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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乔
她安静地坐在那里,一袭宽袍大袖的粗麻长裙曳地,腰背挺得笔直,长裙上一块块橙色的扎染配上她特意梳出的发髻,使瘦瘦的她像一条扁平的比目鱼,脊柱那儿像有一根竹片硬撑起了身体,显得有些僵硬。面部是化过淡妆的,精心的,因为不太看得出来,却自有一种光采熠熠。她曾经说过一句至理名言:最高明的化妆就是让人看不出来化过妆。她说这话时,我们都还在上高中,当时是上体育课,那时的体育课多半都是用来玩儿的。记得我们讨论美女,讨论穿衣风格和化妆,她站在操场上的柳树下,仰着脸,正午的阳光照过来,她的脸金灿灿的,像镀了一层铬。微风撩起她的额发,使她的脸庞显得格外成熟,这令智力与身体都发育相对迟缓的我们异常羡慕和崇拜。在所有女生中,仅长我们两岁的她的认知是最高明的,超出了我们的年龄认知水平。
当时我从常务副总编“刘大脑袋”的门前经过,刘大脑袋是我们采编部门的直接顶头上司,分管选题策划和编审工作。无论什么样的选题和稿件都得经他法眼和圣手,才有可能得见天日。我们爱他,也恨他。因为他脑袋长得特别大,就被我们私底下称为刘大脑袋了。这一天我拿着大样吹着口哨,准备下三楼排版室做版面。常务副总编的办公室位于楼梯口,无论上楼下楼,都是绕不过的所在。
头晚上赶私活,一个民乐培训班的文案,熬到凌晨1点,所以脑回路有点慢,当我反应过来他的门开着,想要缩回脚时,已经不可能了。
小乔,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位美女作者。刘大脑袋难得如此平易近人,他从皮沙发上艰难地站起来,整个大肚腩理直气壮地往外张扬着,举起胖手和蔼地对我招着。后来我想,他理直气壮是因为身份到那个份上了,如果他只是一个最底层的“打工人”,估计他会顾忌自己的肚腩比领导的大,那是不道德的。我不情愿地走了进去,脸上却是受宠若惊的表情。
我惊奇地看着此时已从沙发上欠身而起的美女作者,喔喔着伸手与她握,一时却有些语塞。开始的惊奇是假的,凡是领导介绍的美女作者我都会惊为天人,我认为这是对领导的眼光和审美表示出的极大尊重。然而令我想不到的是,当我近距离面对她时,我真的惊奇了。这倒不是她真的是个大美女,而是我认识她,其实岂止是认识,我们根本就是老相识。她叫傅春红,是我高中三年的同学。
此时我看到的她就是文章开头那个样子,与菜场卖菜的样子判若两人。傅春红上学时成绩并不好,高考落榜后一直做些小营生淘生活。
她看我的眼神儿……怎么说呢?不好说。
毕业了二十年,我和傅春红并不是头一次碰见,都在一个三线小城市待着,早碰不到晚碰不到,中午也会碰到的。更何况她就在我租屋附近的菜市场卖蔬菜,我还和她买过几回菜呢。
当然我俩的交集并不止于俗世的买卖上,我俩还尝试过精神上的交集,只是没有成功。大约半年前,我去和傅春红买把小白菜,我来到傅春红摊前,看到她正坐在小马扎上读一本书,居然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她系了条廉价的暗红色围裙,裙边挂满了拉丝的线头。看我过去,忙从小马扎起身,殷勤地和我打招呼。知道我要买小白菜,就返身从箩筐拿出更加新鲜的给我,我问多少钱?她说老同学多年不见了,算我请你吃。我说这怎么行,你也是做小本生意。她说怎么不行了,不就一把菜,我还请得起。便不由分说地把菜装进塑料袋。在做这些时,她一直不忘环顾四周,低声对我挤眉弄眼:不准用塑料袋,城管在查,我们都是藏着用。这句话自然一下子拉近了我俩之间的距离,仿佛我已成为她的同谋。我也学着她像游击队员的样子扫了下四周,赶紧把菜装进了随身环保袋。我对她的热情表示感谢,这样走了总觉人情做不到家,便和她搭讪你还是喜欢看书?记得上学时她就喜欢看闲书,那时她在图书馆办了借书证,那些《茶花女》《雾都孤儿》《红与黑》《巴黎圣母院》等等的世界名著,我都是从她那儿知道的。记得一次她偷偷在数学课上看这本《卡拉马佐夫兄弟》,被数学老师没收了,并扬言得请家长才能还书。傅春红家境不是太好,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一个人种菜卖负担她们姐弟的学杂费等开销。后来我们问她哭什么,是不是害怕请家长?没想到她幽怨地说:我是心疼那本书……
她指的是数学老师抓她现行后,狠狠摔书的行为。听她这样说,我们几个女生都面面相觑。她的言行举止,确实让懵懂的我们理解不了。
是的,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这本《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本人性之书,值得一读再读……傅春红回答我这句话时,显得有点羞涩。她只匆匆瞥我一眼,就低下头扯她暗红围裙上的线头,线头被她一根根扯出来,缠到手指上。这让我想起来上高中时她喜欢缠头发,她的发量惊人,而且乌溜溜的黑,不像现在夹杂着一大层花白的头发。那时候她扎一束高马尾,一开口说话就习惯性拉一缕头发缠到手上,即便课堂上回答问题也改不了。
我愣了愣,再次抬头打量着这位中年卖菜女人,她是有些不同的,当然不止从青春时代就保留到现在的发型。她仍高束着一大蓬头发,即便已不再乌黑。有时我还看见她梳着两条天真的小辫,这与她鼻翼两侧淡淡的黄褐斑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时也增加了一些说不清楚的特别气质。也是因为这句话,让我对她高看了一眼。或许就是在头脑发热的一瞬间,我犯了一个致命错误,我从包里掏出名片给她。没想到当她看到印有某市日报专副刊编辑的名片时,眼神突然爆发出异样的光彩。对,是爆发,像是火山爆发一样的热烈。
哇!太好了太好了,平时我也喜欢写一点小随笔小散文之类的,可不可以请老同学帮我看看啊……傅春红显得格外羞涩又格外渴望,那瞬间让我觉得这女人挺可爱的。
那一天,我俩互加了微信,还没等我走到家,微信提示音就响个不停。傅春红一口气给我发了四篇散文,每篇都累赘而冗长,那时候我就发现或许我犯了一个致命错误。
的确很致命。那之后我就没有清净过,不但微信里不得清净,现实生活中也不得清净了。那以后,只要我进菜场买菜,总感觉掉进了一双视线的陷阱里,这种担心并非没来由,傅春红会在我猝不及防的时候够上头来,将两根黄瓜或两个西红柿悬到我的眼前,热情地喊一声“老同学”,有几次差不多快被她吓死。傅春红送的蔬菜根本就拒绝不了,她会热情地一直说一直说,围追堵截,直到你接受为止。几次后,我开始害怕,我怕我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短,害怕我对她稿子的态度回报不了她的殷殷期待。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我换了菜市场,反正是眼不见为净,但躲得了菜市场,却躲不过微信,傅春红的创作热情总是那么的高涨,隔三差五地就有新作发过来,好在她从未直接问过自己的稿子能不能用,每次都只是客气地请求“批评指正”,开始我也耐着性子敷衍几句,后来便懒得搭理了,其实我将她删除了一段时间,不知她发现没有。这样清静了一阵,一个隆冬的清晨,为采访专辑,我出门有点早,在公交站台附近,看到傅春红从蔬菜批发市场进货回来,她吃力地推着三轮车,走在被连夜的雨水濡湿的小巷上,她被冷风冻紅的脸上洋溢着劳动人民真诚的欢笑,她快乐地和相熟的商铺打着招呼,那是自足的笑。 她没看到为抵御寒冷全副武装的我,不知道我的震颤与羞惭,坐上公交车,我掏出手机重新添加了她,暗暗希望她没删除我,果然。我又不动声色地将她添加成好友,或许,傅春红才真正是那个不动声色的高人。
傅春红
文学是什么?
说真的我还真不知道,我只知道,当我把一捆捆还散发着泥土清新的蔬菜抛上三轮车;当我收摊后用卖菜钱换得一斤肉,疲惫地拎回家的时候;当老军大巴掌毫不怜惜地朝我挥下来的时候……我就有写点儿什么的冲动。那种冲动像咬噬五脏六腑的小虫子,痒痒的酥酥的,抓挠不到却又钻心的难受,只有当我在手机上敲出一段段的文字后,这种不适才会慢慢得到缓解。或者文学就是我的药,是我在这个可爱的世界中毒后的解药。最初我只在手机上写写,权当一种记录,一种排解的出口,也因为机缘巧合发布过几个自媒体文学平台,多少赚得一点人气。人总是社会的动物,总会希图在人群中获得关注,以缓解必然的孤独属性,甜言蜜语听得多了,就会无限膨胀。所以当有一天,有人半真半假地喊我“傅作家”时,我竟未将它当作玩笑或调侃,我觉得或者应该更进一步,做实这个高雅的身份。有句俗语说:瞌睡遇着枕头。我还真应了这话,遇到了我的“枕头”,这人就是本市主流报纸某市日报的常务副总编刘备,他也是某微信公众文学平台的主编,所有作者都必须加他微信投稿,我自然也加了,给他投作品后,我像所有谦卑的作者,说了很多客气的话,发送了很多讨好的表情,但没得到他只言片语的回应,我也不敢过多打扰。在这期间,有个别文友跟我很隐晦地暗示过:刘大主编审稿可是有“条件”的。我问什么条件?对方讳莫如深地嘿嘿一笑,阴阳怪气地说自己去体会……
我只是个卖菜的,很多时候,不是正在卖菜,就是正在卖菜的路上,柴米油盐是必然,阳春白雪是或然,在未解决好前者的前提下,后者于我是奢侈的,我想自己肯定是想多了点……然而一个月后的一个正午,当我正在卖菜时,收到了刘备的信息,他说看了我的作品,觉得还不错,问我方不方便,可不可以视频聊天?我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別看我是个卖菜的,也是跟得上时代节拍的,我们这些卖菜大妈,据我所知很多都注册了抖音号,每天拍拍日常,配段音乐,自得其乐,玩得好的粉丝都好几千了呢。天长日久的耳濡目染,我也偶尔拍段日常放上去,看着在美颜相机下比现实中美上无数倍的自己,总觉得异常神奇。即便这是个骗局,又怎么样呢,在这世间,不是需要美丽的谎言以慰平生吗?
刘备的醉翁之意当然不仅仅在视频聊天,这从我走进他的办公室,他立马关上门那一刻我就清楚了。当他“砰”一声关上棕色木门那一瞬,闷燥的热风迎面扑来,这才是阳春三月乍暖还寒的季节,可我感觉异常的闷燥,临街印花的亚麻色厚窗帘挡住了我的视线和光线,呼吸里满是灰尘的味道。半明半暗中,一个满溢着新鲜荷尔蒙气息的头颅凑了上来,我被逼向墙角,刘副主编像牯子牛一样喷着鼻息,而我快要窒息……
曾经一度,我对自己鄙视得要死,也惶惑得要死,我不懂我靠写东西获得心灵的平静,如今却更不平静了。因为什么呢?因为我在攀爬向殿堂的路上,脚上沾上了屎……
李小乔
老同学我们又见面了。眼前的傅春红伸出手,脸上是包装过的微笑。我伸手去和她握,她的手心长有老茧,却又滑腻滑腻的,一大股化学香精的气味,显然是擦多了护手霜。我是不擦护手霜的,原因在于不方便做事情,比如用电脑和手机。这种习惯应该是源于初参加工作时的记者生涯,那时随时需要使用相机。
呀呀呀,原来你俩是老同学,那不更好了,以后一定要加强联系啊。刘大脑袋嘴一咧,哈哈哈大笑,看得出很开心,也很意外。他大方地揉着大肚皮,眯笑着从茶几上拿起一份打印稿递给我:你这位大编,好好看看……啊,我敢说这是本报专副刊这两年来最优美的散文。
周五上午,我故意磨磨蹭蹭进报社很晚,却改变不了傅春红的文章作为副刊“黑眼睛”的头条被登上报的事实。收发室杜大姐进门送样报的时候,我正弯腰捂着肚子。热心的大姐问小乔你肚子不舒服啊?是不是吃坏了肚子啊?
我说呵呵没有啊。
杜大姐就说喔差点忘了,刘副让你去一趟呢。
什么事啊?我心头一紧。
不太清楚……还召集了其他副总编和部室主任,好像是评选本月好作品好版面的事吧。
哎哟,大姐我肚子真疼了,你有药吗?我捂紧肚子,一副痛苦的样子。
阳光底下无新事。那天的副刊是本月最后一期,傅春红的头题散文毫无悬念地被评为了本月好作品,而我的版面也极难得地被评为好版面。从刘大脑袋办公室出来,我脑海里就一直重复着这句至理名言:阳光底下无新事。毫无疑问,我并不怀疑自己的审美出了问题,我只怀疑当事人的品行出了问题。可是,刘大脑袋又怎会看上傅春红的?那样一个女人……当然我这样说并非鄙薄傅春红,而是因为断定她并不是刘大脑袋喜欢的那类女人。
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和刘大脑袋共事十几年,我太了解他的为人了。他是那种喜欢追求感官刺激的人,看上的美女不是长得很漂亮就是很“有料”。他也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人,以往类似的事也发生过。当然他为人特别小心谨慎,从来没有实质性的把柄让人抓住。更多的时候,他只是在打擦边球。可即便这样想想,也令我挺恶心。工作二十年,我当然并非还是眼里容不了沙子的天真小女孩,我知道这世界就是一个蛛丝密结的关系网,没有谁敢说自己绝对清白。我只为自己感叹,也为傅春红感叹。高中时候,傅春红家境不好,品行却很正。一次一个家境不错的同学丢了五十块零花钱,那钱在那个年代算是重金了,我们每天的零花钱也才一元钱,而且是当天才给。那同学因为父母都是做生意的,所以一个星期就有五十块零花钱,且是一次性预支。钱正巧被值日的傅春红捡到了,想都没想就跑去办公室上交老师。我之所以记得那么真切,并且敢断定她是“想都没想”,是因为当时我也是值日生。
傅春红似乎就此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这之后,经我手发出来的还有另外两篇散文,第二次是倒头题,也是词藻华丽言之无物的堆砌垃圾,冗长得差不多占去我的半个版面,为了避免患上忧郁症,二十年来只请过两次公休假的我,奢侈地请了一个星期,相较于编辑傅春红的稿子,我更乐得被扣钱。怎么说呢,重新添加她为好友,只因为我被那一瞬间的真实与美打动,但并不代表我能够接纳傅春红的写作了。 与此同时,傅春红也换了岗位, 原本去菜场都心有余悸,随时准备躲着走的我,发现再也没有这个必要了。她的摊位空了两天,之后就被另一个摊主占用了,忍了几天没忍住,我向旁边卖凉粉的大娘打听傅春红的下落。大娘绣着鞋垫,瞟了我一眼,只说那女人有出息了,听说当上了什么“家”,看不上卖菜这脏活累活了。我来了兴趣,还想再问,来生意了,大娘顾不上再搭理我,我说来一碗凉粉,大娘将凉粉递给我,挤着眼睛告诉我:当上花姑娘了。
傅春红的花店开在文化路,文化路,的确是一个挺有文化的地方,所有琴棋书画的培训班都集中在那里。傅春红穿着那条标志文艺的橙黄色扎染裙,有时盘着精致的发髻、有时梳着两条小辫,有时打理花做生意,更多的时候,坐在花店门口的凉棚下,抱一本书看。我从未跟她买过花,只隔一条街看着她,我有时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病,怎么会对一个矫情的女人感上了兴趣。
第三次刘大脑袋让傅春红的文章放在了侧面一个不重要的位置,这已经是半年以后,我预感,与之前每一次他极力热捧的美女作者一样,傅春红的文学生涯也差不多走到尽头了。这是刘大脑袋的“法律”,也几乎是所有“美女作者”的自然法则,记得一次全国报业编辑培训会上,一位请来讲课的作家老师别有深意地对我们说:所谓“美女作家”,大多是才华不够时的调侃,谁当真谁傻。
因为第二天世界读书日的文学专版,我中午只草草点了个外卖。坐在窗前吃东西,眼睛随意朝街道瞟,正是下班时间,人流车流熙熙攘攘,居高临下,人和车都渺小同尘……正默默感慨,忽见一抹熟悉的橙黄色彩从马路对面走了过来,虽然从六楼看下去看不清形貌,但那身形、那走路姿势仍让我心跳加速。
我跳了起来,冲过去关上门。屏住呼吸等在门背后一会儿,楼道里并没有传来脚步声。这才想起来一楼在上周安装了门禁,她没卡是上不来的。
在我小心地拉开门时,收到了傅春红的两条语音信息,我将音量调小,偷偷摸摸听了,大概意思是说她新写了个小散文,想当面请我批评指正。说实话,刚听到这话我是异常厌烦的。对这样一名学养不够、才华欠缺,只会死缠烂打的“文学中年”我是耐心不足的。我本想不理,只当作没收到,不过当我再重听一遍,从那极度讨好、甚至生怕对方拒绝而克制不住的颤音里,我好像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我刚硬的心顿生怜悯。我转向院子那边的窗口,看到偌大的空荡荡院落里,傅春红一个人孤独地在转悠。
傅春红这次没说谎,她确实只拿了一份打印稿,而且只有薄薄的一页纸,她一见我就眯着眼睛笑,那笑起码有一半是脸部肌肉调动起来的,这与她菜場时诚心实意的笑,以及在刘大脑袋办公室包装过的笑都不一样。对着阳光,这才发现傅春红的半边脸颊都是青肿的,这让我大为惊讶。
我给她倒了一杯茶,关切地问了她脸上的伤。我问得谨慎,她答得潇洒。她的伤居然是丈夫打的,而且已经是常态。这样的情况让我大为震惊,拉着她就要去报警,她淡淡地挣脱开我:没用的,下次打得会更凶……
你,为什么不离婚?
离婚?没想过啊……双手捧着纸杯的傅春红眼神显得极为惊讶,仿佛我说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告诉我自从老公被裁断机打掉一只手臂后,性情就变得古怪而暴烈。伤残等级鉴定为六级,玩具厂赔偿的五万块差不多在这几年被他赌钱、酗酒消耗殆尽。
我不能和他离婚啊,离了我,他可怎么活……傅春红轻皱眉头,似乎在为老公的前景犯难。我再次看定她,不着痕迹的化妆也难掩憔悴的面容,长脸大眼睛高鼻梁,底子是很不错的,只是岁月的痕迹太浓了,很出老相。虽然只比我们大两岁,上次竟被同事误以为是我阿姨。三条抬头纹随她表情变化而加深,眼神茫然中带几分凄楚,过重的眼袋更加深了这种凝重。她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喝水,表情若有所思,发髻已不再精致,而是自己随手绕了个简单的结,丝丝缕缕的发丝从脸颊两边垂下。我从她的脸上看下来,发现她那套橙黄色的“行头”已不再光鲜,棉麻的面料皱巴巴的,细看领口和袖口还沾染着点点油渍。她看起来是那么寒酸,寒酸得有点让我不忍直视。为分散自己复杂的情绪,也为了找话说,我问到她花店的情况。
没开了……早就没开了。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知为什么表情有点抱歉。
看到我询问的眼神,她又解释说:生意不好,一天最多卖得出一两束,房租都不够……我现在,做家政服务员了……傅春红眼里的抱歉更深了。我急忙收回眼神,我不想令她不安,虽然我不知道她为何不安。
傅春红
事情过后没多久,我的散文就如期刊载上了某市日报“黑眼睛”专副刊头题,并且获得了该刊那个月的“好作品奖”,我已不敢深究,这个奖有多少比值是我稿子的真实水平?
