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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藏自治区号称“世界最后一片净土”,对于西藏自治区的大气污染问题应当更加重视,法律作为解决社会问题最有力的工具,在大气污染治理监督的工作中必有其决定性作用,但法律也有其滞后性,我们需要在对当前存在影响因素及问题的认识研究中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使之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当地生产生活活动。所以即便拉萨市的大气质量仍位于我国前列,但对其保护监督的工作也丝毫不得怠慢。“防患于未然”,我们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发展道路,相关部门也应当严格遵守已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同时保证交通、工业生产关于排污等方面数据的真实性,从而进行更好的管理监督。
关键词:拉萨市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相关法律法规建议
1.拉萨市大气污染现状分析
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的首府,对于拉萨市的任何措施对于整个自治区乃至整个青藏高原都可以说是举足轻重,所以对于该地的大气防治工作更是十分重要。首先,需要了解拉萨市大气污染存在的源头,各源头污染的成因以及在拉萨城区各种污染源头的分布区域。只有了解分析了这些,才能更好的结合相关法规法律解决目前拉萨市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
1.1城市概况
拉萨,别称逻些、日光城,是西藏自治区首府,城市建在雅鲁藏布江最大的支流拉萨河中下游的宽阔平原上,总面积29518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82.82平方千米。海拔3650米,全年多晴朗天k气,降雨稀少,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全年日照在3000小时以上,素有“日光城的美誉。
1.2拉萨市大气污染现状
大气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大气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的主要问题之一,严重的影响着人类的方方面面。拉萨市是西藏自治区的首府,具有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民族风情。目前拉萨市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交通污染和生活污染。因农业对拉萨市的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非常小故此可将改污染源忽略不计,根据通过对拉萨市环保局发布的《2019年度拉萨市空气质量总结》的数据分析:“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9年拉萨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环境空气质量优为192天、良为172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99.7%。生态环境部发布的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我市排名第二,2019年PM2.5、PM10、O3、SO2、CO监测值(均值)与去年同期相比,SO2、O3、NO2、CO监测值基本持平,PM2.5、PM10下降56%、27%。”可知大致污染物与什么类型污染源头相挂钩,下面分别对其他污染源进行分析。
1.2.1 拉萨市大气环境交通污染源情况。近年来随着拉萨市建设水平进程的逐步加快,使得群众的生活水平随之提高,汽车保有量显著增加,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呈现出逐年递增之态势,成为了拉萨市当前大气环境的第二大污染源。因为拉萨市所处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情况比较复杂(如海拔高、空气稀薄等),从而很容易造成汽车燃油无法充分燃烧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汽车排放的尾气中的一氧化碳及碳氢化合物的浓度较高,对城市大气造成了严重污染。
1.2.2 十八大后,拉萨市深入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西藏地区唯一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商务部和自治区、拉萨市两级党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开发区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市场化运营和规范化管理,坚持贯彻国务院批复的"三个为主、一个致力于"的方针,即:坚持以工业项目为主,吸收外资为主,出口为主和致力于发 展高新技术产业。一园三区作为拉萨市乃至西藏自治区的新兴经济园区,其中的工厂生产等生产活动必将会带来一部分必须重视的环境问题,该“一园三区”囊括达孜县、堆龙德庆县、曲水县三个工业园,面积达到28.8平方公里,对如此聚集型的产业经济中心的排污治理业直接影响到经济生产与环境治理的平衡。
1.2.3 拉萨市大气环境生活污染情况,根据相关调查数据结果显示,截止到2018年,拉萨市的常住人口约54.35万人,城镇人口约33万人,城镇化率46%。生活在市区内的居民日常使用的主要能源有液化气、电能和太阳能,这些基本上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太大污染。而拉萨市大气生活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寺庙烟雾和煤炭燃烧。拉萨作为藏传佛教圣地,每年来此朝拜的善男信女不计其数,加之寺庙每天都要燃烧贡香和酥油,导致寺庙上空常年烟雾缭绕。
2.结合拉萨市当地近年相关法律法规与案例分析存在问题
通过之前对拉萨市市区各项大气污染源头、成因、分布等的分析,针对这些给出合适的举措后,重中之重是要将这些举措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才能更好的发挥其价值与效果,依靠法律解决当今社会存在的各项问题是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坚信“依法治国”方略,预防和解决西藏自治区潜在和已经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更应依照相关法律。法律存在其滯后性,承认法律在社会实践中肯定会显示出法律的不足,一些问题并不能依靠法律十分妥善的处理,所以就更需要在其在社会实践中发现存在的不足并不断改进才能符合时代进步,解决现有问题,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2.1.对拉萨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分析
