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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曝光某女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送链接筹得善款却挪作他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颁布实施为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募捐信息平台”)的认定审查以及其他慈善行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一年多来,以“医疗众筹”为主要慈善方式的信息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申请人信息造假等问题也逐渐出现在公众视野,下一步究竟该如何走,成为“医疗众筹”亟待思考的一个问题。
既能助人也存质疑
点下确认支付,随着一声清脆的提示音,叶先生的两百元善款已经通过募捐信息平台向一位尿毒症患者汇去。这样的场景在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蓬勃发展的当下并不少见。
点开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筹款链接时不时出现,许多人对此习以为常,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捐助似乎已经成为“过去时”。
家住北京的曹女士先前因孩子暂无北京户口等原因无法通过社保报销高昂治病费用而十分苦恼。同事向她推荐了医疗众筹软件,曹女士填写了完整的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在较短时间内筹集近26万元善款,成功解了燃眉之急,孩子最终也得以康复。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人来说,这种方式确实帮了非常大的忙。”曹女士表达了对于爱心人士以及募捐信息平台的感谢之情。
“孩子痊愈后,我获得的善款还有剩余,我希望能够把多余的善款退回去,可惜因为网络捐赠的关系,现在没有这样的途径。”
曹女士遇到的情况仅仅是“医疗众筹”的一面。之前网络曾曝出苏州一男子夸大亲属病情获取善款,这名男子声称母亲左右胸均被查出乳腺癌,希望获取30万元为母亲治病,并在两天内通过网络平台筹得善款近2万元。但其母亲的主治医师却怒斥其叙述与病情不相符,称其母亲只有单侧乳腺癌,且医保报销后仅花费6800元。还有媒体曝光某女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送链接筹得善款却挪作他用……
本刊记者下载多个筹款平台软件进行测试,发现发布受助项目所需填写的信息并不多,名为“绿色智能通道”的一项功能更是在本刊记者填入全部非真实信息后仍旧直接发布了筹款项目,客服人员告诉本刊记者材料可以之后跟进添加。
本刊记者联系到了一些自称医疗系统“内部人士”的人员,他们表示,医院病历和带签名公章的诊断书他们都可以“弄来”,三甲医院的也可以做,“无非是加钱”。
为了进一步了解网络募捐信息平台的审核机制,本刊记者以实验身份继续与某平台客服人员进行沟通。
“需要你上传病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如果你不是本人还需要提供户口本页照片来确定你和病人的亲属关系。”交谈中,客服人员告诉本刊记者,“我们的审核人员有一定的医学知识,但主要还是以受助人上传的诊断书为准。”
当本刊记者询问如果筹款不够、项目失败怎么办时,客服人员回应说,可以自行修改筹款目标金额,将金额调整到已筹得款项以下,就可以视作项目成功并提现。
“这个金额主要还是由求助方自行设定,我们会有相关的医学专家提供参考意见,但只要不设定过高的求助金额,我们一般不进行干预。”
本刊记者在募捐信息平台上点开一項个人求助项目,在项目下有这样一行说明:该项目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者个人负责。
此项说明来源于民政部所发布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据了解,“医疗众筹”被认定为个人求助行为,与公开募捐性质并不一样。
但《规范》中也明确表示: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本刊记者尝试捐助数十元后试图查询该笔钱款的去向,募捐信息平台方面告诉记者通过软件可以查询到具体的到账和提现时间,但之后的具体使用情况,只能通过受助人自己的反馈来了解。
“求助对象的信息如果不能严格审查,那么就偏离了慈善的正轨,对于整个社会的‘慈善信心’也是一种伤害。”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董山民说。
董山民建议,相关的平台可以在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提高进入门槛和申请难度,让打算投机的人增加成本,把真正有需要的人挑选出来,因为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会害怕支付用于救助的成本。
二是建立施助人回报机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建立施助人数据库,还可以建立社会救助信用银行,让施助人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得到同样的、甚至更大的帮助。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表示,编造虚假信息在平台上发布并获取钱财的行为性质上无异于诈骗,而平台如果因为审核不严而导致此类情况,虽不用担负刑事责任,但须承担一定民事责任。