之后我的稿子又上过两次“黑眼睛”,我虽然木讷,也知道自己稿子的地位一次不如一次,我想是不是跟刘副总编的关系得升升温了?一次……我发誓只有一次……可一次与两次与无数次又有什么区别呢?我时常抬头呆望着菜场上方那块扎染桌布大小的湛蓝天空,它是被一顶又一顶大红遮阳伞切割成这样的,红与蓝的对比是如此的强烈与炸目,总让我心里涌动起一种复杂难言的情绪。菜场正在进行大规模改造,说要建成一个现代型智慧菜市场,所以我们暂时被搬到了旁边这个犄角旮旯里。我扯开绒线的花格头巾擦脸,这时看到了市场管理员老钱,这个老钱可不是省油的灯,每次来收管理费都咋咋呼呼的,掏钱慢一点也会惹他不高兴,屎咸屁臭的话张嘴就来,我们这些小摊贩既怵他又厌恶他。我急忙从塑料钱桶里理好五块钱的零票递上,我不照镜子都知道,此时我脸上像挤牙膏一样挤满了浮于表面的微笑,老钱娴熟地收着别人的钱,好像没看到我,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但没办法,只能讨好地叫了声“钱哥”,这下他听到了,一双三角眼色眯眯地黏在我的胸脯上,伸手接钱时顺带在我手上抓了一把,转身时又有意无意地蹭到了我的胸……说真的,我恶心得要死,却不敢表现出任何不满,上次就因为我过早放了钱,没让老钱摸到手,坏了老钱的兴致,他才给我脸色看。我想再来一次的话,他肯定会把我调到环境最差的公厕外面的摊位,那里并排放了三个垃圾桶,无论什么季节都是臭气熏天,上次他就把小翠调了过去,不过我倒觉得小翠去得好,鲜花一朵的人儿,可不能被牛粪玷污了。我嘛,就不同了,我是老孃了,只要没占到实质性的便宜,又有多大关系呢?我一直以为,真实的生活是更接近污浊一点的,而不是教科书里的庙堂之高。就像这一刻,我想到要和刘副总编加强下“关系”的时候,我内心的界线是模糊的,我不知道做到哪一步最合适,不知道如果守住了最后一道底线我算不算“从良”?我怀揣着三份样刊,将它放在最贴身的部位,让它的文字温暖着我的心怀,当我在污浊不堪的菜场上,为了两毛钱和买主争执不休时;当我在地摊前欣喜若狂地挑到一件合心的衣服时;当我不知羞耻地和菜场莽汉插科打诨时……离心距离最近的文字就会提醒我:你是傅作家…… 这可能就是我欲罢不能的原因,我对“傅作家”这个名词上了瘾,我经常劝慰自己:我的生活已经是一块破毡子,请允许我在这块寒酸的破毡子上绣出几朵小花,那是我生之希望……我在天还未亮进货出摊,中午就吃带去的饭盒,冷天在带去的小炉子上烘一下,热天稍不留意,饭就有了馊味,只要吃不死人,我照吃不误。这天,当我把最后一口微馊的饭咽下去的时候,我看到了李小乔。对于这个高中同学,我充满了复杂的情绪,高中时我羡慕她优异的学习成绩、殷实富足的家境和父母陪伴在身旁的天伦之乐。我时常想,可能我和弟弟在自家菜地里帮忙妈妈拔大葱的时候、我们手忙脚乱地划着火柴想要点燃灶火做饭的时候、我们站在夕阳下的路口等着爸爸从远方归来的时候……幸福的李小乔正和爸妈穿着整洁的华服去看电影、去郊游、去出席宴会……长大以后,我更加切肤地感受到:无论贫穷与富有,从一定程度上来讲,都是会世袭的。比如李小乔像她当大学教授的爸爸一样,也进了文化口工作,而我傅春红,菜农的女儿,也毫无悬念地成为新一代的菜农。这似乎是命定,是人力无法选择的,然而,我不甘心。我知道李小乔看不上我写的东西,她是该看不上,因为那些矫情的语调,连我自己看了都会掉鸡皮疙瘩。我或者应该变一变了?
以往,只要看到李小乔的身影总会像癞皮狗一样黏上去的我,突然就被一种伤感的情绪钳住了,或者这种伤感更接近自尊一点。我故意背过身,感觉那最后一口馊饭顺着食道爬回了嗓子眼……
刘副总编这次并没挂断我的电话,只是语气很奇怪,他调着腔调说:好啊,正好给你介绍个文友。那个文友笔名叫花花,花花,这更像一只小猫或小狗的名字,当见到真人时,更坐实了我的这种想法,怎么说呢?她并非长得倾国倾城,却极其妩媚,一双往鬓角上吊的狐狸眼向外攀爬出无数的藤蔓,那种柔顺,那种不经意间给你不痛不痒抓挠一把的滋味……连我一个女的看了都有颤抖的感觉,更别说男的了,其实在看到花花那一刻,我就知道刘副总编想和我说什么了。不用说,花花正是他在热捧的人,而我,这一个干憔的中年文学大妈,已经过气了。
然而痛定思痛,我或者更应该审视的是自己所谓的“创作”?抛开刘副主编不讲,只看我同学李小乔对我稿子的态度,我是否就应该有所启示?高中时,李小乔不但是我們的学习委员,作文也写得特别棒,更重要的是:她人品很好,曾经我俩相互开玩笑说,我俩除了在学习上谈不到一块儿去,其实共同点还挺多的。单凭这一点,我就应该信任她对我稿子的公正态度。再从我自身的稿子分析,我试着重读一读,真有毛骨悚然的感觉,那种不好好说话的矫情、语法的错乱、浅薄的思想……第一次,我终于承认自己前几个稿子都是“关系稿”。
今后到底还写不写?到底怎么写下去?我是得好好想想了……
李小乔
傅春红的稿子被我搁在了稿件夹最底部。
我一遍遍地说服自己:一个人坚持梦想本就非常不容易,更何况还有那么多世俗中芜杂的情绪干扰,更何况还从文学青年坚持到了文学中年。我是想好好读一读她的稿子的,用心的,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那样,可以给她提点中肯的修改意见。只是事情一忙——当然肯定还有一些潜意识里我对她稿子质量的成见,她的稿子就被我彻底忘记了。
记得她在微信里问过一次,当然这一次询问也自然被我忘记了。直到三个月后的那个周五,我画版时发现缺一条五六百字的短稿子,遍翻稿件夹难寻到一篇合适的放那位置,正一筹莫展间,我翻出了傅春红的稿子。当然是带一些无奈的情绪,因为我压根就不相信这是一篇能够救急的好稿子。可是当读完一段后,我头皮发麻、脚摇手抖……这这这真的是傅春红写的稿子吗?我再次确认了名字,真诚的狂喜由心而至。
傅春红一改之前的忸怩作态,用真挚的情感书写自己的生活、人间的生活,她用词洗练、行文生动,幽默中内涵深刻……她的文笔真是让我刮目相看。我很快就画了版,将她那条小散文完美地镶嵌在了版面中。然而,我终究还是忘记了一件事情,身份不够的人说话力道就不够,力道不够别人自然听不到,或者听到了也假装听不到。
我才转身,刘大脑袋就把我叫住了。以往我放下大样就可以走,签好字刘大脑袋会在走前将大样夹在门把手上,我忙完其他事自己上来取了就可以交排版室。可今天刘大脑袋指着傅春红那条豆腐块的表情有点严肃,他歪着大大的脑袋,佯装思考地说:小乔,这条稿子我好像没有批过?我讨好地说对了刘副,正想跟您汇报呢。于是如此这般地和他汇报了一通,说到稿子的质量,我异常的真诚,我用与他不相上下的严肃告诉他:这是一条难得的精短小散文。
其实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会同意,因为时机不对了,傅春红早过了热度,但这只是一条半个巴掌大的小稿子,且真的不错,我以为可能性应该还是挺大的。没等他回答,我又殷勤地说我去补张稿签单……刘大脑袋没等我把话说完,而是继续歪着大大的胖脑袋,回忆半晌后问道:傅春红是谁?
稿子当然没能用上。
其实我早该看到了,之前刘大脑袋就一直躲着傅春红,他不一定真忘了这个人,但就是表示他想忽略这个人。如果说,一位普通编辑改变不了上烂稿的命运应该气愤,这一刻,我却因为不能主宰上好稿的命运而无限悲哀。
再见到傅春红是半年以后,书店邀请一位著名作家筹办的读书活动,我一向喜欢那位作家的散文,只要是她在本省办的文学活动都会争取参加。女作家在全国都享有盛名,书迷浩若星海,我到时,已密密麻麻围了好几层,我出示了媒体人的证件,得以与一群参加采风的作家坐到前排嘉宾席。活动尚未开始,我四处搜寻着女作家的身影,原来她在向北的作家专柜前拍照,一位身材瘦削的女伴在帮她参考:侧身,仰脸,托腮,回眸,沉思……女作家十分配合地一一照做,这时我不禁开始羡慕嫉妒那个同伴,女作家和她那么好,真羨煞旁人。我抚摸着刚买的一本女作家专辑的书脊,却连求个签名都有点难为情。然而当那个女伴转过身时,我却惊住了,那令我艳羡的女人不是别人,就是傅春红。
我一直惊讶地看着她在我的身边款款坐下,她还是半年前那个傅春红,似乎又已不是了。她大大方方地跟我打招呼,巧笑嫣然,她穿着高领红毛衣牛仔裤,长发剪成了齐耳短发,看起来精神干练,笑起来眼纹更深了,却自有一种吸引人的气息。她告诉我现在给市刊的一个文学副刊写专栏,专栏名叫“柴米油盐”…… 什么?柴米油盐?你是……花颜笑春红?
傅春红笑而不语,默认了。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专栏文章,说的都是家长里短的话,笑里含泪,幽默里富含深刻哲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是她的忠实粉丝。其实我早该猜到的,只是一直没有往她这里想,因为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遭受打击的傅春红,年华不再的傅春红,生活窘迫的傅春红竟然一直写下来了,而且会越写越好。
我有一种想要对她解释一下那条稿子的欲望,或者只是简单表达一下对那条稿子的欣赏也是好的,至少可以多少弥补一点我的歉意。但我什么也没说出口,或许她都知道, 从她抛弃忸怩作态,开始贴近生活、用心写作开始,我就知道她其实真的是一个蕙质兰心的女人,她什么都知道,解释只会多余。
傅春红
我做出的第一个努力就是换了个“营生”。
有时我会认真分析:我之所以在毕业二十年,沾染上了这么多俗世的不良习气,是否因为我离底层的、市侩的、粗俗的环境太近了呢?我们这些直接从泥土里刨食的贩夫走卒,把最鲜活的、最接近本质的、来自于第一现场的生命的能源贡献给人类,却最有可能跌落泥沼,这就是生活残酷的真相。我热切地渴望自己从事的营生,能够离高尚与美更近一点,这让我想到了香气四溢的鲜花,通常与荣誉、掌声、快乐联系在一起的鲜花。是的,没错,我决定开个鲜花店。
我把小店安在了文化路上,文化路,顾名思义,的确是很有文化的一条街,这个小城几乎所有与“文化”二字有关的培训班都集中在这条街上,我觉得我的花店开在这条街上,不仅可以浸润到文化的素养和内涵,也可以用花儿的美点缀与渲染这条街,这本来就是可以互为营养的。
我又换上了那条橙黄色的扎染裙,在我们这个地方,扎染是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工艺,主要是用药材板蓝根的根、筋、叶捣碎加入食盐做染料,主打色是蓝色,有的也加入其他花叶和明矾,这样就变幻出了紫、红、粉、橙、黄等不同的颜色。那个有风拂过的午后,我骑着三轮车,给5里地外的古城民宿送蔬菜,一眼就被挂在店门口的那条橙黄色扎染裙打动了,它是那么的明艳张扬,又是那么的朴素干净,我觉得它就是另一个傅春红的华服,它是我在泥泞不堪的人间的慰藉与遮羞布。
原来卖菜总觉得不搭,现在,我坐在花店里,一袭长裙曳地,精致的发髻,配上若有若无的淡妆,忙时打理鲜花,闲时抱本书看,时而沉思,时而抬头看流动的云彩,这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现在我去原来的菜场买菜,感觉换了种身份与视角,对自己的创作也有了不同的思考。兴许贴近生活的取材是必需的,只是真正写作的时候,是否要拉开一段必须的距离才能有好作品?就像激情澎湃时最好不要马上写作,沉淀下来的情绪才是最可靠的。我开始新的创作了,就从最真实的生活入手,糅入最真实的情感,那些鹦鹉学舌与东施效颦都被我摒弃了。先是自娱自乐发在微信平台,机缘巧合之下,竟被一家市刊文学版的编辑看中,在她连续看了我几篇文章后,居然约请我给她们一个叫“柴米油盐”的专栏写文章,我突然想用个笔名,以庆祝我写作的新生。想起上学时学过李白的一首《怨歌行》:十五入汉宫,花颜笑春红。决定就用这句“花颜笑春红”作笔名。
想不到我写得这么顺利,开了个头就一发而不可收,一周写一篇千字文,很快就写满了三十篇,那天报社邀请我出席专门为我举办的一个读者见面会,时间是周五,我以为不在双休日绝对人少得可怜,可令我想不到的是,不小的会议室居然座无虚席。在我及文友们的认知里,文学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一切向钱看的今天,已经是没落的贵族,一次一个文友半开玩笑地说:现在走出去哦,都不敢说自己是作家,怕被人看不起……这话先引来了我们的一陣哄堂大笑,笑过后,大家又都沉默了。我时常在书里探究那些伟大的灵魂,我时常在各种文学现场追问造诣深厚的老师,我时常质问自己:文学是什么?文学是什么?它是无用的吗?自然不是的。可它难道是至高无上、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的?显然也不是。它应该是对生活的矫正和补充,是对人心的抚慰与哺育,对我,至少是这样。记得文友们讲过一个文友写作的事,在她看来,文学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她每次写作前都要沐浴、更衣、焚香,这才能坐下来开始创作,满满的仪式感。我却不同,我反而觉得文学不应居庙堂之高,而是普通人能够与之平视的。我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掏出手机写,哪怕身边就是嘈杂的人群,这样的思维方式可以让我迅速转变自己的角色,也为我节省了不少时间。那天读书会办得非常成功,热情的读者积极与我互动,我们相互交流和探讨了很多一直令我纠结不已的问题。我感恩文学带给我的丰饶与满足,我带着好心情回家,我将聚餐打包的菜放进厨房,刚转身,就被一个大巴掌甩得踉跄后退,差点打翻了油瓶,我忍住泪水,从凌乱的额发间看见老军对我怒目而视,他血红着一张脸,喷着酒气对我吼:说,又去和哪个野男人幽会了?
在大军看来,我只要是参加文学活动,就是去和野男人幽会。每当他这样骂我的时候,我总会做贼心虚地想到和刘副总编在办公室的那次……我知道那会是我一辈子的污点,永远也洗不干净的屎。我不想也无力为自己辩解什么,错了就是错了,我只是觉得:人这一辈子,想要永远做一个堂堂正正、大写的人是多么的难,再高大、再伟岸的人,谁又敢保从不跌落泥潭……
可我保证,就仅此那一次。我不知道大军有没有觉察,他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将自己藏在自以为安全的地方,人间的疾苦他又能体会多少?但我不会还手,即便被他打死,永远都不会。不只是因为我间接地害他失去了手臂,而是我心疼他、可怜他、爱他,我不忍心……所以我一如既往地蹲下身子抱住头,等着他急风骤雨的踢打,大军嘴里不干不净地咒骂着,一脚踢到我的腹部,钻心得疼痛使我跌坐到地上,他歪歪扭扭扑上前,将我打包回来的回锅肉和烤鸭掀翻在地,臭骂道你妈的死婆娘,老子是猪吗?尽吃你这些潲水,上面不知沾染了多少野男人的口水,我恶心……骂到最后这三个字时,他脸部抽搐扭曲,眼神狰狞,揪住我的头发猛向前拖行,我将出口的尖叫咬碎在嗓眼,随着他的拖行眼泪无声地洒了一地…… 次日早晨,我头皮充血,发根生疼,头发大把大把地往下掉。第一次,我急切地想剪去这一头烦恼丝,我真是受不了了呀。曾经,我愚蠢地为大军考虑:他单手不方便打我,揪头发却方便,我就给他留着。我并非受虐狂,而是期盼着有一天,大军能体会到我的良苦用心,能像我怜悯他一样的怜悯我。是的,世人皆可怜。
我去剪齐耳短发的那一天,也是我的花店关门大吉的那一天。或许大军说得对:当你还没有能力衣食无忧时,也就没有资格搔首弄姿。也许他的表达是差点儿,意思却差不多。我去培训了家政服务员,这个工作或许对于一个收入困窘的家庭来说,更加靠谱一点儿。
李小乔
接到护工阿姨的电话时,我正在公交车上,嘈杂的人声令人心烦,电话里什么都听不清。我挂了电话,在下一个站台下车,改乘相反方向的公交车。我在报社,专职是责任编辑,但也负责一些特别策划的专访文章,现在是上班时间,我原本为了一篇专栏文章要去拜访图书馆老馆长,看时间还早,就想先插进一个文化活动的专访,幸好还没联系上人家,就接到了护工的电话,看来专访是泡汤了,甚至拜访老馆长的事也要两说了。
急吼吼冲进病房,父亲正被护工搀扶着练习走路,两个多月前,老父亲脑溢血偏瘫,现在转到了康复病房,虽然语言功能和行动功能已造成了障碍,估计口齿不清、行动不便将会伴随着他的余生,不过对于现在这样的结果,我们都已经非常满意。毕竟他没有干脆地弃我们而去,也没有从此赖在了病榻上,虽然这样想,可能有不孝的嫌疑,但说真的我不得不感激他,因为他给了我这个为生存打拼的独生子女喘息的机会。不过当我气喘吁吁地站在病房门口时,还是非常的生气,因为老父亲并未像护工电话里说的,已经快不行了,反而比前天来看他还要精神。我知道一定又是那个王美芬整出的幺蛾子。
我怒视着王美芬,她只抬眼淡淡地瞥了我一下,又继续削她手里的那个苹果。我将包甩到病床尾,携带着满满的怒气。
哟哟哟,我家的大忙人来了,快坐下休息会儿。王美芬再度抬起头来,仿佛这一刻才见到我。看到没有,这就是我的亲娘王美芬,一个装腔作势第一名的女人。我懒得理她,就要去接她刚削好的苹果,她稍稍将手抬了抬,越过我把苹果递给了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女人。是的,直到这一刻,我才看到我父亲病床旁边的凳子上还坐着两个人。除了那女人,还有一个年轻小伙子,此时都微笑地看着我,我一下就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原来无意中又当了一回猴子,我的脸刷的就红了。
乔啊,快喊李阿姨,这是李阿姨的儿子程先生,程先生年轻有为啊,现在是一家4S店的老总……我那具有媒婆潜质的老母亲挤眉弄眼,我头皮一阵阵发麻,鸡皮疙瘩一层层地起,真想赶紧挖个地洞钻进去。已经数不清了,这到底是她第几次给我张罗男朋友。也不是没和她开诚布公地谈过心,我曾经不止一次深情地凝望着她的眼睛,用因饱含感情而颤抖的声音对她说:妈,您老人家操心了一辈子,太累了,您该歇歇了……哪想王美芬她根本就不领情,偏咬定我是在咒她死。看,她就是这样一个青红皂白都分不清的人。
接下来我很快就搞清楚状况了,她口口声声唤得亲热的“李姐”,人家只是带着儿子来看望我父亲临床的伯父,不晓得她怎样和人攀谈上的,并且固执地认为她的大编辑女儿和人家卖车的大老板就是天生的一对,不撮合都对不起老天爷的安排。
说起来,我也39岁的大龄剩女了,身体心理都健康,也并非独身主义……只是,对于固执的理想主义者来说,还存在一个可遇不可求的障碍。可王美芬她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她只想像所有母亲一样,替儿女挑一桩自己眼中美满的婚姻,然后开心地等着做现成的奶奶或外婆。这样的情形其实挺尴尬的,人家过来坐不过是出于礼貌,并不等于就承诺了什么,看她那赶上趟讨好的酸样儿,我都为她害臊。正不知如何脱身,我看到了一个大救星。对,就是傅春红,虽然她穿着护工的工作服,端着一个痰盂从门前经过,与她之前的任何形象都不搭边儿,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我笼统地和屋里的人道了个歉,拎着包就往门外冲,不顾王美芬形象尽失地在后破口大骂。果然是傅春红,她说护工比家政服务员工资要高,她现在很需要钱。我想问她为什么那么需要钱,张了张嘴什么也没问出来,对于现代人来说,这根本就是个不需要问的问题,在这个商品经济的社会,谁不需要钱?有谁会嫌钱多?我们站在她的雇主病房门外说话,透过门上方的玻璃窗,能看到一位肥胖的老太太躺在床上,她眉头紧皺嘴角下撇,一看就不是个省油的主。傅春红压低声音说:除了要求多点,还能应付过来。我问怎么个多法?傅春红偏头想了想,她那眨眼的样子很天真:比如每次吃完饭,她都让我先嚼两粒口香糖再说话……嗯,她还不许我坐她的床……我听得睁大了眼睛,这哪里是要求多,明明就是歧视嘛。我不禁为傅春红抱不平,可看样子她根本就没那感觉,原来她依然是那个木讷至极的傅春红?