随着《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2018年12月24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西藏自治区针对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变得更加顺利。该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作为地方法律法规,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进行实施,其中对上述工业污染、生活污染问题作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约束与治理方案。该条例总共八章,法条共有五十七条,分别为: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限期达标规划和监督管理;第三章 沙(扬)尘污染防治;第四章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第五章 工业及能源污染防治;第六章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至第六章是针对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主要源头和类型做出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会使西藏自治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得到提升,并且能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问题依照不同规定作出妥善处理。《生态文明工作专班2020年工作要点》(拉生专班办發〔2020〕1号)通知要求,依照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拉萨市环保局启动了起草《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工作,并向各园区管委会、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推进起草《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工作。这一消息也证明在《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过程中,拉萨市也应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进行再次的优化, 针对“城市扬尘”这一方面专门进行立法工作,使之更符合当地的环境治理与监督,也表明了拉萨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
2.2.对近年拉萨市生态环境污染案例的思考
随着整个西藏地区的经济不断发展,拉萨市作为主要发展城市,其经济发展状况也是十分可观,在诸多产业进入拉萨当地发展后,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同样有各种争端。随着依法治国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和在各地的不断落实,在拉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诸多争端也依靠法律得到了较为完善地解决。以通过调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中兴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马奴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调查就能体现拉萨市人民法院对生态污染带来相应损害的重视。案件其中牵扯到西藏中兴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7年5月开始接收到拉萨市环保局的《限期改正通知》,其中就提到该公司应对其堆放的数千吨拆解废料、废铁进行处理,且这些废料废铁多来自于报废汽车,虽然该案件主要解决的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但其中各级法院对涉及到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是十分重视,从中也可以看出环保局对于污染问题的重视与环保局意见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
在相关法律现象发生后,应当有更健全完备的法律来对涉及到的个人、企业、组织等进行约束管理,使大气污染的赔偿责任更加细化,处罚依据更加具体合理,这样才能使法律具有其“灵魂”,在实践案例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3.对拉萨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发展的建议
在2019年下旬,拉萨市环保局提出“拉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坚守环境保护红线、 底线、高压线,坚持“强理念、建制度、优布局、 增投入、兴绿化、治烟尘、控扬尘、减尾气、严监管”, 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在针对拉萨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问题中应当注意必须严格依照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来进行。针对拉萨近年得到良好发展的“一园三区”经济重区,应当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改进,在工业园区周围设立多个监测试点,在分析数据的同时也可监测出主要污染物来源,根据污染物的不同对涉及产业种类进行下发整改通知等说明,也应当制定例如限制入驻企业种类的规定。
在对下位法律法规的修改制定过程中也应当着重参考监测数据,并且充分考察工业园区、居民生活区、生活及产业废料垃圾处理区等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项专治”的法律规定,例如在针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可以根据该区域上年度的数据来限制下一年度各项废气废料的排放标准,超出部分可按不同标准制定处罚措施,如超出限定量过多的可根据立法规定出的相关单位对涉及个体提出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公益诉讼也应当在法律法规中详细体现,这也是直接加大地方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的监管力度,部门之间的职能也应当在法条中详细规定出来,避免相关部门执行职权的时候出现超出职权范围、部门之间存在“扯皮”等现象。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拉萨市经济水平的提高,使得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为此,应当全面准确地分析当地大气污染的现状,并采取合理可行的方法和措施,对大气污染进行有效的防控和治理,以此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法律作为解决社会问题最有力的工具,在大气污染治理监督的工作中必有其决定性作用,法律也有其滞后性,我们需要在对当前存在影响因素及问题的认识研究中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使之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当地生产生活活动,即使拉萨市的大气质量仍位于我国前列,但对其保护监督的工作也丝毫不得怠慢,“防患于未然”,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发展道路,相关部门也应当严格遵守已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同时保证交通、工业生产关于排污等方面数据的真实性,从而进行更好的管理监督。
参考文献
[1]王珊,《拉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N].西藏日报 ,2018年 第006版
[2]白永飞,《2014-2016年拉萨市大气环境质量分析及评价》[J].气象科技,2018(6)
[3]尼玛楚多,《拉萨城市大气污染现状与有效防治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10)
[4]拉萨市环保局,《拉萨市2019年空气质量审核》 [Z]. 2020-10-30
