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阜新县被辽宁省扶贫办确定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试点县。一年来,该县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25个班次,招收农村贫困劳动力1227人,安置就业率95%以上。经过培训的学员大部分到沈阳、大连、深圳、昆山等大中城市就业,月平均工资1000~1200元,全年可创劳务收入1000余万元,带动了4000多人稳定脱贫。2006年8月,阜新县扶贫局被团中央。农业部、教育部、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和民进中央等七部委评为“全国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先进单位”。