正说话间,一个酒醉的男人歪歪扭扭地朝我们走来,我发现傅春红脸上有了变化,没等我问什么,男人已扑上前来,揪住傅春红的头发抬脚就往身上踢。我哪见过这阵仗,边喊人边想拉开男人,可男人力大如牛,臂膀像弹簧一样坚硬而极具侵害性,我基本无法近身。肢体接触中,我发现了原来一直披在男人身上的外衣下,左边臂膀是空的,灵光一闪,我知道他是谁了。我大喊一声:住手,你还是个男人吗?这样欺负老婆。男人听见我喊愣了愣,阴沉地冲我喊:关你屁事啊!你敢管老子的事……听见喧哗,医生护士和病人家属都围了上来,医生让傅春红男人住手,他血红着一双醉眼冲医生“呸”了一口,医生气得直发抖,掏出手机就要报警,混乱中两名保安窜上前将男人的独臂扭在后背,男人手动弹不得就骂,就用嘴咬,就用脚踢,年轻医生脸都气红了,扶着被撞歪的近视眼镜喊着他妈的,喝了猪尿就跑这儿闹事,也不好好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报警报警,一定报警……
傅春红脸色吓得煞白,又是一迭连声道歉,又是祈求,说她男人不是故意的,是喝醉酒才这样的……求医生千万不要报警,她马上就带他出去……
年轻医生正在气头上,说无缘无故跑来医院闹事,完了就想跑,世上哪里有那么容易的事情呢?报警报警……我还不信没人治得了你这杂碎了…… 傅春红见年轻医生那架势急了,腿一软“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她睁着一双无助而惊恐的眼睛,腊黄的脸上写满了卑微,她用低到尘埃里的声音说:饶过我们这一次吧……我男人这个样子,进了看守所他可怎么活……你们各位都是大人,都是高人,都是比我们两口子有本事有肚量的人,求你们大人别计小人过,大恩大德我傅春红没齿难忘……傅春红颤着声音说完这番话,还没等人反应过来,突然“咚”的一声把头重重伏到了地上,然后竖起头,又再一次将头磕到地板砖上……她的额头很快就红肿起来,她的举动让在场的每个人都错愕不已。我呆呆地瞪着傅春红,仿佛才头一次认识她。我有时根本就辨别不了对她的看法,比如高中时代的早熟和高见,穿扎染裙的矫情和别扭,讨好刘大脑袋时的毫无原则,对文学理想永不服输的追求,祈求年轻医生时让人难受的卑微,以及为了保护老公甘于被世间所有践踏的情义……
傅春红,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人?!
傅春红
江老太今年65歲,男人早逝,有个大老板女儿在国外,每月把可观的养老金打到她的账户上。江老太其他大的毛病也没有,不过是老年人常见病“三高”,过段时间就得到医院来调调血压化化血脂降降血糖,照说自理能力是有的,可远在国外的女儿就愿意让她请护工,她自己也乐得请护工,开价还不低,也该我运气好,刚送走一位出院的阿婆,就碰上她了。
头一次见面,江老太捏着个保健小锤捶大腿,眯着精明的眼睛从上到下打量着我,在我被她看得毛骨悚然时,突然问我:你抽烟不?喝酒不?我急忙摇摇头,她这才吐出一句:我可不雇有不良嗜好的护工。我又急忙点点头。来之前,医院行政部的嘱咐我:这个江老太可不是盏省油的灯,曾经一天之内赶走了两个护工,要挣到她的钱,可不太容易。是不容易,江老太说先试用我三天,行就留下,不行就走人。这三天里,江老太极尽为难之能事,比如早晨起床我打扫后她会检查,枕头上不能有一根头发,窗台上白手套抹过不能有一点灰尘,地板拖过后不能留有水渍,给她拿单子、排队、送检、取药手脚得麻利……好在我顺利地通过了考验,可是留下来以后,规矩可就更多了,我吃完饭得刷牙、吃完水果零食得嚼口香糖、她的床不能随便坐、剔牙得用另一只手捂着嘴……我虽然从事的是社会上最卑微的工作,也有自尊,当我意识到她是在歧视我的时候,还是很激动,先是愤怒与羞耻,继而是无边无际的忧伤。我就不明白了,人为什么还分三六九等?世人不应都是平等的吗?凭什么有钱人有权人就自认比别人高出一头?可世间的事有时就是这样,公序良俗无形中已经给约定俗成让位了,所以世人什么时候变得势利的,连自己都可能意识不到。
我坚持做了下来,当无尽的哀伤沉到底触到泥沙之后,仿佛接到地气,我反而释怀了,我自问难道我还不够卑微吗?从前,当我求着小摊贩卖半个蛋饼给我儿子的时候,当我从儿子存钱罐里找一元钱乘公交的时候,当我蹚着浑水上菜的时候,当我和着雨水和汗水吃饭盒的时候,当我被大军揪着头发暴打的时候……我又有多少尊严可言呢?自此我懂得了,人活着尊严固然重要,然而它可能更是一个体面的人的门面,生而卑微的人,首要的是活着,尊严得靠后了。
我以为江老太就是那种靠践踏别人尊严,以提升自己尊严的人。我和她的交会,永远只可能是雇主与雇工的利益关系,然而令我想不到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对自己的浅薄大为鄙视……
那一天大军又喝多了,跑到医院来闹事,医生气愤得要报警,我怕大军被公安抓走,无奈之下跪地求饶,真的,我什么都顾不上了,只祈求可怜的大军不要被抓走,他只有一只手臂,要是去到那个见不得人的地方,他就是挨打,也只有一只手护着头,一想到他那灰头土脸可怜巴巴的模样,我的心就扯疼……我不停地捣着头,整个人晕晕乎乎的,像是在梦里,眼前的一切都离我远去。这时候,有个声音大吼一声,闯入了我的梦境,抬眼看时,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举着拐杖朝大军脊背打了几下,嘴里还骂道:你这不知死活的东西,喝了猪尿跑媳妇工作的地方瞎闹什么呢?你是想让媳妇丢了工作吗?晓得不?有本事的男人都是忍着给媳妇打的,那叫肚量……我强睁着胀痛的眼睛定睛一看,是江老太。一听江老太这话,紧张的空气突然像绷紧的薄膜被划了一刀,哧哧往外漏气,气氛松了下来,大家都忍不住笑了,已经有和事佬喊散了散了,都散了,影响医生工作了……人群渐渐散去,只有年轻医生还紧绷着脸,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老太将拐杖往地上“哆”地一杵,板着脸冲年轻医生喊:咋了?要不,我给咱们市公安局长王正打个电话,让他大领导亲自来过问下这个事?江老太边说边去掏手机,年轻医生这下缓过了神,忙说算了算了,那那谁,赶紧走人……江老太给愣在一边儿的我使个眼色,我挣扎着赶紧起身,扯着大军就往医院门外奔……
之后我问过江老太:您老人家是不是和市公安局长王正特熟?
看我一脸崇敬又羡慕的眼神,江老太学年轻人“切”了一声,说:谁?不认识。
那你怎么知道人家名字?还要打电话?
嗐!你都不看电视的吗?当地新闻《警方报道》不是经常出现吗?谁还不晓得我市公安局长的名讳……
我一听,忍不住大笑,江老太也开心地大笑起来,就是在这一刻,我突然喜欢上了这个刁钻有趣的老太太。我仔细回想之前她苛责我的一切行为,谁说不是自律律人呢?她让我所做那些,不过就是为人该有的礼仪,她教我自尊自爱,在尊重别人的同时也赢得别人的尊重,以往的我怎么就那么狭隘呢?难怪文章写不好!都说文学即人学,洞察不了人性的真相,不能换位思考,也就解密不了复杂人心的真相,老太太真是给我上了非常好的一课。
李小乔
第二个周末,我特地买了几十块钱一斤的阳光玫瑰葡萄,这种原产地欧洲的贵族葡萄工薪阶层一般舍不得买,我也只是偶尔称半斤尝个鲜,或者就像这样用于目的性很强的应酬。我给傅春红的老太太雇主买这么贵的礼物,无非就是想多和傅春红聊会儿天。不过说实话,江老太太最后那波神操作,我是真心佩服的,这也让我反省自己之前对她的看法是否有失偏颇。 一天喷两次吧,活血化瘀效果很好,你不心疼自己,没人会心疼你。我瞥一眼傅春红磕瘀青的额头、被男人踢得走路一瘸一拐的腿,扁着嘴,把一盒云南白药气雾剂拍到她的手上。不用避讳,与其说我生她男人的气,不如说我更生她的气。我气她不离婚,气她养个啥事不做只会喝酒打老婆的混账男人,我气她的忍辱负重,气她对于苦难麻木的感受力……傅春红犹豫地接过去,谢谢两个字说出口时已经哽咽,但只是一瞬间,她便恢复了正常,她咧开大嘴笑,牙齿白得像白糖,一道又一道弯弯的眼角纹比画出来的还好看。
我问她男人为什么打你?
嫌我赚的钱不够他打麻将……还有……傅春红话说一半,突然吞吞吐吐起来。
还有什么?我逼问道,心想这个男人可真作,一只手还打麻将。
嗐……还怀疑我老参加文学活动是去和野男人幽会……傅春红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无奈地一笑。
这这……嗐。我一跺脚气得说不出话,我想说劝她离婚的话,忍了忍还是没说,俗话说:你永远也叫不醒装睡的人。
一时冷场,可傅春红还是说了,她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想问我为什么死心踏地跟他的问题,因为是我欠了他……傅春红告诉我,她男人本来在当地建筑工地做泥瓦工,因为总挣不到钱,爬高上低还危险,傅春红就提议男人上广州那个传说中遍地黄金的城市打工,为了挣到钱,本来没有什么远大理想的男人听老婆的话远走他乡,去到广州五年,辗转打过好几份工,虽辛劳,却也赚到了一些钱,男人本来打算再多存一些钱,就把傅春红和儿子都接去,只是人永远不知道意外与明天哪个会占上风,三年前,老公在玩具厂上工时,不小心被裁断机打掉了左手,一个变故,什么美好都幻化成了泡影……
如果不是我在乎他赚的钱少,如果不是我劝他去广州打工,他根本就不会失去一只手,更不会变成现在这样……傅春红将头深深地埋下去,我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却能看到她身体在不能自已地颤抖。我俩坐在院里的长条椅上,是深秋的时节,金灿灿的银杏叶被微风召唤,一片片地落到地上、长椅上,有一片还挂在了傅春红的发髻上,搭配她低垂的眉眼,有一种难言的日本式物哀,我突然有点莫名的伤感。
既然离不了婚,也不能报警,为什么不找居委会或妇联调解?再不行,你也可以反抗啊,为什么甘心就这么一次次地挨打?同为女人,我有切肤的物伤其类之感。
看我这么激烈的反应,她有点吃惊, 她说她不反抗,是因为她不想变成泼妇。
傅春红被家暴时不反抗,原因是她不想变成一个泼妇!这话令我震惊至极,她这话再一次刷新了我对她的认识。这一刻,这个一度让我看不起的人,这个一直在夹缝中生存的女人,让我想要泪目。
这毕业后二十年的所谓奋斗,这一直向所谓“上等人”“优雅人”标准努力的付出与挣扎,此刻在傅春红这句平常的话面前,显得格外的矫情和虚伪。我无地自容,是因为这话太真实太朴实。
高中时,我的学习成绩是老师和家长交口称赞的好,他们给我定的目标是诸如清华北大等名校,然而那只是别人的理想,我只想上一个可以点的中文院校,今后可以选择一个与文学沾点边儿的职业,当然,如果实力允许,能够在数一数二的名校读我喜欢的专业,肯定是一大乐事,然而十全十美的好事只存在于电影电视剧里的情节需要,我最终上的是省内的一所一本院校。毕业后我如愿考上了心仪的报社,成为专副刊中心的一名编辑,一切似乎刚刚开始,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美好。我每天都与我深爱的文学耳鬓厮磨,却越来越有了意淫的懊恼,自中学就持续的文学创作一度被我搁浅,我像一条渴水的鱼,喝进的都是盐水,越喝越渴。
我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极度讽刺的是,曾经令我鄙视的傅春红,那样一个与优雅无缘的女人,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明确地知道。傅春红是我们高一时的插班生,我至今记得她第一次进我们教室时的情景,她扎着一条又粗又长的大马尾,大眼睛,阔方嘴,走进来时,大马尾随着她走路幅度左右摆动,一笑就露出一口大白牙,笑容极具感染力。她是个阳光大方的女孩子,对人真诚和气,很有人缘,除了成绩差一点,我实在找不出她还有什么缺点。她和我们一起上学,一起谈心,一起玩耍,只要是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她都会不知不觉地成为我们的首领,我不知多少次偷偷观察她,臆想中将她的沉稳干练毫不客气地移植到我自己身上,当然,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会很仗义地将自己的好成绩移位到她身上,我常想,如果这个傅春红,再加上好成绩会成为什么样子?但只是这样假设一下,我都有点受不了,我觉得那样她恐怕会翻天。于是我很不客气地将借与她的荣光收了回来。作为一名学生,没有好成绩加持结果就会沦为尘埃,高考成绩出来,她自然名落孙山,或许成长中的我们,每个阶段都会被不同的光亮吸引,后来我总结出,高中时傅春红对我们的吸引只缘于我们的幼稚无知,一旦我们走出去,看到更广阔更精彩的天地,就会对连一个最差的大学都考不上的人不屑一顾。这可能就是所谓的人往高处走,于是,我们考得好的同学一个个攀了高枝,对往低洼里流的傅春红再也看不上一眼。
与程先生交往了一个多月,总体还觉得可以,他是那种对女士非常尊重、非常注重细节的人,比如他会在女士上车时先行打开车门,用手护在女士头顶,会在用餐时拉开餐椅,会在刮大风时拉起西服一角,为女士挡在风口处……如果说开始的交往只是为了应付王美芬,慢慢的我有了想正式交往的想法,我甚至偷偷想过有一天成为程太太的生活。我想那时候我肯定还是会争取上班的权利,虽然目前的工作已离我曾经的文学理想相去甚远,它褪去了浪漫的外衣,呈现出最真实的状态,当然也是最残酷的状态。然而,我却不能舍弃这根鸡肋,它不只是鸡肋还是根,即便它已扎不到泥土深处,即便它只是被一瓶净水供养。我需要它给我幻像,多年来,我已成功地从一名写作者变成了编辑者,唯与文学沾上丁点儿關系我才踏实。
我还偷偷想过,如果程先生向我求婚,我得先装装样子,适时抛出继续上班的条件。我这样认为是有依据的,程先生不止一次若无其事地说过,他理想的婚姻家庭最好是男人在外面打拼,女人做全职太太全职妈妈,男主外女主内是他认为最合理的“婚姻合作方式”。没错,他说的就是“合作”两个字,虽然这可能是最真实的婚姻结构的真谛,我听起来还是不太舒服,我情愿他只说“婚姻结构”,因为一旦涉及“合作”,就更多的与公事公办有关,与感情没多大关系了。很多人,特别是女人,多数时候不就是依靠自欺欺人活着吗?现实生活的质地太硬,我们需要软来调剂,就好比硬板凳要搭配软垫子。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女性,我能控制住自己的理智,我甚至自以为是地认为,这对我接下来有可能的谈判埋下了有利的伏笔,既然是合作,就有谈判的可能。一切都似乎按既定计划进行,我已可以“程太太”自居了。 这一天还是来了,绅士风度的程先生终于向我求婚,但他说出的那一番话差不多能把我震死。他把我带到高空茶室,因为我告诉他今晚有流星雨。想象着在浪漫的星空下,空中楼阁中的求婚,我第一次觉得王美芬歪打正着做对了一次。只是美好总是短暂得让人措手不及,程先生说:经过这段时间的了解和相处,我觉得我俩很合拍,你适合做我的妻子……凌虚的窗外,一颗颗流星轻盈地划过天际,照亮了幕布一样漆黑的夜空,窗内,程先生在四十层高空茶室单腿下跪,双手将一捧玫瑰捧到我的面前,玫瑰花心里放着一只玫红色缎面的戒指盒。我屏住呼吸,兴奋得快要窒息。程先生又说,你先别忙着表态,我还有话。我从未有过那么温柔地点点头,想着刚刚程先生奉献的是糖,接下来还有蜜……
刚才说的是你适合做我的妻子,可我还不知道我适不适合做你的丈夫。因为……我还有一个女朋友。
啊?
是这样的,和你交往之前我有一个女朋友,她是网红主播,但家里不喜欢,希望我能找一个有稳定正经工作的妻子……我是说,结婚后我会好好对你,但请你不要干涉我和她的事……你能接受吗?
我激动得热泪盈眶,将一杯咖啡泼到了他的脸上……
每天早晨我都准时在6点钟起床,穿着跑步服,顺着美丽的澈湖晨跑七公里左右,大概需要五十分钟,加上跑前热身和跑后拉伸的十几分钟,总共一个多小时,完了回家冲个澡,简单地吃点低脂健康的诸如水果牛奶麦片之类的早餐,7点40分出门,乘半小时左右的公交车,下车后步行十来分钟,保证在8点半以前坐到我那1.2平方米的办公桌前。
然后泡一杯红茶或花茶,在茶水的氤氲中、新一天油墨的清香中,开始我觉得充实的一天。身边的朋友、同事、亲戚都一致认同我的自律、毅力与坚持,但其实以前我不是这样的,我曾经是万事不忌的吃货,随性的游戏者,我喜欢吃的烧烤、火锅、巧克力、奶油蛋糕、酸辣粉、火鸡面、肉包蒸饺、各种零食……各种各种的高碳水高糖高油和垃圾食品从来也没有缺席过我的餐桌,甚至通宵拼酒K歌、熬夜刷手机、主动要求加班都是家常便饭。主动要求加班并非我有多敬业,而是每当焦虑失眠时,看看稿子改改稿,与文学更接近的时光让我觉得还没失去理想,我告诉自己还能在无限的追逐与迷茫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就这样,我很快从刚毕业的窈窕淑女义无反顾地向土肥圆大军进军。这几年,随着年龄增长,脂肪肝、高血脂症、颈椎肩椎炎等疾病结伴欺上来,我已被亚健康侵袭得体无完肤,我每天都处于对美食的欲望及抵抗、饕餮带来的享受和快乐、罪恶的自责的无限恶性循环的漩涡中,无论哪一种状态,都令我异常痛苦。我痛苦的根源是因为失衡,原本对食物的欲望应该与对美的欲望类似,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都应该让人愉悦。然而肯定是什么方面出现了问题,我已无法处理好最平常的情绪。我急需将自己打破,重新捏一个我。于是我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生出了现在这个新的我。
但我不知道,这个我是不是真实的我。
傅春红
这段时间大军变了很多,我有不好的预感,总感觉要出事,又不知道究竟会出什么事。大军变得沉默寡言了,也不太对我动手了,很多时候就一个人呆呆地坐着,盯着窗外的那一排梧桐树发愣,叫他也没反应。
月底领了工资,我特意割了肉、买了好酒,我准备让大军好好喝次酒,以往他就这样,高兴了喝酒,不高兴了也喝酒,无论高兴不高兴,只要有酒,他总喜欢把自己灌醉,灌醉后他就管不住自己,就爱对我动手。只是这段时间,他很少喝酒了,我觉得他好像在有意地克制自己,但他脸上茫然无措的表情让我害怕,我情愿他脸上还是阴郁的表情,甚至宁愿他喝醉了再打我一顿……至少这样我知道他是正常的,虽然这样想我可能已经不正常……
桌上摆着大军最爱吃的麻辣回锅肉和烤鸭,云南小荞酒的酒香弥漫在空气中,大军说过,这款酒是用粮食苦荞发酵,既有清香型白酒的特色,也具传统小曲酒的风味,酒香浓郁入口绵长……我知道这是嗜酒人的说词,事实上喝酒伤身也是不争的事实,只是我明白,对于大军来说,精神上的伤痛或许远远胜于酒精对身体的伤害,如果酒精能让他忘却或减轻一点痛苦,我愿意。
大军若有所思地端起酒杯,浅酌了一口,四四方方的小木桌我俩各占一头,大军朝着墙壁,我对着窗户,夕阳已经落到了山头,像是暮年的老人,沧桑而慈爱的目光打量着人间,我正发愣,大军起身给我拿了一个酒杯,倒满一杯酒给我,大军自顾举起酒杯,“砰”一声与我的酒杯碰一下,对我说:春红,你跟了我这么多年,好日子没让你过上一天,反而还,还经常欺负你,今天这杯酒,算是我给你赔个罪,希望你不要怪我……这杯酒我干了,你随意……大军眼角有点红,喉结上下滚动着,脖颈儿一仰,一杯小荞酒已经进了肚子。
我呆在桌前觉得都不会呼吸了,结婚二十年,大军从未对我说过类似的话,这温情的话却让我听得头皮一阵阵发麻。大军,孩子他爸,他到底是怎么了?
