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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舞弊造假手段层出不穷,然而作为资本市场的“经济警察”,审计机构却屡屡为这些严重伤害投资者利益的企业出具“健康报告”。即便事情败露,监管部门也不过是一“罚”了之,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却明显过轻。有的责任人员还因为时效问题被“免于”处罚。以上种种让我们看到,监管部门声称对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的形式更大于实质。以及对于舞弊行为惩处力度的严重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