[5]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Z]. 2018-12-24
[6]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1
本文为西藏民族大学2019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关于拉萨市大气污染的调查研究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项目编号为s201910695020)
关键词:拉萨市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相关法律法规建议
1.拉萨市大气污染现状分析
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的首府,对于拉萨市的任何措施对于整个自治区乃至整个青藏高原都可以说是举足轻重,所以对于该地的大气防治工作更是十分重要。首先,需要了解拉萨市大气污染存在的源头,各源头污染的成因以及在拉萨城区各种污染源头的分布区域。只有了解分析了这些,才能更好的结合相关法规法律解决目前拉萨市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
1.1城市概况
拉萨,别称逻些、日光城,是西藏自治区首府,城市建在雅鲁藏布江最大的支流拉萨河中下游的宽阔平原上,总面积29518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82.82平方千米。海拔3650米,全年多晴朗天k气,降雨稀少,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全年日照在3000小时以上,素有“日光城的美誉。
1.2拉萨市大气污染现状
大气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大气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的主要问题之一,严重的影响着人类的方方面面。拉萨市是西藏自治区的首府,具有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民族风情。目前拉萨市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交通污染和生活污染。因农业对拉萨市的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非常小故此可将改污染源忽略不计,根据通过对拉萨市环保局发布的《2019年度拉萨市空气质量总结》的数据分析:“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9年拉萨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环境空气质量优为192天、良为172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99.7%。生态环境部发布的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我市排名第二,2019年PM2.5、PM10、O3、SO2、CO监测值(均值)与去年同期相比,SO2、O3、NO2、CO监测值基本持平,PM2.5、PM10下降56%、27%。”可知大致污染物与什么类型污染源头相挂钩,下面分别对其他污染源进行分析。
1.2.1 拉萨市大气环境交通污染源情况。近年来随着拉萨市建设水平进程的逐步加快,使得群众的生活水平随之提高,汽车保有量显著增加,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呈现出逐年递增之态势,成为了拉萨市当前大气环境的第二大污染源。因为拉萨市所处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情况比较复杂(如海拔高、空气稀薄等),从而很容易造成汽车燃油无法充分燃烧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汽车排放的尾气中的一氧化碳及碳氢化合物的浓度较高,对城市大气造成了严重污染。
1.2.2 十八大后,拉萨市深入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西藏地区唯一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商务部和自治区、拉萨市两级党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开发区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市场化运营和规范化管理,坚持贯彻国务院批复的"三个为主、一个致力于"的方针,即:坚持以工业项目为主,吸收外资为主,出口为主和致力于发 展高新技术产业。一园三区作为拉萨市乃至西藏自治区的新兴经济园区,其中的工厂生产等生产活动必将会带来一部分必须重视的环境问题,该“一园三区”囊括达孜县、堆龙德庆县、曲水县三个工业园,面积达到28.8平方公里,对如此聚集型的产业经济中心的排污治理业直接影响到经济生产与环境治理的平衡。
1.2.3 拉萨市大气环境生活污染情况,根据相关调查数据结果显示,截止到2018年,拉萨市的常住人口约54.35万人,城镇人口约33万人,城镇化率46%。生活在市区内的居民日常使用的主要能源有液化气、电能和太阳能,这些基本上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太大污染。而拉萨市大气生活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寺庙烟雾和煤炭燃烧。拉萨作为藏传佛教圣地,每年来此朝拜的善男信女不计其数,加之寺庙每天都要燃烧贡香和酥油,导致寺庙上空常年烟雾缭绕。
2.结合拉萨市当地近年相关法律法规与案例分析存在问题
通过之前对拉萨市市区各项大气污染源头、成因、分布等的分析,针对这些给出合适的举措后,重中之重是要将这些举措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才能更好的发挥其价值与效果,依靠法律解决当今社会存在的各项问题是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坚信“依法治国”方略,预防和解决西藏自治区潜在和已经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更应依照相关法律。法律存在其滯后性,承认法律在社会实践中肯定会显示出法律的不足,一些问题并不能依靠法律十分妥善的处理,所以就更需要在其在社会实践中发现存在的不足并不断改进才能符合时代进步,解决现有问题,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2.1.对拉萨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分析
随着《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2018年12月24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西藏自治区针对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变得更加顺利。该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作为地方法律法规,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进行实施,其中对上述工业污染、生活污染问题作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约束与治理方案。该条例总共八章,法条共有五十七条,分别为: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限期达标规划和监督管理;第三章 沙(扬)尘污染防治;第四章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第五章 工业及能源污染防治;第六章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至第六章是针对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主要源头和类型做出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会使西藏自治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得到提升,并且能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问题依照不同规定作出妥善处理。