“大家慷慨解囊一定程度上也是基于对平台的信任,所以相关平台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审核工作,而不能随意发布相关信息。”潘强强调,“慈善必须是本透明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颁布实施为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募捐信息平台”)的认定审查以及其他慈善行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一年多来,以“医疗众筹”为主要慈善方式的信息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申请人信息造假等问题也逐渐出现在公众视野,下一步究竟该如何走,成为“医疗众筹”亟待思考的一个问题。
既能助人也存质疑
点下确认支付,随着一声清脆的提示音,叶先生的两百元善款已经通过募捐信息平台向一位尿毒症患者汇去。这样的场景在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蓬勃发展的当下并不少见。
点开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筹款链接时不时出现,许多人对此习以为常,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捐助似乎已经成为“过去时”。
家住北京的曹女士先前因孩子暂无北京户口等原因无法通过社保报销高昂治病费用而十分苦恼。同事向她推荐了医疗众筹软件,曹女士填写了完整的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在较短时间内筹集近26万元善款,成功解了燃眉之急,孩子最终也得以康复。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人来说,这种方式确实帮了非常大的忙。”曹女士表达了对于爱心人士以及募捐信息平台的感谢之情。
“孩子痊愈后,我获得的善款还有剩余,我希望能够把多余的善款退回去,可惜因为网络捐赠的关系,现在没有这样的途径。”
曹女士遇到的情况仅仅是“医疗众筹”的一面。之前网络曾曝出苏州一男子夸大亲属病情获取善款,这名男子声称母亲左右胸均被查出乳腺癌,希望获取30万元为母亲治病,并在两天内通过网络平台筹得善款近2万元。但其母亲的主治医师却怒斥其叙述与病情不相符,称其母亲只有单侧乳腺癌,且医保报销后仅花费6800元。还有媒体曝光某女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送链接筹得善款却挪作他用……
本刊记者下载多个筹款平台软件进行测试,发现发布受助项目所需填写的信息并不多,名为“绿色智能通道”的一项功能更是在本刊记者填入全部非真实信息后仍旧直接发布了筹款项目,客服人员告诉本刊记者材料可以之后跟进添加。
本刊记者联系到了一些自称医疗系统“内部人士”的人员,他们表示,医院病历和带签名公章的诊断书他们都可以“弄来”,三甲医院的也可以做,“无非是加钱”。
审核监管严不严
为了进一步了解网络募捐信息平台的审核机制,本刊记者以实验身份继续与某平台客服人员进行沟通。
“需要你上传病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如果你不是本人还需要提供户口本页照片来确定你和病人的亲属关系。”交谈中,客服人员告诉本刊记者,“我们的审核人员有一定的医学知识,但主要还是以受助人上传的诊断书为准。”
当本刊记者询问如果筹款不够、项目失败怎么办时,客服人员回应说,可以自行修改筹款目标金额,将金额调整到已筹得款项以下,就可以视作项目成功并提现。
“这个金额主要还是由求助方自行设定,我们会有相关的医学专家提供参考意见,但只要不设定过高的求助金额,我们一般不进行干预。”
本刊记者在募捐信息平台上点开一項个人求助项目,在项目下有这样一行说明:该项目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者个人负责。
此项说明来源于民政部所发布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据了解,“医疗众筹”被认定为个人求助行为,与公开募捐性质并不一样。
但《规范》中也明确表示: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本刊记者尝试捐助数十元后试图查询该笔钱款的去向,募捐信息平台方面告诉记者通过软件可以查询到具体的到账和提现时间,但之后的具体使用情况,只能通过受助人自己的反馈来了解。
网络慈善应该是本“透明账”
“求助对象的信息如果不能严格审查,那么就偏离了慈善的正轨,对于整个社会的‘慈善信心’也是一种伤害。”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董山民说。
董山民建议,相关的平台可以在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提高进入门槛和申请难度,让打算投机的人增加成本,把真正有需要的人挑选出来,因为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会害怕支付用于救助的成本。
二是建立施助人回报机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建立施助人数据库,还可以建立社会救助信用银行,让施助人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得到同样的、甚至更大的帮助。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表示,编造虚假信息在平台上发布并获取钱财的行为性质上无异于诈骗,而平台如果因为审核不严而导致此类情况,虽不用担负刑事责任,但须承担一定民事责任。
“大家慷慨解囊一定程度上也是基于对平台的信任,所以相关平台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审核工作,而不能随意发布相关信息。”潘强强调,“慈善必须是本透明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