我放下酒杯,刚要张口说话,大军示意我喝酒,从来不沾酒的我不知哪里来的豪气,学着大军一仰脖就把酒喝干了,又苦又辣的滋味立马从心里烧出来,直烧到我的眼睛和脸颊,我朦胧着眼,喷吐着热气,我有滿肚子的话想对大军说,我说大军,你今天能说这个话,我实在是没想到……我俩风风雨雨走过了二十年,从一无所有到现在至少有了一间遮风避雨的小窝,儿子也如愿考上了大学,虽然过得不富裕,但也知足。我知道,因为……打工出意外的事,你一直都怪我,是,你怪我没错……但不幸已经发生了,也过去了这么多年,我们,剩下的日子,我们能不能好好过……我一口气说完,从大军手中抢过他刚斟满的一杯酒,一仰脖又倒进了肚子,我喘着粗气,用血红的眼睛瞪着大军,那是逼他表个态,其实他刚才说的那番话基本也就算表了个态,至少是反省了自己不对的地方。但女人就是很奇怪的动物,有时可能一个大问题藏在心里一辈子都可以不过问,有时一个小问题就要追根究底搞得剥皮挖心。这一刻,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大军能明确地告诉我:余生他会和我好好过下去。
你就说句话,大军。我嘴里喷吐着热辣辣的酒气,直勾勾地盯着这个男人,我的男人。三年了,整整三年,我不敢这样大声对他说一个字,这三年我活成了鸵鸟,把头深深地埋进了羽翅,把个难看的屁股暴露在了外面,只要伤害不了我的要害部位,其他无关紧要的部位遍体鳞伤又怎么样?活着,就是哲学,活着,就是王道。 你让我说什么?大军开了口,语气却冰冷,冰冷得结出了冰凌。
说你会和我好好过下去,说我们再也不闹了,不再伤害彼此了。我立起身,椅子被推动,尖锐的“嘎吱”声刺破夕阳余晖照耀下的小屋,气氛不安起来,大军“呼啦”起身,椅子更响地被撕裂着,他说:你无不无聊?他的声音不大,却包裹着一道恶狠狠的力度,说着就要走。
我急了,上前堵住他,他低吼:你给我让开,别逼我出手。大军瞬间恢复了从前的模样,逼视着我的眼睛露出可怕的狰狞。
不让……我牙一咬,开弓没有回头箭,今天无论如何都得说清楚了。
好,看样子你还是欠揍,看我不打死你……大军举起巴掌就要呼下来。
打啊,有本事你今天就打死我。我把心一横,就无畏地迎上去。心里憋了一股狠劲,我这样不被男人疼爱的女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一次给这个冤家打死了,再无挂碍。
我与大军的脸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我从他瞳孔中看见了自己同样狰狞的脸,这张脸让我不寒而栗。我问自己,你一直用尽全力保存的优雅呢?你即便跌落泥潭也要挣扎着不让脸沾到泥水的心性呢?没有了,对,没有了,这一刻,对我来说,似乎只有大军的承诺才是永恒的。
可是大军没再说话,他冷冷地又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转身往门外走去。
李小乔
傅春红还是出事了,确切地说,是她的男人出事了。
男人午夜醉酒回家,横穿公路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微型车弹向空中,又重重地弹回地面,一条右腿在这个抛物线抒情绘画的过程中消失了。
我无法体会一个人一再失去身体的一部分是什么感受,这种一点点的被剥夺,一点点的失去,相比一次性被剥夺的蚀心与恐惧,哪一种更接近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或者说轻?我一再以为,重是相对于心灵的折磨,轻是由于身份的丧失与被替换的迷惘,或者更接近精神层面?傅春红男人的事情,最初是在朋友圈看到的“某某筹”捐助,里面有傅春红男人血淋淋的断腿照片,虽然打了马赛克,还是令人毛骨悚然。上面说医治加义肢需要10万元,我看了下目前筹到的数目,三分之一都不到。我决定帮帮傅春红,虽然明白自己的能力实在是有限。
傅春红说,那可恶的肇事司机,撞了人不管还逃逸,简直就是没有人性。说这话的时候,我俩站在病房的过道里,隔着阔大的玻璃窗,看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疗的她的男人。她说但凡肇事司机还有点良心,及时将她男人送医院,男人可能就不会截掉这条腿……傅春红看起来憔悴极了,两个深重的大眼袋就像挂起来晾晒的鱼鳔,眼里盛满了无边无际的困惑与无奈。即便她多么痛恨害她男人失去腿的肇事司机,也似乎在用激烈的言辞骂他,语气却是平缓的,甚至可以说是优雅的,我知道她在克制自己的情绪不至过激,就相当于她面对男人的家暴时不愿还手的态度,生活的电闪雷鸣和棍棒相加使她像一只将头藏在翅膀中的驼鸟,只要能生存下去,即便丑陋的屁股暴露在外面,即便丧失了尊严,也没关系,只要保住了对生活的渴望,就可以继续追求梦想,那就是值得的。而这点极度克制下的残存优雅,就是她坚守的最后一点点自尊……
我给傅春红写了求助的新闻报道,发在社会新闻版块,同时还推送到网络版,之后我又转发了几个流量不错的网络平台,目的是扩大传播面积。数据化时代大行其道的现如今,网络比纸媒传播及反应都占据了太大的上风,在我们报纸发表的目的,只因它是权威的政府机关报,还享受着财政差额拨款,用这个名头发布的捐助信息,不但保证了真实性,还无形中具有了呼吁的力量。我的打算是做一个系列报道,只要有人捐款就及时发布后续报道,原来我们做过类似的,效果很不错。不断的刷新露脸和爱心接力,会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的气场流。然而我的计划很快就落空了,第二条捐助的后续报道根本就发不出来,原因是刘大脑袋不乐意了,他将稿子很随意地掷在桌上,用几近调侃的官腔对我说:小乔啊,我们社新版关注民生民情是没错,但一定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啊,一个堂堂的政府机关报,总不能一直做慈善事业,那会惹人笑话的……啊,我的意见呢就是这个事适可而止了,反正网上已经发布了那么多,信息量已经够大了。
我张张嘴,齿舌僵硬发不出一点声音。
我原来注册过一个微信公众平台,主要是分享国内外优秀的文学作品,粉丝关注量还不错,这之后凡有捐助信息和傅春红男人病情进展情况,我都会第一时间在平台发布,我将傅春红对男人的情义、两人的故事写出(当然作了一定的艺术加工,主要是隐瞒男人的不堪)赢来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共情,不久后累计捐款达六万多元,加上傅春红“某某筹”的捐款,刚好够她男人手术治疗费用及义肢费,直到这时,傅春红和我才算松了一口气。然而我知道,傅春红这口气肯定是松不到底的,她之前告诉过我,男人工伤只赔偿了五万块钱,早被他喝酒打麻将挥霍光了,这三年,男人什么事也不干,她一个人挣的钱不单要负担她和男人,还得负担孩子上学生活的费用,入不敷出,根本就没攒下什么钱。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别急,现在的燃眉之急总算是解决了,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的。我真心希望傅春红一家能好起来,但心里明白,现实的残酷更是事实。
我还等着读花颜笑春红的柴米油盐专栏呢。我鼓励地对她抬抬右拳头,表示加油,她对我轻轻一笑,眼睛亮了一下,略带羞涩。
逝者如斯夫。
转眼又到了年底,我与程先生的事王美芬早就知道了,她先是當着我的面用最臭的话将程先生骂了个狗血淋头,以此扫清自己看走眼的嫌疑。后见我用如刀的眼光切割着她,便知趣地住了嘴。自此王美芬再也不敢掺和我的婚姻大事,我就此清静了好长一段时间。只是她听见谁谁谁家儿女又喜结良缘了、谁谁谁家又抱小孙孙了,总免不了在我面前唉声叹气,对于这个,我只装聋作傻就行了。
午夜梦回,我也会莫名其妙地羡慕傅春红,羡慕这个命运多舛的女人,我羡慕她经历了那么多的人间不幸,居然仍顽强地保有爱的能力——爱人,爱理想。而我类,却似乎早就遗忘了爱为何物…… 不仅如此,我们甚至不敢再去抗争与追求,想到这里,我就血脉贲张,我就深深地感到悲哀。
我有时特别渴望做一件事情,一件夸张的或者是违反规则的事情,至少是可以明确代表我个人意志的事情,我企图依靠这件伟大的有骨气的事情为我扬眉吐气、拨乱反正或是沉冤得雪,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一件什么样的事情。
这件事情终于还是慢慢地呈现在了我的面前,专副刊中心改版后,新推出一个叫“人间”的专栏,准备约请生活阅历丰富、文笔老辣又不失幽默文风的作者来写,我一听便知道这个人非傅春红莫属。下午的推荐讨论会上,其他编委提了几位当地活跃的小作者,当然提得最多的还是刘大脑袋最近热捧的一个“美女作者”,刘大脑袋一听到“花花”这个笔名就喜笑颜开了,他眯缝着绿豆一样的小眼睛,短胖的手一下下拍打着大腿,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他打着官腔慢悠悠地说:啊,我们就是要广纳博采众议,这样的氛围就很好啊。每一位编辑都应该具备一双慧眼,就是要发现优秀的作者才有价值。比如刚才大家提的女作者花花就很好,她是我们报纸最近大力推介的一位年轻优秀的作者,她的文笔优美、用笔精致,小事情里见大感悟……如果各位老师没有其他意见,我看不如就定她了……这时会议室里一阵附和声,不知哪位同仁觉得还差点氛围,带头先鼓起了掌,我感觉拔凉的心里突然升腾起一股悲壮的豪气,我“腾”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用洪亮的声音说:刘副总编,我提议用傅春红,以我对她文风和作品的了解,以及对她生活经历的了解,个人觉得她更适合“人间”这个栏目……我的话还没说完,拍掌的讪讪地放下了巴掌,刘大脑袋僵在肥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我被叫到了刘副总编的办公室,他关门的动作带着一股怒气,他拉着脸质问我:小乔,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啊?如果有就直接提,啊,我们党是提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但是呢,坚决杜绝把情绪带到工作中来,对不对啊……
我知道我们的刘大副总编这次是真的生气了,因为自刘大脑袋被提为副总编以来,基本就没见到直接反对他意见的,非但不反对,溜须拍马的还比比皆是,我以往又何尝不是呢?以他的一家言为圣旨,生怕一言不和就给自己套上了一双硌脚的小鞋。但这一刻我什么也不怕了,我就不相信,一份堂堂正正的党委宣传部主管的主流报纸,就被这些害群之马垄断了,如果这世上失去公义,代表最普遍民意的人民失去话语权,还谈什么民主……
我从进门就没坐下,因为明白这将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恶战,这一刻,我与刘副总编一人各占长桌的一头,手杵长桌,怒目而视。我将之前准备好的,傅春红在那家市报发表的 “柴米油盐”专栏文章做了个剪辑簿,此时扔给了刘副总编,我让他好好读读,什么才叫好文章,什么才叫真才情。
刘副总编压抑着满满的怒火,将剪辑簿拿起来翻看了一下,随后“啪”一声用比我更重的声音扔在桌上。我知道这个刘大脑袋,根本就没有好好看,他的目的只为敲山震虎。
我就搞不懂了,你为何这样下死本地帮那个女人,值得吗?刘大脑袋与我对峙中,无奈而不解地问。
我不帮谁,我只站在公义这边。我用从未有过的铿锵语气回道。
刘副总编那双绿豆小眼睛定定地看了我半天,一口气泄了下去。
傅春红男人后期恢复得非常好,我去她家里探望过两次,已经可以安装义肢了。男人长着瘦长的脸颊,看见我有点羞涩,可能是想到去医院闹的那次了吧,精气神却很不错。我故意当着他的面问傅春红:有个人最近有没有欺负你啊?有的话可一定要告诉我,我会为你打抱不平的。两人都笑了起来,傅春红说:他不敢,他现在听话得很。脸上带有少女般的娇羞。男人马上附和说:对对,我现在哪敢欺负我们家的大作家啊,哈哈。
傅春红住的是老式单元房,五楼,没有电梯,男人上下都少不了傅春红帮忙,听说后来义肢使用熟练后,可以自己用剩下的单手拉着栏杆自由上下楼梯了。我一直暗暗为傅春红庆幸,男人没有瘫在床上就是对她的体谅,这就如同我对老父亲的感激一样。为了维持这个家,傅春红现在打了两份工,除了护工,傅春红有时还做家政,帮人家打扫家庭卫生、帮独居老人做个饭……通常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七八点钟了,又要忙着做饭和照顾男人,而她的文学创作,就只能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无论写到多晚,第二天她又得早起上工。如此繁重的工作和劳动,我实在想象不出,是什么力量一直支撑着这个不再年轻的文学中年,用她殚精竭虑的精神执着地前行在追逐梦想的路上……
傅春红的“人间”专栏写作十分顺利,写的都是自己行走在人间的种种,真实、感人,却并不凄楚,幽默风趣的笔调相反还给予读者一种豁达的力量,喜欢她的读者越来越多,他们甚至自发建了平台和群,专门讨论交流她的作品。我以为她会越来越好,无论是在人间的生活,还是人间的写作。我觉得从某种程度来看,傅春红就是我抵达精神梦想的替身,我把自身受限的、所不能的,都期许给了她完成。
你认识傅春红吗?或许她是你,是他,也是我。
傅春红
噩梦真的应验了。
挨千刀的大军自杀了。不,应该说又自杀了。这是当我看到他的遗书时才被震到的事实。和我喝酒后没几天,我那晚在医院陪护病人没回去,得到消息,已是第二天上午。就在离家不远的一条僻静小巷道里。等被人发现时,尸体都快僵硬了,据法医鉴定,凌晨5点左右吃的毒鼠灵。我接到消息赶到小巷道时,遗体已被拉走,警察在事发地点拉了警戒线,在土墙附近,一个白线圈成的人形突兀地贴紧地面,上面散布着土灰。那是陌生又熟悉的人的形体,我甚至能闻见他混合着酒精的气息。我的心绞痛起来……从地面延伸而上的土墙,留下了他无数深刻的抓痕,想象得出他的指甲一定血肉模糊,指甲盖都掉了一大半,想象得出,他死前是有多痛苦……
他的上衣口袋留有遗书,还有一张银行卡,遗书里的话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他说自失去一条手臂后,他活得就是个行尸走肉,他走不出这个噩梦,酗酒和赌博不过是他麻痹自己的手段而已。三年来,他一直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却苦于没有勇氣,直到那晚醉酒给他壮了胆……在最后迎向车轮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解脱了……可是为什么他妈的要救他?不知道救回的是他更加残缺的身体和更加痛苦的灵魂吗?这相当于一刀一刀地剐他的肉…… 他说他曾经非常痛恨我,如果不是我让他去广州打工,他就不会失去宝贵的胳膊,就不会成为受人歧视、什么都做不了的废物,为弥补平衡,所以他经常打我,他要让我明白:做错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可是他现在终于明白了,我是个好女人,这一次的选择,不是因为恨我,而是爱我,他不能再让自己无用的病体拖累我……其实当初玩具厂给的赔偿金五万元他只挥霍了三万元,另外二万元他一直存在卡里,现在拿出来,却是给我出书用的,他知道我这个憨女人一直有这个梦想……
最后他说,他不在家里了断,是想给我留下一个干净的家……
看到这里,我长久地沉默,之后瘫在地上抱紧了胳膊,将头深深埋进膝盖。深深,深深的,像一只掉落冰窖的驼鸟剧烈地颤抖着,我失声了。
李小乔
人间的事,从来也不可能去导演的,所有发生的一切,每一步、每一环都是独一无二的原创,也正因为此,没有人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说不清楚是生活给人惊喜的善意,还是给人惊吓的恶意。
时间很快就到了春节前夕,处理好老父亲的丧事,我开车将母亲送回家。母亲住在古城一带,距离我的新城区租屋有十来公里。我的标致308是按揭,当初权衡买车还是买房时,我天平的砝码偏向了车子,我不愿承认是啃老族,可事实首付的确是两老帮我付的。说不清我的选择是对是错,也不想根究我哪种选择更接近虚荣一点。个人太渺小了,无论是伤悲还是喜悦,混入巨大的人群就算不得什么,同样的,当个体的欲望汇入集体的欲望洪流时,你很难分清自己作为帮凶的罪责有几分,你不过是昏昏然被洪流裹挟着,随波逐流。汽车沿着通往古城的二级公路平稳行驶,路两边,远处,是大片的田畴,近处是苗圃。刚过大寒,茶花、杜鹃、松树、扁柏、云杉……所有的植物都像凝固了一样纹丝不动。一群灰鸽从灰蒙蒙的天空飞过,无声无息的,像是默片。场景配合着心绪,一路上,我和王美芬都沉默着。往常瞬间就能到的路,仿佛开了几个世纪。两老住的是小院落,开了门,小院空空荡荡的,安静的小天井里,横跨半空的白尼龙线绳上,一眼就能看到父亲那块墨蓝方格的洗脸毛巾,我和王美芬的眼泪又无法自控地下来了……安顿好母亲,我打算回去取点东西,搬回来陪母亲一段时间。老父亲是突然间就不行的,当时一家人还吃着饭,我还说了个云南人进大城市由于方言引发的笑话,老父亲乐得呵呵呵的,下一秒,人就不行了。无论是谁,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生命的车轮何时戛然停止。
可临出门,王美芬却突然紧紧抓住我的手,惶恐地说:你要去哪里?我细细打量着这个大半辈子以来,一直很强势的女人,此时,她精致的眼线下却是迷茫无助的双眼,多少年了,原本一直横亘在我们彼此之间的坚硬的东西一点点瓦解,我的心柔软起来。此刻,她不是那个气势咄咄的王美芬,而是孤独脆弱的老人,是我李小乔的老母亲,我在这世上最亲的人之一。我轻轻拍拍她已显苍老的手,说:妈,等我。
我没开车,我想走走,我漫无目的地走到古城街头,呆望着清冷的寒风里,匆匆赶路回家的人,也有急切地想从家里逃遁出来的人,人性浩渺而深不见底,我不能也不想看懂,我只想珍惜所能珍惜的,争取所能争取的……
春节后没几天,我收到了傅春红新书发布会的邀请函,翻开一看,书有几个娟秀的钢笔字:献给人间。
