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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以来,各地医疗纠纷案件显著增多,病理诊断失当而引发针对病理医师的医疗事故鉴定和法律诉讼也有明显上升.因此,了解医疗事故处理的具体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显得十分重要.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病理学分会制订的病理学和即将完成和出版.如果病理医技人员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技术操作和病理诊断,将可大大减少病理诊断失当而引起的医疗纠纷.以下就本人在颁布后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的2个案例做一分析,并谈谈如何避免病理诊断的误诊和一旦涉及医疗纠纷时应注意的事项,供同道参考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