的文学作品。如许多观众是在观看了《集结号》、《亮剑》等影视剧后,转向书店寻找小说。“改编后的影视作品与原著在艺术感染力和影响力上不一定具有对等性,成功的改编是对文学作品的提升”,王干说:“只有充分尊重文学作品的思想艺术内涵和影视的内部规律,改编的作品才能兼具文学与影视的双重审美特征。”万方也指出:“好的文学作品集中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为影视作品增添了精神内涵,对人的生存状况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影视对小说的解读背后往往还连带着许多的“副效应”。比如伴随着影视而产生副产品,像《红楼梦》的音乐、《金粉世家》的化妆和音乐、《青衣》的舞台、《尘埃落定》的号角等等都构成了图像化文学批评的辅助方面和闪光点。而从社会效应上而言,一方面它可以拉动出版物的销售,比如当年电视剧《围城》播出之后,这部一向遭到冷落的文学名著才得以一版再版。另一方面它使作家成为与影视演员一样的明星和偶像,名气和腰包同时鼓胀。这些又显然都是文学批评以外的因素。能够如刘震云般在影视和小说两地游刃有余者并不多见,刘恒也算是不俗的一个。他在创作小说的同时早就与影视结缘,好多让人耳熟能详的影视剧都出自他的手笔,最近他又身兼编剧和总导演二职,将凌力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少年天子》搬上了电视屏幕,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剧中细腻的感觉、透视心理的力量无一不得益于刘恒扎实的文字功底,而且整部电视剧非常突出的不是画面和场景所呈现内涵,而更多的是人物的语言,这更加与刘恒作为小说家驾驭语言的能力分不开,电视剧的文化品位因此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在清宫戏严重类型化的时刻脱颖而出。无论是刘震云电影之后创作小说,还是刘恒直接参与编剧和导演,都给当前的作家和影视编剧以有益的启示参与影视写作不是作家对文学的亵渎和创作的歧途,正如小说创作者也完全可以是文学批评者一样,这或许是有益的尝试。
[关键词]电视剧 文学作品 共生 不平等
在现代传媒高度发展的今日,中国电视剧的繁荣景象吸引了众多知识分子把学术研究目光投向这一领域,电视剧作品数量的积累也为电视剧批评提供了充足的文本。而小说与影视、作家与影视的关系的密切程度更是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文学与影视的“结缘”已成为文学与作家生存发展的一种策略,一方面小说和电视剧因在艺术特色上有一定的互通性而“共生”;另一方面,影视和文学在“共生”的情况下“双赢”,呈现出一派“相互依存、和谐发展、共促繁荣”景象。
一、小说与电视剧的“共生”
从总体而言,小说与电视剧分属于不同的艺术种类,在文艺属性方面应该是异远远大于同,但小说与电视剧的联姻却是长久的事实。这说明小说和电视剧在艺术特色上有一定的互通性。
从媒介形态转换的视角来看,由小说到电视剧是新媒介寻求题材的方式之一,从创作意图来看,使文字情节影像化是电视剧创作的重要目的之一。电影和电视影像的特点在于对现实景象的逼真模拟。识字率和文化水平对于影视观众接受通俗剧影像情节不是障碍。当初中央电视台改编中国古典四大名著时,就有以影像的形式向大众普及古典文艺故事的目的:从文化承继关系来看,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创作可以说是对旧有文化记忆的召唤。改编的对象,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都是“历史”文本。原作品是往日岁月的意识形态、文化观念和创作方法的凝结。改编作品基于现实的需要,通过创作,以潜藏的文化记忆为路径,或遵循原作符号编织程序,召唤、激发往日情怀,或增添新的内容,表达对原作新的想象:从商业追求来看,电视剧创作借由原作、特别是曾经出现过的影视作品所造就的文化记忆,以“怀旧心理”为依托,可以吸引相当数量的定向潜在观众,从而保证预期的收视率及广告份额。
在叙事的语言上,文字是小说惟一的叙事语言;而电视剧则是声光影多种语言结合的综合艺术形式。情节是电视剧的生命线,电视剧主要是依靠人物的语言和行动来推动情节和故事的发展,所以电视剧总是呈现出动态的叙事语言,至于表现人物沉思的脸部的特写镜头和刻画环境的空镜头是要求在有限的范围内合理地使用。电视剧的动作性与小说的语言动作性不期而遇。