马碧静 女,云南大理人。曾用笔名阿伊莎。2004年开始发表小说。作品见于《民族文学》《大家》《四川文學》等刊物,作品被《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长江文艺·好小说》《百家》等选刊选载。短篇小说《宰牲》获云南省第二届金盾文化奖,短篇小说《美容师》获第二届冯梦龙杯全国短篇小说征文优秀奖。
她安静地坐在那里,一袭宽袍大袖的粗麻长裙曳地,腰背挺得笔直,长裙上一块块橙色的扎染配上她特意梳出的发髻,使瘦瘦的她像一条扁平的比目鱼,脊柱那儿像有一根竹片硬撑起了身体,显得有些僵硬。面部是化过淡妆的,精心的,因为不太看得出来,却自有一种光采熠熠。她曾经说过一句至理名言:最高明的化妆就是让人看不出来化过妆。她说这话时,我们都还在上高中,当时是上体育课,那时的体育课多半都是用来玩儿的。记得我们讨论美女,讨论穿衣风格和化妆,她站在操场上的柳树下,仰着脸,正午的阳光照过来,她的脸金灿灿的,像镀了一层铬。微风撩起她的额发,使她的脸庞显得格外成熟,这令智力与身体都发育相对迟缓的我们异常羡慕和崇拜。在所有女生中,仅长我们两岁的她的认知是最高明的,超出了我们的年龄认知水平。
当时我从常务副总编“刘大脑袋”的门前经过,刘大脑袋是我们采编部门的直接顶头上司,分管选题策划和编审工作。无论什么样的选题和稿件都得经他法眼和圣手,才有可能得见天日。我们爱他,也恨他。因为他脑袋长得特别大,就被我们私底下称为刘大脑袋了。这一天我拿着大样吹着口哨,准备下三楼排版室做版面。常务副总编的办公室位于楼梯口,无论上楼下楼,都是绕不过的所在。
头晚上赶私活,一个民乐培训班的文案,熬到凌晨1点,所以脑回路有点慢,当我反应过来他的门开着,想要缩回脚时,已经不可能了。
小乔,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位美女作者。刘大脑袋难得如此平易近人,他从皮沙发上艰难地站起来,整个大肚腩理直气壮地往外张扬着,举起胖手和蔼地对我招着。后来我想,他理直气壮是因为身份到那个份上了,如果他只是一个最底层的“打工人”,估计他会顾忌自己的肚腩比领导的大,那是不道德的。我不情愿地走了进去,脸上却是受宠若惊的表情。
我惊奇地看着此时已从沙发上欠身而起的美女作者,喔喔着伸手与她握,一时却有些语塞。开始的惊奇是假的,凡是领导介绍的美女作者我都会惊为天人,我认为这是对领导的眼光和审美表示出的极大尊重。然而令我想不到的是,当我近距离面对她时,我真的惊奇了。这倒不是她真的是个大美女,而是我认识她,其实岂止是认识,我们根本就是老相识。她叫傅春红,是我高中三年的同学。
此时我看到的她就是文章开头那个样子,与菜场卖菜的样子判若两人。傅春红上学时成绩并不好,高考落榜后一直做些小营生淘生活。
她看我的眼神儿……怎么说呢?不好说。
毕业了二十年,我和傅春红并不是头一次碰见,都在一个三线小城市待着,早碰不到晚碰不到,中午也会碰到的。更何况她就在我租屋附近的菜市场卖蔬菜,我还和她买过几回菜呢。
当然我俩的交集并不止于俗世的买卖上,我俩还尝试过精神上的交集,只是没有成功。大约半年前,我去和傅春红买把小白菜,我来到傅春红摊前,看到她正坐在小马扎上读一本书,居然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她系了条廉价的暗红色围裙,裙边挂满了拉丝的线头。看我过去,忙从小马扎起身,殷勤地和我打招呼。知道我要买小白菜,就返身从箩筐拿出更加新鲜的给我,我问多少钱?她说老同学多年不见了,算我请你吃。我说这怎么行,你也是做小本生意。她说怎么不行了,不就一把菜,我还请得起。便不由分说地把菜装进塑料袋。在做这些时,她一直不忘环顾四周,低声对我挤眉弄眼:不准用塑料袋,城管在查,我们都是藏着用。这句话自然一下子拉近了我俩之间的距离,仿佛我已成为她的同谋。我也学着她像游击队员的样子扫了下四周,赶紧把菜装进了随身环保袋。我对她的热情表示感谢,这样走了总觉人情做不到家,便和她搭讪你还是喜欢看书?记得上学时她就喜欢看闲书,那时她在图书馆办了借书证,那些《茶花女》《雾都孤儿》《红与黑》《巴黎圣母院》等等的世界名著,我都是从她那儿知道的。记得一次她偷偷在数学课上看这本《卡拉马佐夫兄弟》,被数学老师没收了,并扬言得请家长才能还书。傅春红家境不是太好,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一个人种菜卖负担她们姐弟的学杂费等开销。后来我们问她哭什么,是不是害怕请家长?没想到她幽怨地说:我是心疼那本书……
她指的是数学老师抓她现行后,狠狠摔书的行为。听她这样说,我们几个女生都面面相觑。她的言行举止,确实让懵懂的我们理解不了。
是的,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这本《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本人性之书,值得一读再读……傅春红回答我这句话时,显得有点羞涩。她只匆匆瞥我一眼,就低下头扯她暗红围裙上的线头,线头被她一根根扯出来,缠到手指上。这让我想起来上高中时她喜欢缠头发,她的发量惊人,而且乌溜溜的黑,不像现在夹杂着一大层花白的头发。那时候她扎一束高马尾,一开口说话就习惯性拉一缕头发缠到手上,即便课堂上回答问题也改不了。
我愣了愣,再次抬头打量着这位中年卖菜女人,她是有些不同的,当然不止从青春时代就保留到现在的发型。她仍高束着一大蓬头发,即便已不再乌黑。有时我还看见她梳着两条天真的小辫,这与她鼻翼两侧淡淡的黄褐斑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时也增加了一些说不清楚的特别气质。也是因为这句话,让我对她高看了一眼。或许就是在头脑发热的一瞬间,我犯了一个致命错误,我从包里掏出名片给她。没想到当她看到印有某市日报专副刊编辑的名片时,眼神突然爆发出异样的光彩。对,是爆发,像是火山爆发一样的热烈。
哇!太好了太好了,平时我也喜欢写一点小随笔小散文之类的,可不可以请老同学帮我看看啊……傅春红显得格外羞涩又格外渴望,那瞬间让我觉得这女人挺可爱的。
那一天,我俩互加了微信,还没等我走到家,微信提示音就响个不停。傅春红一口气给我发了四篇散文,每篇都累赘而冗长,那时候我就发现或许我犯了一个致命错误。
的确很致命。那之后我就没有清净过,不但微信里不得清净,现实生活中也不得清净了。那以后,只要我进菜场买菜,总感觉掉进了一双视线的陷阱里,这种担心并非没来由,傅春红会在我猝不及防的时候够上头来,将两根黄瓜或两个西红柿悬到我的眼前,热情地喊一声“老同学”,有几次差不多快被她吓死。傅春红送的蔬菜根本就拒绝不了,她会热情地一直说一直说,围追堵截,直到你接受为止。几次后,我开始害怕,我怕我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短,害怕我对她稿子的态度回报不了她的殷殷期待。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我换了菜市场,反正是眼不见为净,但躲得了菜市场,却躲不过微信,傅春红的创作热情总是那么的高涨,隔三差五地就有新作发过来,好在她从未直接问过自己的稿子能不能用,每次都只是客气地请求“批评指正”,开始我也耐着性子敷衍几句,后来便懒得搭理了,其实我将她删除了一段时间,不知她发现没有。这样清静了一阵,一个隆冬的清晨,为采访专辑,我出门有点早,在公交站台附近,看到傅春红从蔬菜批发市场进货回来,她吃力地推着三轮车,走在被连夜的雨水濡湿的小巷上,她被冷风冻紅的脸上洋溢着劳动人民真诚的欢笑,她快乐地和相熟的商铺打着招呼,那是自足的笑。 她没看到为抵御寒冷全副武装的我,不知道我的震颤与羞惭,坐上公交车,我掏出手机重新添加了她,暗暗希望她没删除我,果然。我又不动声色地将她添加成好友,或许,傅春红才真正是那个不动声色的高人。
傅春红
文学是什么?
说真的我还真不知道,我只知道,当我把一捆捆还散发着泥土清新的蔬菜抛上三轮车;当我收摊后用卖菜钱换得一斤肉,疲惫地拎回家的时候;当老军大巴掌毫不怜惜地朝我挥下来的时候……我就有写点儿什么的冲动。那种冲动像咬噬五脏六腑的小虫子,痒痒的酥酥的,抓挠不到却又钻心的难受,只有当我在手机上敲出一段段的文字后,这种不适才会慢慢得到缓解。或者文学就是我的药,是我在这个可爱的世界中毒后的解药。最初我只在手机上写写,权当一种记录,一种排解的出口,也因为机缘巧合发布过几个自媒体文学平台,多少赚得一点人气。人总是社会的动物,总会希图在人群中获得关注,以缓解必然的孤独属性,甜言蜜语听得多了,就会无限膨胀。所以当有一天,有人半真半假地喊我“傅作家”时,我竟未将它当作玩笑或调侃,我觉得或者应该更进一步,做实这个高雅的身份。有句俗语说:瞌睡遇着枕头。我还真应了这话,遇到了我的“枕头”,这人就是本市主流报纸某市日报的常务副总编刘备,他也是某微信公众文学平台的主编,所有作者都必须加他微信投稿,我自然也加了,给他投作品后,我像所有谦卑的作者,说了很多客气的话,发送了很多讨好的表情,但没得到他只言片语的回应,我也不敢过多打扰。在这期间,有个别文友跟我很隐晦地暗示过:刘大主编审稿可是有“条件”的。我问什么条件?对方讳莫如深地嘿嘿一笑,阴阳怪气地说自己去体会……
我只是个卖菜的,很多时候,不是正在卖菜,就是正在卖菜的路上,柴米油盐是必然,阳春白雪是或然,在未解决好前者的前提下,后者于我是奢侈的,我想自己肯定是想多了点……然而一个月后的一个正午,当我正在卖菜时,收到了刘备的信息,他说看了我的作品,觉得还不错,问我方不方便,可不可以视频聊天?我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別看我是个卖菜的,也是跟得上时代节拍的,我们这些卖菜大妈,据我所知很多都注册了抖音号,每天拍拍日常,配段音乐,自得其乐,玩得好的粉丝都好几千了呢。天长日久的耳濡目染,我也偶尔拍段日常放上去,看着在美颜相机下比现实中美上无数倍的自己,总觉得异常神奇。即便这是个骗局,又怎么样呢,在这世间,不是需要美丽的谎言以慰平生吗?
刘备的醉翁之意当然不仅仅在视频聊天,这从我走进他的办公室,他立马关上门那一刻我就清楚了。当他“砰”一声关上棕色木门那一瞬,闷燥的热风迎面扑来,这才是阳春三月乍暖还寒的季节,可我感觉异常的闷燥,临街印花的亚麻色厚窗帘挡住了我的视线和光线,呼吸里满是灰尘的味道。半明半暗中,一个满溢着新鲜荷尔蒙气息的头颅凑了上来,我被逼向墙角,刘副主编像牯子牛一样喷着鼻息,而我快要窒息……
曾经一度,我对自己鄙视得要死,也惶惑得要死,我不懂我靠写东西获得心灵的平静,如今却更不平静了。因为什么呢?因为我在攀爬向殿堂的路上,脚上沾上了屎……
李小乔
老同学我们又见面了。眼前的傅春红伸出手,脸上是包装过的微笑。我伸手去和她握,她的手心长有老茧,却又滑腻滑腻的,一大股化学香精的气味,显然是擦多了护手霜。我是不擦护手霜的,原因在于不方便做事情,比如用电脑和手机。这种习惯应该是源于初参加工作时的记者生涯,那时随时需要使用相机。
呀呀呀,原来你俩是老同学,那不更好了,以后一定要加强联系啊。刘大脑袋嘴一咧,哈哈哈大笑,看得出很开心,也很意外。他大方地揉着大肚皮,眯笑着从茶几上拿起一份打印稿递给我:你这位大编,好好看看……啊,我敢说这是本报专副刊这两年来最优美的散文。
周五上午,我故意磨磨蹭蹭进报社很晚,却改变不了傅春红的文章作为副刊“黑眼睛”的头条被登上报的事实。收发室杜大姐进门送样报的时候,我正弯腰捂着肚子。热心的大姐问小乔你肚子不舒服啊?是不是吃坏了肚子啊?
我说呵呵没有啊。
杜大姐就说喔差点忘了,刘副让你去一趟呢。
什么事啊?我心头一紧。
不太清楚……还召集了其他副总编和部室主任,好像是评选本月好作品好版面的事吧。
哎哟,大姐我肚子真疼了,你有药吗?我捂紧肚子,一副痛苦的样子。
阳光底下无新事。那天的副刊是本月最后一期,傅春红的头题散文毫无悬念地被评为了本月好作品,而我的版面也极难得地被评为好版面。从刘大脑袋办公室出来,我脑海里就一直重复着这句至理名言:阳光底下无新事。毫无疑问,我并不怀疑自己的审美出了问题,我只怀疑当事人的品行出了问题。可是,刘大脑袋又怎会看上傅春红的?那样一个女人……当然我这样说并非鄙薄傅春红,而是因为断定她并不是刘大脑袋喜欢的那类女人。
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和刘大脑袋共事十几年,我太了解他的为人了。他是那种喜欢追求感官刺激的人,看上的美女不是长得很漂亮就是很“有料”。他也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人,以往类似的事也发生过。当然他为人特别小心谨慎,从来没有实质性的把柄让人抓住。更多的时候,他只是在打擦边球。可即便这样想想,也令我挺恶心。工作二十年,我当然并非还是眼里容不了沙子的天真小女孩,我知道这世界就是一个蛛丝密结的关系网,没有谁敢说自己绝对清白。我只为自己感叹,也为傅春红感叹。高中时候,傅春红家境不好,品行却很正。一次一个家境不错的同学丢了五十块零花钱,那钱在那个年代算是重金了,我们每天的零花钱也才一元钱,而且是当天才给。那同学因为父母都是做生意的,所以一个星期就有五十块零花钱,且是一次性预支。钱正巧被值日的傅春红捡到了,想都没想就跑去办公室上交老师。我之所以记得那么真切,并且敢断定她是“想都没想”,是因为当时我也是值日生。
傅春红似乎就此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这之后,经我手发出来的还有另外两篇散文,第二次是倒头题,也是词藻华丽言之无物的堆砌垃圾,冗长得差不多占去我的半个版面,为了避免患上忧郁症,二十年来只请过两次公休假的我,奢侈地请了一个星期,相较于编辑傅春红的稿子,我更乐得被扣钱。怎么说呢,重新添加她为好友,只因为我被那一瞬间的真实与美打动,但并不代表我能够接纳傅春红的写作了。 与此同时,傅春红也换了岗位, 原本去菜场都心有余悸,随时准备躲着走的我,发现再也没有这个必要了。她的摊位空了两天,之后就被另一个摊主占用了,忍了几天没忍住,我向旁边卖凉粉的大娘打听傅春红的下落。大娘绣着鞋垫,瞟了我一眼,只说那女人有出息了,听说当上了什么“家”,看不上卖菜这脏活累活了。我来了兴趣,还想再问,来生意了,大娘顾不上再搭理我,我说来一碗凉粉,大娘将凉粉递给我,挤着眼睛告诉我:当上花姑娘了。
傅春红的花店开在文化路,文化路,的确是一个挺有文化的地方,所有琴棋书画的培训班都集中在那里。傅春红穿着那条标志文艺的橙黄色扎染裙,有时盘着精致的发髻、有时梳着两条小辫,有时打理花做生意,更多的时候,坐在花店门口的凉棚下,抱一本书看。我从未跟她买过花,只隔一条街看着她,我有时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病,怎么会对一个矫情的女人感上了兴趣。
第三次刘大脑袋让傅春红的文章放在了侧面一个不重要的位置,这已经是半年以后,我预感,与之前每一次他极力热捧的美女作者一样,傅春红的文学生涯也差不多走到尽头了。这是刘大脑袋的“法律”,也几乎是所有“美女作者”的自然法则,记得一次全国报业编辑培训会上,一位请来讲课的作家老师别有深意地对我们说:所谓“美女作家”,大多是才华不够时的调侃,谁当真谁傻。
因为第二天世界读书日的文学专版,我中午只草草点了个外卖。坐在窗前吃东西,眼睛随意朝街道瞟,正是下班时间,人流车流熙熙攘攘,居高临下,人和车都渺小同尘……正默默感慨,忽见一抹熟悉的橙黄色彩从马路对面走了过来,虽然从六楼看下去看不清形貌,但那身形、那走路姿势仍让我心跳加速。
我跳了起来,冲过去关上门。屏住呼吸等在门背后一会儿,楼道里并没有传来脚步声。这才想起来一楼在上周安装了门禁,她没卡是上不来的。
在我小心地拉开门时,收到了傅春红的两条语音信息,我将音量调小,偷偷摸摸听了,大概意思是说她新写了个小散文,想当面请我批评指正。说实话,刚听到这话我是异常厌烦的。对这样一名学养不够、才华欠缺,只会死缠烂打的“文学中年”我是耐心不足的。我本想不理,只当作没收到,不过当我再重听一遍,从那极度讨好、甚至生怕对方拒绝而克制不住的颤音里,我好像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我刚硬的心顿生怜悯。我转向院子那边的窗口,看到偌大的空荡荡院落里,傅春红一个人孤独地在转悠。
傅春红这次没说谎,她确实只拿了一份打印稿,而且只有薄薄的一页纸,她一见我就眯着眼睛笑,那笑起码有一半是脸部肌肉调动起来的,这与她菜場时诚心实意的笑,以及在刘大脑袋办公室包装过的笑都不一样。对着阳光,这才发现傅春红的半边脸颊都是青肿的,这让我大为惊讶。
我给她倒了一杯茶,关切地问了她脸上的伤。我问得谨慎,她答得潇洒。她的伤居然是丈夫打的,而且已经是常态。这样的情况让我大为震惊,拉着她就要去报警,她淡淡地挣脱开我:没用的,下次打得会更凶……
你,为什么不离婚?
离婚?没想过啊……双手捧着纸杯的傅春红眼神显得极为惊讶,仿佛我说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告诉我自从老公被裁断机打掉一只手臂后,性情就变得古怪而暴烈。伤残等级鉴定为六级,玩具厂赔偿的五万块差不多在这几年被他赌钱、酗酒消耗殆尽。
我不能和他离婚啊,离了我,他可怎么活……傅春红轻皱眉头,似乎在为老公的前景犯难。我再次看定她,不着痕迹的化妆也难掩憔悴的面容,长脸大眼睛高鼻梁,底子是很不错的,只是岁月的痕迹太浓了,很出老相。虽然只比我们大两岁,上次竟被同事误以为是我阿姨。三条抬头纹随她表情变化而加深,眼神茫然中带几分凄楚,过重的眼袋更加深了这种凝重。她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喝水,表情若有所思,发髻已不再精致,而是自己随手绕了个简单的结,丝丝缕缕的发丝从脸颊两边垂下。我从她的脸上看下来,发现她那套橙黄色的“行头”已不再光鲜,棉麻的面料皱巴巴的,细看领口和袖口还沾染着点点油渍。她看起来是那么寒酸,寒酸得有点让我不忍直视。为分散自己复杂的情绪,也为了找话说,我问到她花店的情况。
没开了……早就没开了。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知为什么表情有点抱歉。
看到我询问的眼神,她又解释说:生意不好,一天最多卖得出一两束,房租都不够……我现在,做家政服务员了……傅春红眼里的抱歉更深了。我急忙收回眼神,我不想令她不安,虽然我不知道她为何不安。
傅春红
事情过后没多久,我的散文就如期刊载上了某市日报“黑眼睛”专副刊头题,并且获得了该刊那个月的“好作品奖”,我已不敢深究,这个奖有多少比值是我稿子的真实水平?