《生态文明工作专班2020年工作要点》(拉生专班办發〔2020〕1号)通知要求,依照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拉萨市环保局启动了起草《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工作,并向各园区管委会、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推进起草《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工作。这一消息也证明在《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过程中,拉萨市也应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进行再次的优化, 针对“城市扬尘”这一方面专门进行立法工作,使之更符合当地的环境治理与监督,也表明了拉萨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
2.2.对近年拉萨市生态环境污染案例的思考
随着整个西藏地区的经济不断发展,拉萨市作为主要发展城市,其经济发展状况也是十分可观,在诸多产业进入拉萨当地发展后,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同样有各种争端。随着依法治国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和在各地的不断落实,在拉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诸多争端也依靠法律得到了较为完善地解决。以通过调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中兴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马奴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调查就能体现拉萨市人民法院对生态污染带来相应损害的重视。案件其中牵扯到西藏中兴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7年5月开始接收到拉萨市环保局的《限期改正通知》,其中就提到该公司应对其堆放的数千吨拆解废料、废铁进行处理,且这些废料废铁多来自于报废汽车,虽然该案件主要解决的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但其中各级法院对涉及到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是十分重视,从中也可以看出环保局对于污染问题的重视与环保局意见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
在相关法律现象发生后,应当有更健全完备的法律来对涉及到的个人、企业、组织等进行约束管理,使大气污染的赔偿责任更加细化,处罚依据更加具体合理,这样才能使法律具有其“灵魂”,在实践案例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3.对拉萨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发展的建议
在2019年下旬,拉萨市环保局提出“拉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坚守环境保护红线、 底线、高压线,坚持“强理念、建制度、优布局、 增投入、兴绿化、治烟尘、控扬尘、减尾气、严监管”, 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在针对拉萨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问题中应当注意必须严格依照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来进行。针对拉萨近年得到良好发展的“一园三区”经济重区,应当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改进,在工业园区周围设立多个监测试点,在分析数据的同时也可监测出主要污染物来源,根据污染物的不同对涉及产业种类进行下发整改通知等说明,也应当制定例如限制入驻企业种类的规定。
在对下位法律法规的修改制定过程中也应当着重参考监测数据,并且充分考察工业园区、居民生活区、生活及产业废料垃圾处理区等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项专治”的法律规定,例如在针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可以根据该区域上年度的数据来限制下一年度各项废气废料的排放标准,超出部分可按不同标准制定处罚措施,如超出限定量过多的可根据立法规定出的相关单位对涉及个体提出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公益诉讼也应当在法律法规中详细体现,这也是直接加大地方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的监管力度,部门之间的职能也应当在法条中详细规定出来,避免相关部门执行职权的时候出现超出职权范围、部门之间存在“扯皮”等现象。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拉萨市经济水平的提高,使得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为此,应当全面准确地分析当地大气污染的现状,并采取合理可行的方法和措施,对大气污染进行有效的防控和治理,以此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法律作为解决社会问题最有力的工具,在大气污染治理监督的工作中必有其决定性作用,法律也有其滞后性,我们需要在对当前存在影响因素及问题的认识研究中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使之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当地生产生活活动,即使拉萨市的大气质量仍位于我国前列,但对其保护监督的工作也丝毫不得怠慢,“防患于未然”,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发展道路,相关部门也应当严格遵守已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同时保证交通、工业生产关于排污等方面数据的真实性,从而进行更好的管理监督。
参考文献
[1]王珊,《拉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N].西藏日报 ,2018年 第006版
[2]白永飞,《2014-2016年拉萨市大气环境质量分析及评价》[J].气象科技,2018(6)
[3]尼玛楚多,《拉萨城市大气污染现状与有效防治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10)
[4]拉萨市环保局,《拉萨市2019年空气质量审核》 [Z]. 2020-10-30
[5]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Z]. 2018-12-24
[6]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1
本文为西藏民族大学2019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关于拉萨市大气污染的调查研究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项目编号为s20191069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