小说文本与电视剧相比的优势就在于它可以从容不迫地,通过文学语言多层次、多角度、从而实现深度地刻画人物的性格和内心世界。作家特别擅长对人的情感的刻画,可是当代小说作家们通常采用在细节中和在动作中刻画人物性格的方法,叙述以压倒的优势战胜描写,对人物语言的叙述、对人物动作的叙述都很具有行动性。小说的这一特点,再加上作品对人物对话的重视(很多时候基本上是人物的对话成为推动故事前进的动力),使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具有非常大的可行性。
此外,画面感很强能够给读者形成强烈视觉冲击。文学作品中对人和景的细致描摹,在改编而成的电视剧中基本上是“原样重视”这样对时尚有准确的把握、对静景有细致入微的刻画的文本首先能受到编剧的欢迎,其次也能得到服装师、造型师和道具师的欢迎,按图索骥总是比在白纸上绘图要容易。
改编成电视剧的大多都是中篇小说,容量十分有限,所以编剧在进行剧本的二度创作时,一个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增加或扩充小说的故事情节,增加剧本的戏剧冲突。而这通常是靠增加故事的人物以及人物背后的故事、强化故事的社会背景、扩大故事的容量、增强故事的力度来实现的。作家们忠于生活的态度。在写作时刻意隐去了主观选择。尊重生活的杂乱无章,这也就使文本蕴涵了无数的情节可能。有时仅仅只是一句话的叙述,却因为包含了好的故事的因子,因此可以被编剧就此扩张为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增加了电视剧的容量。
二、小说与电视剧的“双赢”
作家刘震云表示,就是要关注当下生活,要有深邃的洞察力和卓越的表现力。评论家李敬泽认为,就目前影视剧创作原创力还比较薄弱的情况而言,优秀的文学作品无疑为影视剧创作提供了一个宝贵的资源库。“对于影视剧,文学作品可以提供一个丰富的母体,一片沃土。沃土上结出的果实肯定是盆花的果实无法相比的。”电视剧《空镜子》、《女人心事》的编剧万方指出“生动的故事情节、鲜活的人物形象才是影视作品吸引眼球的重要因素。相对于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影视剧的改编要做的是尽量通俗化,用更丰富的事件和人物对话将故事展开。”
对于一部分改编自文学作品的影视剧而言,其影响力可能远远超过了作为剧本基础的文学作品。如许多观众是在观看了《集结号》、《亮剑》等影视剧后,转向书店寻找小说。“改编后的影视作品与原著在艺术感染力和影响力上不一定具有对等性,成功的改编是对文学作品的提升”,王干说:“只有充分尊重文学作品的思想艺术内涵和影视的内部规律,改编的作品才能兼具文学与影视的双重审美特征。”万方也指出:“好的文学作品集中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为影视作品增添了精神内涵,对人的生存状况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影视对小说的解读背后往往还连带着许多的“副效应”。比如伴随着影视而产生副产品,像《红楼梦》的音乐、《金粉世家》的化妆和音乐、《青衣》的舞台、《尘埃落定》的号角等等都构成了图像化文学批评的辅助方面和闪光点。而从社会效应上而言,一方面它可以拉动出版物的销售,比如当年电视剧《围城》播出之后,这部一向遭到冷落的文学名著才得以一版再版。另一方面它使作家成为与影视演员一样的明星和偶像,名气和腰包同时鼓胀。这些又显然都是文学批评以外的因素。能够如刘震云般在影视和小说两地游刃有余者并不多见,刘恒也算是不俗的一个。他在创作小说的同时早就与影视结缘,好多让人耳熟能详的影视剧都出自他的手笔,最近他又身兼编剧和总导演二职,将凌力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少年天子》搬上了电视屏幕,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剧中细腻的感觉、透视心理的力量无一不得益于刘恒扎实的文字功底,而且整部电视剧非常突出的不是画面和场景所呈现内涵,而更多的是人物的语言,这更加与刘恒作为小说家驾驭语言的能力分不开,电视剧的文化品位因此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在清宫戏严重类型化的时刻脱颖而出。无论是刘震云电影之后创作小说,还是刘恒直接参与编剧和导演,都给当前的作家和影视编剧以有益的启示参与影视写作不是作家对文学的亵渎和创作的歧途,正如小说创作者也完全可以是文学批评者一样,这或许是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