之后我的稿子又上过两次“黑眼睛”,我虽然木讷,也知道自己稿子的地位一次不如一次,我想是不是跟刘副总编的关系得升升温了?一次……我发誓只有一次……可一次与两次与无数次又有什么区别呢?我时常抬头呆望着菜场上方那块扎染桌布大小的湛蓝天空,它是被一顶又一顶大红遮阳伞切割成这样的,红与蓝的对比是如此的强烈与炸目,总让我心里涌动起一种复杂难言的情绪。菜场正在进行大规模改造,说要建成一个现代型智慧菜市场,所以我们暂时被搬到了旁边这个犄角旮旯里。我扯开绒线的花格头巾擦脸,这时看到了市场管理员老钱,这个老钱可不是省油的灯,每次来收管理费都咋咋呼呼的,掏钱慢一点也会惹他不高兴,屎咸屁臭的话张嘴就来,我们这些小摊贩既怵他又厌恶他。我急忙从塑料钱桶里理好五块钱的零票递上,我不照镜子都知道,此时我脸上像挤牙膏一样挤满了浮于表面的微笑,老钱娴熟地收着别人的钱,好像没看到我,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但没办法,只能讨好地叫了声“钱哥”,这下他听到了,一双三角眼色眯眯地黏在我的胸脯上,伸手接钱时顺带在我手上抓了一把,转身时又有意无意地蹭到了我的胸……说真的,我恶心得要死,却不敢表现出任何不满,上次就因为我过早放了钱,没让老钱摸到手,坏了老钱的兴致,他才给我脸色看。我想再来一次的话,他肯定会把我调到环境最差的公厕外面的摊位,那里并排放了三个垃圾桶,无论什么季节都是臭气熏天,上次他就把小翠调了过去,不过我倒觉得小翠去得好,鲜花一朵的人儿,可不能被牛粪玷污了。我嘛,就不同了,我是老孃了,只要没占到实质性的便宜,又有多大关系呢?我一直以为,真实的生活是更接近污浊一点的,而不是教科书里的庙堂之高。就像这一刻,我想到要和刘副总编加强下“关系”的时候,我内心的界线是模糊的,我不知道做到哪一步最合适,不知道如果守住了最后一道底线我算不算“从良”?我怀揣着三份样刊,将它放在最贴身的部位,让它的文字温暖着我的心怀,当我在污浊不堪的菜场上,为了两毛钱和买主争执不休时;当我在地摊前欣喜若狂地挑到一件合心的衣服时;当我不知羞耻地和菜场莽汉插科打诨时……离心距离最近的文字就会提醒我:你是傅作家…… 这可能就是我欲罢不能的原因,我对“傅作家”这个名词上了瘾,我经常劝慰自己:我的生活已经是一块破毡子,请允许我在这块寒酸的破毡子上绣出几朵小花,那是我生之希望……我在天还未亮进货出摊,中午就吃带去的饭盒,冷天在带去的小炉子上烘一下,热天稍不留意,饭就有了馊味,只要吃不死人,我照吃不误。这天,当我把最后一口微馊的饭咽下去的时候,我看到了李小乔。对于这个高中同学,我充满了复杂的情绪,高中时我羡慕她优异的学习成绩、殷实富足的家境和父母陪伴在身旁的天伦之乐。我时常想,可能我和弟弟在自家菜地里帮忙妈妈拔大葱的时候、我们手忙脚乱地划着火柴想要点燃灶火做饭的时候、我们站在夕阳下的路口等着爸爸从远方归来的时候……幸福的李小乔正和爸妈穿着整洁的华服去看电影、去郊游、去出席宴会……长大以后,我更加切肤地感受到:无论贫穷与富有,从一定程度上来讲,都是会世袭的。比如李小乔像她当大学教授的爸爸一样,也进了文化口工作,而我傅春红,菜农的女儿,也毫无悬念地成为新一代的菜农。这似乎是命定,是人力无法选择的,然而,我不甘心。我知道李小乔看不上我写的东西,她是该看不上,因为那些矫情的语调,连我自己看了都会掉鸡皮疙瘩。我或者应该变一变了?
以往,只要看到李小乔的身影总会像癞皮狗一样黏上去的我,突然就被一种伤感的情绪钳住了,或者这种伤感更接近自尊一点。我故意背过身,感觉那最后一口馊饭顺着食道爬回了嗓子眼……
刘副总编这次并没挂断我的电话,只是语气很奇怪,他调着腔调说:好啊,正好给你介绍个文友。那个文友笔名叫花花,花花,这更像一只小猫或小狗的名字,当见到真人时,更坐实了我的这种想法,怎么说呢?她并非长得倾国倾城,却极其妩媚,一双往鬓角上吊的狐狸眼向外攀爬出无数的藤蔓,那种柔顺,那种不经意间给你不痛不痒抓挠一把的滋味……连我一个女的看了都有颤抖的感觉,更别说男的了,其实在看到花花那一刻,我就知道刘副总编想和我说什么了。不用说,花花正是他在热捧的人,而我,这一个干憔的中年文学大妈,已经过气了。
然而痛定思痛,我或者更应该审视的是自己所谓的“创作”?抛开刘副主编不讲,只看我同学李小乔对我稿子的态度,我是否就应该有所启示?高中时,李小乔不但是我們的学习委员,作文也写得特别棒,更重要的是:她人品很好,曾经我俩相互开玩笑说,我俩除了在学习上谈不到一块儿去,其实共同点还挺多的。单凭这一点,我就应该信任她对我稿子的公正态度。再从我自身的稿子分析,我试着重读一读,真有毛骨悚然的感觉,那种不好好说话的矫情、语法的错乱、浅薄的思想……第一次,我终于承认自己前几个稿子都是“关系稿”。
今后到底还写不写?到底怎么写下去?我是得好好想想了……
李小乔
傅春红的稿子被我搁在了稿件夹最底部。
我一遍遍地说服自己:一个人坚持梦想本就非常不容易,更何况还有那么多世俗中芜杂的情绪干扰,更何况还从文学青年坚持到了文学中年。我是想好好读一读她的稿子的,用心的,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那样,可以给她提点中肯的修改意见。只是事情一忙——当然肯定还有一些潜意识里我对她稿子质量的成见,她的稿子就被我彻底忘记了。
记得她在微信里问过一次,当然这一次询问也自然被我忘记了。直到三个月后的那个周五,我画版时发现缺一条五六百字的短稿子,遍翻稿件夹难寻到一篇合适的放那位置,正一筹莫展间,我翻出了傅春红的稿子。当然是带一些无奈的情绪,因为我压根就不相信这是一篇能够救急的好稿子。可是当读完一段后,我头皮发麻、脚摇手抖……这这这真的是傅春红写的稿子吗?我再次确认了名字,真诚的狂喜由心而至。
傅春红一改之前的忸怩作态,用真挚的情感书写自己的生活、人间的生活,她用词洗练、行文生动,幽默中内涵深刻……她的文笔真是让我刮目相看。我很快就画了版,将她那条小散文完美地镶嵌在了版面中。然而,我终究还是忘记了一件事情,身份不够的人说话力道就不够,力道不够别人自然听不到,或者听到了也假装听不到。
我才转身,刘大脑袋就把我叫住了。以往我放下大样就可以走,签好字刘大脑袋会在走前将大样夹在门把手上,我忙完其他事自己上来取了就可以交排版室。可今天刘大脑袋指着傅春红那条豆腐块的表情有点严肃,他歪着大大的脑袋,佯装思考地说:小乔,这条稿子我好像没有批过?我讨好地说对了刘副,正想跟您汇报呢。于是如此这般地和他汇报了一通,说到稿子的质量,我异常的真诚,我用与他不相上下的严肃告诉他:这是一条难得的精短小散文。
其实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会同意,因为时机不对了,傅春红早过了热度,但这只是一条半个巴掌大的小稿子,且真的不错,我以为可能性应该还是挺大的。没等他回答,我又殷勤地说我去补张稿签单……刘大脑袋没等我把话说完,而是继续歪着大大的胖脑袋,回忆半晌后问道:傅春红是谁?
稿子当然没能用上。
其实我早该看到了,之前刘大脑袋就一直躲着傅春红,他不一定真忘了这个人,但就是表示他想忽略这个人。如果说,一位普通编辑改变不了上烂稿的命运应该气愤,这一刻,我却因为不能主宰上好稿的命运而无限悲哀。
再见到傅春红是半年以后,书店邀请一位著名作家筹办的读书活动,我一向喜欢那位作家的散文,只要是她在本省办的文学活动都会争取参加。女作家在全国都享有盛名,书迷浩若星海,我到时,已密密麻麻围了好几层,我出示了媒体人的证件,得以与一群参加采风的作家坐到前排嘉宾席。活动尚未开始,我四处搜寻着女作家的身影,原来她在向北的作家专柜前拍照,一位身材瘦削的女伴在帮她参考:侧身,仰脸,托腮,回眸,沉思……女作家十分配合地一一照做,这时我不禁开始羡慕嫉妒那个同伴,女作家和她那么好,真羨煞旁人。我抚摸着刚买的一本女作家专辑的书脊,却连求个签名都有点难为情。然而当那个女伴转过身时,我却惊住了,那令我艳羡的女人不是别人,就是傅春红。
我一直惊讶地看着她在我的身边款款坐下,她还是半年前那个傅春红,似乎又已不是了。她大大方方地跟我打招呼,巧笑嫣然,她穿着高领红毛衣牛仔裤,长发剪成了齐耳短发,看起来精神干练,笑起来眼纹更深了,却自有一种吸引人的气息。她告诉我现在给市刊的一个文学副刊写专栏,专栏名叫“柴米油盐”…… 什么?柴米油盐?你是……花颜笑春红?
傅春红笑而不语,默认了。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专栏文章,说的都是家长里短的话,笑里含泪,幽默里富含深刻哲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是她的忠实粉丝。其实我早该猜到的,只是一直没有往她这里想,因为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遭受打击的傅春红,年华不再的傅春红,生活窘迫的傅春红竟然一直写下来了,而且会越写越好。
我有一种想要对她解释一下那条稿子的欲望,或者只是简单表达一下对那条稿子的欣赏也是好的,至少可以多少弥补一点我的歉意。但我什么也没说出口,或许她都知道, 从她抛弃忸怩作态,开始贴近生活、用心写作开始,我就知道她其实真的是一个蕙质兰心的女人,她什么都知道,解释只会多余。
傅春红
我做出的第一个努力就是换了个“营生”。
有时我会认真分析:我之所以在毕业二十年,沾染上了这么多俗世的不良习气,是否因为我离底层的、市侩的、粗俗的环境太近了呢?我们这些直接从泥土里刨食的贩夫走卒,把最鲜活的、最接近本质的、来自于第一现场的生命的能源贡献给人类,却最有可能跌落泥沼,这就是生活残酷的真相。我热切地渴望自己从事的营生,能够离高尚与美更近一点,这让我想到了香气四溢的鲜花,通常与荣誉、掌声、快乐联系在一起的鲜花。是的,没错,我决定开个鲜花店。
我把小店安在了文化路上,文化路,顾名思义,的确是很有文化的一条街,这个小城几乎所有与“文化”二字有关的培训班都集中在这条街上,我觉得我的花店开在这条街上,不仅可以浸润到文化的素养和内涵,也可以用花儿的美点缀与渲染这条街,这本来就是可以互为营养的。
我又换上了那条橙黄色的扎染裙,在我们这个地方,扎染是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工艺,主要是用药材板蓝根的根、筋、叶捣碎加入食盐做染料,主打色是蓝色,有的也加入其他花叶和明矾,这样就变幻出了紫、红、粉、橙、黄等不同的颜色。那个有风拂过的午后,我骑着三轮车,给5里地外的古城民宿送蔬菜,一眼就被挂在店门口的那条橙黄色扎染裙打动了,它是那么的明艳张扬,又是那么的朴素干净,我觉得它就是另一个傅春红的华服,它是我在泥泞不堪的人间的慰藉与遮羞布。
原来卖菜总觉得不搭,现在,我坐在花店里,一袭长裙曳地,精致的发髻,配上若有若无的淡妆,忙时打理鲜花,闲时抱本书看,时而沉思,时而抬头看流动的云彩,这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现在我去原来的菜场买菜,感觉换了种身份与视角,对自己的创作也有了不同的思考。兴许贴近生活的取材是必需的,只是真正写作的时候,是否要拉开一段必须的距离才能有好作品?就像激情澎湃时最好不要马上写作,沉淀下来的情绪才是最可靠的。我开始新的创作了,就从最真实的生活入手,糅入最真实的情感,那些鹦鹉学舌与东施效颦都被我摒弃了。先是自娱自乐发在微信平台,机缘巧合之下,竟被一家市刊文学版的编辑看中,在她连续看了我几篇文章后,居然约请我给她们一个叫“柴米油盐”的专栏写文章,我突然想用个笔名,以庆祝我写作的新生。想起上学时学过李白的一首《怨歌行》:十五入汉宫,花颜笑春红。决定就用这句“花颜笑春红”作笔名。
想不到我写得这么顺利,开了个头就一发而不可收,一周写一篇千字文,很快就写满了三十篇,那天报社邀请我出席专门为我举办的一个读者见面会,时间是周五,我以为不在双休日绝对人少得可怜,可令我想不到的是,不小的会议室居然座无虚席。在我及文友们的认知里,文学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一切向钱看的今天,已经是没落的贵族,一次一个文友半开玩笑地说:现在走出去哦,都不敢说自己是作家,怕被人看不起……这话先引来了我们的一陣哄堂大笑,笑过后,大家又都沉默了。我时常在书里探究那些伟大的灵魂,我时常在各种文学现场追问造诣深厚的老师,我时常质问自己:文学是什么?文学是什么?它是无用的吗?自然不是的。可它难道是至高无上、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的?显然也不是。它应该是对生活的矫正和补充,是对人心的抚慰与哺育,对我,至少是这样。记得文友们讲过一个文友写作的事,在她看来,文学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她每次写作前都要沐浴、更衣、焚香,这才能坐下来开始创作,满满的仪式感。我却不同,我反而觉得文学不应居庙堂之高,而是普通人能够与之平视的。我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掏出手机写,哪怕身边就是嘈杂的人群,这样的思维方式可以让我迅速转变自己的角色,也为我节省了不少时间。那天读书会办得非常成功,热情的读者积极与我互动,我们相互交流和探讨了很多一直令我纠结不已的问题。我感恩文学带给我的丰饶与满足,我带着好心情回家,我将聚餐打包的菜放进厨房,刚转身,就被一个大巴掌甩得踉跄后退,差点打翻了油瓶,我忍住泪水,从凌乱的额发间看见老军对我怒目而视,他血红着一张脸,喷着酒气对我吼:说,又去和哪个野男人幽会了?
在大军看来,我只要是参加文学活动,就是去和野男人幽会。每当他这样骂我的时候,我总会做贼心虚地想到和刘副总编在办公室的那次……我知道那会是我一辈子的污点,永远也洗不干净的屎。我不想也无力为自己辩解什么,错了就是错了,我只是觉得:人这一辈子,想要永远做一个堂堂正正、大写的人是多么的难,再高大、再伟岸的人,谁又敢保从不跌落泥潭……
可我保证,就仅此那一次。我不知道大军有没有觉察,他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将自己藏在自以为安全的地方,人间的疾苦他又能体会多少?但我不会还手,即便被他打死,永远都不会。不只是因为我间接地害他失去了手臂,而是我心疼他、可怜他、爱他,我不忍心……所以我一如既往地蹲下身子抱住头,等着他急风骤雨的踢打,大军嘴里不干不净地咒骂着,一脚踢到我的腹部,钻心得疼痛使我跌坐到地上,他歪歪扭扭扑上前,将我打包回来的回锅肉和烤鸭掀翻在地,臭骂道你妈的死婆娘,老子是猪吗?尽吃你这些潲水,上面不知沾染了多少野男人的口水,我恶心……骂到最后这三个字时,他脸部抽搐扭曲,眼神狰狞,揪住我的头发猛向前拖行,我将出口的尖叫咬碎在嗓眼,随着他的拖行眼泪无声地洒了一地…… 次日早晨,我头皮充血,发根生疼,头发大把大把地往下掉。第一次,我急切地想剪去这一头烦恼丝,我真是受不了了呀。曾经,我愚蠢地为大军考虑:他单手不方便打我,揪头发却方便,我就给他留着。我并非受虐狂,而是期盼着有一天,大军能体会到我的良苦用心,能像我怜悯他一样的怜悯我。是的,世人皆可怜。
我去剪齐耳短发的那一天,也是我的花店关门大吉的那一天。或许大军说得对:当你还没有能力衣食无忧时,也就没有资格搔首弄姿。也许他的表达是差点儿,意思却差不多。我去培训了家政服务员,这个工作或许对于一个收入困窘的家庭来说,更加靠谱一点儿。
李小乔
接到护工阿姨的电话时,我正在公交车上,嘈杂的人声令人心烦,电话里什么都听不清。我挂了电话,在下一个站台下车,改乘相反方向的公交车。我在报社,专职是责任编辑,但也负责一些特别策划的专访文章,现在是上班时间,我原本为了一篇专栏文章要去拜访图书馆老馆长,看时间还早,就想先插进一个文化活动的专访,幸好还没联系上人家,就接到了护工的电话,看来专访是泡汤了,甚至拜访老馆长的事也要两说了。
急吼吼冲进病房,父亲正被护工搀扶着练习走路,两个多月前,老父亲脑溢血偏瘫,现在转到了康复病房,虽然语言功能和行动功能已造成了障碍,估计口齿不清、行动不便将会伴随着他的余生,不过对于现在这样的结果,我们都已经非常满意。毕竟他没有干脆地弃我们而去,也没有从此赖在了病榻上,虽然这样想,可能有不孝的嫌疑,但说真的我不得不感激他,因为他给了我这个为生存打拼的独生子女喘息的机会。不过当我气喘吁吁地站在病房门口时,还是非常的生气,因为老父亲并未像护工电话里说的,已经快不行了,反而比前天来看他还要精神。我知道一定又是那个王美芬整出的幺蛾子。
我怒视着王美芬,她只抬眼淡淡地瞥了我一下,又继续削她手里的那个苹果。我将包甩到病床尾,携带着满满的怒气。
哟哟哟,我家的大忙人来了,快坐下休息会儿。王美芬再度抬起头来,仿佛这一刻才见到我。看到没有,这就是我的亲娘王美芬,一个装腔作势第一名的女人。我懒得理她,就要去接她刚削好的苹果,她稍稍将手抬了抬,越过我把苹果递给了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女人。是的,直到这一刻,我才看到我父亲病床旁边的凳子上还坐着两个人。除了那女人,还有一个年轻小伙子,此时都微笑地看着我,我一下就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原来无意中又当了一回猴子,我的脸刷的就红了。
乔啊,快喊李阿姨,这是李阿姨的儿子程先生,程先生年轻有为啊,现在是一家4S店的老总……我那具有媒婆潜质的老母亲挤眉弄眼,我头皮一阵阵发麻,鸡皮疙瘩一层层地起,真想赶紧挖个地洞钻进去。已经数不清了,这到底是她第几次给我张罗男朋友。也不是没和她开诚布公地谈过心,我曾经不止一次深情地凝望着她的眼睛,用因饱含感情而颤抖的声音对她说:妈,您老人家操心了一辈子,太累了,您该歇歇了……哪想王美芬她根本就不领情,偏咬定我是在咒她死。看,她就是这样一个青红皂白都分不清的人。
接下来我很快就搞清楚状况了,她口口声声唤得亲热的“李姐”,人家只是带着儿子来看望我父亲临床的伯父,不晓得她怎样和人攀谈上的,并且固执地认为她的大编辑女儿和人家卖车的大老板就是天生的一对,不撮合都对不起老天爷的安排。
说起来,我也39岁的大龄剩女了,身体心理都健康,也并非独身主义……只是,对于固执的理想主义者来说,还存在一个可遇不可求的障碍。可王美芬她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她只想像所有母亲一样,替儿女挑一桩自己眼中美满的婚姻,然后开心地等着做现成的奶奶或外婆。这样的情形其实挺尴尬的,人家过来坐不过是出于礼貌,并不等于就承诺了什么,看她那赶上趟讨好的酸样儿,我都为她害臊。正不知如何脱身,我看到了一个大救星。对,就是傅春红,虽然她穿着护工的工作服,端着一个痰盂从门前经过,与她之前的任何形象都不搭边儿,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我笼统地和屋里的人道了个歉,拎着包就往门外冲,不顾王美芬形象尽失地在后破口大骂。果然是傅春红,她说护工比家政服务员工资要高,她现在很需要钱。我想问她为什么那么需要钱,张了张嘴什么也没问出来,对于现代人来说,这根本就是个不需要问的问题,在这个商品经济的社会,谁不需要钱?有谁会嫌钱多?我们站在她的雇主病房门外说话,透过门上方的玻璃窗,能看到一位肥胖的老太太躺在床上,她眉头紧皺嘴角下撇,一看就不是个省油的主。傅春红压低声音说:除了要求多点,还能应付过来。我问怎么个多法?傅春红偏头想了想,她那眨眼的样子很天真:比如每次吃完饭,她都让我先嚼两粒口香糖再说话……嗯,她还不许我坐她的床……我听得睁大了眼睛,这哪里是要求多,明明就是歧视嘛。我不禁为傅春红抱不平,可看样子她根本就没那感觉,原来她依然是那个木讷至极的傅春红?
正说话间,一个酒醉的男人歪歪扭扭地朝我们走来,我发现傅春红脸上有了变化,没等我问什么,男人已扑上前来,揪住傅春红的头发抬脚就往身上踢。我哪见过这阵仗,边喊人边想拉开男人,可男人力大如牛,臂膀像弹簧一样坚硬而极具侵害性,我基本无法近身。肢体接触中,我发现了原来一直披在男人身上的外衣下,左边臂膀是空的,灵光一闪,我知道他是谁了。我大喊一声:住手,你还是个男人吗?这样欺负老婆。男人听见我喊愣了愣,阴沉地冲我喊:关你屁事啊!你敢管老子的事……听见喧哗,医生护士和病人家属都围了上来,医生让傅春红男人住手,他血红着一双醉眼冲医生“呸”了一口,医生气得直发抖,掏出手机就要报警,混乱中两名保安窜上前将男人的独臂扭在后背,男人手动弹不得就骂,就用嘴咬,就用脚踢,年轻医生脸都气红了,扶着被撞歪的近视眼镜喊着他妈的,喝了猪尿就跑这儿闹事,也不好好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报警报警,一定报警……
傅春红脸色吓得煞白,又是一迭连声道歉,又是祈求,说她男人不是故意的,是喝醉酒才这样的……求医生千万不要报警,她马上就带他出去……
年轻医生正在气头上,说无缘无故跑来医院闹事,完了就想跑,世上哪里有那么容易的事情呢?报警报警……我还不信没人治得了你这杂碎了…… 傅春红见年轻医生那架势急了,腿一软“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她睁着一双无助而惊恐的眼睛,腊黄的脸上写满了卑微,她用低到尘埃里的声音说:饶过我们这一次吧……我男人这个样子,进了看守所他可怎么活……你们各位都是大人,都是高人,都是比我们两口子有本事有肚量的人,求你们大人别计小人过,大恩大德我傅春红没齿难忘……傅春红颤着声音说完这番话,还没等人反应过来,突然“咚”的一声把头重重伏到了地上,然后竖起头,又再一次将头磕到地板砖上……她的额头很快就红肿起来,她的举动让在场的每个人都错愕不已。我呆呆地瞪着傅春红,仿佛才头一次认识她。我有时根本就辨别不了对她的看法,比如高中时代的早熟和高见,穿扎染裙的矫情和别扭,讨好刘大脑袋时的毫无原则,对文学理想永不服输的追求,祈求年轻医生时让人难受的卑微,以及为了保护老公甘于被世间所有践踏的情义……
傅春红,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人?!
傅春红
江老太今年65歲,男人早逝,有个大老板女儿在国外,每月把可观的养老金打到她的账户上。江老太其他大的毛病也没有,不过是老年人常见病“三高”,过段时间就得到医院来调调血压化化血脂降降血糖,照说自理能力是有的,可远在国外的女儿就愿意让她请护工,她自己也乐得请护工,开价还不低,也该我运气好,刚送走一位出院的阿婆,就碰上她了。
头一次见面,江老太捏着个保健小锤捶大腿,眯着精明的眼睛从上到下打量着我,在我被她看得毛骨悚然时,突然问我:你抽烟不?喝酒不?我急忙摇摇头,她这才吐出一句:我可不雇有不良嗜好的护工。我又急忙点点头。来之前,医院行政部的嘱咐我:这个江老太可不是盏省油的灯,曾经一天之内赶走了两个护工,要挣到她的钱,可不太容易。是不容易,江老太说先试用我三天,行就留下,不行就走人。这三天里,江老太极尽为难之能事,比如早晨起床我打扫后她会检查,枕头上不能有一根头发,窗台上白手套抹过不能有一点灰尘,地板拖过后不能留有水渍,给她拿单子、排队、送检、取药手脚得麻利……好在我顺利地通过了考验,可是留下来以后,规矩可就更多了,我吃完饭得刷牙、吃完水果零食得嚼口香糖、她的床不能随便坐、剔牙得用另一只手捂着嘴……我虽然从事的是社会上最卑微的工作,也有自尊,当我意识到她是在歧视我的时候,还是很激动,先是愤怒与羞耻,继而是无边无际的忧伤。我就不明白了,人为什么还分三六九等?世人不应都是平等的吗?凭什么有钱人有权人就自认比别人高出一头?可世间的事有时就是这样,公序良俗无形中已经给约定俗成让位了,所以世人什么时候变得势利的,连自己都可能意识不到。
我坚持做了下来,当无尽的哀伤沉到底触到泥沙之后,仿佛接到地气,我反而释怀了,我自问难道我还不够卑微吗?从前,当我求着小摊贩卖半个蛋饼给我儿子的时候,当我从儿子存钱罐里找一元钱乘公交的时候,当我蹚着浑水上菜的时候,当我和着雨水和汗水吃饭盒的时候,当我被大军揪着头发暴打的时候……我又有多少尊严可言呢?自此我懂得了,人活着尊严固然重要,然而它可能更是一个体面的人的门面,生而卑微的人,首要的是活着,尊严得靠后了。
我以为江老太就是那种靠践踏别人尊严,以提升自己尊严的人。我和她的交会,永远只可能是雇主与雇工的利益关系,然而令我想不到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对自己的浅薄大为鄙视……
那一天大军又喝多了,跑到医院来闹事,医生气愤得要报警,我怕大军被公安抓走,无奈之下跪地求饶,真的,我什么都顾不上了,只祈求可怜的大军不要被抓走,他只有一只手臂,要是去到那个见不得人的地方,他就是挨打,也只有一只手护着头,一想到他那灰头土脸可怜巴巴的模样,我的心就扯疼……我不停地捣着头,整个人晕晕乎乎的,像是在梦里,眼前的一切都离我远去。这时候,有个声音大吼一声,闯入了我的梦境,抬眼看时,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举着拐杖朝大军脊背打了几下,嘴里还骂道:你这不知死活的东西,喝了猪尿跑媳妇工作的地方瞎闹什么呢?你是想让媳妇丢了工作吗?晓得不?有本事的男人都是忍着给媳妇打的,那叫肚量……我强睁着胀痛的眼睛定睛一看,是江老太。一听江老太这话,紧张的空气突然像绷紧的薄膜被划了一刀,哧哧往外漏气,气氛松了下来,大家都忍不住笑了,已经有和事佬喊散了散了,都散了,影响医生工作了……人群渐渐散去,只有年轻医生还紧绷着脸,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老太将拐杖往地上“哆”地一杵,板着脸冲年轻医生喊:咋了?要不,我给咱们市公安局长王正打个电话,让他大领导亲自来过问下这个事?江老太边说边去掏手机,年轻医生这下缓过了神,忙说算了算了,那那谁,赶紧走人……江老太给愣在一边儿的我使个眼色,我挣扎着赶紧起身,扯着大军就往医院门外奔……
之后我问过江老太:您老人家是不是和市公安局长王正特熟?
看我一脸崇敬又羡慕的眼神,江老太学年轻人“切”了一声,说:谁?不认识。
那你怎么知道人家名字?还要打电话?
嗐!你都不看电视的吗?当地新闻《警方报道》不是经常出现吗?谁还不晓得我市公安局长的名讳……
我一听,忍不住大笑,江老太也开心地大笑起来,就是在这一刻,我突然喜欢上了这个刁钻有趣的老太太。我仔细回想之前她苛责我的一切行为,谁说不是自律律人呢?她让我所做那些,不过就是为人该有的礼仪,她教我自尊自爱,在尊重别人的同时也赢得别人的尊重,以往的我怎么就那么狭隘呢?难怪文章写不好!都说文学即人学,洞察不了人性的真相,不能换位思考,也就解密不了复杂人心的真相,老太太真是给我上了非常好的一课。
李小乔
第二个周末,我特地买了几十块钱一斤的阳光玫瑰葡萄,这种原产地欧洲的贵族葡萄工薪阶层一般舍不得买,我也只是偶尔称半斤尝个鲜,或者就像这样用于目的性很强的应酬。我给傅春红的老太太雇主买这么贵的礼物,无非就是想多和傅春红聊会儿天。不过说实话,江老太太最后那波神操作,我是真心佩服的,这也让我反省自己之前对她的看法是否有失偏颇。 一天喷两次吧,活血化瘀效果很好,你不心疼自己,没人会心疼你。我瞥一眼傅春红磕瘀青的额头、被男人踢得走路一瘸一拐的腿,扁着嘴,把一盒云南白药气雾剂拍到她的手上。不用避讳,与其说我生她男人的气,不如说我更生她的气。我气她不离婚,气她养个啥事不做只会喝酒打老婆的混账男人,我气她的忍辱负重,气她对于苦难麻木的感受力……傅春红犹豫地接过去,谢谢两个字说出口时已经哽咽,但只是一瞬间,她便恢复了正常,她咧开大嘴笑,牙齿白得像白糖,一道又一道弯弯的眼角纹比画出来的还好看。
我问她男人为什么打你?
嫌我赚的钱不够他打麻将……还有……傅春红话说一半,突然吞吞吐吐起来。
还有什么?我逼问道,心想这个男人可真作,一只手还打麻将。
嗐……还怀疑我老参加文学活动是去和野男人幽会……傅春红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无奈地一笑。
这这……嗐。我一跺脚气得说不出话,我想说劝她离婚的话,忍了忍还是没说,俗话说:你永远也叫不醒装睡的人。
一时冷场,可傅春红还是说了,她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想问我为什么死心踏地跟他的问题,因为是我欠了他……傅春红告诉我,她男人本来在当地建筑工地做泥瓦工,因为总挣不到钱,爬高上低还危险,傅春红就提议男人上广州那个传说中遍地黄金的城市打工,为了挣到钱,本来没有什么远大理想的男人听老婆的话远走他乡,去到广州五年,辗转打过好几份工,虽辛劳,却也赚到了一些钱,男人本来打算再多存一些钱,就把傅春红和儿子都接去,只是人永远不知道意外与明天哪个会占上风,三年前,老公在玩具厂上工时,不小心被裁断机打掉了左手,一个变故,什么美好都幻化成了泡影……
如果不是我在乎他赚的钱少,如果不是我劝他去广州打工,他根本就不会失去一只手,更不会变成现在这样……傅春红将头深深地埋下去,我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却能看到她身体在不能自已地颤抖。我俩坐在院里的长条椅上,是深秋的时节,金灿灿的银杏叶被微风召唤,一片片地落到地上、长椅上,有一片还挂在了傅春红的发髻上,搭配她低垂的眉眼,有一种难言的日本式物哀,我突然有点莫名的伤感。
既然离不了婚,也不能报警,为什么不找居委会或妇联调解?再不行,你也可以反抗啊,为什么甘心就这么一次次地挨打?同为女人,我有切肤的物伤其类之感。
看我这么激烈的反应,她有点吃惊, 她说她不反抗,是因为她不想变成泼妇。
傅春红被家暴时不反抗,原因是她不想变成一个泼妇!这话令我震惊至极,她这话再一次刷新了我对她的认识。这一刻,这个一度让我看不起的人,这个一直在夹缝中生存的女人,让我想要泪目。
这毕业后二十年的所谓奋斗,这一直向所谓“上等人”“优雅人”标准努力的付出与挣扎,此刻在傅春红这句平常的话面前,显得格外的矫情和虚伪。我无地自容,是因为这话太真实太朴实。
高中时,我的学习成绩是老师和家长交口称赞的好,他们给我定的目标是诸如清华北大等名校,然而那只是别人的理想,我只想上一个可以点的中文院校,今后可以选择一个与文学沾点边儿的职业,当然,如果实力允许,能够在数一数二的名校读我喜欢的专业,肯定是一大乐事,然而十全十美的好事只存在于电影电视剧里的情节需要,我最终上的是省内的一所一本院校。毕业后我如愿考上了心仪的报社,成为专副刊中心的一名编辑,一切似乎刚刚开始,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美好。我每天都与我深爱的文学耳鬓厮磨,却越来越有了意淫的懊恼,自中学就持续的文学创作一度被我搁浅,我像一条渴水的鱼,喝进的都是盐水,越喝越渴。
我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极度讽刺的是,曾经令我鄙视的傅春红,那样一个与优雅无缘的女人,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明确地知道。傅春红是我们高一时的插班生,我至今记得她第一次进我们教室时的情景,她扎着一条又粗又长的大马尾,大眼睛,阔方嘴,走进来时,大马尾随着她走路幅度左右摆动,一笑就露出一口大白牙,笑容极具感染力。她是个阳光大方的女孩子,对人真诚和气,很有人缘,除了成绩差一点,我实在找不出她还有什么缺点。她和我们一起上学,一起谈心,一起玩耍,只要是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她都会不知不觉地成为我们的首领,我不知多少次偷偷观察她,臆想中将她的沉稳干练毫不客气地移植到我自己身上,当然,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会很仗义地将自己的好成绩移位到她身上,我常想,如果这个傅春红,再加上好成绩会成为什么样子?但只是这样假设一下,我都有点受不了,我觉得那样她恐怕会翻天。于是我很不客气地将借与她的荣光收了回来。作为一名学生,没有好成绩加持结果就会沦为尘埃,高考成绩出来,她自然名落孙山,或许成长中的我们,每个阶段都会被不同的光亮吸引,后来我总结出,高中时傅春红对我们的吸引只缘于我们的幼稚无知,一旦我们走出去,看到更广阔更精彩的天地,就会对连一个最差的大学都考不上的人不屑一顾。这可能就是所谓的人往高处走,于是,我们考得好的同学一个个攀了高枝,对往低洼里流的傅春红再也看不上一眼。
与程先生交往了一个多月,总体还觉得可以,他是那种对女士非常尊重、非常注重细节的人,比如他会在女士上车时先行打开车门,用手护在女士头顶,会在用餐时拉开餐椅,会在刮大风时拉起西服一角,为女士挡在风口处……如果说开始的交往只是为了应付王美芬,慢慢的我有了想正式交往的想法,我甚至偷偷想过有一天成为程太太的生活。我想那时候我肯定还是会争取上班的权利,虽然目前的工作已离我曾经的文学理想相去甚远,它褪去了浪漫的外衣,呈现出最真实的状态,当然也是最残酷的状态。然而,我却不能舍弃这根鸡肋,它不只是鸡肋还是根,即便它已扎不到泥土深处,即便它只是被一瓶净水供养。我需要它给我幻像,多年来,我已成功地从一名写作者变成了编辑者,唯与文学沾上丁点儿關系我才踏实。
我还偷偷想过,如果程先生向我求婚,我得先装装样子,适时抛出继续上班的条件。我这样认为是有依据的,程先生不止一次若无其事地说过,他理想的婚姻家庭最好是男人在外面打拼,女人做全职太太全职妈妈,男主外女主内是他认为最合理的“婚姻合作方式”。没错,他说的就是“合作”两个字,虽然这可能是最真实的婚姻结构的真谛,我听起来还是不太舒服,我情愿他只说“婚姻结构”,因为一旦涉及“合作”,就更多的与公事公办有关,与感情没多大关系了。很多人,特别是女人,多数时候不就是依靠自欺欺人活着吗?现实生活的质地太硬,我们需要软来调剂,就好比硬板凳要搭配软垫子。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女性,我能控制住自己的理智,我甚至自以为是地认为,这对我接下来有可能的谈判埋下了有利的伏笔,既然是合作,就有谈判的可能。一切都似乎按既定计划进行,我已可以“程太太”自居了。 这一天还是来了,绅士风度的程先生终于向我求婚,但他说出的那一番话差不多能把我震死。他把我带到高空茶室,因为我告诉他今晚有流星雨。想象着在浪漫的星空下,空中楼阁中的求婚,我第一次觉得王美芬歪打正着做对了一次。只是美好总是短暂得让人措手不及,程先生说:经过这段时间的了解和相处,我觉得我俩很合拍,你适合做我的妻子……凌虚的窗外,一颗颗流星轻盈地划过天际,照亮了幕布一样漆黑的夜空,窗内,程先生在四十层高空茶室单腿下跪,双手将一捧玫瑰捧到我的面前,玫瑰花心里放着一只玫红色缎面的戒指盒。我屏住呼吸,兴奋得快要窒息。程先生又说,你先别忙着表态,我还有话。我从未有过那么温柔地点点头,想着刚刚程先生奉献的是糖,接下来还有蜜……
刚才说的是你适合做我的妻子,可我还不知道我适不适合做你的丈夫。因为……我还有一个女朋友。
啊?
是这样的,和你交往之前我有一个女朋友,她是网红主播,但家里不喜欢,希望我能找一个有稳定正经工作的妻子……我是说,结婚后我会好好对你,但请你不要干涉我和她的事……你能接受吗?
我激动得热泪盈眶,将一杯咖啡泼到了他的脸上……
每天早晨我都准时在6点钟起床,穿着跑步服,顺着美丽的澈湖晨跑七公里左右,大概需要五十分钟,加上跑前热身和跑后拉伸的十几分钟,总共一个多小时,完了回家冲个澡,简单地吃点低脂健康的诸如水果牛奶麦片之类的早餐,7点40分出门,乘半小时左右的公交车,下车后步行十来分钟,保证在8点半以前坐到我那1.2平方米的办公桌前。
然后泡一杯红茶或花茶,在茶水的氤氲中、新一天油墨的清香中,开始我觉得充实的一天。身边的朋友、同事、亲戚都一致认同我的自律、毅力与坚持,但其实以前我不是这样的,我曾经是万事不忌的吃货,随性的游戏者,我喜欢吃的烧烤、火锅、巧克力、奶油蛋糕、酸辣粉、火鸡面、肉包蒸饺、各种零食……各种各种的高碳水高糖高油和垃圾食品从来也没有缺席过我的餐桌,甚至通宵拼酒K歌、熬夜刷手机、主动要求加班都是家常便饭。主动要求加班并非我有多敬业,而是每当焦虑失眠时,看看稿子改改稿,与文学更接近的时光让我觉得还没失去理想,我告诉自己还能在无限的追逐与迷茫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就这样,我很快从刚毕业的窈窕淑女义无反顾地向土肥圆大军进军。这几年,随着年龄增长,脂肪肝、高血脂症、颈椎肩椎炎等疾病结伴欺上来,我已被亚健康侵袭得体无完肤,我每天都处于对美食的欲望及抵抗、饕餮带来的享受和快乐、罪恶的自责的无限恶性循环的漩涡中,无论哪一种状态,都令我异常痛苦。我痛苦的根源是因为失衡,原本对食物的欲望应该与对美的欲望类似,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都应该让人愉悦。然而肯定是什么方面出现了问题,我已无法处理好最平常的情绪。我急需将自己打破,重新捏一个我。于是我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生出了现在这个新的我。
但我不知道,这个我是不是真实的我。
傅春红
这段时间大军变了很多,我有不好的预感,总感觉要出事,又不知道究竟会出什么事。大军变得沉默寡言了,也不太对我动手了,很多时候就一个人呆呆地坐着,盯着窗外的那一排梧桐树发愣,叫他也没反应。
月底领了工资,我特意割了肉、买了好酒,我准备让大军好好喝次酒,以往他就这样,高兴了喝酒,不高兴了也喝酒,无论高兴不高兴,只要有酒,他总喜欢把自己灌醉,灌醉后他就管不住自己,就爱对我动手。只是这段时间,他很少喝酒了,我觉得他好像在有意地克制自己,但他脸上茫然无措的表情让我害怕,我情愿他脸上还是阴郁的表情,甚至宁愿他喝醉了再打我一顿……至少这样我知道他是正常的,虽然这样想我可能已经不正常……
桌上摆着大军最爱吃的麻辣回锅肉和烤鸭,云南小荞酒的酒香弥漫在空气中,大军说过,这款酒是用粮食苦荞发酵,既有清香型白酒的特色,也具传统小曲酒的风味,酒香浓郁入口绵长……我知道这是嗜酒人的说词,事实上喝酒伤身也是不争的事实,只是我明白,对于大军来说,精神上的伤痛或许远远胜于酒精对身体的伤害,如果酒精能让他忘却或减轻一点痛苦,我愿意。
大军若有所思地端起酒杯,浅酌了一口,四四方方的小木桌我俩各占一头,大军朝着墙壁,我对着窗户,夕阳已经落到了山头,像是暮年的老人,沧桑而慈爱的目光打量着人间,我正发愣,大军起身给我拿了一个酒杯,倒满一杯酒给我,大军自顾举起酒杯,“砰”一声与我的酒杯碰一下,对我说:春红,你跟了我这么多年,好日子没让你过上一天,反而还,还经常欺负你,今天这杯酒,算是我给你赔个罪,希望你不要怪我……这杯酒我干了,你随意……大军眼角有点红,喉结上下滚动着,脖颈儿一仰,一杯小荞酒已经进了肚子。
我呆在桌前觉得都不会呼吸了,结婚二十年,大军从未对我说过类似的话,这温情的话却让我听得头皮一阵阵发麻。大军,孩子他爸,他到底是怎么了?
我放下酒杯,刚要张口说话,大军示意我喝酒,从来不沾酒的我不知哪里来的豪气,学着大军一仰脖就把酒喝干了,又苦又辣的滋味立马从心里烧出来,直烧到我的眼睛和脸颊,我朦胧着眼,喷吐着热气,我有滿肚子的话想对大军说,我说大军,你今天能说这个话,我实在是没想到……我俩风风雨雨走过了二十年,从一无所有到现在至少有了一间遮风避雨的小窝,儿子也如愿考上了大学,虽然过得不富裕,但也知足。我知道,因为……打工出意外的事,你一直都怪我,是,你怪我没错……但不幸已经发生了,也过去了这么多年,我们,剩下的日子,我们能不能好好过……我一口气说完,从大军手中抢过他刚斟满的一杯酒,一仰脖又倒进了肚子,我喘着粗气,用血红的眼睛瞪着大军,那是逼他表个态,其实他刚才说的那番话基本也就算表了个态,至少是反省了自己不对的地方。但女人就是很奇怪的动物,有时可能一个大问题藏在心里一辈子都可以不过问,有时一个小问题就要追根究底搞得剥皮挖心。这一刻,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大军能明确地告诉我:余生他会和我好好过下去。
你就说句话,大军。我嘴里喷吐着热辣辣的酒气,直勾勾地盯着这个男人,我的男人。三年了,整整三年,我不敢这样大声对他说一个字,这三年我活成了鸵鸟,把头深深地埋进了羽翅,把个难看的屁股暴露在了外面,只要伤害不了我的要害部位,其他无关紧要的部位遍体鳞伤又怎么样?活着,就是哲学,活着,就是王道。 你让我说什么?大军开了口,语气却冰冷,冰冷得结出了冰凌。
说你会和我好好过下去,说我们再也不闹了,不再伤害彼此了。我立起身,椅子被推动,尖锐的“嘎吱”声刺破夕阳余晖照耀下的小屋,气氛不安起来,大军“呼啦”起身,椅子更响地被撕裂着,他说:你无不无聊?他的声音不大,却包裹着一道恶狠狠的力度,说着就要走。
我急了,上前堵住他,他低吼:你给我让开,别逼我出手。大军瞬间恢复了从前的模样,逼视着我的眼睛露出可怕的狰狞。
不让……我牙一咬,开弓没有回头箭,今天无论如何都得说清楚了。
好,看样子你还是欠揍,看我不打死你……大军举起巴掌就要呼下来。
打啊,有本事你今天就打死我。我把心一横,就无畏地迎上去。心里憋了一股狠劲,我这样不被男人疼爱的女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一次给这个冤家打死了,再无挂碍。
我与大军的脸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我从他瞳孔中看见了自己同样狰狞的脸,这张脸让我不寒而栗。我问自己,你一直用尽全力保存的优雅呢?你即便跌落泥潭也要挣扎着不让脸沾到泥水的心性呢?没有了,对,没有了,这一刻,对我来说,似乎只有大军的承诺才是永恒的。
可是大军没再说话,他冷冷地又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转身往门外走去。
李小乔
傅春红还是出事了,确切地说,是她的男人出事了。
男人午夜醉酒回家,横穿公路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微型车弹向空中,又重重地弹回地面,一条右腿在这个抛物线抒情绘画的过程中消失了。
我无法体会一个人一再失去身体的一部分是什么感受,这种一点点的被剥夺,一点点的失去,相比一次性被剥夺的蚀心与恐惧,哪一种更接近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或者说轻?我一再以为,重是相对于心灵的折磨,轻是由于身份的丧失与被替换的迷惘,或者更接近精神层面?傅春红男人的事情,最初是在朋友圈看到的“某某筹”捐助,里面有傅春红男人血淋淋的断腿照片,虽然打了马赛克,还是令人毛骨悚然。上面说医治加义肢需要10万元,我看了下目前筹到的数目,三分之一都不到。我决定帮帮傅春红,虽然明白自己的能力实在是有限。
傅春红说,那可恶的肇事司机,撞了人不管还逃逸,简直就是没有人性。说这话的时候,我俩站在病房的过道里,隔着阔大的玻璃窗,看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疗的她的男人。她说但凡肇事司机还有点良心,及时将她男人送医院,男人可能就不会截掉这条腿……傅春红看起来憔悴极了,两个深重的大眼袋就像挂起来晾晒的鱼鳔,眼里盛满了无边无际的困惑与无奈。即便她多么痛恨害她男人失去腿的肇事司机,也似乎在用激烈的言辞骂他,语气却是平缓的,甚至可以说是优雅的,我知道她在克制自己的情绪不至过激,就相当于她面对男人的家暴时不愿还手的态度,生活的电闪雷鸣和棍棒相加使她像一只将头藏在翅膀中的驼鸟,只要能生存下去,即便丑陋的屁股暴露在外面,即便丧失了尊严,也没关系,只要保住了对生活的渴望,就可以继续追求梦想,那就是值得的。而这点极度克制下的残存优雅,就是她坚守的最后一点点自尊……
我给傅春红写了求助的新闻报道,发在社会新闻版块,同时还推送到网络版,之后我又转发了几个流量不错的网络平台,目的是扩大传播面积。数据化时代大行其道的现如今,网络比纸媒传播及反应都占据了太大的上风,在我们报纸发表的目的,只因它是权威的政府机关报,还享受着财政差额拨款,用这个名头发布的捐助信息,不但保证了真实性,还无形中具有了呼吁的力量。我的打算是做一个系列报道,只要有人捐款就及时发布后续报道,原来我们做过类似的,效果很不错。不断的刷新露脸和爱心接力,会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的气场流。然而我的计划很快就落空了,第二条捐助的后续报道根本就发不出来,原因是刘大脑袋不乐意了,他将稿子很随意地掷在桌上,用几近调侃的官腔对我说:小乔啊,我们社新版关注民生民情是没错,但一定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啊,一个堂堂的政府机关报,总不能一直做慈善事业,那会惹人笑话的……啊,我的意见呢就是这个事适可而止了,反正网上已经发布了那么多,信息量已经够大了。
我张张嘴,齿舌僵硬发不出一点声音。
我原来注册过一个微信公众平台,主要是分享国内外优秀的文学作品,粉丝关注量还不错,这之后凡有捐助信息和傅春红男人病情进展情况,我都会第一时间在平台发布,我将傅春红对男人的情义、两人的故事写出(当然作了一定的艺术加工,主要是隐瞒男人的不堪)赢来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共情,不久后累计捐款达六万多元,加上傅春红“某某筹”的捐款,刚好够她男人手术治疗费用及义肢费,直到这时,傅春红和我才算松了一口气。然而我知道,傅春红这口气肯定是松不到底的,她之前告诉过我,男人工伤只赔偿了五万块钱,早被他喝酒打麻将挥霍光了,这三年,男人什么事也不干,她一个人挣的钱不单要负担她和男人,还得负担孩子上学生活的费用,入不敷出,根本就没攒下什么钱。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别急,现在的燃眉之急总算是解决了,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的。我真心希望傅春红一家能好起来,但心里明白,现实的残酷更是事实。
我还等着读花颜笑春红的柴米油盐专栏呢。我鼓励地对她抬抬右拳头,表示加油,她对我轻轻一笑,眼睛亮了一下,略带羞涩。
逝者如斯夫。
转眼又到了年底,我与程先生的事王美芬早就知道了,她先是當着我的面用最臭的话将程先生骂了个狗血淋头,以此扫清自己看走眼的嫌疑。后见我用如刀的眼光切割着她,便知趣地住了嘴。自此王美芬再也不敢掺和我的婚姻大事,我就此清静了好长一段时间。只是她听见谁谁谁家儿女又喜结良缘了、谁谁谁家又抱小孙孙了,总免不了在我面前唉声叹气,对于这个,我只装聋作傻就行了。
午夜梦回,我也会莫名其妙地羡慕傅春红,羡慕这个命运多舛的女人,我羡慕她经历了那么多的人间不幸,居然仍顽强地保有爱的能力——爱人,爱理想。而我类,却似乎早就遗忘了爱为何物…… 不仅如此,我们甚至不敢再去抗争与追求,想到这里,我就血脉贲张,我就深深地感到悲哀。
我有时特别渴望做一件事情,一件夸张的或者是违反规则的事情,至少是可以明确代表我个人意志的事情,我企图依靠这件伟大的有骨气的事情为我扬眉吐气、拨乱反正或是沉冤得雪,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一件什么样的事情。
这件事情终于还是慢慢地呈现在了我的面前,专副刊中心改版后,新推出一个叫“人间”的专栏,准备约请生活阅历丰富、文笔老辣又不失幽默文风的作者来写,我一听便知道这个人非傅春红莫属。下午的推荐讨论会上,其他编委提了几位当地活跃的小作者,当然提得最多的还是刘大脑袋最近热捧的一个“美女作者”,刘大脑袋一听到“花花”这个笔名就喜笑颜开了,他眯缝着绿豆一样的小眼睛,短胖的手一下下拍打着大腿,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他打着官腔慢悠悠地说:啊,我们就是要广纳博采众议,这样的氛围就很好啊。每一位编辑都应该具备一双慧眼,就是要发现优秀的作者才有价值。比如刚才大家提的女作者花花就很好,她是我们报纸最近大力推介的一位年轻优秀的作者,她的文笔优美、用笔精致,小事情里见大感悟……如果各位老师没有其他意见,我看不如就定她了……这时会议室里一阵附和声,不知哪位同仁觉得还差点氛围,带头先鼓起了掌,我感觉拔凉的心里突然升腾起一股悲壮的豪气,我“腾”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用洪亮的声音说:刘副总编,我提议用傅春红,以我对她文风和作品的了解,以及对她生活经历的了解,个人觉得她更适合“人间”这个栏目……我的话还没说完,拍掌的讪讪地放下了巴掌,刘大脑袋僵在肥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我被叫到了刘副总编的办公室,他关门的动作带着一股怒气,他拉着脸质问我:小乔,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啊?如果有就直接提,啊,我们党是提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但是呢,坚决杜绝把情绪带到工作中来,对不对啊……
我知道我们的刘大副总编这次是真的生气了,因为自刘大脑袋被提为副总编以来,基本就没见到直接反对他意见的,非但不反对,溜须拍马的还比比皆是,我以往又何尝不是呢?以他的一家言为圣旨,生怕一言不和就给自己套上了一双硌脚的小鞋。但这一刻我什么也不怕了,我就不相信,一份堂堂正正的党委宣传部主管的主流报纸,就被这些害群之马垄断了,如果这世上失去公义,代表最普遍民意的人民失去话语权,还谈什么民主……
我从进门就没坐下,因为明白这将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恶战,这一刻,我与刘副总编一人各占长桌的一头,手杵长桌,怒目而视。我将之前准备好的,傅春红在那家市报发表的 “柴米油盐”专栏文章做了个剪辑簿,此时扔给了刘副总编,我让他好好读读,什么才叫好文章,什么才叫真才情。
刘副总编压抑着满满的怒火,将剪辑簿拿起来翻看了一下,随后“啪”一声用比我更重的声音扔在桌上。我知道这个刘大脑袋,根本就没有好好看,他的目的只为敲山震虎。
我就搞不懂了,你为何这样下死本地帮那个女人,值得吗?刘大脑袋与我对峙中,无奈而不解地问。
我不帮谁,我只站在公义这边。我用从未有过的铿锵语气回道。
刘副总编那双绿豆小眼睛定定地看了我半天,一口气泄了下去。
傅春红男人后期恢复得非常好,我去她家里探望过两次,已经可以安装义肢了。男人长着瘦长的脸颊,看见我有点羞涩,可能是想到去医院闹的那次了吧,精气神却很不错。我故意当着他的面问傅春红:有个人最近有没有欺负你啊?有的话可一定要告诉我,我会为你打抱不平的。两人都笑了起来,傅春红说:他不敢,他现在听话得很。脸上带有少女般的娇羞。男人马上附和说:对对,我现在哪敢欺负我们家的大作家啊,哈哈。
傅春红住的是老式单元房,五楼,没有电梯,男人上下都少不了傅春红帮忙,听说后来义肢使用熟练后,可以自己用剩下的单手拉着栏杆自由上下楼梯了。我一直暗暗为傅春红庆幸,男人没有瘫在床上就是对她的体谅,这就如同我对老父亲的感激一样。为了维持这个家,傅春红现在打了两份工,除了护工,傅春红有时还做家政,帮人家打扫家庭卫生、帮独居老人做个饭……通常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七八点钟了,又要忙着做饭和照顾男人,而她的文学创作,就只能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无论写到多晚,第二天她又得早起上工。如此繁重的工作和劳动,我实在想象不出,是什么力量一直支撑着这个不再年轻的文学中年,用她殚精竭虑的精神执着地前行在追逐梦想的路上……
傅春红的“人间”专栏写作十分顺利,写的都是自己行走在人间的种种,真实、感人,却并不凄楚,幽默风趣的笔调相反还给予读者一种豁达的力量,喜欢她的读者越来越多,他们甚至自发建了平台和群,专门讨论交流她的作品。我以为她会越来越好,无论是在人间的生活,还是人间的写作。我觉得从某种程度来看,傅春红就是我抵达精神梦想的替身,我把自身受限的、所不能的,都期许给了她完成。
你认识傅春红吗?或许她是你,是他,也是我。
傅春红
噩梦真的应验了。
挨千刀的大军自杀了。不,应该说又自杀了。这是当我看到他的遗书时才被震到的事实。和我喝酒后没几天,我那晚在医院陪护病人没回去,得到消息,已是第二天上午。就在离家不远的一条僻静小巷道里。等被人发现时,尸体都快僵硬了,据法医鉴定,凌晨5点左右吃的毒鼠灵。我接到消息赶到小巷道时,遗体已被拉走,警察在事发地点拉了警戒线,在土墙附近,一个白线圈成的人形突兀地贴紧地面,上面散布着土灰。那是陌生又熟悉的人的形体,我甚至能闻见他混合着酒精的气息。我的心绞痛起来……从地面延伸而上的土墙,留下了他无数深刻的抓痕,想象得出他的指甲一定血肉模糊,指甲盖都掉了一大半,想象得出,他死前是有多痛苦……
他的上衣口袋留有遗书,还有一张银行卡,遗书里的话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他说自失去一条手臂后,他活得就是个行尸走肉,他走不出这个噩梦,酗酒和赌博不过是他麻痹自己的手段而已。三年来,他一直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却苦于没有勇氣,直到那晚醉酒给他壮了胆……在最后迎向车轮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解脱了……可是为什么他妈的要救他?不知道救回的是他更加残缺的身体和更加痛苦的灵魂吗?这相当于一刀一刀地剐他的肉…… 他说他曾经非常痛恨我,如果不是我让他去广州打工,他就不会失去宝贵的胳膊,就不会成为受人歧视、什么都做不了的废物,为弥补平衡,所以他经常打我,他要让我明白:做错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可是他现在终于明白了,我是个好女人,这一次的选择,不是因为恨我,而是爱我,他不能再让自己无用的病体拖累我……其实当初玩具厂给的赔偿金五万元他只挥霍了三万元,另外二万元他一直存在卡里,现在拿出来,却是给我出书用的,他知道我这个憨女人一直有这个梦想……
最后他说,他不在家里了断,是想给我留下一个干净的家……
看到这里,我长久地沉默,之后瘫在地上抱紧了胳膊,将头深深埋进膝盖。深深,深深的,像一只掉落冰窖的驼鸟剧烈地颤抖着,我失声了。
李小乔
人间的事,从来也不可能去导演的,所有发生的一切,每一步、每一环都是独一无二的原创,也正因为此,没有人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说不清楚是生活给人惊喜的善意,还是给人惊吓的恶意。
时间很快就到了春节前夕,处理好老父亲的丧事,我开车将母亲送回家。母亲住在古城一带,距离我的新城区租屋有十来公里。我的标致308是按揭,当初权衡买车还是买房时,我天平的砝码偏向了车子,我不愿承认是啃老族,可事实首付的确是两老帮我付的。说不清我的选择是对是错,也不想根究我哪种选择更接近虚荣一点。个人太渺小了,无论是伤悲还是喜悦,混入巨大的人群就算不得什么,同样的,当个体的欲望汇入集体的欲望洪流时,你很难分清自己作为帮凶的罪责有几分,你不过是昏昏然被洪流裹挟着,随波逐流。汽车沿着通往古城的二级公路平稳行驶,路两边,远处,是大片的田畴,近处是苗圃。刚过大寒,茶花、杜鹃、松树、扁柏、云杉……所有的植物都像凝固了一样纹丝不动。一群灰鸽从灰蒙蒙的天空飞过,无声无息的,像是默片。场景配合着心绪,一路上,我和王美芬都沉默着。往常瞬间就能到的路,仿佛开了几个世纪。两老住的是小院落,开了门,小院空空荡荡的,安静的小天井里,横跨半空的白尼龙线绳上,一眼就能看到父亲那块墨蓝方格的洗脸毛巾,我和王美芬的眼泪又无法自控地下来了……安顿好母亲,我打算回去取点东西,搬回来陪母亲一段时间。老父亲是突然间就不行的,当时一家人还吃着饭,我还说了个云南人进大城市由于方言引发的笑话,老父亲乐得呵呵呵的,下一秒,人就不行了。无论是谁,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生命的车轮何时戛然停止。
可临出门,王美芬却突然紧紧抓住我的手,惶恐地说:你要去哪里?我细细打量着这个大半辈子以来,一直很强势的女人,此时,她精致的眼线下却是迷茫无助的双眼,多少年了,原本一直横亘在我们彼此之间的坚硬的东西一点点瓦解,我的心柔软起来。此刻,她不是那个气势咄咄的王美芬,而是孤独脆弱的老人,是我李小乔的老母亲,我在这世上最亲的人之一。我轻轻拍拍她已显苍老的手,说:妈,等我。
我没开车,我想走走,我漫无目的地走到古城街头,呆望着清冷的寒风里,匆匆赶路回家的人,也有急切地想从家里逃遁出来的人,人性浩渺而深不见底,我不能也不想看懂,我只想珍惜所能珍惜的,争取所能争取的……
春节后没几天,我收到了傅春红新书发布会的邀请函,翻开一看,书有几个娟秀的钢笔字:献给人间。
马碧静 女,云南大理人。曾用笔名阿伊莎。2004年开始发表小说。作品见于《民族文学》《大家》《四川文學》等刊物,作品被《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长江文艺·好小说》《百家》等选刊选载。短篇小说《宰牲》获云南省第二届金盾文化奖,短篇小说《美容师》获第二届冯梦龙杯全国短篇小说征文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